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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发展历程

中国社区发展历程

中国社区发展历程中国社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古代社会的组织形式。

在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社区是由地方社会组织而成,起初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逐渐发展成以土地财产和地理位置为依据的组织形式。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城市居民社区改革,推动农民进城,社区也开始与城市的居民社区相融合,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

社区居民自治通过选举产生了社区委员会,负责管理社区事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同时,社区服务体系逐渐完善,社区开始承担起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为居民提供医疗、教育、文化等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社区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社区发展不仅需要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还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政府在推动社区发展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社区参与经济建设,支持居民创业就业,推动社区经济的发展。

同时,社区也开始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社区发展进入了数字化时代。

社交媒体和手机应用成为居民与社区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社区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通过线上平台,居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社区服务信息,参与社区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同时,社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将社区的优质资源和服务推广给更多的居民。

然而,社区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在城市化进程中,社区与城市间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仍然不够平衡,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同时,社区治理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未来,中国社区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机遇。

社区应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加强居民参与和自治,推动社区发展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同时,社区要积极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要求,提高信息化建设和运用的能力。

通过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中国社区将迎来更加繁荣和进步的未来。

足迹·中国社区建设历程

足迹·中国社区建设历程

足迹·中国社区建设历程作者:来源:《中华儿女》2020年第12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时期,中国构建起区、街道、居委会三级城市基层政权组织体系,城市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福利、治安保卫、调解纠纷等工作,为社区建设的产生奠定基础。

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建设”开始于改革开放以后。

根据不同阶段社区的建设内容及特点,可将社区建设历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社区服务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90年)这一阶段,社区建设以服务为核心。

1986年,民政部首次把“社区”概念引入城市管理,提出要在城市中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1987年,民政部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提出城市社区服务应从老人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对象服务、困难户服务、儿童服务、家庭服务以及其他便民服务做起。

1989年9月,民政部在杭州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国普遍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這一时期,中国的社区建设以社区服务为主,以民政服务为重点。

中国在开展社区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服务对象、扩展服务内容,社区服务对象由民政对象扩大到全体居民,社区服务内容也不再局限于民政服务内容。

社区建设试验探索阶段(1991年~1999年)这一阶段,我国政府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并开始进行社区建设。

1991年,时任民政部部长崔乃夫指出:“社区建设是健全、完善和发挥城市基层政权组织职能的具体举措,是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基础工程。

”1998年,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变更为“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社区建设被纳入国家行政职能范围。

1999年,民政部制定《全国社区建设试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建设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步骤以及工作内容。

这一时期中国社区建设突破社区服务范畴,具有更丰富内涵与内容。

上海、青岛、南京、杭州等城市积极探索社区建设路径,初步积累社区建设经验。

社区建设全面深化阶段(2000年~2009年)这一阶段,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正式推广,社区建设核心工作为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

社区建设发展历程

社区建设发展历程

社区建设发展历程社区建设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人类最早的定居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的建设与发展与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密切相关。

下面将按时间顺序描述社区建设发展的主要阶段和特点。

1. 早期定居阶段:大约在1万年前,人类开始从游牧生活转向定居生活。

人们开始建造简单的住所,形成最初的社区。

这些社区经常是以家庭或部落为基础,人们通过合作共同面对生存压力、提供保护和分享资源。

2. 农业时代:大约在公元前8000年,人类发明了农业,并开始种植和养殖。

这一发明对社区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

人们建立了定居点,形成了农村社区。

社区的生活逐渐规范化,人们开始组织农业劳动、分工协作。

农业进一步推动了社区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

3. 都市化阶段: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城市化过程的加速,大城市的出现成为社区建设的新特点。

这些城市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们来自不同的地方聚集在一起。

城市社区逐渐出现各种职业和社会组织,有效地满足了不同需求和利益集团的要求。

4. 工业革命和城市化: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工业革命在欧洲和北美爆发。

工厂的建立和大规模生产引发了城市化浪潮,迅速推动着社区建设的进程。

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住房、交通、公共设施等建设得到重视。

同时,工会和社会组织的兴起也为职工和社区居民争取权益提供了空间。

5. 现代社区的发展:20世纪后期至今,信息技术和全球化的发展对社区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传统的地理界限和社交界限被打破,虚拟社区的概念出现。

同时,社区参与和居民自治的重要性得到认可,各地纷纷推出社区参与计划和政策,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社区建设发展历程展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从简单的居住集体到现代的城市社区,人们对于各个社区层面的需求和期望也在不断变化。

在未来,随着科技和全球化的推进,社区建设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

城市建设与发展年表

城市建设与发展年表

城市建设与发展年表1949年-1959年:坚定基础,奠定发展基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城市建设开始全面规划和实施。

1953年:《城市规划法》出台,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1954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成立,加强了规划和设计的专业化水平。

1959年:首都北京迁建任务启动,标志着城市建设进入新阶段。

1960年-1979年:规划重心,强化城市基础设施1960年:北京迁建完成,成为新中国的首都。

1965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运动开始,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973年:《城市建设条例》出台,城市建设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1978年:改革开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城市规划和建设开始注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1980年-1999年:发展速度,城市化进程加快1986年:国家推出城镇化改革试点,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快。

1991年:城市规划法进行修订,加强了城市规划的组织和实施。

1994年:《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条例》颁布,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997年:国家发布《城市计划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暂行办法》,加强了国际合作与交流。

2000年-2010年: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2001年:国家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法律法规,为城市规划提供更强的法律依据。

2005年:《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加强了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

2008年:国家推出城市更新试点,推动城市功能提升和旧城改造。

2010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发布,对城市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2011年-至今:创新驱动,打造智慧城市2011年:国家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战略目标,推动城市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

2014年:《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2017年:国家发布《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规划(2017-2035年)》,提出城市环境改善目标。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城市健康规划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成为重要议题。

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4.10.31•【文号】民发[2014]224号•【施行日期】2014.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发〔2014〕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近年来,各地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有力引领带动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在各地自查申报、省级考察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民政部确定江苏省南京市等14个城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北京市东城区等140个城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等200个街道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新怡家园社区等1000个社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希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希望各地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充满活力、和谐幸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进人民福祉而不懈奋斗。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真正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新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民政部将健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联系制度和年度评估制度,确保示范单位的良好发展态势。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要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70号)的要求,率先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

2024年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社区建设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社区建设的关键一年。

社区建设工作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服务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

在这一年,我们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首先,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注重提升社区的软硬件设施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便利服务。

今年,我们加大了对社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修建了一批新的社区公园、健身器材、儿童乐园等设施,丰富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娱乐设施。

同时,我们还对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提升了小区的容貌和环境质量。

改造期间,我们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造工作符合居民的需求,并且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其次,在社区文化建设方面,我们注重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和获得感。

今年,我们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举办了社区文艺晚会、书画展览、文化讲座等活动,加强了居民之间的交流和文化意识的培养。

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社区图书馆、文化艺术馆等文化设施的投入,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居民文化需求的调研,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在社区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我们注重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

今年,我们加强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同时,我们还优化了社区服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我们注重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建立了社区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了解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并将满意度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指标。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让居民感受到了更好的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对社区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在社区治理方面,我们注重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和自治意识。

今年,我们积极开展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培训,使居民了解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和意义,并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我们建立了社区居民议事机制,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商社区发展大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89.12.04•【文号】民办发[1989]33号•【施行日期】1989.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民办发(1989)33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四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十月十一日至十五日,我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会议总结交流了两年来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社区服务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这次会议对于推进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1989年10月15日)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于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五日在杭州市召开。

来自全国四十一个城市民政局和九个省民政厅城福处以及有关市、区、街道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和交流一九八七年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以来社区服务工作的经验,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社区服务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探索进一步深化城市民政工作改革。

张德江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社会福利司江亦曼司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改革、努力开拓,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的发展”的工作报告。

杭州等十三个城市的代表在会上交流了经验。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续一九八七年“武汉会议”之后,社区服务工作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对于今后推进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两年来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武汉会议”以来,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社区服务在全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广泛开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11.19•【文号】中办发[2000]23号•【施行日期】2000.11.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0年11月19日中办发[2000]23号)《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这一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帮助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向前发展。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年11月3日)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目前城区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1999年底,我国有667年城市,749个市辖区,5904个街道办事处,11.5万个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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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区建设大事记1986年,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民政部首先倡导社区服务,旨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主的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从此之后,社区服务进入千家万户,深受群众欢迎,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原有的社区服务项目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其他社区工作,如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等也迅速开展起来。

社区服务的概念已经包容不了全方位的社区工作,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薄弱的问题。

1987年,民政部在武汉市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倡导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服务系统;社区概念第一次进入中国政府管理进程。

随着社区服务的普及与深入,社区服务对象也逐渐由民政对象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社区服务所涉及的项目也越来越广泛。

于是,民政部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于1991年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

1991年5月31日时任民政部部长的崔乃夫从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凝聚力的角度,明确指出了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和目标,从而拓展城市居委会体制建设的新的空间。

杭州、天津、上海、石家庄、青岛、南京、沈阳等城市进行了社区建设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崔乃夫明确指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应该着重抓好社区建设。

他提出开展社区建设主要基于如下考虑社区服务已经不能容纳社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此基础上提升出一个包容量更大、更全面的概念来促进社区服务和整个社区全方位的发展;社区的事情不能光靠政府,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力量,两条腿走路;社区建设是健全、完善和发挥城市基层政权组织职能的具体举措;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前提下建立。

“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模式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社区建设就是建立这一模式的基础工程。

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市下城区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

自此以后,“社区服务”的提法进一步延伸扩展为“社区建设”。

1996年3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八届人大四次会议(517日)上海团的讨论时指出,“要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

江泽民的发言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之后,青岛、南京、上海等城市积极行动,大胆实践,改革创新,积累了初步的社区建设经验。

各地党委、政府开始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和城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职责到位,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切实帮助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1996年3月27日上海市召开“城区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加强街道、居委会建设和社区管理的政策意见,开始着手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并引起全国的仿效;1998年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明确赋予民政部“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

“社区建设”概念正式被国务院认可,并责成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指导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从而使我国社区建设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同时,民政部确立了以设立社区建设实验区为突破口,在全国范围内探索社区建设发展道路。

在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进程中,“一手抓实验(示范),一手抓研究”成为民政部门推进社区建设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发展特色。

1999年,民政部制定了全国社区建设试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培育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9年2月为了更全面、更深入地探索推进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和运行模式,民政部开展了“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首批确定北京市西城区、杭州市下城区等26个“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国家级实验区)。

各省设立的省级实验区总数超过100个。

此后民政部门不断加强对各地社区建设的实验经验进行理论探讨和政策研究。

这26个实验区为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最宝贵的探索与经验。

各地积极探索了社区居民自治的思路和对策,武汉、沈阳等地率先出台了相关文件,开展了试点工作;重庆江北区通过整合改革,解决了“没人办事、没钱办事、没地办事、没章办事”;武汉百步亭、青岛浮山后进行了不设街道的社区建设探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在老街道基础上进行调整辖区规模的探索,白下区更是大胆地打破以往“区、街、社区”的传统管理方式,进行了撤消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的试验;宁夏进行了“一个思想,两项活动,三项改革”。

各地积极探索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方法沈阳市坚持民主自治方向;上海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南京完善居委会自治功能;杭州提高居民满意程度;武汉创新社区工作机制,等等。

通过实验和探索,整合社区资源和社区力量共同建设社区,倡导社区居民、驻社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广泛参与”成为了大家的共识。

社区建设实验中也逐步形成了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中介组织或社区民间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发展路子显露出来。

1999年3月,民政部在南京市鼓楼区召开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1999年4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在青岛市召开全省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1999年6月,南京市玄武区召开社区服务与社区发展国际研讨会1999年7月,民政部在北京召开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1999年8月,民政部在杭州市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座谈会;1999年10月,民政部在沈阳市召开了社区体制改革专家论证会,明确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基本思路。

2000年10月3日,民政部在各地实验区探索和交流基础上,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这是民政部“一手抓试验,一手抓研究”的工作结晶。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社区建设工作,同意民政部的意见。

2000年11月1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向全国转发了民政部的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确定了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的社区建设工作体系,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全国各地陆续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社区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全国各地陆续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社区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一是按照新的居组法对原城市居委会进行调整;二是建立新的社区组织机构、选配社区工作人员;三是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服务;四是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建立社区工作相关制度并开展工作。

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宣告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开始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社区逐步走入居民的生活,走进人们的视野。

2001年7月,民政部在青岛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明确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社区建设的发展战略,确定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措施,掀起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热潮。

2001年07月3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民发[2001]198号)一些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已经开展了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尤其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都率先行动,提出了“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区”的响亮口号。

有一些省份还相继制定了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精心规划,周密部署,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抓起,从薄弱环节抓起,从社区居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出发,使示范活动真正成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2002年9月8日至9日,民政部在总结吉林省四平市开展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四平现场会议,总结了青岛会议以来社区建设的新进展和新经验,命名了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市),现场观摩了四平市社区建设的成果。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强调要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组织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整合城市民政工作,提出了抓基础工作,夯实社区建设的根基;抓关键问题,促进社区建设深入发展;抓示范活动,提高社区建设水平的任务和要求。

“四平会议”不仅给全国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一种精神、一种思路、一种方法,而且有效推动了社区建设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了城市基层管理、为民服务和民政工作这3个平台的建设。

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了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社区建设五年规划,把社区建设纳入了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

可以说,“四平会议”后,社区建设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社会效益,成为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基础工作,也为新时期民政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经评审确认,民政部命名河北省保定市等27个市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北京市西城区等148个区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2002年11月,社区建设摆上了党的十六大议事日程,江泽民总书记作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明确了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002年,社区建设全面推进。

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社区建设五年规划,把社区建设纳入了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2003年民政部门将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研究”,在城市社区建设方面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继续落实四平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示范活动。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推动社区再就业工程。

●加强社区法律制度建设,加快修改居委会组织法。

2004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印发2004年9月明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在全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潮中,和谐社区建设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因为,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为此,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号召要在全国大力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他特别提到“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区,应当是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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