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张北县郭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

12.5MW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1 日

第一部分合同书

总包单位(全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张北郭村二期22MW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12.5MW光伏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张北县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所需的电缆敷设及接线(包括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熔接)、电缆管及桥架安装;甲方

只负责设备和电缆供应(除说明外)。中标方负责其他一切辅材及施工工作。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及配置(包括施工和安全设施等)。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三、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含税价)。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转账支票。

四、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6 年月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6 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5%;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工程优良率≥95%;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95%。

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乙方的报价书;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成本次项目应具备的一切资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

4、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和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章):法定代表:

法定代

表:

代理人:

代理

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号:

税号:

号:

电话:

话:

传真:

真:

邮编:

编:

地址:

址:

日期:2016年月日

期:

2016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甲方: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乙方: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乙方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甲方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

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分包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3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4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5报价书:指由乙方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甲方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甲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6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该项工程所有包含费用的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甲方发出的确定乙方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乙方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l.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8“电站”是指张北县郭村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电站。

1.29 “项目”是指张北县郭村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

1.30 “现场”是指张北县郭村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现场,为合同设备的场所。

1.31 “初步验收”是指光伏电站标的内所有工程全部完成且与本工程有关的分系统调试结束,所有分项验收通过后整体启动调试前的验收。

1.32 “试运行”是指承包方完成整体调试后,光伏电站系统的各项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且连续5天的稳定运行。

1.33“竣工验收”是指通过试运行后,性能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承包工作和合同技术部分规定的保证值后,发包方对光伏电站工程的整体验收。

1.34 “移交生产”是指电站通过试运行后,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标准,工程质量优良,设备运行良好、无缺陷,通过与工程有关的各专项验收,满足上网条件和电能质

量要求后的整体移交。

1.35 “最终验收”是指发包方对光伏电站系统保证期满,满足合同要求的各项性能保证指标后的验收。

1.36 “保修期”是指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计起按约定的期限。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甲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乙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乙方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甲方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乙方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乙方

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乙方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5.3乙方与发包人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甲方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2 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

给乙方,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6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6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承包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3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4 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乙方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甲方的工作

9.1甲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乙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乙方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甲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10、乙方的工作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3)乙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应

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乙方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乙方应允许甲方、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方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乙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乙方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乙方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乙方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50%的补偿。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本工程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乙方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后2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虽然甲方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开工,总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4、工程竣工

14.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3因甲方负责的甲方供应设备及材料不能按时到达或其他甲方原因,工期是否顺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质量与安全

15、质量检查与验收

15.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5.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运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5.4乙方应允许并配合甲方或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工程师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15.5乙方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进入后一道工序之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项目部及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并签证合格后方可进入后一道工序的施工。

16、安全施工

1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6.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包括在合同的综合单价。

16.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7、合同价款及调整

17.1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在本合同书内约定。

17.2分包工程合同综合单价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7.4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乙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负责工程量的签证,最终工程量确认由甲方预算成本控制部根据施工图和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竣工结算工程量的双方确认。

20.2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甲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甲方不予计量。

20.3对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和工程量签证。

2l、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如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实施工程量计量结果后10工作日内,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本合同为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在合同价款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非经甲方认可原因造成的价款增加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权由于分包方未履行合同报价清单、图纸、技术协议要求导致工程安全、质量或工期发生问题而进行的降价与罚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乙方未完成报价清单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按比例扣除,除以下原因外,原则不作调整。

1、工程建设规模所引起的投资增加或者减少。

2、因甲方过错造成的费用增加。

3、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如有单价清单责按单价清单执行,如无单价清单但有

类似项目按类似项目执行,上述两种情况外按定额组价下调20%执行。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3.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甲方与发包人签证的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与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保修期如下:

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为2年:

建筑屋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建筑物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安装工程为2年;

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2年。

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工程款支付,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3款提到的甲方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甲方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乙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1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乙方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6.3乙方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乙方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甲方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甲方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乙方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在甲方收到乙方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甲方应将相应部分转交乙方。乙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甲方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甲方在35天内未能对乙方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乙方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全文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

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顶级版】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二、光伏扶贫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的指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三、光伏扶贫的利好政策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0.42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贷款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

度等确定,最长可达15年。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四、光伏扶贫的优势 1.电站收益期至少25年,25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2.节能环保,不破坏环境,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研究结果:从减少二氧化碳效果而言,安装1 平米光伏发电系统相当于植树造林100 平米,目前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根本上解决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3.有效解决当地“空壳村”问题,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转变成目前造血式扶贫; 4.点对点,精准脱贫,既可按照每一户来建设,又可按照村镇、县区整体建设; 5.拉动当地就业,提升当地GDP,政绩工程,利国利民。 五、光伏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建议 国家专项光伏扶贫资金 财政部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贷款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合同编号: 张北县郭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 12.5MW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1 日

第一部分合同书 总包单位(全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张北郭村二期22MW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12.5MW光伏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张北县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2、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3、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5、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6、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部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7、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划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8、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9、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项目备案 10、省级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11、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对象及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围:。 2.工程计价方式: 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固定综合单价: 元/W,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施工围:支架制作安装、防腐处理、线缆布线施工安装、材料转移及吊装、相变、逆变基础、低压接线的施工等相关光伏发电工程的全部施工项目。 2.2 工期要求: 竣工时间:年月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本工程验收按“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安装篇”、甲方施工图纸、甲方施工要求、乙方交给甲方并认可的施工方案依据。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规、标准和规定做了重大修改或颁布新的标准、规和规定,则应执行新的规定。 3.2 本合同工程质量目标:符合相关工程的验收规定,达到甲方要求。 3.2.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乙方须按照甲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 3.2.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完整原始资料的工程质检、验收资料。 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5.总(分)包合同:无 6.资料: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6.1.1乙方应负责在工程施工前按甲方要求编写分项、分部工程与部分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审批并不能减轻或排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6.1.2施工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填制施工记录与质量检验记录; 7.甲方义务: 7.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7.2负责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3 提供完成本合同协议书上约定的材料。 7.4 指定现场代表,协调处理相关现场事务。 7.5现场工程管理、监督与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同其他工序的配合; 7.6对乙方每月的施工计划提出明确要求; 8.乙方义务: 8.1 对本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围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8.2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徐州市沛县安国镇33MW地面 光伏扶贫项目 实施方案说明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一、综合说明 根据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拟在徐州市沛县安国镇建设开发建设33MW光伏扶贫项目。此项目可利用当地较好的光照资源条件结合煤矿塌陷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本项目位于沛县安国镇,沛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处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地,沛县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地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13。8℃,年平均降水量757。8毫米,年日照时间2308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60天,年平均相对湿度72%。沛县地区太阳能总辐射量年总量平均值为m2左右,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 本拟建工程场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对外交通便利,开发建设条件优越,是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适宜的站址,同时本工程的开发建设是贯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符合国家能源政策的战略方向,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开发本工程是必要的。 本拟建光伏扶贫项目总规划容量33MWp,共安装124600块标准功率为265Wp的晶体硅光伏组件,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 二、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 沛县位于江苏省西北端,东靠微山、昭阳两湖,与山东省微山县毗连,西北与山东省鱼台县接壤,西邻丰县,南界铜山县。地处北纬34度28分~34度59分,东经116度41分-117度09分,全境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宽约30公里,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沛县境内无山,全部为冲积平原,海拔由西南部的41米到东北部降至米左右。境内有9条骨干河流,地下水总储量约为亿立方米,属淮河流域泗水水系中的南四湖水系。 沛县濒临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微山湖,兼有公路、铁路、航运、航空之便。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徐沛铁路纵贯南北,与欧亚大陆桥、京九、京沪、京广铁路接轨;正在建设中的穿越全境,10分钟可进入全国高速公路网;1小时可达徐州。徐济高速公路已经开工建设,将结束沛县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丰沛铁路的建设对丰县和沛县的建设将有重大的意义。 地形:沛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为典型的冲积平原形。

农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范本

农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总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分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书 第1条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 第2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 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 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

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所需的电缆敷设及接线(包括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熔接)、电缆管及桥架安装;甲方只负责设备和电缆供应(除说明外)。中标方负责其他一切辅材及施工工作。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及配置(包括施工和安全设施等)。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第3条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_____ 元)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转账支票。 第4条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___ 年月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___ 年月日完工。 第5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条提高项目全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及群伤事故; 不发生特大、重大设备、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良好文明施工水平。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安全管理职责

业主单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提供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执行; 2)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周例会等安全管理会议; 3)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4)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 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 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签证制度。 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 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要求施工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紧急预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包合同

公司 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 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乙方承包范围: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合同终止。(工程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 .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含前期备案、后期并网时间,其中首次并网时间必须保证2017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 项目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等,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并通过当地电力公司的并网验收,系统正常投入运行。甲乙双方确定以下列方式对功能性完工进行验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全文如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

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

沿海滩涂建设20MWp并网光伏电站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书

沿海滩涂建设20MWp跟踪并网光伏电站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目录 一、示范工作总体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项目名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项目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项目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项目的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具体项目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项目业主单位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项目地点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项目工程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技术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实施周期及进度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 投资估算与技术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保障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组织协调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监督管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政策、资金等配套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其它有关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环境影响和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社会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节能减排效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结论与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金太阳示范工程示范项目汇总表(一)...... 错误!未定义书签。金太阳示范工程示范项目汇总表(二)...... 错误!未定义书签。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总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年月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建设工程施工对象及内容: 1.1 工程名称:闽清县坂东镇文定小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 工程地点:闽清县坂东镇文定村 2. 工程计价方式: 2.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暂定总价:(小写:Y 元;大写:)施工范围:以现场项目经理出具的施工范围平面图为准。(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二甲方确认(甲方施工技术员、项目经理、预算员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 )设计变更部分费用。 2.2 价格调整除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外,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 2.2.1 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2.2 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的增减。 2.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2.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

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2.5 除2.2 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2.6 工程竣工结算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锁定的综合单价及审核后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总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所包含的范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有标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一)重点推进在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工业园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四)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第四条简化项目备案程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指标实行备案管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一)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发展改革

委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1); (二)自然人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县)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登记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2); 第五条项目业主在备案或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一)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六条北京市电力公司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信息。 第七条鼓励区(县)政府在国家电量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鼓励电网企业和光伏项目业主开展代收电费等多种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在同一并网点变压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本区域的电力用户提供能源服务的模式和机制,发挥市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100kW光伏发电方案

光伏发电方案100kW.

100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建设方案 目录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意 义 .......................................................................... (3) 3........................................................................... ..................................................... 1.1项目名称 3........................................................................... .................................................... 1.2项目背景. 3........................................................................... .................................................... 建设意义 .1.34相关技术规范和标 准 ......................................................................... ................................... 二、

5 .......................................................................... ........................................................ 三、设计方案 5 .......................................................................... ................................................... 3.1.系统概述6........................................................................... .......................................... 3.2.光伏阵列方案 6........................................................................... ......................... .3.3.光伏逆变器及并网方案 6........................................................................... ................................................. 3.4.监控装置 . 6.3.5.综 述 .......................................................................... .......................................................... 73.6.原理 图 .......................................................................... ....................................................... 8 四、 ........................................................................ .................................... 设计计算及设备选型 8 .......................................................................... ......................................... 并网逆变器设计4.1 9 .......................................................................... ........................................... 光伏阵列设计4.2. 0 .......................................................................... ...................................... 14.3.光伏阵列汇流箱 214.4.交流配电 柜 .......................................................................... .............................................. 34.5.系统接入电网设 计 .......................................................................... . (1) 3 .......................................................................... .......................................... 14.6.系统监控装置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xxxxx 承包方(乙方):xxxxx xxxx年xx 月xx日

第一部分合同书 发包方(全称):xxxxxx(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xxxxxx (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xxxxxxxx项目EPC承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承包工程名称:xxxxxxx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工程范围和方式 (一)工程承包范围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筑物屋顶防水、加固及更换(若需要)、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电网并网验收直至验收交付运行、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售后、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达标验收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应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所负责内容需涵盖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计算书、图纸和说明;在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搭建光伏支架的;需提供建筑物承重荷载报告的,发包方保证协调配合提供;项目的设计与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要求满足项目25年有效寿命;项目现场电网接入所需建设的开关站及线路,需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接入批复;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材料采购: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场内运输等。 3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 (2)光伏方阵区内安装及施工:箱变基础工程、屋顶光伏组件及支架基础工程施工、汇流箱安装、变压器土建及安装、低压接入相关电气设备的安装、通讯箱及逆变器安装及基础工程、电缆桥架施工、电缆敷设;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 乙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

光伏电站档案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与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就是指项目部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与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与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与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与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太阳能光伏发电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太阳能光伏发电安装施工 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支架安装(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装、组件安装)、材料装卸等,不含太阳能发电板调试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装卸费) 1.5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实际施工天数:天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安装费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元/W 计算,材料装卸费按元计算。2、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 乙方工作 2.2.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2.2.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设施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设施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工程价款及结算 3.1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功率为万瓦,安装费用为元(不含装卸及搬运费)。 3.2 安装工程完成后,安装费及材料装卸费用7日内一次付清。 3.3 本工程无保修金,不含税。 4、违约责任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3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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