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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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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5一、分析题1 (1)①某甲去香港旅游时从商店购买瑞士产“雷达”表一块,回来后不久,甲不慎将表遗失在洗脸间中,被乙拾到;乙随即在路边以低价把表卖给丙,②不久后,丙在旧货市场将该表卖给丁,丁在从旧货市场回家的路上因车祸不治身亡,丁妻继承了该表,见表样式一般,误以为是冒牌货,且认为该表不祥,遂将表丢在垃圾箱中,清洁工A见到后捡回。
③数月后,A将表以高价卖给B;丁妻恰好在场,遂指出该表归其所有,要求A将所得价款交还自己,二人争执不下,恰好甲路过,认出是自己遗失的表,拿出发票要求B将表还回。
问: (1)在第①阶段,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2)在第②阶段,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本案中,对第③阶段的争议应如何处理?2 公民刘涛、张直为同一居民楼邻居,刘涛住楼上,张直住楼下,现因刘涛希望卖出其房,张直找刘涛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张直以80万元价钱购买刘涛的房产。
次日,刘涛的姐姐刘琳来看望刘涛,并提出愿出资90万元买刘涛的房产,刘涛又与刘琳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
请问:(1)刘涛与张直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张直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刘涛与刘琳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刘琳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如果刘琳明知刘涛与张直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刘涛的房产,刘琳是否能取得该房所有权?(4)如果刘琳住入该房后,张直拒绝刘琳从楼梯上下,并拿出其产权证,产权证的确将楼梯产权确认给张直,张直这种行为是否合法?(5)如果刘琳住人该房后,张直每晚卡拉OK直至深夜,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刘琳的合法权益?3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元),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
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
3分钟司法考试卷四提高30分!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变态程度大概大部分考生都领略过了,但是司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一)画龙点睛——为你的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简单地讲,题目不要太长,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报告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
关于题目,我的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表明你的立场,一语道破你的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首先,观点必须鲜明。
也就是说,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其次,观点必须切题。
也就是说,你的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材料或案例紧密结合,是可以从材料或案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观点必须正确。
所谓观点正确,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障人权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其一,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
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的观点,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最有效的的论证方法。
其二,法理论证。
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其三,比较法论证。
简单地讲,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
其四,历史论证。
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点或建议得以成立的依据。
其五,社会现实论证。
法律人不是艺术家,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应立足现实,符合社会需求,不超越真实生活。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答案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职责?A. 代表国家进行国事访问B. 接受外国使节C. 签署命令D. 制定法律答案: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C.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住宅D. 遗失物品未及时归还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以虚假表示订立的合同D. 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答案:ABC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B.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C.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不服D.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不服答案:ACD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房屋拆迁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张某认为开发商的拆迁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张某的诉讼请求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开发商的拆迁行为未经张某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张某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张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论述题题目: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答案要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 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没有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法可以制止侵害;3.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即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性质、程度相适应;4. 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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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12一、分析题1 案情:蓝天公司是2000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1000万元。
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 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蓝天公司名义投资100万元,与大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蓝天公司名义向跃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600万元; (3)聘任赵某为公司经理;(4)在公司内增设市场发展部,重点开拓海外市场。
事后不久当蓝天公司的股东大会得知董事会的上述方案后,提出以下异议:(1)聘任公司经理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聘任;(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不得做出; (3)董事会会议必须由9/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该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只达到 1/2以上,不符合法定人数;(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㈩席,该次会议有1名董事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了另一位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是非法的。
同时,股东大会认为董事王某能力低下,不能尽职,遂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将其更换。
董事会则认为,董事会的方案(3)与(4)完全是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并未越权。
董事会的举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所有力案均已得到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当执行。
而且,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王某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
1 董事会的第(1)、(2)项决议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方案(3)、(4)项的质疑是否成立,为什么?3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召开程序的质疑是否成立?董事会的辩解是否完全合法?4 董事会对股东会更换董事程序的质疑是否成立?为什么?5 股东大会应由谁来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谁来主持?5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周七五人为研究生同学。
2009年7月份研究生毕业时,五人商议欲创立一家经营法律类图书的华星英杰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试卷四一、(本题10分)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
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
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
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马路上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蹿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
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
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
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
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二、(本题10分)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
陈某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
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
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但也遭拒绝。
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
陈某骑车至安全地方(离原地约2公里)停歇一会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
陈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面额2万元)。
陈某顿生贪欲,将2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
几日后,陈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2万元取出。
此后逃往外地。
试分析陈某上述各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三、(本题10分)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因紧急避险而伤害他人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3.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被告可以行使以下哪项权利?A. 反诉权B. 起诉权C. 抗辩权D. 起诉权和反诉权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当事人双方同意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违约D. 以上都是5.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A.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C. 对行政裁决不服D. 以上都是...(此处省略15题)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2.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作为证人?A. 被害人B. 犯罪嫌疑人C. 鉴定人员D. 翻译人员...(此处省略3题)三、案例分析题(每题5分,共30分)31. 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缓刑期间,张某又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请问张某的缓刑是否应当撤销?为什么?32. 李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李某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开发商拒绝。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此处省略2题)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41. 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42. 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及其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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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
导语:3 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变态程度大概大部分考生都领略过了,但是司
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
(一)画龙点睛——为你的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
简单地讲,题目不要太长,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
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报告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关于题目,我的
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表明你的立场,一语道破你的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
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
首先,观点必须鲜明。也就是说,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
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其次,观点必须切题。也就是说,你的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材料或案例紧密结合,是可以从材料或案
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观点必须正确。所谓观点正确,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
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障****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
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
其一,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的观点,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
最有效的的论证方法。
其二,法理论证。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
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其三,比较法论证。简单地讲,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
其四,历史论证。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法律|教育|网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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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社会现实论证。法律人不是艺术家,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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