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分时租赁承租人责任保险投保和理赔操作实务(原创)
关于网约车理赔

关于网约车理赔作者:吴灵玉来源:《商讯·公司金融》 2018年第3期一、前言如今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智能设备网约出租车,连闲置在家的私家车都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
那么,网约车在运营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了一定损害,可否向保险公司及网约车平台索赔?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涉及人伤物损时,谁来买单?二、案例介绍市民韩某将乘用车交给汽车租赁公司,成为网络专车。
这辆车被租出后肇事,将兰某撞成十级伤残。
保险公司拒赔。
伤者兰某将韩某、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基本相同,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其性质属于出租车业务,而其加入的是私家车保险,营运期间发生的事故,不属于私家车保险的责任范围。
第二,按照保险法规定,车辆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要么解除保险合同,要么增加保费。
如果未通知的,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一般都在保单上记载“风险增加时需要通知保险公司”的提示。
私家车网约运营,风险程度显著增加,车主理应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
三、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承保流程分为展业、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核保、理赔。
展业因为网络时代的发展,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有了网上开展保险业务的操作系统,因此不再进行叙述。
1.投保个人车辆办理投保时,应携带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介绍信以及有投保车辆相关的证件。
经验明证件后填写投保单,并将投保车辆开到指定地点进行必要的检查,符合保险条件后,由投保人确定起保时间,并核收保险费。
一般,车主会为车辆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交强险”。
2.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解释说明义务:协助投保人计算保险费、制定保险方案或拟定批改方案:保险人对保险车辆进行检验、验证、初审;保险公司录入投保信息或批改信息,提交核保,待核保通过签发保单或批单等资料。
租赁中的承租人责任保险解析

租赁中的承租人责任保险解析承租人责任保险是指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时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
本文将从保险的定义、作用、购买方式、常见问题等方面对租赁中的承租人责任保险进行解析。
一、什么是承租人责任保险承租人责任保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物使用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免责范围内,遭受第三方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承租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承租人责任保险的作用则在于减轻承租人因意外事故承担的经济风险。
二、承租人责任保险的作用承租人责任保险对承租人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承租人责任保险能够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避免承租人因此承担过高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次,承租人责任保险还有助于增加承租人的信誉度,显示其对合约义务的履行能力,从而更好地与其他方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承租人责任保险的购买方式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承租人需要向出租方提供承租人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
承租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购买承租人责任保险。
首先,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直接进行合作,购买保险保障。
其次,承租人还可以通过租赁公司或车辆经销商等渠道,选择适合自己的承租人责任保险产品。
最后,承租人还可以通过与其他保险买卖方进行洽谈,获得更具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四、常见问题解答1. 租赁期间是否应该购买承租人责任保险?在租赁期间购买承租人责任保险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损失,承租人将面临较高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事先购买了承租人责任保险,可以减轻承租人的经济负担,更好地应对意外风险。
2. 保险费用如何确定?保险费用一般根据租赁物的价值、租期、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相应的保险费用。
3.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保险责任免除条款通常会列举出一些特定的风险和情形,如战争、恐怖袭击、核辐射等,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

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说说网约车强制险理赔那些事儿》嘿呀,大家好啊!今天咱来唠唠这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
你说咱平常坐车吧,图个方便快捷,但有时候啊,这路上难免会有点小插曲,万一出点啥事,这网约车强制险就该派上用场啦!我就先给大伙讲讲这理赔的第一步,那就是得确认事故责任呐!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到底谁该负责,得弄清楚咯,不然你以为保险公司都是冤大头啊,随便就给你赔啦?哈哈!等责任明确了,就该找保险公司报案啦。
这时候可别嫌麻烦,该打电话打电话,该提交资料提交资料,不然可拿不到赔偿哟!接下来,就是等保险公司派人来勘查现场啦。
你可别小看了这一步,保险公司的人那可得把事故情况摸得一清二楚,这时候咱就得把事情的经过啊、细节啊,都给人家一五一十地说清楚,可别想着隐瞒啥,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咱自己。
等勘查完了,就得去定损啦。
啥叫定损?就是确定损失的程度和赔偿的金额呗。
这时候咱就得瞪大眼睛,看看保险公司给咱定的合不合理。
要是觉得不合理,那可得据理力争,别被人家随便糊弄咯!定完损,就等着拿钱啦!嘿嘿,终于盼到这一步了。
不过别急,这钱也不是那么容易拿到手的。
有那办事磨蹭的保险公司,可能得让你等上好一阵儿。
这时候咱就得有点耐心,毕竟钱在人家手里,咱还能咋滴?我记得有一次,我坐网约车就出了点小事故,那理赔的过程啊,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保险公司的人一会儿要这个资料,一会儿要那个证明,搞得我头都大了。
还好我这人比较有耐心,一点点地都给弄齐了,最后总算是拿到了赔偿。
所以啊,咱坐网约车的时候,还是得多注意安全,能不出事最好。
但要是万一真出了事,也别慌张,按照这理赔流程一步一步来,该咱拿的赔偿,一分也不能少!咱可不能让自己受了委屈,对吧?总之呢,这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虽然有点繁琐,但只要咱搞清楚了,该咋办咋办,就没啥大问题。
希望我今天这一番唠叨啊,能对大家有点帮助,哈哈!祝大家坐网约车都能平平安安的,永远也用不到这理赔流程!。
租赁中的保险责任及索赔流程

租赁中的保险责任及索赔流程随着租赁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租赁房屋、汽车、设备等方面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然而,在租赁过程中,保险责任及索赔流程是一个经常被忽视但又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租赁中的保险责任及索赔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保险责任的确定在租赁过程中,确定保险责任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通常情况下,出租方会购买保险来保障租赁物的安全和完整,而承租方需要明确自己的保险责任以避免潜在的损失。
保险责任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租赁物类型:根据租赁物的种类和性质来确定保险责任。
比如,对于房屋租赁,保险责任通常包括房屋结构、设备以及意外事故等;对于汽车租赁,则需要考虑车辆损坏、交通事故责任等。
2. 保险金额:确定保险金额是双方共同需要关注的问题。
出租方需要购买足够的保险金额来覆盖潜在的损失,而承租方则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考虑是否额外增加保险金额以降低风险。
3. 保险范围:保险责任的范围也应该明确约定。
一般来说,保险责任应覆盖正常磨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方面造成的损失,但对于违规使用、故意损坏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能有限制或不予赔付。
二、索赔流程当租赁物发生意外损坏或其他保险事故时,及时进行索赔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般的索赔流程:1. 事故通知:承租方在租赁发生事故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将事故详情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和保险公司。
2. 查勘调查:保险公司将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以了解事故的经过和损失情况。
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据与资料。
3. 索赔申请:承租方需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申请表,并提交事故相关证明文件,如照片、医疗报告、修理发票等。
同时,出租方也需要提供支持证明,比如租赁合同、物品清单等。
4. 索赔处理:保险公司会审核和处理索赔申请,根据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来决定是否赔付以及赔付金额。
赔付可能会包括修理费用、维修期间的租金补偿或物品的赔偿价值。
租车保险赔付范围

租车保险赔付范围租车保险是一种保障租车者在使用租赁车辆时可能遭受的损失的保险产品。
在不可预测的意外事故中,租车保险可以为租车者提供经济保障,并根据具体保险条款来确定赔付范围。
本文将针对租车保险的赔付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一、车辆损坏的赔付范围租车保险对于车辆损坏的赔付范围通常分为两类:一是全责赔付范围,二是部分责任赔付范围。
全责赔付范围通常包括车辆事故损坏、碰撞、火灾、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赔付;而部分责任赔付范围则涵盖了部分责任事故中的车辆损坏赔付。
具体赔付金额则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
二、第三者责任赔付范围租车保险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对第三者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会提供第三者责任赔付范围。
第三者责任赔付通常包括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方面的赔付。
然而,每个保险公司对于第三者责任赔付范围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租车者在购买保险时需要详细了解该范围以及相应的赔付金额。
三、人身意外伤害的赔付范围租车保险也可以覆盖租车者在使用租赁车辆时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这包括租车者因为车辆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死亡等情况下的赔付范围。
具体赔付金额和赔付方式会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和规定。
四、车辆丢失或被盗的赔付范围如果租车者遇到车辆丢失或被盗的情况,租车保险一般也会提供相应的赔付范围。
该赔付范围通常会根据车辆的价值、盗窃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的租车保险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租车前,租车者应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特别是赔付范围的细节。
同时,租车保险的赔付金额、条件等信息也需了解清楚,以避免因对保险条款不熟悉而导致赔付纠纷的发生。
总结起来,租车保险的赔付范围涵盖了车辆损坏、第三者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以及车辆丢失或盗窃等情况。
租车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以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获得相应的赔付保障。
汽车租赁保险赔付

汽车租赁保险赔付在租赁汽车成为一种常见的出行方式的同时,汽车租赁保险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租赁汽车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的赔付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租赁公司利益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具体探讨汽车租赁保险赔付的相关问题。
一、保险类型常见的汽车租赁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人身意外险等。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对第三方受伤或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车辆损失险是指在租赁车辆受到损坏或被盗时,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补偿。
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租赁期间发生乘车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医疗费用或意外死亡赔付。
二、赔付范围汽车租赁保险的赔付范围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包括第三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
对于车辆损失险,赔付范围包括车辆的修理费用、零部件更换费用等。
对于人身意外险,赔付范围包括乘车人员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
三、赔付流程在发生事故或损失后,租车人应及时联系租赁公司并报警,确保事故得到记录和及时处理。
租赁公司会要求租车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保险合同、保险单、事故发生地交通警方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租车人还需要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赔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据。
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赔付范围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赔付。
四、赔付限制汽车租赁保险赔付的限制通常包括免赔额和赔付上限。
免赔额是指在赔付前租车人需要承担的一定费用,一般由租车人在购买保险时自行选择。
赔付上限是指在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最高可以赔付的金额。
租车人需要了解保险合同中关于免赔额和赔付上限的具体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
五、保险理赔纠纷处理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与租车人之间的理赔纠纷。
租车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租车人可以向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寻求帮助和调解。
在签署保险合同前,租车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争议处理的具体规定。
责任保险理赔实务

责任保险理赔实务责任保险是一种最常见的保险类型之一,通过负保险人的责任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在实际理赔中,责任保险不仅考虑到赔付金额的大小,还必须考虑到赔付的时间点,因为无论何时都会涉及到损失双方的利益和荣誉问题。
在保险责任上,理赔实务是执行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一、理赔程序理赔程序是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出现争议,将会形成保险费率和理赔条款。
保险条款通常包含受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不得对发生的丧失或损失予以扩大或惯常错误的评估。
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应立即通知承保人或其中介代理人,提供详细的事故证明文件,包括事故日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等,并留存好事故现场证据,积极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防止采样责任的扩大。
另外,理赔程序还需要考虑到赔偿额度问题,根据条款及实际提交的证据和情况进行理赔,理赔后双方应签署赔偿协议。
二、理赔标准在责任保险的理赔标准中,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保险未到期时,保险公司将使用事故发生时的保险单规定的费率来计算储蓄额,来减少未来发生的特殊风险。
2.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赔款保险公司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审核理赔申请,依照条款和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出资赔款,必须按照合同来计算,如果保单规定里未规定赔款的支付方式,则使用当地标准的报价来计算赔款。
3.保险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和保险金属性所承担的责任范围。
4.发生赔偿时,保险公司应当将赔款转移到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的银行账户,如果赔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账户,则可根据与被保险人的协议,对保险公司进行适当的处罚。
三、注意事项1.注意权责问题:在申请赔款时要注重权责问题,这是衡量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的最基本原则。
例如,在汽车事故中,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条款、保险单和事故事实来判断责任方和理赔款项。
如果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有争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因此需要被保险人准确提供有关证据。
2.保险要及时定损:在接到保单的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需要派出定损员对被保险人的损失现场进行勘查评估,并制定规定的赔偿计划。
责任保险理赔实务(doc 42页)

责任保险理赔实务(doc 42页)责任保险理赔实务目录第一部分责任保险理赔实务 (1)一、接受报案 (1)二、查勘定损 (3)三、立案 (7)四、责任分析与确定 (8)五、损失确定 (13)六、赔款理算 (17)七、核赔 (18)八、赔偿处理 (19)九、结案处理 (19)十、未决赔案的处理 (23)十一、特殊案件处理 (23)十二、防灾防损工作 (25)第二部分理赔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 (25)第三部分责任险案例 (25)统的,直接进行记录;客户报案险种已进入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但在系统中未查到任何承保、理赔信息的,询问客户是否在我公司投保,经客户确认后,进行记录。
后两种情况要进行手工查抄保险单底的工作。
查询内容:保险单底、批单副本、缴费情况、分保情况以及以往有关承保、理赔的信息,以便了解被保险人的保险情况。
专线信息员需在保单打印或复印件上注明当日日期并加盖私章,交或传真给现场查勘人员。
(三)报案登记在确认客户的出险标的系我公司承保,或无法确认其一定不在我公司承保的情况下,接受报案的95518专线信息员应及时按95518报案画面项目登入有关内容,进行报案登记处理。
报案险种未进入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的要在《出险报案登记表》上记录出险情况、客户及承保等有关信息。
(四)通知查勘定损1、对于待查勘定损地点在“三个中心”覆盖范围内的报案,依据出险报案信息,95518应迅速通知理赔中心相关人员安排查勘定损。
同时,对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特定出险案件,立即通知承保公司和外勤业务人员参与查勘定损。
2、对于查勘定损地点在“三个中心”授权的县支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报案,依据出险报案信息,95518应迅速通知县支公司相关人员安排查勘定损。
(五)重大案件上报根据授权经营管理规定,对于超出本级理赔权限的案件,应及时报上级公司,并按照上级公司的指示办理。
二、查勘定损(一)查勘定损工作程序1、查勘定损岗人员接到95518专线信息员通知后,应立即将承保情况与报案记录的内容详细核对,如被保险人名称是否相符、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受损标的是否属于承保的责任范围、索赔是否失效等情况,初步审核报案人所述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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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租赁保险投保和理赔实务 一、产品条款 保险产品采用《机动车承租人责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保和签单 1,分时租赁平台(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签订年度预约保险合作协议;(大保单) 2, 协议签署后,分时租赁平台(租赁公司)提交投保单,并附车辆信息清单。预交一定额度保费(按季度预估保费),保险公司出具当期保单。投保同时,carstart车联网平台录入租赁平台单位和车辆信息,启动计时计费。每月月末通过carstart平台导出当月数据,连同投保单提交给承保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当月统计数据出具一份保单(批单),对应保费从预交保费中扣除。 三、 操作实务 1.保费预交一个季度以上,采用carstart平台进行承保管理,平台采用车联网技术对车辆运营转台进行实时控制,实时数据上传。每天24点后,carstart平台统计一天之内实际行驶时间,按每小时6元 计算当天保费并从预交保费中扣除,车辆当天不启动不计算保费。 2.汽车承租人责任是交强险的超赔保险,在交强险赔付之后进行赔付 3.关于保费系数,可能会限制租车平台车龄,并对不同驾龄的人,收取不同的保费;可能不同时段收取不同的保费(例如夜间);可能对不同价位的车辆收取不同的保险费。 4,保费根据上一季度赔付率按季调整,; 5,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1,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扣除免赔额, 租期内事故最高赔偿限额总共100万(具体根据项目不同,低速电动车可以为20万),其中包括:租用车辆投保实际价值或50万人民币,以低者为准;其他责任赔偿限额50万人民币(盗抢责任由CARSTART提供)。 2.免赔责任:盗抢(另行投保) ,车人人员,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车身表面油漆( 划痕)单独损坏(含轻微损失2000元以内),新增设备损失,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零部件和附属设备丢失. *租客承担: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2.保险公司对划痕和小额轻微损失)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2000元,即对车身表面油漆( 划痕)和单独轻微损坏2000元内不承担责任。 四、理赔 1、接报案:被保险人应第一时间拨打400** 向专线报案,保险公司会为项目指定保险公估进行查勘定损。如因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无法确定损失原因或损失额度,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租车期间发生事故,但被保险人结束租车后才报案,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修理 投保车辆在保险期内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坏均应由特约维修厂集中维修。 3、理赔规则: 租赁车辆不承保商业车险情况下,保险人向租车平台提供的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作为租用车辆的交强险超赔。 如存在商业车险情况下,如果发生理赔应先由交强险赔付,其余部分: a) 由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赔付。 b) 如果选择承租人责任保险与车主商业车险同时赔付,则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与车主商业车险各占赔付比例的50% c) 如果选择承租人责任保险或车主商业车险之一优先赔偿,但赔偿金额超出限额,可由另一保险进行补充赔偿。 附件一:《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产品条款》 一、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保险单载明的所租赁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下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对于依法或依租赁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的,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财产损失,包括: 1、所租赁机动车辆的直接损毁; 2、所租赁机动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且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3、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 (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 保险责任具体范围如下:
二、除外责任 (一)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序号 范围责任 保险承担 租客承担 基本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所租赁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所租赁机动车辆的直接损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和人身伤亡。 1.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扣除免赔额, 租期内事故赔偿限额总共100万,其中包括: 租用车辆投保实际价值或50万人民币,以低者为准; 其他责任赔偿限额50万人民币。 2.免赔:(1)非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2)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保险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20%。 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保险公司免赔部分:(1)非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2)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保险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20%
购买不计免赔 不计免赔服务是基本保险的补充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扣除绝对免赔额,租期内事故赔偿限额总共100万,其中包括: 租用车辆投保实际价值或50万人民币,以低者为准; 其他责任赔偿限额50万人民币。 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及保险除外责任。 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发生所租赁机动车全车盗抢的,被保险人在索赔时未能提供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3.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所租赁机动车或者遗弃所租赁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4.所租赁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驾驶的所租赁机动车的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所租赁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二)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3.租用机动车发生爆炸、自燃、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不明原因火灾; 4.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5.自然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等。 (三)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驾驶所租赁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所租赁机动车和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 3.所租赁机动车的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4.所租赁机动车的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的丢失,新增设备的损失,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5.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6.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7.因诈骗引起的任何损失;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所租赁机动车所有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 8.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9.车轮单独损坏,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10.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医疗费用部分; 11.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12.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 其他不属于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下列损失不区分是否购买不计免赔,保险人不予赔付或绝对免赔: 1. 换驾,不予赔付; 2. 轮胎轮毂单独受损,不予赔付; 3. 加装件(含车膜等),不予赔付; 4. 玻璃损失:倒车镜单独受损,不予赔付; 5. 停放受损,绝对免赔30%; 6. 三者逃逸,无第三方绝对免赔30%; 7. 同一部件有旧伤的,按扣除旧伤后的损失金额赔付。
三、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损失清单、资料、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
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车辆维修清单、维修发票或相关收据、取车时及出险时的车辆照片。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或公估公司出具的现场查勘报告。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异议处置 (一)被保险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受害人赔偿。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受害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二)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就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方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