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太辉:Fintech_的潜在风险与监管应对研究(金融监管研究)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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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内涵、逻辑与风险监管

金融科技内涵、逻辑与风险监管

金融科技内涵、逻辑与风险监管 一、本文概述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金融科技的内涵、发展逻辑,以及与之相伴的风险监管问题。金融科技,作为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产物,正日益改变着全球金融业的格局。本文首先将界定金融科技的基本概念,阐述其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与联系。随后,将分析金融科技的发展逻辑,探讨其背后的驱动因素、主要发展阶段以及未来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讨论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包括技术风险、业务风险、监管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监管策略。通过本文的阐述,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金融科技风险监管框架,以期在金融科技的浪潮中把握机遇,防范风险,推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科技的内涵 金融科技,或称“FinTech”,是金融(Financial)和科技(Technology)两个词的结合,代表了一种新型的跨界融合现象。它利用各类前沿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对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和流程进行改造和创新,以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并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金融科技的内涵广泛而深远,它不仅仅是一种技术革新,更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和服务模式。它改变了传统金融业的竞争格局,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普及和普惠,使得更多人能够享受到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金融科技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技术风险等问题,需要我们在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的加强风险监管和防控。 在金融科技的发展过程中,其内涵不断丰富和深化。从最初的电子化、自动化,到现在的智能化、数字化,金融科技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金融业的面貌。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金融科技的内涵还将继续拓展和深化,为金融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金融科技的逻辑 金融科技的发展逻辑,可以理解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效率为目标,进而推动金融行业的变革和升级。这个逻辑框架包含了三个核心要素: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优化和行业变革。 技术创新是金融科技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应用,金融科技得以快速发展。这些技术不仅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还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普及和便捷性。例如,人工智能技术在风险控制、投资咨询、客户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使得金融服务更加智能化和个性化。 金融科技的发展旨在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效率。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手段,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例如,区块链技术在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资金流转的速度和安全性。金融科技还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使得更多人能够享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金融科技的发展将推动金融行业的变革和升级。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传统金融机构需要不断适应和变革,以保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同时,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也在不断涌现和发展,为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竞争力和创新力。这种变革和升级将推动金融行业向更加高效、智能、普惠的方向发展。 然而,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例如,技术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监管风险等都需要引起重视和应对。因此,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也需要加强风险监管和合规管理,保障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科技的逻辑是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效率为目标,进而推动金融行业的变革和升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加强风险监管和合规管理,推动金融行业向更加高效、智能、普惠的方向发展。 四、风险监管与金融科技 随着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风险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金融科技带来的创新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因此,如何在保持金融科技创新的有效进行风险监管,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重要议题。 风险监管是金融科技稳健发展的保障。金融科技的发展改变了金融市场的运作模式和业务流程,但也带来了信息不对称、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问题。因此,风险监管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防止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 风险监管应关注金融科技的内在逻辑。金融科技的发展遵循着一定的内在逻辑,即利用先进技术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因此,风险监管在关注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还应关注金融科技的创新性和技术风险。监管机构需要积极了解和学习新技术,提升自身的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以适应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 风险监管还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市场的协调机制。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金融市场的边界变得模糊,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因此,风险监管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市场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确保对金融市场的全面覆盖和有效监管。 风险监管应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科技的结合。监管科技(RegTech)是金融科技的重要分支,旨在利用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通过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科技的结合,可以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监管的双赢。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利用监管科技提升自身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监管机构也可以利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应对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 风险监管与金融科技的关系密不可分。在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的必须重视风险监管的重要性。通过关注金融科技的内在逻辑、建立跨部门跨市场的协调机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科技的结合等措施,可以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监管的平衡发展。这不仅有助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的权益,也将为金融科技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魏加宁、朱太辉-我国中长期经济风险:一个新的评估框架

魏加宁、朱太辉-我国中长期经济风险:一个新的评估框架

201但 IMF 建立的风险评估矩阵只考虑了单向风险影响机制, 忽视了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双向反馈,并且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因此也无法对中国经济的 总体风险状况做出一个全面的量化评估。沈铭辉(2015)综合利用外汇储备、债务、货币与利 率等经济金融指标,分析了我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外汇风险、通胀风险、经济增长风险、能源安 全风险、财政风险、金融风险等,在此基础上简单加总得出了各个国家的综合经济风险。该研 究虽然给出了定量评价结果,但同样没有考虑相关风险的关联性、传染性和负向反馈。
二、中长期主要经济风险及其影响机制
综合考虑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影响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等,十三五时期 我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九大类:外部风险、人口老龄化风险、粮食风险、产能过剩风险、 房地产泡沫风险、财政风险、金融风险、通货紧缩和经济增速快速下滑风险 1。其中,产业领域 的风险(粮食、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风险)属于中观层面风险,财政金融风险属于宏观层面 风险,而外部风险、人口老龄化风险属于外生风险,各类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见图 1)。 这些风险通过各种风险传导路径,最终都会反映在整体宏观经济运行上,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和 物价走势。
2015 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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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由于正在大力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与全球政治的“不稳定之弧”(Arc of Instability)1 存在交叉和重叠,作为正在崛起的对外直接投资、海外工程承包大国,我国海外经济面临的政 策风险、金融风险和战争风险正在同步凸显,并且以输出方式化解国内过剩产能的办法将有可 能阻碍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尽管存在一些经济风险综合评估方面的研究,但大都没有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和相 互影响,综合评估的“综合性”不足。近年来,IMF 每年发布的中国第四条款(Article IV)磋 商报告都会利用风险评估矩阵(Risk Assessment Matrix)评价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风险来源、可能性、影响以及政策应对等(IMF,2013、2014 和 2015)。采用风险评估矩阵进

监管沙盒的借鉴与中国化改造

监管沙盒的借鉴与中国化改造

收稿日期:2020-11-26作者简介:邓玮婷(1995—),女,浙江省丽水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angsu Colleg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第21卷第1期2021年3月DOI :10.19315/j.issn.2096-0425.2021.01.017Vol.21,No.1Mar.2021摘要:现代金融科技在为市场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使监管机构陷入困境。

传统金融监管难以适配金融科技的兴起,容易阻滞金融创新。

一些国家运用监管沙盒机制,以达成鼓励金融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

监管沙盒机制有其功能价值,但也存在可能的风险。

我国引入监管沙盒机制有一定的实践价值,但在构建相关制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多方关系。

关键词:监管沙盒;金融监管;金融企业;金融消费者;金融科技创新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425(2021)01-0072-04所谓的金融科技,即运用前沿科技达成金融创新,用创新的业务模式、技术发展、服务及产品给金融市场带来历史性变革。

[1]金融科技创新极富独特性,能突破传统金融模式的边界,但与之相伴而生的便是更隐蔽的金融风险、更大的破坏程度以及更广泛的波及范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纷繁复杂的金融监管问题。

保持金融稳定和推动金融创新是金融监管的两大首要目标,但监管过程中监管机构经常陷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境地:过度加强监管,金融创新尤其是破坏性创新会因此受到阻滞;过度弱化监管则会助长野蛮生长的监管套利,直接影响金融安全。

[2]基于此,绝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都力求能够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这就催生了“监管沙盒”这一新机制的出现。

1监管沙盒的基本概况监管沙盒是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首创的一种监管模式,其指代一个“安全空间”,用于金融科技企业的金融创新测试,测试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或者是营销方式,测试期间发生问题时,监管规则不会即刻对其进行规制。

Fintech之前,Tech在Fin中的应用——对金融稳定是祝福还是诅咒?

Fintech之前,Tech在Fin中的应用——对金融稳定是祝福还是诅咒?

作者:尼古拉·皮耶里(Nicola Pierri)扬尼克·蒂默(Yannick Timmer)摘要受全球金融科技贷款激增的激发,我们分析了贷方采用信息技术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我们使用一个创新的数据集来估计银行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应用IT技术的强度,该数据集提供了美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硬件归集到母银行后的信息。

我们发现,在危机袭来之际,较高的IT技术应用强度将导致不良贷款大幅减少:IT应用提高一个标准差的银行的不良贷款将减少10%。

高度应用IT的银行通过其地理位置、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或其他可观察到的特征受到危机的影响并不小。

贷款水平分析表明,采用高IT应用的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表现更好,而没有出售劣质贷款。

我们将简单的文本分析算法应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发现由更多“以技术为导向”的经理领导的银行在危机期间更加密集地应用了IT,不良贷款率也较低。

我们的结果表明,借贷中采用技术可以通过产生更具弹性的贷款来增强金融稳定性。

关键词技术;金融稳定性;IT采纳;不良贷款1 引言金融科技的兴起引发了关于信息技术(IT)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的辩论(FSB,2019;Classens et al., 2018;Nasiripour, 2019)。

最近关于金融科技的文献主要集中在最新的技术发展如何改变了信息的方式是对信贷分配和业绩的相关后果进行处理(Berg et al. (2019b); Buchak et al. (2018);Di Maggio and Yao (2018); Fuster et al. (2019))。

但是,在不利的系统性冲击事件发生时,准确的预测系统可能无法预测违约(Rajan等, 2015, 2010)。

由于金融科技时代尚未经受大冲击来检验其弹性,因此IT 驱动的金融系统在中长期内增强还是降低金融稳定就不能由经验证据得出结论。

为了理解高技术强度的贷款对金融稳定性的潜在影响,我们研究了在大金融危机(译者注:GFC指2008-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应用不同IT程度的美国的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不良贷款。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

Finance金融视线 2017年5月025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谭利摘 要:本文首先从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银行三方面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主要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征信体系和健全监管体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风险防范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5(a)-025-03近年来,得益于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金融+互联网”这种新型金融模式,即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已经渗透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互联网金融有利于盘活民间资金。

通过引入民间资本,使P2P 网络借贷以及众筹等新型融资方式,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特别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案。

其次,互联网金融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

通过在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架起直接沟通的桥梁,能够缩短资金借贷的程序,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受益对象多集中于中小微企业、社区居民以及个体户,能够真正实现普惠金融的效果。

最后,互联网金融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互联网金融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一个方面就是借助了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技术在挖掘和积累客户信用数据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的充分了解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信用风险和加快资金融通的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却也存在着诸多风险,而且这些风险不仅有传统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风险,更有一些新的风险特征。

因此,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要在鼓励和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对其风险的监管与防范,避免给金融系统造成不稳定因素,进而对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和经济运行产生的不良后果。

基于“穿透式”视角下的FinTech监管

基于“穿透式”视角下的FinTech监管

栏目编辑:梁丽雯 E-mail:liven_01@2018年·第2期30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和发展,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密切合作已成为现代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依托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增加了受众数量,提高了服务频率,扩大了金融服务市场的规模。

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着机构冗余、人力与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业务模式单一、数据与科技应用程度不深的困境,迫使传统金融机构借助金融科技机构进行服务转型和战略创新,以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然而,金融科技创新的机制、频率和形式不同于传统金融。

传统的自上而下型金融监管,存在监管链条过长、监管力量不基于“穿透式”视角下的 FinTech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 和树舰作者简介: 和树舰(1983-),男,河南漯河人,工程师。

收稿日期: 2017-08-25*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意见。

足、无法对其业务进行穿透等问题,如何对FinTech进行监管是监管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一、FinTech的内涵FinTech是指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旨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改善客户体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金融需求。

其参与者不仅包括通过科技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和通过科技应对金融合规和监管的监管科技公司,也包括传统金融机构、为金融业提供技术服务的科技公司、投身于该领域的一个生态体系。

它们在竞争与合作中,共同推动着金融业的创新、变革与发展。

摘要: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现代金融业的广泛应用,以及传统互联网金融面临的发展困境,FinTech已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金融科技为传统金融业的服务转型、战略创新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带来了想象的空间。

但由于FinTech与身俱来的风险隐患,如果继续以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对FinTech 进行监管,显然呈现出明显不足,如何对FinTech进行“穿透式”监管是监管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2012 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测算框架和风险评估研究(朱太辉,金融监管研究)

2012 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测算框架和风险评估研究(朱太辉,金融监管研究)

魏加宁宁静朱太辉①摘要:近年来,关于我国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大小的研究不断增多,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测算框架和指标体系,学术界和相关部门得出的债务规模和风险状况差异较大,争议不断。

为此,本文借鉴货币供应量的多层次统计方法,根据政府与债务偿还的紧密程度,分别构建了我国中央政府性债务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多层次测算体系。

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2010年的财政和经济数据,系统测算了我国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及其风险大小。

测算结果显示,我国最大口径的政府性债务规模为23.76万亿元,占2010年GDP的59%,接近负债率60%的国际警戒线。

其中地方政府的负债率和债务率都要明显高于中央政府。

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总体债务风险虽然不高,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已处于较高水平。

关键词:政府债务规模;政府债务风险;风险评估一、引言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早已引起学术界关注,学者们陆续采用量化分析的方法,尝试对中国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和风险进行评估。

刘尚希和赵全厚(2002)对政府直接负债和政府或有负债进行测算,得到的初步结论是,政府直接负债规模为5.82万亿元,政府或有负债规模达到5.86万亿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债务课题组(2003)对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粗略统计为至少1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基层政府(乡镇政府)负债总额在2200亿元左右,乡镇平均负债达400万元(南方日报,2008);刘少波和黄文青(2008)对地方政府2006年5类隐性债务的规模进行了估算,认为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已接近5.5万亿元,占2006年全国GDP的26.3%,为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41倍。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虽因此而保持了平稳增长,但与此同时我国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债务规模持续扩大,债务风险不断积累。

一些学者认为,就负债率指标而言,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规模远低于欧洲、美国和日本,尚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贾康,2011;白景明,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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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intech的潜在风险与监管应对研究总第55期Fintech的潜在风险与监管应对研究朱太辉 陈 璐1

摘要:金融科技创新(Fintech)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风险管理能力、降低风险集中度,有助于提高金融稳定性;但传统金融风险在Fintech业务中变得更加隐蔽,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更加突出,潜在的系统性、周期性风险不可忽视。目前各国对Fintech大多基于现有金融监管框架实施归口监管,监管发展路径呈现出“行业自律先行—政府监管跟上”的特征,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创新的监管模式,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来,Fintech监管需要在促进Fintech健康发展和识别缓释潜在风险之间努力做好平衡,在持续风险监测评估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优化监管政策,利用信息科技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工具,更加重视监管机构之间、不同国家之间的监管协作。关键词: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效率;金融稳定;金融监管

一、引言在提高金融效率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实现平衡,是金融监管经常面临的现实难题,监管过严会制约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监管不足又会导致金融风险积累和蔓延。近年来,“金融科技创新”(Fintech)快速发展,在拓宽金融可获得性、提高金融体系深度和效率等方面的影响正在不断加大,被认为是影响未来金融业务模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但同时,Fintech 也引发了新的风险问题,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监管机构同样面临平衡好提高金融效率与防控金融风险之间关系的问题。Fintech目前尚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定义,其核心是利用新兴的互联网信息科技改造和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FSB(2016)将Fintech定义为“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是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供给产生重大影响的新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服务等,既

1󰀞朱太辉,经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中国银监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陈璐,经济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徐洁勤副局长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在此深表感谢。本文为作者的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192016年第7期

包括前端产业,也包括后台技术。根据具体应用领域,Fintech可以分为以下五大类:在支付清算领域,包括网络和移动支付、数字货币、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应用等;在融资领域,包括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分布式账本技术应用等;在市场基础设施(market provisioning)领域,包括智能合约、大数据、云计算、数字身份识别等;在投资管理领域,包括电子交易、机器人投资顾问等;在保险领域,包括保险分解(insurance disaggregation)和联合保险(connected insurance)等(WEF and Deloitte,2015;FSB,2016)。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Fintech业务的性质和运作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对于Fintech的快速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和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纷纷成立专门工作组,跟踪研究“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演进、风险变化和监管应对等问题,探索改进监管体系和完善监管政策。如在国际组织层面,IMF(2016)发布了《虚拟货币及其扩展:初步思考》,FSB(2016)发布了《Fintech:景象描述和分析框架》,支付与市场基础实施委员会(CPMI,2016)发布了《普惠金融的支付视角》,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2016)发布了《众筹:2015年调查反馈报告》。在国家和地区层面,英国政府高度重视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发展应用,其首席科学顾问Mark Walport于2015和2016年分别向英国政府科学办公室(Government Office for Science)提交了研究报告《Fintech 发展前景:英国作为金融技术的世界领导者》、《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为推动英国政府发展Fintech和推广应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提出了多项具体政策建议;美国财政部(U.S. Department of Treasury,2016)在持续调研研究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发布了研究报告《网络市场借贷的机会与挑战》,深入分析了美国网络市场借贷的发展现状、面临问题、发展趋势和发展建议;此外,中国香港政府于2015年4月成立了“金融科技指导小组”(Steering Group of Financial Technologies),该小组在2016年2月发布研究报告,为推动香港发展成为Fintech中心提出了多项政策建议。今年以来,美国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Lending Club违规出售贷款、贷款坏账率不断攀升,比特币交易所Bitfinex遭受黑客攻击、近12万单位的比特币遭盗窃,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客户资金被挪用、虚假融资、“卷款”、“跑路”、非法集资等时有发生,如何管控好Fintech的潜在风险和实施有效监管日益迫切。本文旨在研究探索Fintech的潜在风险和监管应对,后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主要分析Fintech发展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第三部分剖析我国Fintech的监管框架和监管思路;第四部分总结梳理Fintech监管的国际经验;第五部分是探索研究Fintech的未来监管。20Fintech的潜在风险与监管应对研究总第55期二、Fintech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应用等,Fintech可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降低风险集中度,从而有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但与此同时,Fintech没有改变金融业务的风险属性,其开放性、互联互通性、科技含量更高的特征,使得金融风险更加隐蔽,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问题更为突出,潜在的系统性、周期性风险更加复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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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Fintech对金融稳定性的潜在影响

(一)互联网信息科技的应用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但更加依赖数据准确性和数据分析能力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意味着投资收益难以覆盖成本,最终形成损失,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Fintech采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等,定价决策和风险管理的数据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既有助于缓解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信贷决策能力,改善资金配置效率,也有助于改进风险定价技术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此外,Fintech提高了市场参与者资产配置和风险组合的差异性,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集中度(De Nederlandsche Bank,2016)。但与此同时,更多的信息也意味着更多的噪音,如何从海量数据中有效地甄别出噪音是一个重大挑战(纳特·西尔弗,2013)。美国财政部(U.S. Department of Treasury,2016)的研究指出,大数据利用是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核心创新,但数据不准确等也是P2P网络借贷信贷评级模型的212016年第7期

风险所在。(二)Fintech没有改变金融业务的风险属性,而潜在的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更加突出Fintech是互联网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并没有改变金融业务原有的风险属性和类型,但风险特征更加复杂和难以评估。第一,不仅传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声誉风险在相关的Fintech业务中仍然存在,并且由于P2P借贷、互联网支付等Fintech业务还经过了复杂的结构安排和程序编码,加上互联网信息科技本身极强的专业性,Fintech业务的金融风险更加隐蔽复杂。第二,Fintech建立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之上,技术创新和业务外包得到大量运用,信息科技风险(cyber risk)和操作风险更加突出。不论是在互联网业务运营的各个流程,还是在后台的网络维护、技术管理等环节,出现任何技术漏洞、管理缺陷、人为因素等,都会导致整个业务系统瘫痪,影响机构的正常运营。毕马威2016年的研究指出,信息科技犯罪已经成为报道第二多的经济犯罪;2014年JP摩根超过8千亿个账户的数据遭到盗窃;美国的金融稳定监管理事会(FSOC)已将信息科技安全列为影响金融稳定的一个主要风险(Branson,2016)。第三,从方法论本身看,大数据拓展了Fintech相关业务的数据基础,但是大数据技术更多的是分析关联关系,并不必然反映因果关系,也缺乏必要的违约数据积累,这也是Fintech相关业务风险定价和风险防控有效性遭受质疑的一个主要原因。美国财政部(U.S. Department of Treasury,2016)的调研明确指出,P2P网络借贷缺乏完整的信用周期数据积累,基于大数据和现有算法得出的信用风险模型准确性有待检验。(三)Fintech更加注重网络效应和尾部效应,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更加突出在业务模式上,Fintech有关业务的发展本身要基于“网络效应”、“规模效应”、“范围效应”、“尾部效应”,但风险一旦爆发,这些效应可能会反过来放大风险的传染性和影响,跨业务、跨市场、跨区域传染过程更加复杂,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大,涉及主体更多,风险控制与处置更加困难。在风险承担能力上,P2P网络借贷等领域的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较小,在经济下行时期可能会更快收缩投资,从而放大金融的顺周期性,引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De Nederlandsche Bank,2016)。在技术支撑上,一些Fintech业态基于相同的区块链技术、数字加密技术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一旦这些技术被破译或遭受黑客攻击,那么所有应用这些技术的Fintech业务体系都会在短时间内陷入瘫痪。此外,Fintech业务的准入门槛更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其发展会降低金融机构的特许权价值(Franchise Value),增加金融机构冒险经营的动机(张晓朴,2014),提升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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