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问题分析论文
金融论文范文精选3篇(全文)

金融论文范文精选3篇最近几年,在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经济增长、克服通货紧缩的过程中,人们的眼光已越来越多地转向了民间投资,扩大民营企业融资的问题也日益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进展民间金融的问题也日益提上了政策研讨的日程;而加入WTO、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前景也引起了人们关于如何“对内开放”问题的讨论。
的确,在这方面,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的分析与探讨。
改善资源配置进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ZG经济进一步健康进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进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们的经济中,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
而国有部门目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不到30%。
这种情况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大量的坏账,而另一方面则是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制约着整个经济的进一步进展,也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进展。
纠正资源配置的上述扭曲,显然是当前ZG经济改革和进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进展市场竞争与改善市场治理进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进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治理。
过去20年ZG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进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
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进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进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峻不足。
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进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治理的进展与成熟。
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治理水平,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而逐步提高的,治理者只能随着被治理者的成长而成长;只有市场竞争主体进展了、竞争存在了、展开了,治理者才会知道问题会出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析

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析论文题目:《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析》标题一: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定义和意义摘要:本章主要介绍了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概念、分类和应用价值,阐述该系统对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进而对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关键词: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定义,意义,应用价值,问题分析,发展趋势,建议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是指为金融机构提供全面、快捷、安全、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管理服务的系统,主要包括各类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担保等金融机构所使用的信息系统。
本系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金融机构实现信息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推动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在以上实际需求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
但是,目前该系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互联互通、安全隐患、用户体验不佳、拓展性不足、成本较高等方面的瓶颈,因而需要定义发展方向和加强技术支持。
建议如下:1.完善系统的安全性和扩展性,应用能力需更加智能化和人性化。
2.强化金融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共享互利、开放共赢。
3.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拓宽发展之路。
总结: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是金融机构现代化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引起金融系统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只有在新技术的支持下,加强内部管理和扩大外部合作,才能不断提升金融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标题二: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摘要:本章从追踪国内外金融机构信息化发展的历程,分析当前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最后对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和展望。
关键词: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现状,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展望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日益发展和应用,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现状和趋势也随之出现了变化。
基于信息技术发展视角下金融监管挑战论文

基于信息技术发展视角下我国金融监管的挑战与对策摘要:文章通过分析信息技术发展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进而提出信息技术所带来的监管挑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监管;信息技术;金融创新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24-0000-01our country financial regulation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based on it development perspective shen yue(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economics,chengdu611130,china)abstract:by analyzing the impact of it development of china’s 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and then asked the regulatory challenges brought about by it,and finally to propose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keywords:financial supervision;it;financial innovation一、信息技术发展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金融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的重要部分,是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的行业,信息技术成为促进我国金融创新的重要动力。
信息技术,即以计算机、通讯以及网络技术等为基础的能够有效对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加工和转化的统一的技术体系。
信息技术发展对促进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运用的影响,这包括了计算机硬件体系,操作系统及其他计算机语言,通讯系统以及数据库的运用。
计算机性能的提高,加上操作系统的专业化以及复杂化,配合网络通讯体系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等特征,再加上数据库的信息收集、储存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加强金融监管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论文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加强金融监管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张庆珍 温树英 提要 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以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九十年代全球性的重大课题,也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世界经济区域化的不断加强,金融自由化的进一步形成,我国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就显得尤为突出。
本文认为,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遵循金融监管的各项原则,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金融监管 金融自由化 金融风险 完善法律 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内在属性的金融风险,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而同步加大。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即将加入和越来越深地置身于国际经济之中,中国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金融风险。
所以,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以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不仅是九十年代全球性的重大课题,也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的十五大已将其作为战略任务予以提出。
因此,新形势下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就成为我们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金融监管及其目标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管理的简称。
依《布莱克法律辞典》的解释,监督(super vise )是指一般照看、主管或检查。
管理(r egulate)是指决定、确立或控制:依一定规则、方式或确立的模式进行调整;依规则或限制进行指导;受管理性原则或法律的管辖。
总言之,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进行决定、限制和约束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
它有三个基本的政策目标:(一)确保银行机构的安全与健全,维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三)促进金融机构平稳效率、安全功能的发挥以及市场竞争机制的良好运作。
二 新形势下我国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一)加强金融监管是国际金融形势之一近十多年来,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包括美、英等国在内的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做法。
美国在这方面的重大举措表现在:(1)实施新的金融机构评级系统—CAMELS (过去这一系统被称为CAMEL),新增加的“S ”是英文单词“敏感”的第一个字母,用于强调金融机构监控和管理市场风险的能力及其对有关市场风险的监管作出反应的能力;(2)严格外国银行审计程序,对于那些内部审核极弱的外国银行分行及代理机构要采取特别的审计步骤;(3)规定了“优质资本化”标准。
地方金融监管特殊性论文

浅析地方金融监管的特殊性【摘要】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地方金融风险监管不当也会引发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金融风险。
近年来,有关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得到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地方金融监管通过其独特的监管方式履行着重要的监管职能。
本文以宁夏地方金融监管为例,从金融监管体系出发,以宁夏近年来金融发展为切入,讨论了关于加强宁夏地方金融监管的着重点。
【关键词】金融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地方政府一、金融监管含义及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一)金融监管含义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虽已逐渐淡去,但它为现代经济社会留下的经验教训早已成为各个专家学者所重点关注的问题,这其中由金融危机引发出的对当代金融及金融机构的监管已然成为各个监管主体所要担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就是由于监管缺失所造成的信用泛滥和监管疏漏。
从美国近期出台的金融监管法案到我国相关防范措施的施行说明金融监管已成为政府防范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金融业的起伏波动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金融监管是金融业良好发展和规避风险的保证,也是关系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施行严格的金融监管,有助于防范由于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所导致的垄断或者寡头垄断、规模不经济及外部性等问题,维持正常合理的金融秩序,提升公众对金融的信心,最终引导金融市场及社会朝着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的方向发展。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我国目前为“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即: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监管体系的领导和核心,发挥着统筹全局的作用,而“三会”独立分散的格局,又使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巨头处于分别监管的独立地位。
“一行三会”不仅统一了监管的框架,更加强了监管的专业化和独立性,提高了监管效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央银行正确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均属国务院正部级事业单位,目前央行下设九个大区分行,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各省的机构则分别称为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
对现行金融体制下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论文

对现行金融体制下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探讨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7-000-02摘要根据“十二五”规划建议:现行金融体制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本文根据我国金融监管状况分析,提出了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必要性,并对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金融体制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协调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20世纪90年代,全球范围内金融业出现了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我国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也逐渐呈现出相互渗透的模糊状态。
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是我国现行分业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的要求。
首先,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某些金融领域单纯依靠某一家监管部门已经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存在着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的潜在风险。
其次,随着经济金融日益开放和金融发展步伐的加快,也提高了我国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美国次贷危机表明:金融业发展水平和金融开放程度,与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金融危机和受到外部金融危机的冲击相关联。
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经济之所以没有受到严重冲击,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对金融市场较为严格的监管,同时也说明我国的金融开放程度还不是很高,金融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因此,在分业监管、综合经营的金融体制下,要发挥监管体制的功能,就必须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的监管协调与监管合作,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合力作用。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1.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监管职能主要是“三会”,即“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
从目前业态发展趋势看,混业交叉经营发展比较迅速,包括产品交叉、机构交叉。
因此,在原有的机构监管框架下,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和多头监管现象,监管竞争和监管套利将成为我国当前监管模式的潜在风险。
2.金融监管协调存在的问题目前,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健全法律法规问题。
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2篇

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2篇第一篇现在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进展赐予以了普遍的关注,李克强总理也在2021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指出了必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进展与有效的推动.我们认为要想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进展,就必需要充分的重视互联网金融监管这一前提条件,然而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达成共识,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和必要性进行争辩。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市场参与者在市场有效的抱负环境下是理性的,看不见的手能够通过个体自利行为从而保证市场均衡的实现,全部的信息都能够在均衡的市场价格中得以去正确和全面的反映。
所以应当接受自由放任的理念进行金融监管,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将导致市场非有效的因素排解掉,从而能够让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
真正的做到不监管或者少监管。
但是在没有达到这个抱负环境之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仍旧存在着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大量的非有效因素,所以并不适用于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
首先,个体行为在互联网金融中可能消灭非理性的状态,比如投资者在网络贷款中实际上是对针对借款人个人的信用贷款进行购买,但是尽管贷款平台能够将借贷者的信用风险精确地揭示出来,同时还可以有效地做到投资足够分散,然而高风险投资仍旧属于个人信用贷款的主要性质,投资者并不能够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具有充分的生疏。
其次,个体的理性并不代表集体的理性。
比如投资者在余额宝等合作产品是对货币的市场基金份额进行购买。
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资金随时的赎回,然而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普遍具有较长期限的头寸,或者说投资者必需要将肯定的折扣付出来才能够在二级市场上将其卖掉。
因此流淌性转换问题及期限错配问题就存在的比较普遍。
而货币市场基金由于大规模赎回而受到挤兑,这样就会消灭非理性的集体行为。
再次,市场纪律不肯定可以对有害的风险担当行为进行有效的把握,比如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针对投资风险的各种显性或者隐性的担保,而且这种刚性兑付也被老百姓所熟知,所以在肯定程度上这种风险定价机制是失效的;第四,假如互联网金融机构具备了肯定的资金规模,或者牵扯到了大量的用户,这时候一旦其消灭问题就无法有效地通过市场出清的方式对其进行解决。
中国金融业监管模式论文

中国金融业监管模式研究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5-073-02摘要 2007年次美国贷危机的影响已经从局部扩散到全球,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均受到了深远的影响,各国开始反思金融监管模式的恰当与否,中国在应对这场危机时也不例外。
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问题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阐述金融监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回顾了我国金融监管的演变过程,并结合当前金融业发展状况和有效金融监管模式,针对我国目前金融监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统一监管模式的构建,提出相关发展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监管模式分业混业一、金融监管模式的定义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复合词。
金融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约束、管制,使它们依法稳健运行的行为总称。
广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金融监管模式是一种制度安排,是政府以强力颁布的一系列行为规则,是多数行为主体经过博弈之后的制度安排,从广义上来说,这种制度安排包括:金融监管法规体系、金融监管主体组织结构、金融监管主体的行为方式等。
如按监管机构的设立划分,可分为由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独家行驶金融监管职责的单一监管体制及由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职责的多元监管体制;如按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划分,又可分为集中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和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
二、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历史沿革(一)建国后至1978年的金融监管情况1950年11月,经政务院批准的《监管当局试行组织条例》明确规定,监管当局受政务院领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主管全国货币金融事宜。
从1952年至1969年,我国开始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管理体制,实行单一的监管当局制度。
“文革”时期,明文宣布废除金融法规和把监管当局同财政部合并,更是谈不上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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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监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其中主要是日常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应有直接人事处理权;健全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增强金融监管和经营透明度,有效抑制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金融监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央行金融监管到位程度、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央行威信和权威的树立,关系到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建立以风险监管内容为核心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其中大量和主要的是日常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
但我国目前央行的监管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经营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机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以后怎样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注意得不够,金融检查或稽核也主要是一种合规性检查,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金融风险监管。
参照《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要求,借鉴国际监管办法,结合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当
前我国中央银行金融业风险监管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风险监管,保证金融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对上述“三性”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金融机构的特点,制订量化监管指标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建立大额贷款的报告制度。
严格防止风险集中在少数单个贷款大户,限制贷款过于集中,监管单个贷款比率,并形成风险报告制和备案制。
第三,加强重视对表外业务的监管。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有日益增大的趋势,把其纳入金融监管的视野已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要尽快制定专门的表外业务监控办法。
第四,制定出能客观反映我国银行业风险的各类资产风险权重和核算系数,定出贷款集中风险、贷款沉淀风险等风险权重。
第五,要建立真正的风险准备金,以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尤其对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大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的力度,简化手续,强制执行。
第六,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设立由财政部为主注入资金及各商业性金融机构认缴部分资本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直属国务院,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政策性存款保险机构,利用强制方式对在我国境内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存款保险。
至于存款保险费用和赔付比例,可依据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比例,资产风险比例等有关风险监管的重要指标来制定。
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金融法制建设应当紧紧围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做好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市场退出等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
一是对已出台的金融法规,要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增强现行金融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当前金融监管过程中有法难依的问题。
二是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重中之重是尽快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
此外,金融机构破产方式的立法也应当提上工作日程,尽早出台,以避免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应有直接人事处理权。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对违规问题处理时对事对人的处理要对称,做到“两结合”:一是对事对人处罚结合,也就是既要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又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使其吸收教训,也教育他人。
二是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相结合,让违法违规金融机构集中共同承担经济损失,达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而且要改变中央银行只有审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现状,对被监管金融机构享有人事处理权,通过法律形式确定。
健全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机制。
在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中各金融机构既是被监管的对象,也是基础性监管的自律主体。
各个自律主体应按照中央银行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为基础,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中央银行还应定期检查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有效性,督促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同时,中央银行要牵头金融机构建
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行业关系和业务活动,避免和制止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引入社会监督,增强金融监管和经营透明度,有效抑制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加强公众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二是充分发挥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标准,以更好地反映银行的风险性。
主要包括:第一,要全面、详尽的分析和披露金融机构风险因素以及可能出现风险的主要环节;第二,进一步加深对银行资产状况、负债项目的披露,既可减少地方行政干预,也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程度;第三,对不良信用行为披露,促进联合制裁逃废金融债务,增强社会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