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
法学基础理论

法学基础知识
•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工人阶级领导的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法学基础知识
• 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四、法的起源
法学基础知识
任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秩序。
氏族习惯
原始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规范 道德规范
阶级社会行为规范 无阶级社会行为规范
七、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
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把一国现 行法律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 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的性质以及调整 方法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划分为若干法律 部门。
法律部门的构成
法学基础知识
行政法 刑法 民法
经济法
宪法
劳动法和 社会保障法
诉讼法 环境法 军事法
到寻求哪种途径解决
法/Law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目录
法/Law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二节 法的运行 第三节 法与国家、政策 第四节 法制与法治
法/Law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目录
法/Law
一、法的概念 二、法的作用 三、法的本质 四、法的起源 五、法的历史类型与法系 六、法律关系 七、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 八、法的效力 九、法的解释
• 分类:按解释的主体不同,可分为 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
第二节
法/Law
法的运行
一、法的创制(立法)
法学基础知识
1、立法:也叫法的制定,指有权的国
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 改、废止法律、法规的活动。
• 立法权: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修 改、废止法律、法规的权力。
法学基本理论

法学基本理论一、引言法学是研究法律原理和法律规范的学科,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
本文将介绍法学基本理论的概念、发展历程以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二、法学基本理论的概念法学基本理论是指研究法律的本质、来源、作用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关系的理论体系。
它是法学研究的基石,为法学研究提供了理论框架和方法论。
三、法学基本理论的发展历程1. 古代在古代,法学基本理论主要表现为对法律的起源和本质的探讨。
古代法学家追求一种以天理为本的法治观念,并将法律与道德、伦理等进行密切的结合。
2. 近现代近现代法学研究主要围绕法律的制定、解释与运用,以及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展开。
通过对法律现象的观察和实证研究,近现代法学家逐渐形成以实证为基础的法学基本理论。
四、法学基本理论的重要性1. 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学基本理论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本质和功能。
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法律规范的内涵和外延,规范我们的行为。
2. 指导法律实践法学基本理论提供了指导法律实践的依据和方法。
通过对法律的理论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解释和应用法律,为社会提供公正、稳定的法律环境。
3. 探讨法律与社会科学的关系法学基本理论探讨了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如法律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的关系。
这使得法学界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得以加强。
五、未来法学基本理论的发展方向1.融合跨学科的研究未来的法学基本理论需要跨学科的研究,将法学与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相结合,以更全面、深入地理解法律问题。
2.关注法律与科技的融合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未来的法学基本理论应当关注法律与科技的融合。
这将对法律理论和实践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六、结论法学基本理论作为法学研究的基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它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与功能,指导我们的法律实践,并促进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与合作。
未来,我们需要继续深化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法学中的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

法学中的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旨在研究法律的产生、发展和运行规律,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保护公民的权益。
而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则是法学学科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法学的发展和进步。
一、法学理论法学理论是指对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揭示法律的本质、功能和特征的学术活动。
法学理论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法律的起源与发展规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内涵、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方法等内容。
法学理论的研究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逻辑研究法等。
在法学理论的发展中,相继出现了自然法学、实证主义、法社会学、法哲学等不同的理论流派和研究范式。
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解释法律现象,为法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学术争议。
二、法学实践法学实践是指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实践活动。
通过法学实践,人们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具体的法律案例、纠纷解决和法律咨询等方面,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学实践包括法学教育、法律研究、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个领域。
在法学教育中,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理论和相关案例,培养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法律研究者通过实地调查、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研究法律问题,为学术界和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者通过运用法学理论,参与诉讼活动或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三、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关系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是相互关联、互相促进的关系。
法学理论通过对法律的深入研究,为法学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思路支持。
法学实践则是法学理论检验和实践的场所,法学理论的发展需要依托于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实践问题的反思。
法学理论通过不断总结和提炼实践经验,促进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同时,法学实践也为法学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实证数据,从而使理论更加贴近社会实际和法律现象。
在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法律实践技巧,使他们能够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引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法律这个词汇。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制度,无处不在且多种多样。
而法学理论则是对法律的研究和探索。
本文将探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以及它们对法律的发展和完善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法学理论对法律实践的指导作用法学理论作为对法律的研究和解释,为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从最基本的核心理论如法律的正当性和公平性,到更具体的领域如刑法和民法等,法学理论为法律实践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例如,在刑法领域,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使得犯罪行为的定义和惩罚依据更加清晰和合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民法领域,通过对合同法、侵权法等法律原则和规范的研究,法学理论为当事人提供了交易和争议解决的依据。
因此,可以说法学理论是法律实践的基础和指南。
二、法律实践对法学理论的启示作用与此同时,法律实践也对法学理论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学理论在理论和实践之间形成了一个循环和互动关系。
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推动了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深化。
法律实践中的案例和纠纷成为法学理论的依据和实证分析的对象。
例如,在知识产权领域,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这些问题就促使了相关法学家进行研究和理论的创新。
而这些理论又会为法律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提供参考和解决方案。
因此,可以说法律实践是法学理论发展和完善的源泉。
三、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争议与挑战然而,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之间也存在争议和挑战。
有时候,法学理论的创新和研究会超越现实世界的实际情况,导致与法律实践的脱节。
法学家可能会专注于探讨法律原则和理论,但忽视了法律的执行和实施过程。
类似地,法律实践中的具体案件和决策也可能受限于实际情况和局限性,难以满足对公正和效率的要求。
这就需要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不断对话和互相促进,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
结论:虽然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有时存在争议和挑战,但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法律的法学理论和学术研究

法律的法学理论和学术研究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问,而法律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理论来加以支持和指导。
法学理论的出现,使得法律不再仅仅是一种实践活动,而是具备了学术的特征。
本文将从法学的定义出发,探讨法学理论和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并展示其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一、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为基础的学科。
它研究法律的内在规律和操作机制,探索法律的原理和价值,从而为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应用提供理论依据。
法学通过对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旨在揭示法治社会的规则和制度,以及法律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关系。
二、法学理论的重要性1. 系统化知识法学理论对法学知识进行系统化整理和归纳,使其具备了科学的性质。
通过对法学原理和规则的分析和梳理,法学理论使得法律研究更具有可预测性和可操作性,使得法律的适用更加公正和合理。
2. 创新法律思维法学理论提供了一种抽象思维的模式,能够帮助人们从多个角度审视和解决法律问题。
通过对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法律从业人员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法律规则,创新法律思维,为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实践提供更多解决方案。
3. 反思和完善法律法学理论对法律的反思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它能够从法律的内在逻辑和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能够及时调整法律规则和制度,使其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三、法学学术研究的方向法学学术研究是对法学理论进行深入探究和拓展的过程。
它不仅仅是对法律规则的解读,更注重法律的理论框架和基本原理的研究。
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和需求,法学学术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向:1. 法律哲学和法律学说法律哲学研究法律的本质和存在意义,反思法律原则和价值的根源。
法律学说则是对法律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和总结,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的法学理论体系。
2. 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则的建立和运行机制,分析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善性。
法律体系则是对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整体性研究,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关系和法律的协调等方面。
学习法学理论掌握法律背后的原则和思想

学习法学理论掌握法律背后的原则和思想法学是研究法律体系及其运作规律的学科,其目的是帮助人们理解和遵守法律。
学习法学理论对于掌握法律背后的原则和思想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法学理论、法律的原则和思想三个方面探讨学习法学理论的必要性。
一、法学理论的重要性法学理论是法学的基石,它为我们理解法律制度和法律运作提供了理论框架。
法学理论从多个角度对法律进行分析和研究,使我们能够深入了解法律的内涵和外延。
通过学习法学理论,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起源、发展和作用,同时也能够明确法律行为的标准和规范。
法学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目的。
法律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更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权益和利益。
通过学习法学理论,我们可以了解法律在不同时代和社会背景下的发展规律,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目标。
这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和挑战。
二、法律的原则法律的原则是法律系统的核心。
它们是由立法机关根据社会实践和价值观制定的,旨在指导法律的实施和适用。
理解法律的原则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非常重要。
法律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正原则、效力原则等。
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论其身份、性别、种族等因素。
公正原则追求法律的公正与合理,确保权利的平等和公正保护。
效力原则要求法律的约束力得到有效实施,确保法律有力地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这些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对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三、法律的思想法律的思想是法律的灵魂。
法律思想是指贯穿法律中的理论观点、价值取向和指导思想。
法律思想体现了法律的哲学基础和社会价值,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至关重要。
法律的思想包括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效率与公共利益等。
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观,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人权保障是法律的重要原则,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效率与公共利益是法律的重要考量,追求效率和公共利益最大化。
理解法律的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综上所述,学习法学理论对于掌握法律背后的原则和思想至关重要。
法学理论教案

法学理论教案一、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了解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和法学研究能力。
二、教学内容1. 法学理论的定义和特点- 法学理论的内涵和外延- 法学理论的研究方法和途径2. 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古代法学理论- 近代法学理论- 现代法学理论3. 法学理论的主要流派和学说- 自然法学派- 实证法学派- 法律实用主义4. 法学理论在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应用- 法学理论与法学实务的关系- 法学理论的现实意义和作用三、教学方法1. 授课法- 教师讲授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结合案例进行实例分析。
2. 讨论法- 学生自主讨论,并展开对法学理论的思考和探索。
3. 研讨法- 组织学生进行小组或个人研讨,深入探讨特定的法学理论或学说。
四、教学评价1. 考试- 设计闭卷考试,测试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论文- 要求学生撰写一篇论文,探讨特定的法学理论或学说,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思考。
3. 课堂参与- 考察学生在课堂上对法学理论问题的积极参与和讨论能力。
五、教学资源1. 教材- 《法学理论导论》- 《法学理论与方法》2. 参考书籍- 《法学理论发展史》- 《法学理论辞典》3. 网络资源- 法学理论相关的学术文章和研究成果六、考核标准1. 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2. 论文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3. 课堂参与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以上为《法学理论教案》的内容,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思维框架,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和研究能力。
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

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包括理论研究,又贯穿实践应用。
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是法学发展的核心要素,只有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才能够推动法学的深入发展。
1. 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法学理论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对法律规范的概括和抽象,具有对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法学理论的发展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目的,从而对实际问题提供启示和指引。
比如,人权理论帮助人们认识到个体权利的重要性,推动了现代国家建设中对人权的保障;法治理论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促进了法制建设的发展。
2. 实践对理论的验证和丰富法学实践是法学理论建构和验证的重要基础。
实践中常常涌现出各种新型问题和矛盾,需要通过理论的分析和探讨进行解决。
实践通过对理论的验证,不断推动法学理论的修正和完善。
例如,通过实践中的司法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现有理论的局限性,从而提出新的理论观点,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的深化。
3. 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促进法学发展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是法学发展的动力来源。
理论需要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而实践也需要理论的支撑,才能更加科学和规范地进行。
只有理论与实践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才能够不断推动法学发展的进程。
4. 法学教育中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领域。
在法学教育中,理论知识的教授需要与实际案例的运用相结合,引导学生通过真实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深入理解法律理论,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只有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才能培养出既懂理论又善于实践的法学人才。
总之,法学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只有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才能推动法学的发展,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
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实践应用,不断探索理论与实践更加有效地结合的途径,为法学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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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授课教案(投影)导论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导论—印发Ⅰ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语义1、法的一般含义:方法、规律、规则等,指事物存在与进展的逻辑现象。
2、法的专业含义:法律、法规,指人类社会的一种行为规则,强制性规则。
二、法的本质1、神学派——认为法是神的意志。
2、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人们基于自然性质的理性的契约。
3、历史法学派——法是民族精神。
4、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5、社会法学派——强调法的“社会利益”、“社会效果”。
认为:法律永久是不确定的,给法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也是不可能的。
Ⅱ法的产生与进展一、法的产生神学派认为:法是超自然存在的,永恒的。
自然法学派认为:人类受理性和正义支配,互相订立契约,产生法。
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立法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促进人类幸福。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二、法的进展(一)适应法出现(二)成文法出现(三)法律分类出现Ⅲ、法的形式、体系与分类一、法的形式1、宪法——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须2/3以上的代表同意。
2、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须1/2以上的代表同意。
3、行政法规——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的授权制订。
4、地点性法规——由地点人大和政府依据宪法的授权制订。
5、有效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高法、高检)。
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是指国内法在分不确立和爱护不同的实体权利方面,因分工而形成的系统结构。
这在各国是有所不同的。
以民法法系为例:(一)法国1789后形成五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诉法典、刑诉法典。
(二)日本1907年形成六法: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三)我国台湾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形成新六法全书: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
将商法分不编入行政法和民法之中。
(四)我国大陆地区2001年03月,有关文件称,我国以建成七大类的法律体系:1、宪法及相关法2、行政法3、民法、商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三、法的分类由于历史背景不同,法从其产生时起,就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如:古埃及法、古印度法、古希腊法(及其元老院法、官吏法、平民法)等。
(一)五大法系——两大法系阿拉伯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1、民法法系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罗马法系——日尔曼法系和成文法系。
2、商法法系商法法系,又称海洋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英美法系、一般法系等。
3、当代法学进展趋势流派纷呈,互相融汇;注重经济利益和公共权利”;出现“法的社会化”和“私法公法化”“私法虚化”等现象。
(二)按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关系)特性不同的分类1、国际法国际公法——有关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不同国家的一般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正趋于一致)。
2、国内法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的法律。
程序法——规定实现权利的步骤与方法的法律。
也称之为“诉讼法”。
参考资料:1、法学基础理论2、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人权研究会译,1999年版3、南方周末20020822.23版,百姓茶坊,“应当重视社会科学”考虑题:1、法?法律?法的本质?2、法制?法治?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印发Ⅰ经济与法的关系一、经济的内容—财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进展的基础,也是法律的基础。
二、法律是保障,是统治阶级确认的一种社会经济生活模式,Ⅱ有关经济的法——实质意义(或一般意义)的经济法一、古代各国有关经济的法——诸法合一二、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有关经济的法——民法、商法法律的划分最早可追溯至古罗马,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
《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的制订,开创了现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体系三、现代各国有关经济的法——多种多样(一)英美法系的经济立法1、财产法2、合同法(契约法、买卖法)3、侵权行为法4、公司法5、公平竞争法(有效竞争)(二)民法法系的经济立法1、民法分为:人法(公民资格与权利);物权法;行为法;2、商法分为:商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法;商事法;3、经济法(行政经济法、统制经济法、企业治理法)。
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内容及关系(参见附表及图-略;)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一、经济法的概念两种方法定义1、全部有关经济的法:即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商法的传统范围之外的经济法:即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内容广义: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时期的全部法律。
(见前述)狭义:指直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
如:民法中的财产权、契约;商法;经济法;社会法中的劳动法、保险法等。
1、财产法2、主体法3、行为法4、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阅读资料:1、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徐学鹿著,《商法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3、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考虑题: 1、经济法的含义是什么?经济法包括哪些内容? 2、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哪些部门法是关于经济的法?第二章法律关系TG3 法律关系Ⅰ法律关系概述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法律关系的分类Ⅱ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差不多分类为:自然人(公民、侨民等)、法人、国家及其政府机关。
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主体,要紧有以下几类:(一)国家经济治理机关(二)法人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三)自然人1、个人2、个人独资企业3、合伙企业二、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内容是指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能够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义务——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也称为载体、标的。
(一)物—包括货币及其他价值凭据,如股票、票据、提单、仓单等。
(二)行为(三)无形财产专利、商标、著作、正当经营与诚信等Ⅲ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
通常分为:一、事件二、行为Ⅳ法律行为的的有效要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二、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三、内容与形式合法。
代理——另设一个单元讲解阅读资料:4、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52—66。
5、严传东主编,《新经济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P19—30。
复习考虑题:1、什么是法律关系?其与一般社会关系的要紧区不在哪里?2、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及其要紧内容?3、法人的概念与分类?4、物的概念与分类?5、法律事实的含义与分类?6、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第3章代理TG代理第一节代理概述一、代理的一般含义代理,顾名思义是代人办理,即直接为他人的目的而实施的一种行为。
二、代理的种类代理能够依据不同的标准作多种划分。
(一)依照代理的缘故(条件)划分:1、托付代理;托付代理是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的托付而进行的代理;2、法定代表;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二)依照代理权(层次)划分:1、本代理;2、复代理。
(三)依照代理事项内容划分:1、一般代理(公民代理);2、商务代理。
第二节、我国法律的代理规定一、代理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图示:被代理人————————相对人代理人二、代理的有效要件代理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专门性在于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权利、义务及风险)均由被代理人承担。
除须具备一般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3、必须是由代理人独立实施的活动;三、无效的代理1、无权代理。
2、越权代理。
3、超期代理。
指代理关系终止后的代理。
4、自己代理。
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的代理行为。
5、双方代理。
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所代理的第三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
6、滥用代理权。
指代理人在享有代理权的情况下,实施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的代理行为。
第三节经济活动中的托付代理一、托付代理的形式——代理证书以托付代理为内容而形成的文件,在法律上称之为“代理证书”,亦称“授权托付书”或“托付证明”。
要紧内容:托付人(被代理人)和被托付人(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托付人的签名或盖章及日期等。
二、转托付代理转托付代理亦称复代理,是指托付代理人为了处理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事务,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作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他人行为效果又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
我国法律对复代理的规定要紧有以下几点:1、原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除紧急情况下,应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2、原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事先未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时,应在事后及时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不能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时,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3、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4、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
复代理人因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时,第三人有权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
被代理人赔偿后,能够要求代理人赔偿,复代理人有过错时,应负连带责任。
三、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因与本人之间有某种专门关系,客观上使人相信他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第四节商业代理一、商业代理的含义在通常情况下,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订立合同之后,一般就能够退出合同,它对第三人不负责任,假如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代理人对本人也不承担个人责任。
在商业代理中,某些代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必须对本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二、我国的商业代理我国在外贸体制改革中,最早引进国际上的商业代理规则,即所谓“外贸代理制”。
我国的这种外贸代理制度规则虽属引进,但已做了调整,比较简单。
差不多上是两个互相联系的独立的合同关系。
考虑题:1、代理的一般含义是什么?社会生活中的代理有哪些种类? 2、我国法律中,代理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3、哪些代理行为是无效的?阅读资料:1、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P245—277;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代理”部分。
第4章财产权TG4财产法Ⅰ财产法概述一、财产?1.财产即权利。
----英美法系2.财产即物(有形物)。
----大陆法系3、财产(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操纵的资源,- 中国2001企业会计制度财产,是有经济价值的、并可被人操纵的客观事物。
二、财产分类(一)按财产的生成缘故分:1.自然资源2.社会资源3、其他资源(二)按财产的受益范围分:公有财产、共有财产、私有财产(三)按财产的存在形态分1.有形财产固定资产和流淌资产2.无形财产3、其他财产三、财产权极其分类财产权?一个法律概念,是指财产价值的归属主体在法律上的确认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