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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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摘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是很复杂的,而且有着明显的系统性。

而增加公众参与度有利于更好的发展环境保护的内涵,改善我国现今的环境状况,使得环保机构可以更加高效的开展工作,在整个环境治理工作中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

本文论述了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发展以及公众参与度渐渐提高的过程,指出了这一过程中的可借鉴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为有关专业人士带来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措施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将公众参与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且公众参与对于工作技术评估工作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所以,必须针对公众参与开展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且需要将项目进程与环境联系起来,以促进公共参与程度的提升,使我国的经济建设能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不仅如此,公众参与程度的提升对于规范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以及公民意识的觉醒都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以下主要围绕着公众参与在环境评价中的积极作用展开简单分析与探讨:一、公众参与在环境评价中的积极作用第一,环境评价所针对的一般都是对环境有不良作用的项目工程或者是公共政策,这势必对公众的利益产生影响。

因此,在整个过程中,都必须保证公众作为参与方的知情权。

将此作为切入点可以看出,公众参与环境评价是其固有权利,这个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第二,公众的参与可以提升评价工作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采用公众评价的方式本身就是民主性的体现,且在此期间公众的知情权也能够得到很好的维护,且公众的督促也能够使得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工作。

二、我国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中的不足(一)公众参与没有明显的边界环境影响评价中加入公众参与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平、公正,但实际工作期间却可能受到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基本的公正性得不到保障,这使得整个环评工作的质量都大打折扣。

(二)环评单位未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公众参与工作第一,环评企业的调查对象一般都是企业或单位法人,往往忽视了区域,而问卷调查工作一般都是由居委会完成的。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和对策探讨摘要:环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环境保护的发展态势,所以为了保证环评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应该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从利益受损者的角度出发,为环评工作提供更加全面而合理的建议,这种建议更加直观而有力,对于政府进行环境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探讨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题;对策1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1.1 公众参与作用边界被公众无限放大公众参与对于环评而言本意是从公平公正的立场出发,为环评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提高环评的质量。

但是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各种建设项目广泛的开展,由此在社会中构成了诸多的矛盾。

而公众参与对于环评来讲,是现阶段最为正规以及具有一定权威的手段,但是由于使用方式不当,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被人们无意地放大,立场有失偏颇,失去了公正性,其作用边界无限放大,违背了公众参与最原始的目的,由此导致环评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1.2 信息公开时间过短公众参与要想切实发挥作用,就需要对整个项目的细节进行详细的了解,通过对相关信息的分析研究,从而对环评工作的准确性以及合理性做出公正的判断。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公众进行意见征求的时间为10 个工作日,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却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众公开信息,或者根本就不公开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公众无法了解相关信息,所以对于环评工作无法给出合理的判断。

1.3 参与对象缺乏代表性和广泛性公众参与的本意就是发挥公众的力量参与到环评工作中来,从建设项目影响到的利益受损者中选派代表,从而得到最为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

但是有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环评工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没有按照公众参与的规范要求执行,只是随意发放调查问卷来进行敷衍,没有从利益受损者中获取最为直接的信息,所以所获取的结果不具有代表性以及广泛性,无法真实地反映出公众的意愿,导致环评工作失去意义。

1.4 公众环境意识薄弱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环境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较高。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现代社会的发展对环境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引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各种大型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主观评估、信息不对称、公众参与等问题,接下来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主观评估。

有些评估者可能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主观意见,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政治因素的影响,导致评估结果不客观、不准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确保评估者独立、客观的进行评估工作;二是加强评估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使其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工作;三是公开评估报告和评估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估工作的透明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二是信息不对称。

在一些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评估者可能会缺乏相关的信息,而建设方则可能会将一些重要信息隐瞒或不提供,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以下几点:一是要求建设方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信息,确保评估者拥有充分的信息进行评估工作;二是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使其能够找到并处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建设方的监管,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惩罚,以维护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三是公众参与的不充分。

在一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公众的参与程度较低,他们对项目的影响、风险等信息了解较少,导致评估结果可能无法充分反映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二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三是提高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及时将评估信息和结果公布给公众,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主观评估、信息不对称和公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在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之前进行的,旨在评价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在实践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该依据科学的环境保护原理和方法进行,但有时评价结果可能被政府或企业操控,导致评价结果不客观。

有些评价可能只是形式上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2. 信息不透明。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相当数量的环境和社会数据,但有时这些数据很难获取。

政府和企业往往习惯于保守信息,对于公众来说,很难获得全面和真实的信息,从而难以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3. 参与度不足。

环境影响评价应该是一项公众参与的工作,但实际上,公众参与的机会和权力非常有限。

公众往往只能在评价报告公示阶段提出意见,而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很低,导致公众对评价结果的认可度低。

4. 专业人员水平不一。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科学水平和专业知识,但现实情况是,有些评价机构的技术实力较弱,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这导致了评价报告的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

5. 检测与监管不到位。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仅是一次性的工作,还需要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进行监测和管理。

监管部门往往缺乏足够的人力、经费和技术支持,导致项目的环境管理不到位,对环境造成了潜在风险。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设,明确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适当增加对评价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管力度,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

2. 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和企业应主动公开环境和社会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设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评价报告和相关数据,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条件。

3. 提高公众参与度。

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和途径,将公众参与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公众参与度的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问题分析1.环评缺乏实效性在一些地方,环评工作只是“表面功夫”,过程不严谨、环评效果不显著,无法从根本上体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环评工作缺少目标性,缺少效益性,出现了“办证为目的,环保为形式”的现象。

2.环评的前期工作不足环评前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场地勘察工作较为薄弱,只是“显视性”的观察,并未做到针对性、深度分析,导致环评的质量不能保证,进而影响环保效果。

3.环评数据处理问题环评数据处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前期数据采集精度不够高、数据存储和管理不严谨等问题,导致评价的基础不牢固,评价的结果并不清晰、准确。

4.环评机构考核机制不完善当前的环评机构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难以真正起到“激励、约束、规范、引导”的作用,一些环评机构只能靠处理事务来维持生存,奖惩机制不明确,影响了环评机构的工作质量。

5.缺乏公众参与目前,部分地区环评工作中缺乏公众参与,公众对环评的意见反馈不足,降低了环评的透明度、公正性、公信力。

二、解决方法要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效性,需要从制定环评标准、积极推动环保政策、加强环保管理、建立环评信用体系等方面入手,使环评工作真正落实到制定环保目标,体现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关注。

环评前期工作是环评工作的基础,要注重细节和研究分析。

因此,环评机构应加强对资料收集、勘查、分析等前期工作的重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环评工作中,要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和整理,建立起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

同时,加强数据处理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保障评价数据的精准处理,确保评价的结果真实准确。

加强对环评机构的考核,严格实施奖惩机制,使环评机构工作质量更有保障。

同时,加强对环评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提高环评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作用及存在问题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作用及存在问题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作用及存在问题分析摘要: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也是建设项目及专项规划等环境影响报告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论述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作用,通过分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完善措施,以期提高环评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项目建设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通过公示、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使公民参与到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和环境管理中,对政府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单位、个人的环境资源利用行为进行监督,使得各项行为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环境保护。

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具体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该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11和第21条分别规定了专项规划和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该进行公众参与。

2006年2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环保领域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

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

但现行的公众参与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致使公众的意见无法得到正确的表达和处理以及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偏低。

本文作者通过对多年环评工作经验和实践总结,发现在公众参与工作中存在着参与对象选取不合理、公众参与意识淡薄、环境信息支持不足、调查问卷质量偏低、调查结果可信度低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探究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对策。

1 环评公众参与的作用1.1 这是环境公众参与由末端参与走向事前控制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目前,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公众主要是针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发生后,危害到自身利益时通过检举、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哪些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预防和减轻项目建设和各类开发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一制度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首先,环评制度的执行力度存在不足。

在一些地区,部分项目为了赶进度、节省成本,在未完成环评或环评不达标时就匆忙上马。

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不够严格,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弱,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这导致一些企业对环评制度不够重视,心存侥幸,认为即使违规也不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其次,环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环评过程中,对于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估往往依赖于一定的模型和数据,但这些模型和数据可能存在局限性。

例如,某些环境因素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难以完全通过现有模型准确反映,导致环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同时,环评中对于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和累积效应的考虑不够充分,可能只关注了短期的、直接的环境影响,而忽视了潜在的、长期的生态破坏。

再者,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完善。

虽然法律规定了公众在环评中有参与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公众获取环评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公众对相关项目的了解不足。

此外,公众意见的反馈和处理机制也不够健全,使得公众的意见难以真正影响到环评的决策过程,公众参与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另外,环评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也面临挑战。

部分环评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方的影响,在环评过程中做出不客观、不公正的评价。

一些环评机构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参差不齐,影响了环评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环评审批流程繁琐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环评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审批时间过长,不仅增加了项目的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可能影响项目的推进效率。

在一些情况下,繁琐的审批流程还可能导致一些项目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错失发展机遇。

还有,环评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不够紧密。

例如,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等制度之间存在协调不畅的情况,导致制度之间的重复和冲突,影响了整体的环境管理效果。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是指对规划、建设、改建、扩建、拆除工程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的一种制度和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缺乏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应该是一个公众参与的过程,但实际上,很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只是形式上的公众参与,很少有真正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纳入评价决策的情况。

对策是要加强公众参与的机制和环节,包括通过公告、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让公众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评价决策。

第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足。

有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过于乐观,夸大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而有些报告则过于悲观,忽略了项目的环境治理措施和效果。

对策是要加强对评价报告编制人员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加强对评价报告的审查和监督,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标准存在差异,这给评价工作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公正性。

对策是要制定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标准,明确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四,环境影响评价与其他环境管理工作缺乏协调。

环境影响评价通常只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而忽略了项目运营和后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对策是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与其他环境管理工作的协调,将评价的结果纳入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评价的效果得以充分发挥。

第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缺乏监督和追责机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和追责机制不健全,相关责任人很少因为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惩处。

对策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追责机制,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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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以西二旗餐厨垃圾项目为例
环境权是一种新型的人权。

确立和实现环境权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目的,正因为环境是每个人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而环境污染和破坏则正威胁着这种物质条件,才产生了当代人和后代人对环境权的要求;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将影响这一代人和后代人的生存质量,环境权保护的结果体现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

1环境是公共的资产,任何相关的个体或者组织都有权知道自己所处环境质量的状况及影响环境质量变化的活动情况,除了知情权,还享有表达权——有机会向决策者表达自己的意见、有参与权——参与决策,能了解到最终决策的结果及考量的因素等。

因此,公众参与实际上是涉及公共资产的决策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利益诉求最集中、矛盾最突出的。

能否妥善处理好公众参与,将决定一个项目或决策最后能否顺利实施,尤其是在现在公众权力意识、环保意识越发强烈的时代。

关于公众参与,国家已经有了一些制度规定规范。

根据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与公众参与有关的主要是三点:一是承接环评7日内建设单位在拟建项目所在地公开张贴公告方式告知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二是建设项目在完成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境管理部门审批之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网上公示,包含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三是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采取发放调查表、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但是,从公众参与的实践来看,这个过程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以北京西二旗餐厨垃圾站项目为例对3个方面进行一些简单的讨论。

1 信息不对称
一个项目的环境影响到底有多大,能不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这是项目周边受影响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公众最不了解的。

环境评价会基于一定的背景资料和数据,按照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进行数据处理和模型计算,得出结论。

环境评价单位应该是最了解项目真实的环境影响的真实情况的,同时也能直接影响环境评价的结果。

如果环境评价的部分结果与公众的预期不合,公众自然而然地会质疑环评单位使用的数据、参数、标准等是否真实可信符合规定。

下面列举了2011年12月15日领秀新硅谷居委会公示现场的西二旗居民提问记录。

……
“环评中参数取值没有标准,如何取值?环评合格不合格跟政府与北大的合同是否相关,如果不合格,政府给不给环评单位钱?党要以人为本,这个钱可赚可不赚。


“环评报告中没有详细的计算过程,数据怎么采集的?报告中说“本评价类比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污染源相关数据并查阅相关文献”,高安屯的数据有可比性吗?数据是赵老师采集的?还是谁采集的?相关文献指哪些文献?报告中都没有这些说明。


“环评公众意见统计,分母、分子是什么?”
1参考赵智杰《环境质量评价》课件
“根据浦东政府公示,50T的垃圾站,一样的技术,安全距离写是600米?这个是什么标准?为什么你这个报告上写的15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经计算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定为150米,即厂界外围150米包围的区域为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无居民,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
“您的参考依据?150米从哪里来?”
“去过环保局、规划委领导相互推诿,都说全决定于环评报告。

所以工作调查表,必须是严谨的。

简本上的垃圾站距离各小区的实际距离都大于实际距离,信息有误,说明调查报告本身就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需要问责。

自己如果负不了责任,必须要严谨。

没有法律依据,150米的标准如何来?”
“领袖C区距离垃圾站只有150米,环评报告简本中为什么没有提到对C区的影响?”
……
从以上这些提问不难看出,公众对于一些指标、数据是存在很大的怀疑的,包括数据的出处,甚至是对具体的计算过程和方法。

在现场咨询的时候,数据、计算的问题很难解释清楚;公众单独观阅环评报告书的时候,对其中的计算也可能无法理解,因为毕竟是专业的内容和方法。

所以大多数公众无法判断环境报告书的科学性、真实性如何。

他们更多的时候会产生羊群效应,跟随“领头羊”进行行动。

而在西二旗的项目中,“领头羊”显然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不能认可评价单位给出的报告,而是依据自身掌握的信息进行判断认为环境影响被低估,于是抵制这个项目。

因此,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公众反对的一个根本的原因,公众无法准确预测项目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也不能完全信任评价单位给出的结论,而且这种非简单信息的不对称在双方之间很难克服,加剧了矛盾的不可调和。

当然,西二旗项目矛盾的突出部分源于垃圾站项目的敏感性,它在公众印象中可谓“臭名昭著”。

解决信息不对称不是简单地提供环评全本之类的方法可以解决的。

目前来看,最好的对策可能就是提高第三方环境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众信服度,成为公众可以信赖的中立机构。

2 公示时间和方式
在来自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对西二旗项目的一份意见中提到:“项目公示期仅有10个工作日,对于关注此项目的人来讲,根本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提出对项目环评的意见。

为了保障更好的实现公众的参与,建议延长环评公示期,将公示时间延长至2012年1月6日。

鉴于普通公众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现状不了解的现实,建议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共同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类似的意见有很多,认为公示时间不足以公众充分表达意见和想法。

对于某些项目,公示时间10天已经是足够了,而对于某些敏感项目,公众的意见和呼声很大,10天的时间可能就不是很合适,略显仓促。

公示时间应该根据具体项目作调整,既能保证公众想法的充分表达,又能不影响项目推进的效益。

可以制定一些规则,比如10天内收到的公众反馈不超过100条,则公示就此结束,否则延期等等。

项目公示时间的长短也要基于广泛的公示平台。

只有在受众广泛、扩散性好的平台上公示,才能确保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充分表达,有助于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而事实上,一些项目在履行环评程序时,并不能真正做到让公众知情,更谈不上广泛参与。

建设项目的环评公示牌被挂在毫不显眼的位置,有的甚至有意或无意隐瞒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选择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公众进行调查。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公开了通不过。

一些规划、工程、项目在选址上有问题,存在环境风险。

这类项目向社会公布环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肯定通不过,所以只能悄悄进行。

但是这种做法结果反而可能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
项目也被搁置。

为了保证大多数公众的知情权,环评公示不仅要选择在相关政府网站和本地媒体上进行,以及受影响公众的社区和社区网站,还应选择在更大区域的媒体上公示,甚至是全国性媒体。

像西二旗项目最开始的公示很不显眼,以至于最后公众得知时会有更激烈的反响。

公示首先要达到的是让公众从最开始就了解项目,而不是等到决策后才来才来通知公众。

此外,笔者在网上查询公示的项目索取环评简本时,遇到几家都不回复邮件的情况。

环评单位的服务意识可能还需加强。

3 公众心理要素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的要素主要是水、气、声、渣、生态,是客观存在的环境影响。

其实一个项目的建设还会给周边的人造成心理上的影响。

比如西二旗垃圾处理厂会给公众带来负的心理效应,无论其环境污染是否在规定标准以内;如果是个体育公园,正好是西二旗项目之前的规划,则对公众有正的心理影响。

公众参与恰好是公众反馈建设项目对其心理影响的过程。

公众参与不仅会表达他们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质疑,也会跳出环境影响,从心理影响的角度表达他们的态度。

例如西二旗垃圾站项目,有部分公众反对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周边投资了房产,垃圾站项目的上马无疑会使这个地区的地产价值受损;有部分居民是看重原本规划的绿地、公园才来的,但是规划变成垃圾站,反对就不可避免了。

这些因素实际上是环境影响评价不会涉及的,因此,公众参与就成为了一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补充,体现了公众的对项目的心理预期。

有些项目可能通得过环评,却通不过公众参与,即使公众认可了其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所以,对于公众参与,不能仅仅看成是环境评价的程序之一,有时候它能起到与环境评价同等的作用。

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环境评价机构也应充分研究项目会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影响,这样可以规避一些风险和损失。

公众参与的公众心理研究甚至可以作为项目立项前的准备工作。

即使没有这一步,建设单位也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

综上所述,公众参与尚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发展的地方。

当然,本文仅是就几个点做了讨论,真是的公众参与要如何做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但是,必须认识到,公众参与的地位在提高,政府以及建设单位、评价机构等都应予以重视,并且做好相关的工作。

与公众合作,而非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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