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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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电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行公司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制、用车安全负责制、驾驶员定车责任制。明确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使用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有章可循,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白山市分公司所有公务车。

第二章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管理职能:

1、公司综合部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车辆由综合部根据公司主要领导及各部门工作需要

进行调配安排,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调用车辆。

二、用车派车

1、各部门因公用车,用车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审核后,由综合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

车单出车。

2、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应在派车单上填写具体行驶公里数及各项费用,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做为驾驶员报销凭

据。

第四条公司车辆实行归口管理,综合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综合部设车辆管理岗(县分公司由各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兼任),负责车辆管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车辆管理员成员:王海英邱金凤戚琨明于秀敏郑佳程旭。

第七条车辆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建立新购及现有车辆台帐和档案,负责保管车辆说明书、保险合同、有关资料复印件、备用钥匙、备用遥控器等。(二)、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管理,主要内容有:驾驶员的绩效考核、油料管控考核、车辆的清洁养护,车况检查、车辆安全检查、考评以及车辆调配、驾驶员的轮岗值班等。

(三)、负责各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的核定及审批工作。(四)、负责做好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五)、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年检、事故处理等项工作。(六)、积极鼓励驾驶员交流节油心得,倡导大家为节能降耗出主意、献点子,形成节油降耗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车辆用途

第八条公司车辆用于工程建设、设备维护、公司大型宣传活动、外事接待、现金押运、大件物品搬运等公务活动。

(一)、捷达适用于公司4人以下出车任务。

(二)、皮卡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抢修、大件货物搬运(主要)及公司4人以下的出车任务。

(三)、面包适用于大于4人的来访接待、宣传活动、检查等人员的接送。

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条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外借或私用,未经批准私自用车或外借,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损失,并予以开除。

第四章车辆调度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实行部门重点支撑派车原则,即使用部门优先使用相对固定的车辆,需提前填写《车辆使用单》(见附件1)后,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车辆。第十三条需使用车辆的部门应事前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报车辆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按照“先请先派,先重后轻”的原则安排,未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不按规定申请者,不予派车。

第十四条需使用车辆长途、下乡的部门应提前一日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车辆管理员报综合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按照“合理、有效利用公司车辆资源”的原则安排,未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不按规定申请者,不予派车。

第十五条节假、休息日临时抢修等用车必须经综合部主任口头同意,车辆管理员方可派车,事后补填《车辆使用申请单》。

第十六条用车管理办法:

(一)、职责

1、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人员请车用途的初审。

2、车辆申请乘用人员负责填写《出车申请单》。除特殊情况外至少须提前4小时申请。

3、综合部、车队管理员负责派出车的审批。

4、车队调度员负责根据申请时间先后、轻重缓急等原则统筹安排用车。

5、驾驶员负责执行出车任务期间所驾驶的车辆、乘用人员安全。

6、乘用人员负责监督驾驶员驾车期间的安全、文明驾车行为。

7、保安员负责在《公司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出车时间及车辆回公司时间。

(二)、派车原则

1.大笔现金存储,财务部每日收取营业款,予以派车。

2.本公司员工安全巡检,处理障碍,建站、抢修等项目,予以派车。

3.长途(三人以上并二日内返回的省公司会议、活动等)并经领导审批,予以派车。

4.本公司员工外县(巡检、建站、勘测、合作、协作、抢修等)并经领导审批,予以派车。

5.市内大件物品(含大量手机终端、大量采购的礼品)需运输取送的,予以派车。

6.公司大型宣传活动(例:5.17电信日、火炬行动等),予以派车。

7.节点机房割接,予以派车。

8.公司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走访、接待、检查等予以派车。9.社区车辆在保证装维任务时,兼具负责社区用车需求。

10.其他情况一律不予派车。

(三)、用车流程

1、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详细说明出车事由、需到达地点、出车时间、预计回场时间、用车人数等。

2、《用车申请单》交车队管理员或综合部主任审批。

3、经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交车队调度员依申请时间先后及轻重缓急等原则统筹安排用车。

4、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交乘用人签字确认后纳入车辆台账。

(四)、资源管理:

1。当用车申请人申请用车,而公司所有车辆均已派出时,申请人可告知车辆管理员最迟需使用车辆的时间,以便车辆回公司后,车辆调度员第一时间予以安排。

2、当用车申请人确有紧急临时事情需用车,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签批后,车辆管理员视情况以紧急召回在用车辆形式解决用车需求。

3、当用车申请人非正常上班时间需用车时,须在上班时间内填写《出车申请单》,以便于车辆调度员提前安排,(临时紧急故障处理除外)。

4、为节约用车开支,避免当日重复用车,非急需情况下,一般安排上午8点以后派车,在同一路线并乘车人数允许的情况下,视用车用途拼车。驾驶员提前做好车辆的整理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不得私自出车。

5、当用车申请人需到达1个以上目的地时,需在《出车申请单》上明确填写所去目的地地名,如行车路线、时间发生变化时,驾驶员须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以便对车辆使用的调整。

6、当申请用车人需车辆在外等待时,等待时间以半小时为限,(如接待客人,抢修现场)申请用车人需在申请时特别提出,车队管理员依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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