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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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

第三条印章本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部门章等。

第四条用途及责任主体1.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等可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公章由集团运营部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负责管理。

2.合同专用章: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需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集团运营部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负责管理,下属公司合同专用章由集团运营部任命的下属公司印章管理部门专人管理。

3.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处理财务事务所使用的印章,如支付凭证(支票、电汇凭证等),或者以公司名义上报或对外报出的财务报表、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财务专用章由集团财务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管理,下属公司财务专用章由集团财务部任命的下属公司财务部专人管理。

4.法定代表人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单独使用时代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如与公司公章一同使用时则代表公司行为。

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总裁或其授权人管理。

法定代表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5.发票专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由集团财务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管理,下属公司发票专用章由集团财务部任命的下属公司财务部专人管理。

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一、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明确管理职责,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公司印章的安全、合规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印章使用、保管、监督等活动的部门、员工及外部合作伙伴。

三、职责和权限(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修订本管理办法,监督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总经理:负责审核并批准本管理办法,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重大违规事件进行决策。

(3)印章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印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

四、印章的种类和刻制:印章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五、印章的使用范围(1)公司公章:主要用于公司签发的文件、证明及有关材料、员工调动、任免聘用、授权书等。

(2)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及各类经济合同。

(3)法定代表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预留印鉴、财务报表、标书等。

(4)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六、印章的保管(1)印章必须放置在安全、防火、防潮的专用柜中,由指定的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

(2)印章管理员应对所保管的印章进行定期清点、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复制、伪造公司印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印章的使用(1)公司印章用印遵循逐级审批制原则,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

(2)原则上,公司印章应在办公室内使用,严禁外带。

(3)特殊情况下需外带印章的,须经领导批准,并在《用印登记表》中写明归还时间。

外带期间发生的与所借印章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借用人承担。

(4)印章外带人员须按时归还印章,禁止滞留。

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的,须提前向印章管理员报告并经批准。

(5)印章管理员在加盖印章时,应严格审查文件内容,确保与审批内容相符,并注意印章的规范使用。

(6)对已盖印章的文件内容更改时,需将原文件交回印章管理员销毁并记录后,重新办理加盖印章手续。

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围绕企业发展,履行XXXX(以下简称“XXX”)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根据《XXXXXXX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机构(以下简称“所辖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未尽条文,参照《XXXXX》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保管责任第四条本办法所述印章为XX行政印章(以下简称“印章”),印章内容为“XXXXXX”。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

综合办公室主任是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

综合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印章管理人员需政治可靠、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第六条印章管理人员外出、请假,由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履行交接手续。

印章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做好工作交接,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监督印章交受。

第七条存放印章的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印章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摆放。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与启用第八条印章的刻制须经XXX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刻制,并对刻制完成的印章进行备案。

第九条印章启用须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附印模)。

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领用手续,领取完成后建立印章台账。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条以XXX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等公文,参照XXX相关公文管理办法使用印章。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须按业务系统审批权限。

由XXX部门提出用章申请的,填写《盖章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主要领导审批,印章管理人验审盖章手续和内容无误后方可用印;由所辖机构提出用章申请的,填写《盖章申请表》,交所辖机构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主要领导审批,印章管理人验审盖章手续和内容无误后方可用印。

第十二条印章管理员应对印章使用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用印机构或部门、用印事由、份数、经办人、批准人、盖章人、备注等事项。

第十三条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用印前印章管理人员须审阅其申请内容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用印过程中坚持“章不离人、人不离章”的原则。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怎么写呢?看看下面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印章使用管理规定【1】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怎么写呢?看看下面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印章使用管理规定【1】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1.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办理。

需刻制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

2. 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门应及时登记印章的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启用日期等信息,并留存印模。

三、印章的保管1.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保管;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管理的人员保管。

2. 印章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不被盗用、遗失。

印章保管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签字确认。

四、印章的使用1. 使用印章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用印文件名称、份数、申请人、审批人等信息。

2.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财务专用章的使用,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3. 印章保管人员应认真审核《印章使用申请表》及用印文件,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

用印时应确保印章清晰、端正,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合同等上加盖印章。

五、印章的外借1. 原则上公司印章不得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借用人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日期。

2. 外借印章期间,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被盗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印章的停用与销毁1. 因公司名称变更、印章损坏等原因需停用印章的,由行政部门及时收回印章,并发布停用通知。

2. 印章停用后,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印章应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销毁,并在《印章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精选3篇)

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精选3篇)

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精选3篇)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篇1印章管理办法为保证A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印章(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印章”)以及各分子公司公章、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合同专用章、分子公司项目部印章、法人制、财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与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在总结现行用印惯例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除上述提到的印章之外各地区(子)公司不得自行刻制任何印章(含部门印章)。

下文中的地区公司:指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目标责任人经营管理的子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审批及登记制度]未经审批程序并进行使用登记,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违反审批以及登记制度而使用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印章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将对未经审批或登记擅自使用印章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审批]股份公司公章的使用应当由申请盖章的部门报其主管的副总裁(地区公司应当报送董事长)批准,证券法务部认为必要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涉及的金额、诉讼、工程结算等重大事项)有权请示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核准。

合同章的使用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最终批准;地区公司按月将使用记录报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的使用应该由使用人申请,原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地区公司使用股份公司印章,先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但证券部法务部认为有必要经过主管副总裁的审批,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三条[登记备案]股份公司印章使用一律执行登记制度,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公章使用登记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中注明用印事由、数量、是否使用法人章、申请人、批准人、经手人、用印时间等相关事项。

地区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地区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使用登记,印章管理人员应按月将使用登记表交至证券法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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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的正确、安全使用,维护其严肃性和效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章、专用印章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承保专用章、理赔专用章等和人名章三类印章.其中公章包括公司公章含钢印,总公司部门章、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公章.
二分公司及以下机构各部门原则上不设公章.
三除公司规定的各类印章之外,各分支机构如有其它需求,须经总公司主管业务部门、总公司办公室会签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和各分公司的办公室为该单位及所属机构印章刻制和日常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分公司办公室除管理该单位公章,还要保管其所属分支机构的公章.
二各业务管理部门对相应的业务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应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须经办公室会签.各类专用章的使用、管理,按相应的业务专用章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印章的样式、规格
一公章和部门印章
样式: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公章、总公司部门印章外形均为标准圆形,中央为五角星,公章名称和总公司部门印章的公司名称自左至右环行排列,部门名称五角星下直行排列.
规格:公司公章直径50mm含钢印,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公章、总公司各部门印章直径45 mm,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公章直径40mm.印章字体均为宋体.
二各类专用印章
各类专用章的样式、规格根据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制定的专用章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所在地国家主管部门对专用印章样式和规格有不同要求的,须向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批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人名章
种类:包括法定代表人名章、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人名章、财务用人名章.
样式:人名章为方形或手签章.
规格:法定代表人名章为2020mm,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名章为1818mm,法定代表人名章和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名章可以为手签章.财务用人名章按财务印章管
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
一总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印章,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附件一,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刻制.公司及各部门公章统一由办公室保管.
二各分公司及所属机构的印章,由使用单位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附件一,经分公司负责人核准,报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办公室审核后,由各分公司及所属机构办公室办理刻制事宜.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的公章及财务专用章,须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中心支公司及以下机构公章刻制完毕后,应及时上交分公司保管.各类印章应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公章刻制后,需填写印章启用通知单附件二、印章监印和保管承诺书附件三、印章管理承诺书附件四,经分公司负责人确认后,报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办公室备案.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印章监印和保管人如发生变更,应重新填写印章使用承诺书、印章管理承诺书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
一印章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印和保管.印章保管人须为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各单位应登记并向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办公室报备各类印章的监印和保管人员,人员变更时应重新登记并报备.
二印章保管情况应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果员工负责保管印章,只有办理完印章归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所有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凡需携带公章出外使用的,须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专人携带监印.
四印章丢失,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并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报备总公司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
公章或较重要的业务专用章丢失,还应报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及法律部,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公告及变更措施.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
一公司公章.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公文、函件;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作协议、备忘录;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文件,以及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司钢印仅用于制发员工工作证和公司制发的有关证件.公章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
须经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用印.
二分支机构公章.用于以分支机构名义发出的公文、函电,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发出的文件,以及经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的其他重要事项.对外使用公章须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发出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须经各分支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用印.分支机构签订对外协议、合同、备忘录等,须报总公司稽核法律部审批后用印.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授权书均须以传真形式报备总公司办公室.
三总公司部门印章,用于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电和开具的证明,以及办理部门权限内的各类事项.部门印章原则上不得对外使用,如有需要对外使用部门印章,按使用公章手续核准用印.
四各类专用印章的使用,应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执行.
五人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名章,用于必须由其本人签署的文件和经授权由主管部门代其签署的文件;使用人名章,须经本人同意或其授权的监印人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六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用印审批手续,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应认真、完整填写用印审批单中用印部门、用印人、用印时间、事由等项附件六,不得漏填.用印事由应填写用印文件的全称,不得简写.名称简单或没有名称的应将文件内容进行概括性描述,有附件的应同时标明附件名称.
七公司内部以呈报单或运转单的形式报送各类事项的报告、请示、通知、批复等文件,原则上不使用印章.
八印章保管部门应建立用印登记制度,监印人应对使用印章的经办人、用途、批准人、用印时间、用印份数等事项进行登记备查附件七.对外用印的文件必须复印留档备查.
九监印人应对文件内容和用印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凡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或相应的职能部门没有会签,监印人可以提醒用印人补齐手续,并有权拒绝用印;如公司领导已审批,监印人可以用印,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十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信笺、单据、表格等纸张上用印;严禁私用、盗用印章.如违反规定审批及使用印章,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印章使用审批的授权
各类印章使用的审批权限分为定期授权、临时授权和专项授权.定期授权需填写印章审批授权书附件五,原则下授一级,期限最长为半年.临时授权为审批人
休假或出差时使用,期限最长为十个工作日.专项授权指某项业务的处理权限.
所有授权需报备总公司办公室.被授权人或授权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总公司办公室报备.
第八条印章的收回和销毁管理
一公司各单位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印章严重损毁等情况,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将原印章交回总公司办公室,并附相关说明;重新更换印章的,按印章刻制规定,重新办理刻制和启用手续.各单位每年应对在用印章进行清理,清理结果报备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公司各单位对收回印章由印章保管部门进行登记封存.对因工作延续性的需要,需暂时保留的印章应妥善保存原则保留半年,其他作废印章应及时上交总公司办公室,总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年度进行销毁.销毁印章办公室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二人以上监销,并预留印模、登记造册附件八,以备日后查考.各单位非主管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和销毁公司印章.
第九条附则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总公司办公室.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印章刻制申请单
2. 印章启用通知单
3.印章监印和保管承诺书
4.印章管理承诺书
5.印章审批授权书
6.用印审批单
7.印章使用登记表
8.印章销毁清单
9.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10.人事印章管理办法
11.承保印章管理办法
12.理赔印章管理办法
13.再保印章管理办法
附件一
印章监印和保管承诺书
本人已全部阅读公司有关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承诺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好承保骑缝章和中英文校正章监印和保管工作
印章监印和保管人:
年月日附件四
印章管理承诺书
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理解公司有关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承诺按相关规定
执行.做好承保骑缝章和中英文校正章管理工作.
印章管理负责人:
年月日附件五
印章审批授权书
本人授权就下述事宜进行用印审批,授权期限为半年.
具体事项为:
授权人:被授权人:
年月日
附件六
附件七:
印章销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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