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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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规章制度(7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7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_负责_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____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8月11日经第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0月23日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放射工作单位)。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二章卫生许可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工作的卫生许可,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许可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完善许可档案。

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提交下列资料;经审查同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一)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卫生审查申请;(二)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三)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放射科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科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放射科.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人员协助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5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操作规程1.定期检查X线机和防护设备的性能,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2.工作中尽量使用各种防护设施和辅助防护用品,最大限度的减少投照剂量.3.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滤过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4.在进行X线检查时,除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应留在机房内.如果确实需要在机房内携扶病人也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5.移动或携带式X线摄影时,X现工作者必须X线管2米以上,并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的防护.6.放射粒子插植过程中,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杜绝粒子散落或丢失,如发现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岗位职责1.机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负有对机器使用、保管、清洁维护之责任.凡参与使用的其他人员同样负有责任.2.机房内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会客.非本科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进修实习人员经考核证明其已了解机器操作规程后方可参与操作.严格遵守投照技术操作规程,使用中要密切注意仪表指示和机械功能状态,遇有异常是立即停机并报告机修人员.使用者应参与检修,只有在机修人员认可已恢复正常时才能投入使用.3.对病员接诊应热情、耐心、及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摆位准确、标准.注意对病人的必要防护,对危重病人或行动不便者应及时检查并观片后才可嘱患者离开,以避免因重拍而致病人往返不变.4.投照前应仔细审阅申请单,核对姓名、病历号、X线号、投影部位和位置,插片前特别注意左、右号是否正确.技术条件选定、胶片规格使用等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投照条件记录完整并签名,与DR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及时了解X线片情况,随时调整条件,保证摄片质量.5.在使用碘对比剂时,工作结束后再观察15分钟,及时发现迟反应.6.每日对机器使用及工作状态,使用者等项目进行质控记录,使用后及时关机.下班时关闭电源.安全保卫制度1.各种电器必须在下班前关闭,机房内禁止易燃、爆物品存放,禁止吸烟,对室内电源电器应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工作人员必须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需定期检查更新.2.科室所有门窗均采取安全防盗措施,保险柜由专人管理,大门、机房门钥匙由专人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防盗防破坏教育.3.辐射装置机房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一、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3.剂量监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4.每日对CT进行一次水膜检查.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1.每日开机后线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2.对于X线机和CT开机前必须先WARMUP后才能工作.每日共组完后,必须清洗机器上的赃物和血迹等.人员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辐射工作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文件.2.按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有关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与学习.台帐制度管理1.科室对铅衣、铅橡皮等防护用具进行登记,分别放置于各检查室固定位置,并且加强放射粒子的管理,保险柜以及放射粒子要双人负责,注意合理交接.2.白班、夜班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门、窗及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交接班.3.如果发现辐射防护门、窗及防护用具有使用异常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科室射线防护小组,并进行记录.检测方案1.成立科室射线防护小组负责射线装置的检测工作.2.每两年检测一次,请环保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射线装置实验室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照射量率无固定人员者不大于10R/h,有固定人员停留者不大于2R/h,保证射线装置辐射安全.3.工作人员照射剂量每季度监测一次,剂量限值:有效剂量为20mSv/年,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能超过年剂量限值的一半.。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6篇)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6篇)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____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_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___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____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____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放射科工作制度与防护制度

放射科工作制度与防护制度

放射科工作制度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患者随到随检。

2、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单应由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审签,提前预约,按照常规做好检查和治疗前准备,由资深医师向家属或患者介绍有关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

3、掌握放射线检查及介入治疗的适应症与禁忌症,做好危重、体弱患者的照料与救护准备工作。

4、重要摄片,应由临床医师与放射科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及部位。

特殊部位的摄片或急诊摄片必须待湿片结果合格后方能让患者离开,凡需要新摄片者应及时提前通知患者。

5、危重患者或特殊造影的患者,必要时应由科室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对不易移动的患者应携带设备到床前检查。

6、在开机摄片前应详细审阅申请单,按照临床医师的要求及部位摄片。

做到动作轻柔,体位正确,操作熟练。

7、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定期统计放射线诊断与手术诊断、病理诊断追踪对照符合率,提高诊断质量。

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8、X线片为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于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

全部X线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要按照借阅制度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

院外借片,先报请医务部批准,履行借片手续,保证按时归还。

9、每天应由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组织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各工作室应保持整洁,特殊造影室及导管室应定期消毒,进行空气细菌培养,防止交叉感染。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排休假。

11、放射科X线机应建立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重大维修或更新应有书面报告,经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12、放射药物应专人保管,按计划补充,安全使用。

特殊造影或导管室需备有急救药品、器材,定位放置,专人保管。

13、放射科建立24小时值班,负责值班期间的急诊检查和安全工作。

放射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陪检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放射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应按照《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购置合格的医用防护用品。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科室防护用品使用培训,合规后方可上岗,科室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工作期间正确使用放射防护用品。

三、对受检者和陪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严格执行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四、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

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五、射防护用品使用中避免与尖锐物体接触以免造成划伤而影响防护效果。

放射防护用品使用后禁止折叠,以免导致内部铅胶皮折断,减弱射线防护效果。

六、科室应设专人管理放射防护用品,发现不合格的放射防护用品通知科室立即停止使用,由使用科室及时提出申请更换。

xxxxxxxxxxx镇卫生院
2023年3月6日。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目的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二、范围适用范围:在用的放射诊疗设备。

三、权责放射设备使用科室做好防护告知及放射设备和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设备科负责放射设备和护设施的维护。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

四、政策(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 1 -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4.实施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5.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四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检查室及操作室必须严格、定期接受国家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

4.检查前确认检查室防护门已完全关闭并反锁。

5.使用各种成像参数,以减少曝光量。

6.受到辐射的医务人员,除登记其姓名、受照射日期及照射次数以及使用的放射诊断技术外,应定期查血至正常为止;必要时应暂时脱离射线环境。

7.一般情况下,患者性腺及射线敏感器官屏蔽。

____室内除放置必要的配套设备外,不得放置任何其它杂物。

9.放射工作人员须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个人剂量档案、健康档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档案”三档齐全。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二)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3篇)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____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_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___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____物给药和____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____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____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1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工作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放射性物质存在的场所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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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 射线检查的要求;
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
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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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xx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3、对孕妇实施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直系
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或有否近期怀孕计划;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3、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逐例进行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5、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摄影时
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以及辐射剂量,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隔光器控制照射野的大小,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

四、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月应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xx医院
年月日
第三篇: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放射防护标准要求,对受检者做好以下防护:
一、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照射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二、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胸透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三、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对孕妇,特别是受孕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四、临床医生和放射线科医师尽量以x线拍片代替透视进行诊断。

五、放射线医师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受检者的受照剂量。

六、需要借助x线透视进行骨科复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要尽可能缩短累计曝光时间。

七、候诊者和陪诊者(病人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线机房内停留。

八、医疗照射用的x线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

1、购置与使用的设备须符合标准。

2、备有设备性能规格和操作及维修说明书,特别是应备有防护与安全说明书。

3、设备中带有射束对中准直装置,以便将照射尽可能限制在被检查或治疗的部位。

4、辐射发生器(操作台)的各项参数应指示准确,如。

管电压、过滤性能、焦点位置等指标。

5、具有射线摄影设备配备照射停止装置。

九、x线的工作人员须按要求操作:
1、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故障和失误,如工作人员有上岗证,并经定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应用技术措施降低检查部位的受照剂量,如。

选用合适的焦距和管电压,适当厚度的过滤板等。

4、防止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如利用准直限束装置控制照射野,屏蔽非照射部位等。

普兰店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四篇: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花垣县民族中医院医学影像科x射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放射防护标准要求,对受检者做好以下防护:
一、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照射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二、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胸透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三、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对孕妇,特别是受孕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四、临床医生和放射线科医师尽量以x线拍片代替透视进行诊断。

五、放射线医师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受检者的受照剂量。

六、需要借助x线透视进行骨科复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要尽可能缩短累计曝光时间。

七、候诊者和陪诊者(病人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线机房内停留。

八、医疗照射用的x线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

1、购置与使用的设备须符合标准。

2、备有设备性能规格和操作及维修说明书,特别是应备有防护与安全说明书。

3、设备中带有射束对中准直装置,以便将照射尽可能限制在被检查或治疗的部位。

4、辐射发生器(操作台)的各项参数应指示准确,如。

管电压、过滤性能、焦点位置等指标。

5、具有射线摄影设备配备照射停止装置。

九、x线的工作人员须按要求操作:
1、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故障和失误,如工作人员有上岗证,并经定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应用技术措施降低检查部位的受照剂量,如。

选用合适的焦距和管电压,适当厚度的过滤板等。

4、防止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如利用准直限束装置控制照射野,屏蔽非照射部位等。

花垣县民族中医院医学影像科
第五篇:放射科受检者告知制度.放射科受检者告知制度
1.到放射科检查的受检者,应坐在走廊候诊区等候检查,不准在检查室门口及进入检查室候诊。

2.放射科机房工作时应将防护门关闭并且联动开启工作状态指
示灯,告知患者及家属不要推门直接进入,避免造成不必要伤害。

3.放射科备配备放射防护用品,如。

铅帽、铅围脖、铅围裙和铅衣等,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要求。

4.孕妇(尤其妊娠8周~15周)以及近期有生育计划者,尽量不要进行x线检查,告知此类受检者放射线对胎儿有致畸可能。

5.如孕妇必须进行x线检查,应向受检者说明说明可能的危害,在受检者本人知情同意并本人后直系亲属签字后才可实施此类检查。

6.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橡皮防护用具。

特别对儿童性腺、眼晶体、甲状腺及儿童骨骺等屏蔽防护。

7.检查过程中,非受检者须离开机房,如病人必须要扶持,扶持人员应当穿好防护衣等,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8.除了临床必须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以减少受检者和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9.用x射线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摄影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1.放射科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向患者宣传放射防护知识,并对患者告知射线有可能对健康产生影响。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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