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演示文稿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当事人
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 款人〔持票人〕、付款人〔承兑人〕。如果银行 承兑汇票经过背书转让,那么当事人还应包括背 书人和被背书人。
借:活期存款——光大公司 45000 贷:保证金存款——光大公司 45000 注:收取汇票金额30%的保证金。
借:活期存款——光大公司 75
贷:手续费收入
75
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表外〕
承兑银行对汇票到期收取票款的处理
• 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对 到期的汇票,应于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 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
1、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第一联
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
第二联反面
银行汇票第三联
2.银行承兑汇票绝对记载的事项
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1〕说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转让背书,托收背书和质押背书
〔二〕背书行为的特点
•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 票上的效力。
• 将汇票金额的一局部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 汇票正面所作的签字,除出票和承兑签字外,均被视为保证 签字,因此背书必须制作在汇票反面。
• 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出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 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XX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1:XX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申请人对象和条件第四章业务操作流程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授信业务发展,强化风险管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贷款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出票人(以下称承兑申请人)向开户行(部)申请,经承兑人审批同意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承兑人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本行各经营机构。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纳入公司授信业务统一管理,业务审批要求按总行当年授信授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风险管理政策;管理该项业务操作表单、协议和合同文本;负责CMIS系统的维护及管理,以及对经营机构CMIS系统操作的指导。
第六条总行公司金融部负责全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组织推动和营销管理;根据业务需求,协助经营机构对本行重点支持的客户进行协同营销。
第七条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权限内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查、审批。
第八条总行资产监控部负责组织、推动、实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贷后检查、风险监测和不良贷款管理等事宜。
第九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统一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手续费定价指导原则。
第十条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规程和营运管理。
第十一条总行合规部负责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法律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经营机构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受理、调查、权限内审查审批或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合同签订、承兑、贷后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请人对象和条件第十三条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对象和条件(一)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对象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资料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资料一、引言农商银行是中国的大型银行机构之一,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包括承兑汇票。
本文将介绍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规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项服务。
二、定义与概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农商银行作为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按照汇票上载明的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是一种可信度高、安全可靠的付款方式,广泛应用于商业交易中。
三、申请与受理流程1. 持票人向农商银行提交承兑汇票申请,提供有效的开票依据和身份证明文件。
2. 农商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汇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如审核通过,农商银行将向持票人收取一定的承兑手续费,并在汇票上签署承兑字样。
4. 持票人可将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交易款项。
四、汇票到期与支付1. 汇票到期日是指农商银行在汇票上承诺支付款项的截止日期。
2. 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可向农商银行提出申请,要求提前支付或续期。
3. 农商银行在收到申请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提前支付或续期。
4. 如批准提前支付,农商银行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
五、违约与追索1. 如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未能按时兑付,将被视为违约。
2. 农商银行将启动追索程序,向持票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未付款项。
3. 如追索程序成功,农商银行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并会对持票人进行信用评级等相应处罚。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农商银行承兑汇票只能在农商银行进行兑现,不得委托其他银行进行支付。
2. 农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承兑汇票,并可根据相关政策对承兑条件进行调整。
3. 持票人需保管好承兑汇票,并在到期日前提醒农商银行进行支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七、结论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是保障交易安全和确保资金支付的重要指南。
持票人和农商银行在使用承兑汇票时需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145号(5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基本流程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授信审查与审批→用信审查与审批→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和文件→汇票签发→会计部门复审、签章→到期兑付第二章承兑申请、受理与调查第三条申请人向本行所辖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附件1),同时依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第四条支行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的受理和调查。
1.受理支行受理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2)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本行的要求;(3)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4)审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所填内容,核实法人公章、签名及财会报表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5)审查商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6)审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7)保证金比例及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本行规定要求。
2.客户经理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受理后,支行明确客户经理按照贷款管理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对于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客户经理可不需出具调查报告。
第三章授信审查与审批第五条支行审查岗负责对调查岗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支行贷款会办小组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进行会办,所有参与会办人员须在会办登记簿上签署明确意见。
第六条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低风险业务受理,支行会办通过后,支行调查岗、审查岗和行长依次在《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书》(附件2)上签署意见,连同所有材料上报总行信贷管理部审查审批。
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风险,积极促进我行票据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我行制订的《XX农村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发、解付、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所有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工作职责(一)负责受理承兑申请(含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审查相关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填制相关票据业务资料,审核承兑申请人的经办人员是否为经授权的代理人;(二)负责调查承兑保证金是否足额缴存、调查承兑申请人保证金及到期承付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三)负责完善审批同意的差额授信业务相关担保手续,按总行授信出账的相关规定将相关授信资料报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及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在票据系统录入用信信息;(四)负责在票据系统中录入代理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承兑申请、未用退回申请和追加保证金申请等,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五)负责建立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台账》(附件1),实时登记出票人出票信息及剩余差额授信敞口余额,并与票据系统敞口余额进行核对;(六)负责对出票人进行贷后检查,如交易情况、经营情况、资金回笼情况、抵(质)押物情况,按规定及时收集证明其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七)负责每日出票完成后在票据系统导出本行和委托他行出票台账及解付通知书交对公柜进行账务处理;(八)负责票据业务数据的统计、查询和核对;(九)负责按月在票据系统中导出票据下月到期清单打印后交对公柜作账务处理和对账依据;(十)负责按时将承兑业务、贴现业务信息录入风险监测分析系统并与票据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十一)负责督促出票人及时存足保证金和缴纳承兑手续费,汇票到期前督促出票人及时足额交存到期票款;(十二)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形成不良的,做好不良贷款的催收及资产保全工作;(十三)负责按规定做好票据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原稿)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试行)为依法、合规地开展银行汇票承兑业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银行汇票承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省联社信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一节承兑申请承兑业务由出票人向基层社信贷人员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承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基础资料和其他资料组成。
一、基础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附件一);(二)承兑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授权的则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承兑申请人就申请办理的承兑业务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有效决策的相关文件(如承兑申请人为公司的,应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有效决策性文件)。
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和密码。
(三)与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购销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四)承兑申请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五)原则上需提供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审计意见;(六)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七)担保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审计意见;(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明担保人提供担保已进行有效决策的相关文件材料(如担保人为公司的,就担保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有效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九)抵、质押物有关资料(清单、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等);(十)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其他资料(一)保证担保。
保证人资格必须符合省联社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签他行银行承兑汇票柜面操作规程模版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签他行银行承兑汇票柜面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代签他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有效防范结算业务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序、稳定发展,根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本行相关规定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代签他行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代签银票”)是指本行代理签发第三方合作银行银票在本行柜面进行业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的过程。
代签银票业务包括银票签发、保证金移存、到期处理、未用退回、凭证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合作协议指本行与第三方合作银行签订的代签银行承兑汇票合作协议。
第四条代签银票业务的经办机构为总行营业部、异地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
第二章银票签发第五条出票人应向经办机构柜面提供以下资料:(一)出票人开户行签署并经信贷审批流程通过的《银行承兑汇票出账通知书》;(二)合作银行签署的代签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三)出票人签署的《代理承兑协议》或《代理承兑合同》(以下简称“代签银票协议”);(四)保证金付款凭证;(五)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还应提供质押存单原件及其止付通知书;(六)其他代签银票协议约定需提供的资料。
第六条代理签发银票时,柜员应审核以下内容:(一)代签银票是否在本经办机构权限内;(二)《银行承兑汇票出账通知书》、《代签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代理承兑协议》或《代理承兑合同》相关要素填写是否完整、一致;(三)出票人提供的保证金付款凭证是否真实有效、金额是否与保证金金额一致;(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是否提供存单原件、止付通知书内容与存单要素内容是否一致。
如为最高额质押的,应协商确认存单原件及止付通知书的归属保管;(五)代签银票协议约定需审核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代签银票业务,柜员业务处理:(一)根据保证金付款凭证收取保证金;(二)敞口部分以本行定期存单质押的,将定期存单作质押物入库处理,并登记相关登记簿;(三)其他代签资料交内部综合员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
(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由分行营业部或分行本部集中办理,分行营业部集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人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
如分行认为所属个别经营机构情况特殊,不具备集中条件需保留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业务的,可由分行行长负责审批,对其承兑或贴现业务进行转授权,并报总行备案。
相关分行必须按照总行关于票据业务的操作规定,制订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分行可以及时监控下属机构的操作行为。
对于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保管贴现实物票据、银承签发、账务处理、对外查询查复、到期备款、付款、托收等手续,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按照要求授权支行营业室进行操作。
(三)分行运营管理部在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调拨时,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有权承兑行。
有权承兑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或授权)本网点的负责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人员。
(四)集中(或授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营业机构的派驻柜台经理,负责按规定频率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以及票据小组人员保管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印章等进行检查。
(五)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行做“8316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复核”交易时联动打印,无需客户手工填写,不得向客户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客户通过网银客户端打印电子回单功能,打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根,柜台不提供客户回执联。
(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未用退回、日间备款、银承销记、托收、解付、转垫款均由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不需要柜台操作,且柜台无需留存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托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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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的操作,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农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二章:承兑汇票的申请与审核
第四条:农商银行应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交易记录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第五条:农商银行应在承兑汇票业务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放承兑证明,并受理汇票出票申请。
第三章:承兑汇票的出票与背书
第六条:客户在出票时应按照农商银行的要求填写出票人、收款人、金额等信息,并在汇票上签字盖章。
第七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出票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提供背书服务,并在汇票上注明背书记录。
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背书汇票后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汇票的背书手续,并向客户提供背书确认函。
第四章:承兑汇票的支付与兑付
第九条:承兑汇票到期前3个工作日,客户应向农商银行提前办理支付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第十条:农商银行收到客户支付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支付金
额划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客户提供支付凭证。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兑付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收款人
支付兑付金额,并注销该汇票的支付权。
第五章:承兑汇票的贴现与转让
第十三条:客户可将承兑汇票转让给他人,但需获得农商银行的书面
同意。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转让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客户提供转让凭证。
第十五条:客户可将承兑汇票贴现,但需按照农商银行的要求提供相
关的担保材料。
第十六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贴现申请后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贴现决定。
第六章:承兑汇票的管理与归档
第十七条:农商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承兑汇票档案,并对相关文件进行
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农商银行应定期对承兑汇票进行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过
期和疑似伪造的汇票。
第十九条:农商银行应在每年年底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审计,并及时
上报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操作规程的解释权归农商银行所有。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操作规程的行为,农商银行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