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维护电波畅通与正常秩序
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1号

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1号《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0月21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唐良智2019年11月19日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建设和保护无线电监测设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协助和配合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市行政区域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公安、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本市无线电管理规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推动无线电管理军民融合体系建设,加强频谱资源统筹协调和专业技术协作,提升军地无线电协同管理能力。
无线电管理工作年终总结6篇

无线电管理工作年终总结6篇篇1一、背景在过去的一年中,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线电频谱资源日益紧张,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报告将对过去一年来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频谱资源管理在过去一年中,我们积极推进频谱资源管理,对各类无线电频谱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类。
针对频谱资源紧张的问题,我们优化了频谱资源配置,提高了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频谱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了频谱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2. 无线电台管理我们加强了对无线电台的管理,完善了无线电台的审批和监管流程。
通过建立完善的无线电台数据库,实现了对无线电台的信息化管理。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无线电台的检测和监测工作,确保了无线电台的合规使用和安全运行。
3. 电磁环境保护电磁环境保护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积极推进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了对电磁环境的监测和检测工作。
同时,我们还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管控和治理,确保了电磁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4. 合作与交流我们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了工作合力。
通过与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此外,我们还积极参与国际无线电管理交流活动,学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频谱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合理,导致频谱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存在。
2. 无线电台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一些违规使用无线电台的情况。
3. 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电磁环境的监测和检测工作。
4. 合作与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
四、建议和措施1. 进一步优化频谱资源配置,提高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
2. 加强无线电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无线电台的行为。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业余无线电台作为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重要工具,对于促进无线电技术的发展、提高无线电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确保无线电频率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1. 规范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保障业余无线电活动合法有序开展;2. 提高无线电爱好者操作技能,提升无线电通信质量;3. 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确保频率使用合理、高效;4.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三、工作内容1. 完善规章制度(1)修订《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明确业余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维护等规定;(2)制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考核办法》,规范业余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考核流程;(3)修订《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业余无线电台频率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管理等内容。
2. 加强频率资源管理(1)对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进行合理规划,确保频率资源合理分配;(2)加强无线电频率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占用频率行为;(3)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评估,优化频率资源配置。
3. 严格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1)规范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2)对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爱好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道德品质;(3)对已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爱好者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使用频率。
4. 加强业余无线电台操作人员培训(1)组织开展业余无线电台操作人员培训班,提高操作人员业务水平;(2)鼓励业余无线电台爱好者参加各类无线电竞赛,提升实际操作能力;(3)建立业余无线电台操作人员交流平台,促进爱好者之间的技术交流。
5. 加强无线电科普宣传(1)开展无线电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无线电知识的了解;(2)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无线电法律法规和业余无线电台管理规定;(3)组织无线电科普讲座、展览等活动,增强公众对无线电事业的关注。
沈阳市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

沈阳市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9.11.12•【字号】沈政发[1989]89号•【施行日期】1989.11.1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沈阳市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沈政发[1989]89号1989年11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合理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及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设备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线电设备,系指有发射功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用于无线电通讯的接收设备(不含电视机、收音机、收录机和无发射功率的无线电测量设备)。
第二章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无委会)统一领导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市无委会设办公室,负责无线电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制订我市无线电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二)统一管理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和使用;(三)审定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定点布局,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四)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抑制或消除非电信设备的电磁干扰;(五)监测各类无线电设备;(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的无线电管制;(七)协调和处理无线电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设无线电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无委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县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县内设台申请;(二)监督和管理无线电(站)的设置使用;(三)审批无线电话筒的设置和使用;(四)检查无线电通讯保密工作。
第六条一切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应根据无线电设置状况,配备专人或指定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七条从事无线电管理和固定台(站)值机的工作人员,按机要人员标准选配、按技术人员管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填写《无线电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无委会备案后,方可上岗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无委办主任王林:以“抓手工作”切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工 作 。继续 加 强与 新 疆 对 口支 援单 位 的 多层 面技 术 交流 和研 讨 。调 整 考核 指 标 体系 ,不断 激发 无 线 电管 理 部 门
的进 取精神 。
宁夏 回族 自治 区政府办公厅副巡视 员 \ 无委办主任王林
以 “ 抓手工作 ’ ’ 切入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截至 2 0 1 3年 1 2月底 , 宁夏 公 众 移动 用 户达 6 5 0万 户 , 中 国 ~阿 拉伯 国家 博 览 会 无 线 电用 频 安 全 ,确 保 第 十 二 届环
建议 2 0余 条 ,逐一 研 究 整 改 。
成 《宁夏回族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草案 ,上报至 自治 区
人 民政 府 法 制 办 和 自治 区 人 大 常委 会 。制 定 了 加 强 无线 电频 率 资 源 使 用 与 协 调 、无 线 电 台站 设 置 、电 磁 环 境保 护 、干 扰 查 处 等 方 面 的 标 准 规 范 ;完善 了无 线 电频 率 分 配 、台站 审批
等行政许可程序 ,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 。在银川市主城 区内的重点 保障区域布设 4 0个小型监测站 ,率先在全国各
省 区投 入 试 运 行 。开通 全 区无 线 电管 理 行 政 执 法 、服 务 专 线 电 话 。大 力 推 进县 级 无 线 电 管 理 队 伍 建 设 ,为 今后 强 化 县 域 无 线 电管 理 打 下坚 实 的基 础 。
两级都要加强对协管员的业务培训J 工作 。 切实抓好管理支撑体系建设改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审批流程和设备检测流程 。细化处 ( 站 )职责和人员分 工 ,
建 立 AB 角工 作 制 。
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无线电监测检测水平。做 好大型台 站设置的电磁环境测试工作。做好本区域重点频段 的电磁频 谱资源 占用度监测和统计工作 。做好调频广播 、航空、水上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无线电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为开展各类无线电业务而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
第三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四条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第五条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
第七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署的型号核准申请表和承诺书;(二)加盖申请人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证明材料(后者仅限境外申请人);(三)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说明材料;(四)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说明(含电子显示的说明)、技术手册、彩色照片,以及与无线电发射和接收功能相关的电路图、电路原理方框图、关键射频元器件清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科学管理频谱资源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全面推动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纪念《中华人民
Ra i n g me t bii n h do Ma a e n Pu l t Mo t cy
依法科学管理频谱 资源 共 同维护空
全面推动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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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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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年 9 , 国 务 院 中央 军 委 颁 布 了 《 华 人 民 3 月 9 中 共 和 国 无 线 电管 理 条 例 》 ( 下 简 称 条 例 》 ) .诞 生 以
发展 的时期 。 《 条例 》 颁 布 实 施 1 年 来 全 国各 级 无 线 会 同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 民航 等 部 门在 全 国 范 围 内联 合 开 展 8 电管 理 机 构 深 入 落 实 科 学 发展 观 ,按 照 管 好 频 率 、管 的保 护民用航 空无线 电专用频率专项 整顿活检查等 方面作 出了具体 规 程 ,开创 了现 代 无线 电管 理 的新局 面 ,是 我国 无线 电管 j 定。
6 中 无 电2 1第期 国 线 0年 9 I
宣 传 月 特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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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民经 济 发 展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和 加 强 国 防 建 设 中发 挥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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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年 6 J 国 务 院 、 中 央 军 委 颁 布 了 《 线 电 管 8 F 9 无
理 规则》 .确立 了无线 电管理的基本 工作 规则 。随 着改 开放 时期加强无线 电管理 提侈 电管理 依法行政提供 了坚实 革 开 放 的 进 一 步 深 入 、我 国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加 快 推 进 , 无线 电技术 应用 日益广 泛 .无线 电台站 数量逐年增 多 , 理 后续立法工作提供 了实践笠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出免受依法设置、使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干扰的保护要求。
第十八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在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检测, 保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的正常使用,避免对其他合法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维护正常的无 线电波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外国领导人访华、各国驻华使领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境外组织 或者个人需要在我国境内设置、使用依照本办法应当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执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 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的,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渠道提出申请。
在边境地区设置、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设置、使用按照本办法无需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 ,不得对其他合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 信系统无线电台抗有害干扰的能力,原则上不能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免受有害干扰的保护要求。
第十七条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系统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提供通信服务的,不得改变 依法设置、使用的地面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天线部署方式和要求,并应当通过技术措施对使用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系统 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情况实现有效监测和处置。
第四章电波秩序维护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使用民用无人 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生产制造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用户申请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宣传月活动总结(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无线电技术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无线电意识,普及无线电知识,推动无线电事业的发展,我国在每年的9月份开展了无线电宣传月活动。
今年,我国无线电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普及无线电知识,共筑安全通信环境”。
在此次活动中,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无线电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了良好的无线电宣传氛围。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全民无线电意识,普及无线电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无线电、关注无线电。
2. 强化无线电管理,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3. 增强无线电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无线电通信安全。
4. 推动无线电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活动内容1. 开展无线电知识讲座在无线电宣传月期间,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无线电爱好者协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无线电知识讲座。
讲座内容涉及无线电发展历程、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设备使用、无线电安全知识等方面,旨在提高全民无线电素养。
2. 举办无线电展览无线电展览是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无线电展览,展示了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发展成果,让公众近距离感受无线电的魅力。
3. 开展无线电科普活动为普及无线电知识,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无线电科普活动。
如组织无线电知识竞赛、举办无线电夏令营、开展无线电体验活动等,吸引了众多青少年参与。
4. 加强无线电安全管理在宣传月期间,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大了对无线电频率使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频率、干扰无线电通信等违法行为,确保空中电波秩序。
5. 推动无线电技术创新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积极推动无线电技术创新,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开展无线电技术研究和应用,为无线电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四、活动成果1. 普及了无线电知识,提高了全民无线电素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大公众对无线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无线电素养得到了明显提高。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保障良好的电磁环境,促进无线电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为开展各类无线电业务而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
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不适用本规定,但其产生的电磁辐射水平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第四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和调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制定型号核准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临时进关批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第五条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
第六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失信名单。
第七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和承诺书;(二)加盖申请人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境外申请人提供加盖申请人签章的组织机构说明材料;(三)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相关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等说明材料;(四)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者技术手册,说明书中应当列明型号核准代码显示方式,与无线电发射和接收功能相关的电路图、电路方框图或者原理图、关键射频元器件清单;(五)设备的彩色照片一套;(六)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求的技术检测所需样品、必要附属设备和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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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者》2018.01
2017年,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无线电管理能力建设,科学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规范管理无线电台站和设备,加大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行政执法力度,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将让统筹配置更科学、编制体制改革更合理、管理法制建设更进一步。2017年维护电波畅通与秩序统筹配置频率资源,科学管频用频。全省2017年共采集数据总量达890G,出动人员600人次,行驶里程约13250公里,采集有效时间约1360小时,进一步掌握了全省各地区相关频谱资源的实际使用和台站设置情况。此外,及时启动专用频率保护专项行动,成都市主城区“黑广播”频点数降低了40%,“黑广播”产生的民航干扰数量明显减少,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得到切实保障。规范管理无线电台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启动和开展了无线电台站数据优质化工程,此项工作以台站数据优质标准为基础,以台站数据优质评估为手段,全面推动和提升四川省台站数据优质水平。继续加大无线电监管,有效维护电波秩序。省无线电办公室以打击黑广播、黑中继站和伪基站的“两黑一伪”现象为重点,始终保持打击违法活动高压态势,全年共完成三次重大专项打击行动。此外还扎实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加强军地协调协作,提升无线电管理水平。一是做好军地频率协调工作。派出技术人员与装备到一线参加西部战区军事演习,参加四川省军区组织的国防动员演练,加强沟通交流;二是推进军民无线电设施、监测网、监测站等资源共享。力争实现军地技术设施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服务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三是加强技术交流。稳步推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能力。目前,全省业务技术用房面积已达13278平方米,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已建成固定监测站217座,其中,二类固定监测站48座、三类固定监测站8座、小型监测站161座;车载移动监测站69个,搬移式监测系统68套,便携式监测系统134套,压制系统138套。全省共建成23个检测实验室,配置检测仪器设备94台(套)。积极开展监测检测,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截至12月,全省全年完成日常频谱监测3万多小时和专用频谱监测约1万小时。注重科研创新,努力推动行业发展。2017年省无线电办公室主要牵头承担“无人机监管系统”项目研究,目前已完成分系统试验,准备开展全系统调试。省无线电监测站2017年组织和参与“西部地区无线电监测网络军民融合体系研究”等3个科研课题研发。目前项目均按照既定目标顺利开展
。
2018年让无线电管理有法可依
为进一步管好频谱资源
,做好管者心
中有数,省无线电管理将持续推进频谱使
用评估工作常态化,
全面摸清频谱使用现
状,定期开展专用频率保护工作,重点保
障各行业、各部门和国家重大工程用频需
求,并对长期闲置频率进行及时清退
,保
证有限频率的高效使用
。
目前,四川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体制不
顺问题已严重影响无线电系统正常工作
的开展运行。同时扎实推进无线电管理法
制建设,推动《四川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
(修正案)的立法工作,持续抓好新
《条例》
宣传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
多部门联
动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遵法
守法意识。例如,采取执法与宣传相结合
,
做到打击一处,宣传一处,纯净一处,使广
大群众成为二次宣传的参与者与执行者
。
此外,继续加大非法设台的行政执法
力度,坚决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稳
步推进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
无线电产业
有力维护电波畅通与正常秩序
□四川省经信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关键词/
│特别报道Special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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