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四章人身保险.
renshen4人身保险第四章课件

本章复习思考题:
1.从人身保险的角度解释伤害、意外伤害、意外 伤害保险的含义。
2.分析比较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
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异同。 3.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哪些分类? 4.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 5.分析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6、什么是责任期限?规定责任期限有何实践意义?
赔偿方式
保险金额的确定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
二、按承保风险的范围分类 三、按投保方式分类
四、按保险期间分类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
(一)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单纯的意外险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三)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的综合
(三)意外伤害保险
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可以经营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
导致死亡或残疾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 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三重含义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被保险人必须有客观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残
疾的结果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的结果 之间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二、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计算
意外伤害保险净费率的计算原理
保额损失率
意外伤害保险毛费率的计算
营业费用附加保费
利润附加保费
—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分档
被保险人分为如下三档
第一档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一般
工商企业单位职工 第二档是从事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 木、搬运、装卸、筑路、地面采矿、汽车驾 驶、高空作业的人员 第三档是从事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打 捞、海上捕鱼、航空执勤的人员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学》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前言本课程是为适应学院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经济管理专门人才而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
本课程人身保险学是保险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本课程主要从法律、经济、数理统计等角度人身保险进行研究和考察,共分为五部分内容:即人身保险的一般基础理论、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市场理论、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学知识。
本课程以人身保险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科研成果,注重理论分析能力的提高和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的先导课程是保险学等专业基础课程。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目录教学内容 (1)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1)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 (1)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 (2)第四章人身保险市场理论 (3)第五章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3)重点章节 (重要问题) (5)参考书目 (6)课时分配 (7)教学内容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含义和作用,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内容结构:第一节人身保险的涵义1、人身保险的定义2、人身保险的性质第二节人身保险的作用1.人身保险对经济发展的作用2.人身保险对个人理财的作用3. 人身保险对公司理财的作用4. 人身保险对政治稳定的作用第三节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1.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财政政策2.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货币政策3.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经济发展4.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身保险的涵义、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熟悉各种人身保险险种。
内容结构:第一节人身保险的产品分类第二节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1.死亡保险2.生存保险3.两全保险4.人寿保险的新发展第三节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1.纯粹的健康保险2.作为附加责任的健康保险3.健康保险的新发展第四节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1.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实际运用人身保险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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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三)家庭成长期 • 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一般为9-15年。在这一
阶段里,家庭成员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 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 智力开发费用。同时,随着子女的自理能力增强, 父母精力充沛,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投资经 验,投资能力大大增强。
第十章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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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财务生命周期中的 保险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 满足顾客财务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及周期中的风险 财务生命周期中财务需求的满足 生命周期中人身保险需求的测算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25
测算原理
• 以家庭风险为分析基础 • 以家庭主要成员万一不幸为假设 • 测算继续实现家庭原有合理财务目标所需资源缺口
•2024/2/27
•26
测算方法
• 倍数法则 • 生命价值法
方法 缺陷
• 遗属需求法
四步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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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7
Contents
• 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
保险利益的变动是危险因素变化的重要原因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 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 不直接体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害关系,而体现为投
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或者依赖关系 • 特征:无法衡量,不存在代位求偿(特殊处详见代位原
则),必须是确定、现有的
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六)退休养老期
第4讲 人身保险

第四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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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内涵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 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得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 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能够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2、健康保险可保疾病三要素
(1) 由于非外来原因造成的; (2) 由于非先天原因造成的; (3) 由于非长存原因造成的。
3、健康保险的特定条款
(1) 观察期条款
(2) 免赔额条款
(3) 比例给付条款 (4) 给付限额条款
死亡给付:净风险保额 + 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A方式:均衡死亡给付额,即净风险保额随着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的变动逐期调整,使得二者之和恒定。 B方式:递增死亡给付额,即净风险保额恒定,死亡给付额随着 个人账户现金价值的变动而等额变动。
第四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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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健康保险
一、健康保险概述 1、健康保险含义
第四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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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保险合同特有条款
4、中止、复效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一定的期间内,由于失去某些合同要求的必要条件, 致使合同暂时失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 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就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 《保险法》第37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和 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仍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申请复效条件:提供可保性证明; 补交欠费和利息;
第四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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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文档

人身保险的分类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注意: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 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普通、限期缴费、趸缴
? 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 ? 两全保险
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 储蓄保费——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生存给付
死亡保险
1.定期寿险(案)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 人寿保险?
C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 故或全残,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 归还日,按即时保险金额(不包括在保险事故 发生前被保险人未按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而 形成的逾期欠款)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保险 责任终止。
自然保费
1.03122 1.60976 2.59317 4.21659 6.83415 11.1005 17.8293 28.5815 45.4459 71.3093 110.221 167.414
均衡保费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 险保险费和储蓄保险费组成,危险保险费用于当年死亡给付,储 蓄保险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 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
由于两全保险既保障死亡又保障生存,因此,两全保险不仅 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第四章 人身保险PPT课件

健体是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 次健体指的是与一般人相比较,身体有缺陷的人或血压 不正常的人,或者从事危险职业死亡率比较高的人,即死 亡指数超过正常界线,因此也称弱体。它包含两个部分 即残体和病体。残体是指残疾、瘫痪以及身体的某些 部位遗存显著运动障碍的人。病体是指患有某种疾病 影响其生命延续或其正常学习和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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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 身体和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 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 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 或法律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 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 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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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保险的特征——可以从人身保险事故、 人身保险产品和人身保险业务等方面来比较。 1、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人的寿命、身体和健康,与非人身保险的标的具有 本质的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具有其特点: (1)保险事故的发生通常具有必然性; (2)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3)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1、按照保险范围分类——分为人寿保险、年 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保险期限分类——分为长期人身保险 和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3、按照投保人数的不同——人身保险分为个 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4、按照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不 同——分为健体保险和次健体保险。 5、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分为一次性给 付保险、分期给付保险。 6、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 —分为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
第四章 人身保险
“我一直是人寿保险的信仰者,即使一个人 再穷也可以用寿险来建立一份资产,当他有了 这份资产,他方感到真正的满足,因为他知道, 如果有任何事发生,他的家庭仍可受到保 障。” ——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人身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目的。
了解人身保险的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保险行业和保险产品,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1. 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寿险和健康险两大类。
寿险主要关注被保险人的生命风险,例如寿命过早终止、遗产规划等;健康险则主要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例如医疗费用、意外伤害等。
2. 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人身保险合同通常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三方,合同要素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
投保人通常为本人或在被保险人的利益上拥有权益的人,而受益人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受保险金的人。
3. 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寿险产品、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寿险产品通常提供死亡保险金,用于赔付被保险人身故时的赔偿;医疗保险则主要关注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则提供赔偿金额,用于处理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
4.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启动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投保人或受益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疗报告、事故报告等。
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核实和评估,然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5. 人身保险的重要性:人身保险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
通过购买适当的人身保险产品,可以减轻家庭在意外或不可预见事件发生时的财务压力,确保生活的稳定和持续。
总结起来,人身保险学知识点包括人身保险的分类、合同要素、产品种类、理赔流程和重要性。
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更加明智,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人身保险课件
给投保人,也可以视为趸交保险费将原保单改为缴清保单或
展期保单 。
6. 保单贷款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年或两年后,投保人可以以保单
为抵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金额以低于该保险单项下积累的
责任准备金或退保金即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限。
7. 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条款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规定受益人;二
是明确规定受益人是否可以更换。
项 目
人身保险
● 知识目标
理解财产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了解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理解火灾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理解运输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理解工程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 技能目标
掌握火灾保险的基本内容和主要险种; 掌握运输工具保险的主要险种; 掌握工程保险的特点和主要险种。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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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投资账资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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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简称为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 可调整的人寿保险。该保险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保费支出较低、 缴纳方式要求灵活的消费者的需求。万能寿险的保费缴纳方式 很灵活,保险金额也可以调整,而且保险人的经营费用非常透 明。万能寿险的特点:
3.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4. 配偶及子女保险附加条款
5.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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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 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造成身体的 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 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 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保险学课件 第四章人身保险
两全保险的种类: 1、普通的两全保险 不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 险期限届满,保险人都给付同样数额保险金的保险 2、期满双赔两全保险 3、死亡双赔两全保险 4、联合两全保险 由几个人共同投保的两全保险。如果其中有一个 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单因履行 而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无一人死 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领取
(三) 年金保险的特点
1、 年金
– 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 而得名。 – 所谓年金,它是收付款项的一种方法,是指一方 当事人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中有规则并且定期地 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 – 年金是大概念,年金保险属于年金的一种。 – 养老保险通常采用年金保险的方式,因此养老保 险和年金保险有时概念互用。
– 无返还年金 – 返还年金
6、 按照缴费方式
– 趸缴年金 – 期缴年金
(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7、 按照给付额变否
– 定额年金 – 变额年金
8、 按照投保人数
– 个人年金 – 联合年金
三、两全保险
(一) 两全保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 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 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二) 两全保险的特点: 1、 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承保责任最 全面的一个险种,是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相 结合的产物。 2、 两全保险的费率最高。 3、 两全保险的保费中,既有保障的因素, 又有储蓄的因素,而且储蓄因素占相当的比 重。
变额寿险(投资连结保险)
1、保费固定,保额可变(通常要保证一个最 低限额); 2、有专项账户,与公司的一般账户是分开的; 3、投保人通常可以选择账户投向; 4、现金价值及保额随着投资组合和投资业绩 的情况而变动。
中南大保险学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含答案)
中南大保险学: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含答案)一、填空题1、可保利益构成的三大条件是:_____、 _____、_____。
2、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_____、_____。
3、告知的立法形式,国际上主要有两种:_____、_____。
4、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_____、_____。
5、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____。
6、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_____、_____。
二、多项选择题1、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包括()A、所有权、经营权B、使用权、承运权C、保管权、抵押权D、留置权2、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保证可分为()A、确认保证B、明示保证C、承诺保证D、默示保证3、以下属于违反告知义务的有()A、遗漏或忘了B、误告C、隐瞒D、欺诈4、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A、没有限度B、实际损失C、保险金额D、可保利益三、判断题1、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如人身关系、亲属关系、雇佣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
2、财产保险可保利益价值可根据需要进行协商。
3、被保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如父母、夫妻、子女等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
4、告知必须是书面的,口头陈述无效。
5、人身保险强调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6、损失补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7、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四、名词解释1、可保利益2、告知3、保证4、确认保证5、承诺保证6、明示保证7、默示保证8、权利代位9、物上代位10、重复保险五、简答题1、简述构成可保利益的必要条件。
2、可保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
3、为什么把诚信原则作为保险的一大原则。
4、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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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寿险
(三) 变额万能寿险
– 是变额寿险与万能寿险相结合的产物 – 它结合了万能寿险保费灵活的特征以及变
额寿险中投保人可以选择账户投向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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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二节 回顾
一、死亡保险 二、生存保险 三、两全保险 四、创新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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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和健康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
(一) 含义 (二) 构成要件 (三) 特点 (四) 责任期限条款 (五) 种类
– 分为:器械伤害、自然伤害、化学伤害、生物伤 害等
(二) 两全保险的特点: 1、 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承保责任最 全面的一个险种,是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相 结合的产物。 2、 两全保险的费率最高。 3、 两全保险的保费中,既有保障的因素, 又有储蓄的因素,而且储蓄因素占相当的比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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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寿险
(一) 变额寿险(投资连结保险)
1、保费固定,保额可变(通常要保证一个最 低限额);
(一)死亡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
保险。 (二)死亡保险的种类
1、定期死亡保险 2、终身死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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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死亡保险
• 又称定期寿险 • 含义: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
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 的人寿保险。 • 期限可以是1年、5年、10年、20年、至65岁、 至70岁等等。 •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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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 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 其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 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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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 的构成要件
1、伤害 2、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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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伤害
(1)致害物
– 是指直接造成被保险人伤害的被保险人身体之外 的物质或物体
人的关系来确定的 (四)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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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 按保险责任分类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二) 按保险期间分类
– 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期间1年以上) – 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三) 按承保方式分类
– 团体人身保险 – 个人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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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一节 回顾
2、有专项账户,与公司的一般账户是分开的; 3、投保人通常可以选择账户投向; 4、现金价值及保额随着投资组合和投资业绩
的情况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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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寿险
(二)万能寿险
1、 保费灵活 2、 保额可调 3、 要素分立 – 万能寿险由于其特有的灵活性而提供了一
种可能,即一个人一生需要的惟一的寿险 保单就是万能寿险。
《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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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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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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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 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 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 险金责任的保险。
5、 按照有无返还
– 无返还年金 – 返还年金
6、 按照缴费方式
– 趸缴年金 – 期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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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7、 按照给付额变否
– 定额年金 – 变额年金
8、 按照投保人数
– 个人年金 – 联合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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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全保险
(一) 两全保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 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 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 单纯的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 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 在现实中生存保险最主要的形式是年金保 险。
– 此处主要讲述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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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年金保险的含义
• 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 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 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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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金保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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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一) 大部分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 必然性
(二) 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 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在业务经营上 具有相对稳定性。
(三) 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 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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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以保险 标的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二)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约定给付性合同 (三)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以人与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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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 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 死亡保险 – 生存保险 – 两全保险
• 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可以调整分类
– 传统寿险 – 创新寿险
• 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 万能寿险 • 变额万能寿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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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保险
– 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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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存保险(年金保险)
(一) 生存保险的含义 (二) 年金保险的含义 (三) 年金保险的特点 (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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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存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 保险。
– 生存保险可以分为单纯的生存保险和年金 保险。
– 保险期限固定 – 保险费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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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身死亡保险
• 又称终身寿险 • 含义: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
保险合同有效,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 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 特点:
– 保险费率较高 – 投保人一般以均衡保费的形式缴纳保费 –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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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身死亡保险
• 按照缴费方式可以分为:
1、 年金
– 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 而得名。
– 所谓年金,它是收付款项的一种方法,是指一方 当事人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中有规则并且定期地 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
– 年金是大概念,年金保险属于年金的一种。 – 养老保险通常采用年金保险的方式,因此养老保
险和年金保险有时概念互用。
2、免体检 3、费率厘定主要以生命表中的生存率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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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1、 按照给付周期
– 年给付年金 – 季给付年金 – 月给付年金
2、 按照给付起期
– 即期年金 – 延期年金
3、 按照给付期限
– 定期年金 – 终身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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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4、 按照给付日期
– 期初年金 – 期末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