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暴力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这个社会上存在着很多的暴⼒犯罪事件,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暴⼒犯罪事件呢?下⾯是店铺精⼼为你整理的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起来看看。
暴⼒犯罪的原因 1、不良的⽣活背景 不良的⽣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际关系等。
在这种不良的⽣活背景下,极易形成⼀种反社会⼈格。
尽管这种不良⽣活背景是作为⼈的直接环境⽽发⽣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盾的折射。
不难理解,⼀个在⾮暴⼒环境下成长的少年,⽐在⼀个充满暴⼒的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更少暴⼒倾向。
2、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常常作为⼀种强刺激⽽导致杀⼈、伤害等犯罪⾏为的发⽣。
当纠纷中有过错的⼀⽅未受到应有的批评与处理,⽽⽆过错的⼀⽅也未得到适当的救济抚慰时,后者可能会采取过激⾏为⽤以泄愤报复。
纠纷⼀⽅或双⽅⼼胸狭窄,报复⼼重,更易发⽣暴⼒⾏为。
因此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官僚主义、不依法办事或者不能秉公处理,都可能导致⽭盾的激化⽽引起恶性案件的发⽣。
3、婚恋挫折 婚恋的挫折常常导致厌世、⾃杀或杀⼈。
⽽易于导致婚恋挫折和纠纷的情况主要有:包办婚姻;⼀见钟情,草率结婚;喜新厌旧,第三者插⾜;未婚同居,三⾓恋爱;恋爱中断,⼈财两空;以及现在的⼀夜情等等。
4、暴⼒渲染 有研究表明,暴⼒渲染具有⼀种⼼理暗⽰作⽤,看到过别⼈实施攻击性的⼉童或成⼈,⽐没有看到过的⼈更易采取攻击性⾏为,并且具有较⼤的强度。
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
因此报刊、影视对暴⼒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意于教唆⼈去实施暴⼒⾏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犯罪的渲染作⽤。
众所周知,在美国9.11时间发⽣后⼀段时间,电视镜头曾多次播放基地组织劫持飞机撞向世贸中⼼的图⽚,后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就禁⽌了这种实际上可能起到暴⼒渲染的⾏为在电视上的播放。
5、被害⼈的积极作⽤ 暴⼒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与犯罪⼈的互动中产⽣的。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首先,个人心理因素是导致极端暴力犯罪的重要成因之一、有些人可
能由于患有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在适应生活和社交关系
上存在困难,难以正常表达自己的情感和需求。
他们可能产生愤怒、恐惧
等消极情绪,并以极端暴力行为来发泄和宣泄。
对于这部分人,社会应该
加强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和治疗服务,提高人们对心理健康的重视,并增
加心理健康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其次,社会环境因素也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重要成因。
社会环境的
紧张和冲突往往容易引发人们的暴力行为。
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道德
失范、资源分配不公等情况下,个人内心的不满和愤怒容易通过暴力行为
来表达。
要预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就必须从源头上解决社会矛盾,加强
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整个社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再次,家庭背景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重要因素。
在家庭暴力、亲子
关系紧张、缺乏良好教育和行为规范的情况下,孩子容易形成暴力倾向,
并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式。
针对这一问题,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不容忽视。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督,倡导良好的行为模范和价值
观念,为孩子提供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
总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是复杂而多样的,需要从个人心理、
社会环境和家庭背景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应对。
只有通过采取综合、全方位的预防措施,才能有效遏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的
安全和稳定。
暴力犯罪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暴力犯罪的问题与解决方案暴力犯罪问题及其解决方案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暴力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
不仅对个人安全构成威胁,更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其中,一些因素如穷困、文化差异、种族歧视以及心理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
为解决这些问题,公共政策、教育与社区参与是关键。
1.问题因素:一、穷困:穷困是许多暴力犯罪案件背后的原因。
贫困家庭的孩子容易缺乏资源,如良好的教育或就业机会,导致他们面临紧张的生计。
而一些人因贫穷而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和住所,导致情绪激动,进而引发暴力行为。
二、文化差异:文化差异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在多元文化的社区中,人们可能因为语言障碍、文化传统的差异而产生误解和冲突。
例如,在某些文化中,对把对手打败的追求是非常重要的,这可能导致暴力行为。
三、种族歧视:种族歧视经常导致暴力行为。
种族歧视可能是种族对于欠缺了解而导致的,人们经常从一方或双方有偏见和误解。
这可能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引起不安和焦虑,进而引发暴力行为。
四、心理问题:许多暴力行为存在潜在的精神问题。
例如抑郁症、躁郁症、心理疾病等,使人在心理上受到影响,容易发生暴力行为。
在一些情况下,一些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因为一些不符合现实的观念而产生极端反应,导致暴力行为。
2.解决方案:一、公共政策:社会对于暴力犯罪的关注不断提高,引起了政策制定者的注意。
政府应重新进一步评估已有的刑法和警务法,将合适的惩罚给予犯罪分子,从而减少暴力犯罪。
此外,加强警察部门的培训,让他们更加专业化和有效工作,令他们有能力透过侦查打击暴力犯罪。
二、教育:教育是另一个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们可以在家庭、学校、社区环境中加强相关教育内容。
比如,加强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们更好地了解各种心理疾病导致的犯罪因素,帮助他们认识到暴力犯罪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
此外,社会上也有很多心理咨询机构可以提供帮助,如心理医生、职业咨询师等,人们也应该多加利用。
三、社区参与:社区活动的建立和团结的促进有助于减少暴力犯罪的发生。
个人极端案事件应急预案

个人极端案事件应急预案如何预防和应对个人极端案事件?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
除了自然灾害和传染病外,个人极端案事件是目前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
如何预防和应对这些事件,是一个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个人极端案件是指某个人或者一小群人采取暴力手段,以达到其政治、宗教、意识形态等特殊目的的一种极端行为。
这些事件包括恐怖袭击、校园枪击案、家庭暴力、职场欺凌等等,它们无处不在,并且正在不断地扩大。
为了防范和应对这些极端案件,我们需要制定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公众的安全。
个人极端案件的预防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1. 建立有效的社会监控机制城市的公共装备设施建设、城市交通的安排、公共场所的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以及安防技术体系的建设等问题,都是有关部门要考虑的事情。
2. 建立人员信息管理及预警机制这一机制应该是一个全方位的、涵盖各个领域的监测系统,包含:安检、封锁街道、预警警方等等。
3. 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很多个人极端案件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
因此,建立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对弱势群体的心理疏导机制,将有助于减少极端事件的发生。
个人极端事件的应急处理如果个人极端案事件已经发生,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1. 及时辨别事件类型和规模事件规模的大小,是应对措施的一个很大的考虑因素。
警方应及时地确定事件的规模,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2. 建立紧急对策机制在发生极端事件时,各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应急处理,确保安全级别被提升。
3. 停止犯罪者和保护公众安全这是处理极端事件最重要的部分。
警方需要迅速抓捕犯罪者,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公众的安全。
4. 进行信息管理警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报备,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向公众释放有关信息,以减小公众的恐慌心理。
个人极端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当得到核实,同时还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社会各界也需要增强意识,提高个人安全防范能力,并积极参与对社会安全的建设。
暴力犯罪预防

暴力犯罪预防在当今社会,暴力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对于预防暴力犯罪的重要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分析暴力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并提出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
一、暴力犯罪的原因暴力犯罪作为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原因有多种多样。
首先,社会不公平是导致暴力犯罪的一大原因。
当一个社会存在着巨大的贫富差距时,一些人为了追求财富和权力不择手段,甚至会使用暴力手段。
其次,心理问题也是暴力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人可能因为心理压力过大,无法得到适当的帮助和支持,从而发展出一些不正常的行为。
此外,家庭问题、人际关系紧张、教育落后等原因也可能导致个体变得暴力倾向。
二、暴力犯罪的危害暴力犯罪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对于个人来说,暴力犯罪可能导致身体伤害甚至死亡,也会给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对于社会来说,暴力犯罪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社会恐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三、预防暴力犯罪的有效措施为了预防暴力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完善社会安全体系,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社区警务体系,增加巡逻巡防频次和警力配置,提高社区治安水平。
其次,加强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和解决。
加大心理辅导力度,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帮助那些有心理问题的人得到及时的帮助。
此外,加强对家庭关系和教育的关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增强家庭的和谐性和稳定性,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成长条件。
另外,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预防暴力犯罪的重要手段。
严厉打击暴力犯罪行为,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律制裁,提高犯罪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也是预防暴力犯罪的有效途径。
各国之间可以加强情报交流和警务协作,共同打击跨国暴力犯罪团伙,阻止犯罪分子的横行。
综上所述,暴力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的过程。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从挪威“奥斯陆惨案”事件中带来的警示沈晓君吴波• 2013-06-02 08:26:00 来源:《犯罪研究》2012年第1期一、事件缘起挪威当地时间7月22日下午3时20分,32岁的挪威男子安德斯·贝林·布雷维克先是在首都奥斯陆市中心的政府办公楼群附近引爆了威力巨大的汽车炸弹,使得挪威政府办公大楼以及旁边的财政部大楼、对面的《世界之路》报社大楼等都在爆炸中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政府办公大楼附近100米范围内的饭店、咖啡店和商店的橱窗玻璃被震碎。
在爆炸发生约2个小时后,他又在奥斯陆以西约40公里处的于特岛上开枪射杀参加挪威工党青年团夏令营活动的青少年。
爆炸和枪击共导致至少76人死亡、百余人受伤。
此次爆炸和枪击事件被认为是自二战以来挪威最恶劣的暴力犯罪,也使得挪威这一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的北欧富国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和质疑。
当地移民政策造成的文化隔阂、右翼政党助推的民族仇视等及惨案凶手的极端凶残行径共同导致了此次惨案的发生,而作为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同时也是矛盾易发、多发期的中国社会而言,此次惨案背后带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也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
二、成因分析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认为,任何一种犯罪心理都是内、外不良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产生也是由于犯罪人个体的主观原因及社会客观环境所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主观上看,个体源于对挫折的错误认识,加之冲动的情绪直接产生了其报复社会的动机;从客观上看,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对社会特殊群体的关护缺失则是产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社会原因。
(一)主观原因1.个体主观上对挫折的错误认识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
人在追求目标的努力之中,遇到挫折后会产生消极的情绪,挫折的积累导致消极情绪的积累,消极情绪积累到自我控制的上限时,就会产生侵犯和攻击性行为,而且挫折越大,攻击的强度越大。
现代极端主义的形成原因和反恐措施

现代极端主义的形成原因和反恐措施近年来,极端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蔓延趋势,不断暴露出威胁全球安全的问题。
从美国反恐战争以来,各国纷纷加大反恐力度,但极端主义的规模和影响力依旧不断增长。
本文将分析现代极端主义的形成原因,并探讨针对极端主义的反恐措施。
一、现代极端主义的形成原因1.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不平等现代社会的发展不平等导致了社会阶层的错位和对抗。
部分人被排除在社会体系的边缘,感到无法承受这种不平等,从而出现了一些激进的思想和观念。
2.文化差异和冲突不同文化及宗教信仰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成为了发展极端主义的一个关键因素。
当不同的文化和信仰,包括崇拜、道德和意识形态,出现明显的差异时,存在相互攻击和排斥的风险。
3.愤怒和沮丧的情绪矛盾激化时,很容易导致一种强烈的愤怒和沮丧的情绪,从而酝酿一些极端的行为。
这种情绪很容易导致针对某些国家、组织和个人的仇恨和攻击。
二、措施1.完善反恐法律法规不同国家与地区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尽可能细化和明确反恐任务和要求,确保反恐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加强情报和安全合作国际反恐合作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建立情报共享机制。
要区别情报和通信数据的掌握权,增加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技术和人员力量,提高情报和安全合作的水平和效果。
3.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增强社会和经济发展持久性,是防范极端主义的关键。
从文化多样性和人权角度出发,以民主制度和法治为基础,推动全社会协调发展。
4.加强国际沟通和合作除了加强单边和多边反恐合作外,还要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推动各国文化交流和了解。
这将有助于减轻固化认知和简单化信息的问题,增进相互理解和对话,以建立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
三、结论极端主义涉及文化、宗教、社会和心理等多方面问题,因此,要反恐需要从多个维度入手,制定有效的综合反恐策略。
要以开放包容的态度面对不同文化和信仰,通过对话、理解和互信来推动关系的良好发展。
只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极端主义,维护世界的安全和和平。
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总结

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总结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总结一、概述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是人群中出现的个别人员因为一些原因而采取暴力行为的极端情况,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更多地预防和管理这种危险行为。
二、风险分析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心理上的压力:个别人员在面对一些困难和挫折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心理负担。
如果该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疏导或心理咨询,可能会在某些极端情况下采取恶劣手段。
2. 社会环境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
对于某些人员来说,这种社会变化可能会导致他们的生活压力增加,从而容易产生行为失控的情况。
3. 个人性格:性格缺陷或变态的人可能更容易采取极端行为。
他们可能缺乏社交能力,或者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对于一些自己无法承受的事情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
三、预防措施针对以上风险因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1. 加强心理疏导服务:针对那些有困难和挫折的人,我们可以给予心理上的疏导和帮助,让他们得到有效的释压。
而对于一些可能喜欢孤独忧郁的人,可以适当参与社会交流,增加人际交往。
2. 加强个人品德教育:在学校、企业以及家庭中,我们需要加强对个人品德的教育,让每个人都了解到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
3. 建立社会安全氛围:在社会中,我们需要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让人们感到稳定和安全,增加他们的安全感。
四、应急措施在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后,我们需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1. 快速报警:在发现危险情况后,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让专业人员迅速出警处理。
2. 疏散人员:在危险的场所中,我们需要务必将人员安全疏散出来,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3. 协助调查:在警方赶到之前,我们可以主动提供信息和协助调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帮助。
五、结论通过对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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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从挪威“奥斯陆惨案”事件中带来的警示沈晓君吴波• 2013-06-02 08:26:00 来源:《犯罪研究》2012年第1期一、事件缘起挪威当地时间7月22日下午3时20分,32岁的挪威男子安德斯·贝林·布雷维克先是在首都奥斯陆市中心的政府办公楼群附近引爆了威力巨大的汽车炸弹,使得挪威政府办公大楼以及旁边的财政部大楼、对面的《世界之路》报社大楼等都在爆炸中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政府办公大楼附近100米范围内的饭店、咖啡店和商店的橱窗玻璃被震碎。
在爆炸发生约2个小时后,他又在奥斯陆以西约40公里处的于特岛上开枪射杀参加挪威工党青年团夏令营活动的青少年。
爆炸和枪击共导致至少76人死亡、百余人受伤。
此次爆炸和枪击事件被认为是自二战以来挪威最恶劣的暴力犯罪,也使得挪威这一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的北欧富国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和质疑。
当地移民政策造成的文化隔阂、右翼政党助推的民族仇视等及惨案凶手的极端凶残行径共同导致了此次惨案的发生,而作为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同时也是矛盾易发、多发期的中国社会而言,此次惨案背后带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也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
二、成因分析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认为,任何一种犯罪心理都是内、外不良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产生也是由于犯罪人个体的主观原因及社会客观环境所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主观上看,个体源于对挫折的错误认识,加之冲动的情绪直接产生了其报复社会的动机;从客观上看,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对社会特殊群体的关护缺失则是产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社会原因。
(一)主观原因1.个体主观上对挫折的错误认识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
人在追求目标的努力之中,遇到挫折后会产生消极的情绪,挫折的积累导致消极情绪的积累,消极情绪积累到自我控制的上限时,就会产生侵犯和攻击性行为,而且挫折越大,攻击的强度越大。
[1]在此次“奥斯陆惨案”中,凶手布雷维克是挪威一名土生土长的农产品商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当地枪会成员,与极右组织有关,但已确认与国际恐怖组织无关。
据专家分析,挪威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后,政府削减福利预算,而对此影响最大的就是那些长期依赖社会保障的中低收入群体,使之陷入生活的窘境,进而极易引发这一群体对于政府的不满,而布雷维克的行为针对的就是挪威的执政党。
同样,在我国发生的一些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中,大多也是因为受到挫折情绪的影响。
例如上海闸北袭警案中,凶手杨佳是出于警方对其涉嫌自行车的盗窃处理不满;云南瑞丽“4-27”爆炸案中凶手也是出于交警扣押其摩托车不满;贵州瓮安群体袭警案则是出于对公安部门对一女学生的尸体鉴定不满。
因此可以发现,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根源往往来自于个人生活中所遭遇的挫折和失败及人生中的积怨。
挫折虽然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重要诱发因素,但不是导致该类犯罪的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在于个体对挫折产生原因的错误认知。
心理学认为,人往往倾向于探讨成败归因,在此过程中有些人的性格弱点会使得对个人成败归因陷入错误认识中。
冲动、孤僻、多疑、虚荣心强、报复心理严重、心胸狭隘等性格就容易使得人产生对挫折的错误认识,这类性格的人在受到挫折后,往往会归因于他人、社会。
当他们的欲求不能满足,或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是客观地分析、解剖自己,而是归罪于他人或社会的阻碍、不公,由此产生不满。
[2]2.个体因冲动情绪简单地为泄私愤而泛化报复目标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直接推动原因。
心理学认为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它具有动力作用,可以对人的行为起着发动和制止的作用。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源于对个体挫折的错误认识,而他们的冲动的情绪则直接推动了暴力罪行的实施。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行为人往往因长期的挫败感与积怨而对社会产生厌恶情绪,加上这些人本身冲动、孤僻、多疑、报复心理严重、心胸狭隘等性格弱点,更容易促使其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
笔者通过对大量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研究后发现,这类暴力犯罪有一显著特征,就是犯罪动机起源于个人的私愤,但其报复目标却不仅限于其“利害关系人”,而出现报复目标泛化趋势,类似于恐怖主义所实施的“无差别伤害”。
据初步分析,此次“奥斯陆惨案”的凶手布雷维克是因为对挪威政府的不满而采取了报复社会的极端暴力犯罪;闸北暴力袭警案的凶手杨佳也属于这种情况,将对个别民警的不满放大到对社会的仇恨,最终的受害者都是与其素昧平生的无辜者。
(二)客观原因1.社会经济发展中贫富差距扩大、民众心理失衡是产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主要社会原因。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行为人之所以将个人私愤扩大,转而泛化报复目标,将其个人与整个社会对立,主要的社会原因就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凸显而无法解决,使人民心理失衡。
从“奥斯陆惨案”中我们发现,表面上挪威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之一,人人享有“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教育和医疗都免费。
金融危机对挪威经济冲击也不大,失业率只有3%,失业者可以享受不错的救济金。
这样的经济情况不可能是这次屠杀的经济背景。
但近几年挪威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人民福利待遇水平下降,作为“欧洲社会模式”核心内容的福利国家体制受到进一步削弱。
债务危机消耗掉大量社会保障基金,而由债务危机演变而来的经济危机又使政府税收减少。
各国被迫采取的紧缩政策几乎都拿健康保险、养老金、失业金开刀,福利体制受到冲击。
由此,欧洲民众的生活水平受到影响,尤其是社会底层民众受失业所困,生活境况不如从前。
另一方面,早在1980年,定居挪威的穆斯林人口只占挪威人口总数0.02%,而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升至2.03%,绝对人数翻了100多倍。
据统计,2010年挪威共有9.89万多个伊斯兰宗教组织。
伊斯兰教已成为挪威第二大且是发展得最快的宗教。
随着移民比例的提高,数量日益增长的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矛盾也日渐突出,极端右翼分子对外来民族的仇视心态越发强烈,最终也催生了此次惨案发生。
从我国发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中也体现了社会发展不均衡、民众心理失衡等社会问题。
2010年我国GDP达到397983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从1997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 4%下降到39.74%;企业盈余占GDP比重从21.23%上升到31.29%,基尼系数超过0.5,大大超过了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
老百姓面对连连攀升的物价水平负担沉重,吃不起肉、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等问题始终不能有效得到解决,另外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工作还未完成,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完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矛盾凸显期,加上国际经济形势动荡,因此人民生活负担长期处在重压之下,越来越多的劳动人民对政府存有质疑,一部分人甚至已经产生仇视情绪,积压成怨。
这些都加剧了社会冲突,成为个人极端暴力的原发性动因。
2.个人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未得到保护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潜在原因。
一位社会学家说,行为人对法律抱有希望,盲动会变得理智;若对法律丧失信心,理智也会变得盲动。
由于显示社会中法定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时有发生。
[3]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无法实现,反而会受到报复陷害。
因此原因产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在我国也时有发生。
例如,2010年5月31日,黑龙江鹤岗上访人员陈某赴京上访被当地警员和基层干部乘火车带回途中,为发泄心中的不满,于凌晨2时许乘旅客熟睡之机,用铁片划伤9名乘客。
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表达、解决,相关部门对此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对群众的诉求一味压制,则会加深积怨,最终也容易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三、预防对策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有着成因复杂、突发性强等特征,且其在短时期局部地区产生的危害巨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治安稳定及普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其并非没有规律和不可防治,故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是一个关乎整个社会安全稳定的课题,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笔者认为,应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尊重、保护人权、加强违禁物品的管制、提高安保水平、提前做好特殊人群的心理干预工作等手段全方位预防控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一)转型发展,合理调整社会收入分配机制,完善民众人权保障机制。
法国学者阿塔利认为,“奥斯陆惨案”是全球化过程中欧洲自我定位的一种错位:一些欧洲人认为全球化让其失去了自己舒适安逸的生活,陷入丧失自我身份的地步,他们期望竭尽全力保住这种生活。
但在全球化大潮的冲击下,高福利、高消费的社会模式已不可能维持,欧洲的出路,只有全面的社会和经济改革。
以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则更需要在发展方式上做出更多的调整。
理论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上,进入社会风险的高发期。
而我国收入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现实,增加了某些底层民众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他们的长期压抑如果因为某个突发事件而报复,就完全有可能转化为对政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仇恨。
[4]我国目前社会整体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没有彻底改变,生产力发展更多的还是只停留在提供初级产品的水平上,人民群众因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备而不敢消费、不能消费,使得大量的产品滞销而无法进入再生产、再消费环节,经济发展无法健康循环。
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缺少必要的政策扶持,加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十分薄弱,令新产业在开发推进中也受到诸多阻碍。
笔者认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要科学考虑社会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减少粗放型的经济发展,努力扶持新兴产业,走出一条健康、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道路。
在社会财富分配制度中,要尽可能地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社会底层人民的经济支援,使这一群体能够在社会立足且对未来不失信心,避免个体因贫困而与社会发生矛盾的情况出现。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法制,保障人权,使得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相关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对于各类诉求不能一味排斥,对于合理诉求应当予以解决,对于不合理诉求也应当做好引导、息诉工作。
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注重执法亲和力,保证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以避免出现人民群众与政府、社会之间的直接对立的局面出现。
(二)加强管理,加大力度管制执法机构人员服饰、标志及杀伤性武器。
“奥斯陆惨案”中,凶手布雷维克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避开政府安保手段在于特岛上开枪射杀无辜的民众,就是因为他身穿警服,使人们误认为他是“一个和蔼的警察”,最终顺利地通过三道关卡到于特岛行凶。
目前,我国的军服、警服等执法机构人员服饰、标志的管理较为混乱,而且现行法律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服饰、标志的规制还存在较大漏洞,使得不法分子伪造、买卖、使用执法机构人员服饰、标志的违法成本不高,一旦被走向极端的暴力犯罪者所利用,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就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