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洛神赋》的主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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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洛神赋》的主旨

摘要:在曹植的名篇《洛神赋》中,作者描述了一个人神相恋却又怅然分离的故事。对于其主旨历来存在争议,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主张“感甄说”与“寄心君王说”均不成立,然后根据曹植的经历性格并将该赋与此前宋玉、王粲、杨修等人的同类题材作比较,从而得出结论:《洛神赋》的主旨正是在于借助古老的原型传达觉醒时期的作者在种种矛盾冲突中独特而复杂的生命体验。

关键词:人神相恋人道殊途曹植洛神赋集体无意识

三国时期的文学家曹植在其名篇《洛神赋》里讲述了自己返回封地途中,在洛水河畔与洛神相遇,双方心生爱慕之情,无奈由于人道殊途,不得不怅然分离的故事。由于辞采华茂,感情真挚,塑造了一位明艳动人、神采飘逸的女神形象,历来为后人所赞赏。然而,对于其主旨,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两种说法“感甄说”与“寄心君王说”,由于均带有时代和阶级的烙印,包含着主观臆想和武断的成分,均不能成立,但从这两种说法中仍可以发现某些合理的成分和值得商榷的地方,再加上随着西方文学研究方法的深入,《洛神赋》的主旨仍有分析与探讨的余地。

一、辨析“感甄说”

“感甄说”之“甄”即魏文帝曹丕的夫人甄氏,据《三国志》卷五《魏书·文昭甄皇后传》及裴松之注引《魏略》的记载,甄氏不仅美貌贤德而且文采出众。她生于汉灵帝光和五年,比曹丕大五岁,比曹植大

十岁,原是袁绍次子袁熙的妻子,后袁绍为曹操所灭,曹丕趁乱将其据为己有。生魏明帝曹叡和女儿东乡公主。后曹丕宠爱郭氏,甄后因有怨言而被曹丕赐死,尸首“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后其子魏明帝即位,追谥其为“文昭皇后”。

“感甄说”出自相传李善为《文选》作注的一段文字:“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涕。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还,度轘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令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佩,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①]

后人对于这一说法持怀疑态度,认为此说法为小说家附会而成,袁行霈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作品选注》第二卷中注云:“当是后人旁记于题旁,而阑入《文选》,误为李善注。”

文选的这段注解是否为李善所注是有待考证的,李善做注注重引经据典,被时人讥为“释事而忘义”。清人何琇《樵香小记》说:“李善注《文选》,字字必著其出典,唯《洛神赋》注感甄事,题为《传》曰,究不知为何《传》也。”对李善做注的说法提出质疑。此外,文选载有此注者,唯有宋尤袤刻本,其余版本均无此注。胡克家在《文

选考异》中提出这个注是尤袤所加,但早于尤袤的姚宽,在《西溪丛语》卷上曾引过此注,可见此注也并非出自尤袤。

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可以推断,“感甄说”最早出现在中唐时期。元稹《代曲江老人百韵》有“班女恩移赵,思王赋感甄。”[②]的句子,元稹是中唐诗人,可见中唐已经普遍流传曹植和甄妃的爱情故事。晚唐李商隐的《无题》有“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时赋洛神。”的诗句。至于中唐之前,李白也写过这样的题材,其《感兴》其一:“洛浦有宓妃,飘飖雪争飞。轻云拂素月,了可见清辉。解佩欲西去,含情讵相违。香尘动罗袜,绿水不沾衣。陈王徒作赋,神女岂同归。好色伤大雅,多为世所讥。”但此诗仅是李白就《洛神赋》发的感慨,并没有说宓妃就是甄妃,可见盛唐时期感甄说还未见流传,目前我们能见到的最早的有关感甄的资料都在中唐。

既然作者无法考证,辨析“感甄说”就应该从它产生的时代出发。

首先,感甄说产生的大背景是思想观念开放的唐代,唐代小说中私奔、改嫁现象很多,贞节观淡薄,迥异于传统的封建伦理道德,彰显了那个时代开放自由的气息,出现叔嫂相恋的题材不足为奇。

其次,中唐时期经历了安史之乱,士人在乱世之后的安定酝酿了一幕幕爱情理想。

再者,不难发现,后世拥护“感甄说”的人,除了李善之外,几乎都是清一色的诗人、文学家,李商隐曾写过《东阿王》、《涉洛川》等诗,被潘德舆斥为“文人轻薄”、“喋喋不休”。清代的曹雪芹虽无明

言,但从他的作品亦可看出他的倾向。《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借写贾宝玉在水仙庵看到洛神的塑像“滴下泪来”,祭奠这个“人间有一、天下无双、极聪明清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以表达对金钏的一番情意。可见,曹雪芹将曹植同宓妃的关系与宝玉和金钏的关系相联系。如果曹雪芹将其理解为“屈子之志”,则有悖于贾宝玉的叛逆性格。可以看出,曹雪芹对《洛神赋》的理解,应该同李商隐是相近的,决不似道学家那样附会。但这里值得指出的一点是,无论是李商隐还是曹雪芹,都对《洛神赋》有一个不同程度的曲解,即将甄氏与宓妃混为一谈,将文学形象看成是生活原型。此种理解跟文人的生性浪漫是分不开的。客观上来说,曹植的才高八斗为后世文人所景仰,而他的不幸遭遇更是令人唏嘘不已。古代不少诗人皆以王佐之才自命,却大多身世沦落,而以诗词名世,他们的命运与曹植相似,所以对曹植多有一种认同感。[③]如一度仕途坎坷的李白、李商隐等。李白在《将进酒》中写过:“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借曹植自喻抒发自己的壮志难酬。但一些文人并不满足于此,在了解到同一时期的美女甄氏及其惨死的经历,便不自觉地将二人联系在一起,迫害兄弟的曹丕受到后人所鄙夷,才子曹植与佳人甄氏的爱情模式更加符合文人心目中的理想。

可见,感甄说是时代的产物,融合了那个时期奔放自由的婚恋观念。同样也包含着不少主观武断的成分。然而,这一说法至今流传,并不断有人发掘证据试图再次证明它,可见,“感甄”一说绝非毫无情理的杜撰,而是有合理的成分在里面。

一是洛神的原型很有可能是甄后。因为任何文学作品的创作都不能脱离现实生活,从史书中可以得知,曹丕纳甄后是在建安九年,曹操攻破邺城之时,当时只有十三岁的的曹植虽不可能求娶甄氏,但在往后很长的时间里他们是生活在一起的。在《洛神赋》中,“柔情绰态”、“羌习礼而明诗”[④]的女神宓妃,有可能是生活中“惠而有色”的甄后的艺术再现;在曹植笔下,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风姿,很可能保留着作者对“姿貌绝伦”的甄后的深刻记忆。总之,洛神的形象,很可能是以甄后为模特儿的。作者对于人物原型的某种隐情,也可能渗透到作品的形象之中。但是宓妃不是甄后,它是甄后和许多似曾相识的美人仪容的综合和升华。[⑤] “感甄说”的缺陷之一在于将现实原型与文学形象混为一谈。

郭沫若对此曾经做过这样的总结:这所谓《记》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书,托梦荐枕,献珠报珮云云,确实是怪诞,不近情理,但子建对这位比自己大十岁的嫂子曾经发生过爱慕的情绪,大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吧。不然,何会无中生有地传出这样的‘佳话’,甄后何以又遭谗死,而丕与植兄弟之间竟始终是那样隔阂。魏晋时代的新人物对于男女关系并不如前代人或后代人所看的那么严重。例如曹丕为太子时,‘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这足见曹丕、刘桢都相当浪漫。刘桢的态度在曹丕倒满不在乎,却恼了做阿翁的曹操,以桢不敬,几乎处死了他。又如再后一辈的阮籍便坦然与嫂话别,醉卧于当炉的美貌邻妇侧而不自嫌。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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