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

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
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

填表说明:

1、此表及高中课程修习成绩记录表、综合素质评价等为学生在校期间情况的综合记录,学校应如实填写;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保存,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3、学校应在学生进校后1个月内填写此表,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照片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4、表中所有项目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并且在填写该表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关于中学生学籍表上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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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学习努力,勤奋,好问,认真。热爱班集体,集体意识强,责任心强,热爱运动,积极参加各种户外活动,有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帮助别人,担当户外公益活动的义务参加校运动会,在文艺演出获得一等奖。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言谈、参加过辩论赛。思想开放、勇于创新、个性前卫、敢于实践。 4.她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积极向上。该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该生是一个性格开朗,做事稳重热爱生活的人,交际能力强。该生还是一名优秀团员。经常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赢得了团组织和同学们的赞扬。该生还是一个热爱祖国团结同学的人,是老师同学的好学生和好朋友。该生还是一个适应能力非常强的人,对周围环境和人的适应强,交际能力强。 5.该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该生是一个性格开朗,做事稳重热爱生活的人,学习成绩优异,交际能力强。该生还是一个热爱祖国团结同学的人,是老师同学的好学生和好朋友。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长辈眼中的好孩子。 6.该生热爱生活。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个向户外活动,从中锻炼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希望将来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7.该生自信大方,课余时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 学校(盖章):学籍号:地区学号: 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籍贯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初中毕业学校中考准考证号中考成绩 家庭住址政治面貌入党团时间有何特长 照片家长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起止年月在何校读书证明人 本 人 简 历 变动类别变动日期变动原因何时受获奖日期奖励名称及类别 休、复、 过何种 转等变 奖励 动情况 ( 县级 记载 以上 ) 公民道学习态度 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学业水与能力 平测试 毕业去向 综合素 实 质评价 毕证 材 业 评料 价获奖原因何时受处分日期处分原因及类别撤销日期过何种 处分? 何时撤 销? 语文数学外语 科学人文与技术 基础社会素养

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学习领域科目必修选修I必修选修I必修选修I必修选修I必修选修I必修选修I 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成学 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绩分 高中课程修习成绩记录 语言 与文字 数学 人文 与社会 科学 技术 艺术 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 选修 II 语文 英语 数学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 研究性学 习活动 社会服务 社会实践 模块名称成绩学分模块名称成绩学分必修学分小计 选修 I 学分小计 选修 II学分小计 毕业学分总计 填表说明: 1、此表及高中课程修习成绩记录表、综合素质评价等为学生在校期间情况的综合记录,学校应如实填写;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保存,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3、学校应在学生进校后 1 个月内填写此表,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照片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4、表中所有项目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并且在填写该表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高中学生学籍表评语_高中学生学籍档案评语

高中学生学籍表评语_高中学生学籍档案评语 评语是对高中学生一个阶段的综合鉴定,是对班主任工作的总结,也是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进行有效沟通的契机。下面是有高中学生学籍表评语,欢迎参阅。 高中学生学籍表评语:高一学生学籍表评语1、该生能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积极配合其他同学搞好班务工作,劳动积极肯干。学习刻苦认真,勤学好问,学习成绩稳定,学风和工作作风都较为踏实,坚持出满勤,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劳动积极。是一位发展全面的好学生。 2、你是个做事小心翼翼,感情细腻丰富的女孩,每次看你认真的样子老师都很感动。你也是幸运的,周边有很多人都在关爱着你,所以,对他们,尤其是父母,记得不要太莽撞,不要太任性,要学着体谅,学着换位思考,学着懂事。另外,今后要多运动、多锻炼,有健康才能成就美好未来! 3、不论在体育场还是教室里,看到你神采奕奕的样子,总让人联想到“英姿飒爽”这四个字。这确是一个高中生应该有的精神面貌。你做事认真,顾全大局,真的非常难得。希望能保持这样良好的状态,继续前进!也希望能够多和老师同学交流,多提些对班集体建设的好建议! 4、其实,任何事都是有重量的,那么,就看你把它变成压力还是重力了。在这个方面,我很高兴地看到你做的很好,你学习自觉,成绩便是努力的证明。老师安排你做物理科代表就是希望能多培养你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管理能力,希望以后在这方面能看到你更加出色的表现! 5、该生能以校规班规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态度认真,能吃苦,肯下功夫,成绩稳定。生活艰苦朴素,待人热情大方,是个基础扎实,品德兼优的好学生。 6、你是同学拥护、老师信任的班委,乖巧懂事、伶俐开朗、自信大方、乐观合群,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你爱护集体荣誉,有很强的工作能力,总是及时协助老师完成班务工作,是老师的得力帮手。你心性坦荡,个性鲜明,能大胆说出自己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粤教基〔1999〕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范围内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对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教育和普通初级中等教育的机构,都应执行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所辖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主管机构。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设置满足本辖区内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学位,确定各中小学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第五条小学一般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推迟到7周岁;初级中学接受本服务区内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对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就读的,称为借读。要求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接收。 第六条小学、初级中学应招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七条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第八条小学、初级中学应按有关规定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借读。 第九条小学、初级中学不得拒收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或未达到规定的在校最高年龄的未成年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劝退和开除学生。 第十一条小学、初级中学均实行秋季始业。 第三章学籍 第十二条对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小学、初级中学一年级新生,学校应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并发给学生证。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档案及学校资料包括:

怎样填写高中学籍表

学籍表的填写 一、高中课程修习的学分管理 (一)高中课程修习实行学分管理,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学分。 (三)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计15学分;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一周,获2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获2学分。 (四)选修Ⅱ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学分。 (五)学分由学校认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根据教育部课程标准、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价和实施细则,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一)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二)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Ⅰ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 (三)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选修课。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详见下表。 学习领域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 语文10 根据社会对人才 多样化的需求, 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10 数学数学10 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技术(含信息技 术和通用技术) 8 艺术艺术或音乐、美 术 6 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1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

高中学籍表的填写

怎样填写高中学籍表 一、用黑色水笔认真如真填写,可先复印一份试填,然后再抄在正式表格上.学业水平测试已明确了你的各学科成绩等级,填的分数高不仅无正面作用,反而说明你是个非诚信之人,交给班主任签名盖章时,有可能……; 二、认真阅读《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教基〔2006〕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6〕14号)精神,为指导普通高中实施规范的学分认定和管理,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普通高中课程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高中课程修习的学分管理 (一)高中课程修习实行学分管理,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学分。 (三)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每学分不少于l8学时,计15学分;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1周,获2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获2学分。 (四)选修Ⅱ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学分(五)学分由学校认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价和实施细则,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一)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二)学生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还要获得28个以上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Ⅱ中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总计必须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三)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选修课。凡是选修新的课程模块并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详见下表。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语文 l0个学分(下面省略)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学籍管理暂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适用本办法。 专门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不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所辖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和转学学生应凭学生入学注册通知或转学注册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 第五条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一般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招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七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城市的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农村的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

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第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18周岁以下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保留学籍的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学生。 第九条学校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差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第十条学校应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章编班 第十一条义务教育各年?妒敌谐L喟唷2坏檬敌泄潭ń滋菔侥芰Ψ职啵坏蒙柚氐惆唷⑹笛榘嗟取? 学生编班管理办法由省教育厅制定。 第十二条编班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可以调班,但每学年每班调班人数不得超过该班学生数的3%。 第四章学籍 第十三条学生(含非本地户籍学生)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含转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发给学生证。 第十四条学籍档案包括: (一)《新生名册》; (二)《在校生名册》及《在校生变动名册》; (三)《学生学籍卡》; (四)《学生评价表》; (五)《毕(结、肄)业鉴定及综合素质评价表》; (六)《毕(结、肄)业生名册》; (七)学籍变动及奖励、处分等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名册》,在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一式二份,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一份学校保存。 《在校生名册》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存档。 除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和 《学生学籍卡》在新生入学注册或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由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学生须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在学生入学时组织学生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附件2),编制《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电子注册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3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学校各年级统一以入学年份命名。如2010年入学的,应写为2010级。 被录取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登记。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第七条经复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其学籍。 (一)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二)高中阶段在籍的; (三)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的。 第八条凡属跨市(州)范围违规招生取得学籍的,其学籍无效,由违规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取消。 第三章考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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