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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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南通大学基础

南通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南通大学基础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规划申请单位2009年2月6日目录附件南通大学申请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规划一、单位简介及总体建设目标(一)单位简介南通大学是由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和南通师范学院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的江苏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原南通医学院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

学校有近百年的办学历史。

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的前身分别为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与南通纺织专门学校,由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是我国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医学与纺织院校之一。

原南通师范学院由南通师范专科学校与南通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两校创办于上世纪50年代。

学校设有21个学院,7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万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1075人。

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25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另有1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共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学科(其中1个为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3个省医学重点学科、10个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有3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是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个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有1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个省级工程中心。

现有教职工2657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848人(专任教师1638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299人(占专任教师18.25%),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534人(占专任教师32.60%),有博士学位的238人(占专任教师14.53%),硕士学位的1050人(占专任教师64.10%)。

江苏各大学排名

江苏各大学排名

211工程和985计划首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拥有院士人数紧次于北大清华,综合实力网大连续10年排名全国第三。

自然科学全国第一、社会科学全国第二。

国际声誉全国前茅,1992年以来,南京大学被国际权威的科研检索资料《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论文数连续14年位居中国大陆高校首位,被引用论文数也连续15年位居中国大陆高校第一。

2、东南大学211工程和985计划首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遂有"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誉。

工科全国五强,全国科研综合实力十强高校之一。

3、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首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国防科工委。

机械工程、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内一流,拥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在总共15次江苏省高校大学生数学、物理竞赛中,学校获奖人数10次名列第一。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首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国防科工委,有工程院院士7人。

在直升机技术、无人驾驶飞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15个研究方向居国内领先水平,结构强度与振动、航空发动机技术、民航交通运输等21个研究方向居国内先进水平。

研制并生产了"长空"无人机系列、云笛无人机、无人驾驶直升机、AD系列轻型飞机等,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数量连续9年居全国高校前10位。

5、河海大学211工程首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拥有研究生院的52所高校之一,我国历史上第一所专业培养水利人才的高等学府,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水电工程等全国名列前茅。

6、南京师范大学211工程首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有“东方最美丽的高等学府”美誉。

是首批具有整体教授审定权的两所高校之一(南北高师之南高师),是我国首批对外开放高校之一,是可以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首批华文教育基地,与世界上22个国家和地区的7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接受来自122个国家或地区的留学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20•【文号】交办人教〔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交办人教〔201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院校,部管有关社团: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9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近期我部完成了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行指委)换届工作。

新一届交通行指委下设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指委)和路桥工程类专业、汽车技术类专业、航海类专业、交通工程机械类专业、交通运输管理类专业、城市轨道运输类专业等6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新一届交通行指委组成人员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通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交通运输部牵头组建和管理,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同时也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

二、交通行指委的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影响,提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道德、知识和技能要求;指导推进相关职业院校与企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校企一体化和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推进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研究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对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提出建议;参与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教学评估标准及方案制定工作;参与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新一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苏教科[2014]1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新一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苏教科[2014]1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新一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新一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苏教科﹝2014﹞10号)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优化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结构,提高层次,完善布局,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新一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审认定工作。

在对原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考核评估、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评审论证和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继续培育和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新建省重点实验室38个(具体名单见附件2)、新建省重点建设实验室8个(具体名单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论证工作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开展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论证工作,主要围绕重点实验室名称是否合理,定位是否准确,研究方向是否明确,主要任务目标是否可行,建设计划进度和具体考核指标是否可实现,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可行等内容。

同时,提前将论证专家组名单报送我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核准。

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论证专家组长原则上由同领域院士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担任,其他类型重点实验室论证专家组长原则上由领域内院士或有关高校领导担任。

发展规划的论证工作应在8月31日前结束。

二、做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的编制工作请各重点实验室在发展规划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规定格式要求编制《2014年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见附件4),并于9月15日前将《2014年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报送我厅科技与产业处,我厅将对各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计划任务进行审核,正式下达建设计划任务。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苏政发〔2023〕104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未来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备重大引领和变革作用。

为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积极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扩大高水平国内国际合作,着力培育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产业链条,打造自主可控、系统完备、先进安全的“10+X”未来产业体系,构筑江苏新型工业化竞争新优势,为全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新的产业支柱。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设10个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未来技术学院、未来产业科技园等平台载体,引育50个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涌现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应用场景和重点企业,南京、苏州率先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重点领域、关键产业实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加快培育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虚拟现实、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10个成长型未来产业,谋划布局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先进核能等一批前沿性未来产业,初步形成“10+X”未来产业体系。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轮机工程系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轮机工程系
轮机工程系先后在南京金陵船厂、南通中远船务、南通中远川崎、中海工业、上海外高桥船厂、中海海运集 团、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华洋国际海事中心、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江苏远洋运输公司、江苏远东集团,江苏国际 海员服务公司、南京远洋公司、河北远洋运输公司、盐城海运公司等几十家船舶及航运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 构建了资源共享、人才互动、工学交替的校企合作机制。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轮机工程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其主要课程有:热工基础、流体力学、工程 力学、机械制图、船舶材料、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自动化、船舶电气设备、船舶 管理等;同时接受识图制图、船舶电站、轮机模拟器操作、动力装置拆装与操作、电工工艺实训等轮机工程运用 的基本训练,具有操纵和维修船舶动力装置的初步能力。
师资概况
轮机工程系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适应,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 拥有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学术带头人3名,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1名,江苏省交通系统教学名师4名,江苏省交通系 统100人才1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名,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 程”首批中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名,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南通市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 人,国家吴福-振华优秀教师1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南通市“168爱生教师”2名。
轮机工程系拥有国内一流的பைடு நூலகம்型船舶轮机仿真训练中心、自动化模拟机舱、电力拖动模拟器、锅炉模拟器、 柴油机实验室、辅机实验室、热工实验室、轮机自动化实验室、动力装置拆装室、机修实训室、金工工艺实训基 地、金属热处理实训室、船舶电气实训室、船舶电站、水上训练站等专业训练必需的实验实训设施。其中,轮机 工程技术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训、实操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国内同类学 校的领先地位。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苏教科[2011]11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苏教科〔2011〕11号)各有关高校:为增强我省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我厅开展了2011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

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共遴选确定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26个,现予公布(见附件1)。

请各有关高校于9月底前将《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3份报我厅科技与产业处,团队资助经费另行下达,省属高校每个团队为30万元(学校按1:1配套),部属高校每个团队为20万元,均分年度下达(每年10 万元)。

请各有关高校于每年12月底前将《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工作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3)报我厅科技与产业处,省教育厅将根据团队建设和研究方向任务完成进展情况下达年度资助经费。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科〔2006〕8号)(下称《管理办法》),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团队建设和研究方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高度重视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集聚、整合人才优势与科技资源,积极支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工作,充分发挥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附件: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名单申报学校团队研究方向团队带头人南京大学全球变化遥感监测陈镜明东南大学煤和生物质洁净高效转化研究金保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能源发电与电能变换周波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李建生南京农业大学植物与病原微生物相互作用王源超河海大学水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王超中国药科大学中成药评价与再创新研究余伯阳中国矿业大学感知矿山物联网丁恩杰江南大学工业感知与先进控制刘飞江苏大学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赵玉涛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先进设计制造技术蒋志勇南京工业大学新能源及节能装备技术凌祥南京财经大学电子商务智能集成关键技术研究曹杰南京林业大学森林理水机制与水源涵养功能张金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农业与生态环境气象申双和南京师范大学纳米材料与电化学分子识别蔡称心南京医科大学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基础与临床研究李建勇南京邮电大学泛在无线通信与物联网杨龙祥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资源化学研究吴启南南通大学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吴国庆苏州大学新能源器件与材料廖良生徐州医学院肿瘤生物治疗裴冬生扬州大学粮食作物超高产栽培理论与技术戴其根常州大学超细功能材料制备、表面改性与应用姚超徐州师范大学药用微生物前期开发蒋继宏南京艺术学院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技术研究XXX——结束——。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遴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遴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04.07
•【字号】苏教高[2011]9号
•【施行日期】2011.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
和精品课程遴选结果的通知
(苏教高〔2011〕9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23号),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公示和省教育厅审定,共遴选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54个、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119门,现予以公布。

省教育厅将对特色专业建设点与精品课程建设进行经费资助,各高校要安排相应的配套经费,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省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要坚持对外开放,实现共享,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我厅将在两年后对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确认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并授牌。

附件:1. 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 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名单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附件1:
附件2:。

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度我校“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入选项目公布


省立 校助
省立 校助
博士
省立 校助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南京理工大学考研网
KYZZ16_0174
江苏省制造业“走出
邓雨
人文
去”知识产权风险及对策

社科
研究
硕士
省立 省助
KYZZ16_0175
张强
经验保费信度估计
自然
的若干研究
科学
博士
省立 省助
KYZZ16_0176
康杨
爆轰声波特性及控
自然
制方法研究
科学
博士
省立 省助
KYZZ16_0177
高强
负泊松比结构悬置
自然
的设计方法研究
科学
博士
省立 省助
KYZZ16_0178
NEA GaAlAs/GaAs 阴
王贵
自然
极 PETE 太阳能电池的设

科学
计与制备
博士
省立 省助
KYZZ16_0179
郑权
非接触式摆臂轮廓 自然
仪原理及其在轮廓测试 科学
中的应用研究
博士
省立 省助
KYZZ16_0180
杭宇
金属风暴 30mm 弹内 自然
弹道特性参数测试方法 科学
方小
自然
饰聚醚砜超滤膜的制备

科学
及性能研究
博士
省立 省助
博士
省立 省助
博士 博士 博士 博士
省立 省助
省立 省助
省立 省助
省立 省助
博士
省立 省助
博士 博士
省立 省助
省立 省助
博士
省立 省助
博士
省立 省助

改善教育环境 培养创新人才

改善教育环境培养创新人才作者:拜文萍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4年第18期摘要:创新人才培养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而创新人才的培养离不开良好的教育环境。

本文通过对南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分析,总结出南通大学通过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来培育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在创新人才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以期能为地方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一些启示。

关键词:创新人才;教育环境;南通大学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8-0261-02党的十八大提出:“我国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最终能够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地方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阵地,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因此地方高校应积极主动改善创新人才培育环境,为国家输送更多创新型人才。

一、南通大学基本概况南通大学于2004年由南通师范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医学院三所本科院校合并而成,是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地方性综合性大学。

学校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到1912年由清末状元、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

南通大学现占地面积3700余亩,有4个校区25个学院和1所大型综合三级甲等附属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5万余人。

二、南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环境分析(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

同时结合南通实际来看,南通面临着两大国家规划——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全面实施阶段,南通市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条件日益成熟。

南通市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力争实现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这要求必须加快教育发展,依靠教育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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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2.01•【字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厅公路局、航道局、质监局,省交建局、大桥指、苏通大桥指挥部,苏北航务管理处,南通航院,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苏人才[2011]12号《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苏人才[2011]15号《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已确定丁峰、吉林为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宋国森等28人为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管理期从2011年至2015年。

请各单位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苏人才(2011)8号《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切实加强培养与管理工作。

其中,对列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年发放津贴6000元,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担。

同时,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于2月28日前将双向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报厅政治处(附电子文件)。

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厅外网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董刚电话:52853509Email:**************.cn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2、“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双向目标责任书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附件1:“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1、第二层次(2人)省交通运输厅:丁峰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吉林2、第三层次(28人)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宋国森张晓冬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蔡远夏建国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史国刚徐翚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杨军赵玮杨毅文程亮周建林江臣陈光伟高德风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冯兆祥杨宁王峻李洪涛沈刚陈策张维苏省苏通大桥建设指挥部:董学武赵健苏北航务管理处:陈明辉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龚少军杨亚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赵佳军李捷附件2: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5月一、培养对象简况二、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总体目标四、培养对象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及考核方式五、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供的保障条件及考核方式附件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实现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从2011年起,选拔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通过培养,到2015年,第一层次的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成长为国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相关领域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能带领一个国际水准的创新团队,其中10名左右力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的3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成长为国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做出重大贡献,其中100名左右成长为国家“973”首席科学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第三层次的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其中1000名左右成长为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

第二章选拔对象第四条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五条注重选拔在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优先选拔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第三章选拔条件第六条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七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名为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近五年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近五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九条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名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人选: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近五年来,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近五年来,应用高新技术成果,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近五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近五年来,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第十条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名为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人选: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近五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五年来,在省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近五年来,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近五年来,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事业作出一定贡献,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专业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人才。

6、近五年来,在基础教育等其他社会发展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地、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中青年人才。

7、近五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章选拔办法第十一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第一、二层次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三层次由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成立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家委员会,负责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选拔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本专业培养对象的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培养对象人选一般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推荐材料需经本单位学术组织审核。

第十四条所在单位应为每位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聘请两名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技术水平、业绩等提出推荐意见。

其中,第一层次的人选一般由“两院”院士或本行业全国学术权威人士推荐,第二、三层次人选一般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第十五条省属单位和省协管的国家部委所属单位、部队推荐的培养对象人选,经有关牵头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报牵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批准后,报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属单位推荐的培养对象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六条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推荐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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