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研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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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对公司开发新产品(含一致性评价)的整个研制和中试验证过程进行管理规定,使整个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并有章可循具有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产品(新立项产品和一致性评价产品)的研制与中试验证过程。三.责任者

试验中心、质管部(含化验中心)、生产部(含车间)、技术部、物料部

四.内容:规定了本公司新产品(含一致性评价)研制与中试验证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4.1 职责和权限

1、试验中心

(1)负责制定新产品(含一致性评价)研发方案与计划;组织营销、质量、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从技术、生产质量、市场方面进行项目论证,决定是否立项开发;

(2)负责根据研发项目需要,提报所需参比制剂、对照品、原材料种类、数量及时间;(3)负责新产品的试制过程、制定试制产品检测指标并将试制样品送检、分析数据结果得出结论;

(4)负责新产品的小试及中试验证阶段的全面实施,记录完善、存档及组织各阶段的评审。

2、质管部

(1)负责根据试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指标对新产品的试制结果进行及时检测和反馈;(2)负责对新产品的中试验证的检验工作;

(3)负责参与新产品的阶段的评审。

3、生产部

(1)负责对新产品小试、中试、验证阶段的生产工艺进行审核评审;

(2)负责配合新产品的车间中试及批量试生产;

(3)负责参与新产品的中试验证工作。

4、物料采购部

(1)负责根据试验中心原材料需求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并进行样品的联系和原辅包的采购。

(2)购买中试生产所需物料、化学试剂(液)、对照品,入库验收。

4.2 管理内容与方法

1、制定立项计划

研发人员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报告,具体阐明产品研究与开发思路,明确产品开发的方向。

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API、处方、工艺、标准、质量、稳定性、注册、临床、市场等调研的综述报告;(2)现有产品评估报告,包括处方工艺是否存在和申报不一致的问题?与原研杂质谱、溶出曲线等一致性对比试验报告。需要在一致性评价中克服解决问题,是否需要修改处方等;(3)研发再研发必要性、可行性报告;(4)研发或再研发计划,包含重要节点,精确至月,必要时精确至周或日。

2、方案论证

(1)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产品注册分类和研究申报要求,制定具体研制方案。

(2)研发技术总监及研发管理人员可根据每天项目实际的进行情况对研制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总的技术评价,相应研发人员可综合评价情况确定和修改具体实施方案。(3)项目负责人员根据方案要求,对产品的处方、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技术参数等进行初步设计、试验、并反复进行论证和评价。

3、新产品(含一致性评价)试制的阶段

新产品(含一致性评价)试制是在产品正式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小试

中试和验证制三个阶段。

(1) 小试阶段

a) 新产品的样品小试,由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发情况完成新产品小试总结,以总结报告的形式加以说明。

b)小试总结报告应包括:

●原辅料粒度、晶型与原研产品的比对;控制方法、标准、来源;

●与原研处方对比。

●与原研制剂工艺比对。

●溶出曲线对比结果:小试产品至少6条溶出曲线比对(4条常规溶出曲线和区分力明

显条件高低转速)。

●小试产品的杂质谱和杂质量的比对,包含参比制剂、原料药、空白辅料、杂质对照、

强制破坏、原料粗品等。

●拟订原辅料的内控标准和制剂的内控标准及检验报告,必要的方法学研究。

●影响因素试验比对,加速及长期留样情况。

C)由质管部对小试样品的溶出、杂质进行检验复核,出具检验复核报告。

(2)中试阶段

a)项目负责人根据小试的总结制定中试实验验方案,经与生产部(含车间)、质管部(含化验中心)、技术部会审方案后实施。

b)由中试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在中试车间内进行,并由中试车间人员合理安排试制人员和时间;批量试制则在提出申请后,经与生产部商讨后配合在车间内完成。

c)批量由小到大可重复生产多批,以确定的处方工艺及工艺参数。

d) 中试产品中间体检验由质管部化验中心检验,

e) 研发对产品的溶出、杂质等与原研对比检验,同时完善质量标准,并对检验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

f)样品的稳定性考察:研发中心对样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和至少三个月加速试验,对比与参比制剂的一致性。

g)质管部(化验中心)对成品进行检验复核,重点对溶出度和杂质进行复核检验。

h)项目负责人在产品完成批量试制后完成《产品设计与开发中试报告》,并附相关的试验或试制总结。由现场QA、生产班组长、车间技术人员、研发技术总监确认签字。

(3)新产品(含一致性评价)的验证

a)中试通过验收的产品方可进行工艺验证。工艺验证启动时间由研发部通知生产部,生产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工艺验证工作。

b)工艺验证由生产部负责,包括工艺验证方案的准备,验证条件的准备、验证计划的制定等,研发部、质管部、技术部、供应部参与。

c)工艺验证前由生产部召集研发、质管、供应、技术等部门召开验证准备会,对验证的批量、批次、验证地点、验证计划等内容进行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验证工作按会议纪要中的决定执行。

d)工艺验证所用原辅料来源应与中试时保持一致,若发生变化应进行评估。

e)生产部负责做好工艺验证方案起草、实施、结果确认工作,并将所有工艺验证原始记录及资料移交研发部存档(包括批生产记录:原料及关键辅料的来源证明、购货发票、进厂及自检检验报告;内包材来源证明、购货发票、检验报告;中间体及成品检验记录、图谱等),供产品报批用。

4、临床(BE)试验

(1)BE样品制备

生物等效性试验用样品的生产规模应在拟定的商业化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上生产,处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与商业化生产一致。

(2)提交BE备案材料

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按要求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备案资料,获取备案号。

(3)待BE试验内容结束后,如能够证明自制产品与参比品有效性一致时,可按照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程序向国家局同时提交评价结果及调整处方、工艺的资料;如不一致,重新研究处方工艺,重新进行BE试验。

4、申报

仿制药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要求申报;一致性评价按照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20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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