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附件1: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陕西省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交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交通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进交通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交通部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信息化项目,是指我省交通信息基础设施、交通业务应用系统及交通信息化保障环境建设中的项目。
第三条交通信息化项目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面向需求,突出重点;资源整合,注重实效;创新开放,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科学、有序、规范地实施。
第四条交通信息化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交通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
第五条交通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交通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信息办,设在厅科教处)是交通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负责交通信息化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交通信息化标准。
第六条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厅全部投资、补助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立项第八条交通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国家、省交通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二)采用的软硬件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其建设方案切实可行;(三)对交通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四)业主明确,项目资金落实;(五)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第九条交通信息化项目必须履行立项手续,并作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第十条各单位应于每年10月初完成下年度信息化建议计划、项目建议书(新建项目)或实施(推广)方案(续建和推广项目),经单位审核后报厅信息办(科教处)。
有关材料按统一要求编制(见附件)。
第十一条厅信息办根据交通信息化规划及各单位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编制年度交通信息化项目建议计划,提交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信息化管理目标1. 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科学、合理、高效进行。
2. 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信息化管理制度1.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人员职责(1)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各方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3)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流程(1)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定信息化管理计划。
(2)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
(3)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各方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4. 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工具(1)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应用专业信息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管理和分析。
(2)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部门应用信息化工具,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信息共享和协作。
五、信息化管理制度遵守所有相关职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操作。
六、信息化管理制度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方案的安全性、适用性,加强技术积累,追求技术经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交建、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施工项目施工方案的内部管理。
施工方案的管理还应同时满足合同、建设管理各方的要求。
根据国家、行业、中国交建的规定,对(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具体划分标准见附件1)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规定。
(二)合同文件(含施工图、建设管理各方的要求)。
(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
(四)中国交建、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条施工方案的分级(一)施工方案一般以分部分项工程、重要单项作业、关键工序为单元。
(二)公司的施工方案分为四级:Ⅰ级施工方案、Ⅱ级施工方案、Ⅲ级施工方案、Ⅳ级施工方案。
Ⅰ级施工方案是指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筛选出来的技术难度特别大、安全风险相当高、对成本/进度/品牌影响特别大的施工方案。
(三)施工方案等级的判别原则1.只要符合下列判别原则中的一项,就可认定其施工方案为“Ⅰ级施工方案”:(1)施工安全(总体、分项)风险评估等级为最高等级的(总体、分项)工程。
(2)创建国家级质量奖、科技奖项的工程。
(3)创建省部级政府科技奖项、中国交建科技奖项的工程。
(4)从公司未曾施工过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筛选出来的工程。
(5)从安全、技术上需要公司层面组织编制的。
(6)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专项方案。
2.只要符合下列判别原则中的一项,就可认定其施工方案为“Ⅱ级施工方案”:(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施工安全(总体、分项)风险评估等级为第二等级的(总体、分项)工程。
(3)创建省部级质量奖、科技奖项的工程。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共产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参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中央企业行政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及《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中交办字〔2005〕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党委的公文,是集团公司党委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集团公司党委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党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文种类:(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的决策和安排。
(三)通知:用于发布党内规定、任免干部、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转发上级党组织和不相隶属党组织的公文、批转下级党组织公文、发布要求下级组织办理和有关党组织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五)报告:用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党组织的询问。
(六)请示:用于向上级党组织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党组织的请示。
(八)指示:用于对下级党组织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九)意见:用于对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用于不相隶属的党组织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一)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分析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安全应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交通运输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通信网络、信息资源、数据库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化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安全保障、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保障体系建设。
第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开展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盟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由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我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制订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领导和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工作;(三)审定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协调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四)研究决定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厅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信息中心,是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二)承担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实施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三)组织编制起草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四)承担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行业指导;(五)组织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基础性和重大综合类项目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六)完成厅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交集团的123456总体发展思路

中交集团的123456总体发展思路(实用版)目录1.中交集团的总体发展思路概述2.中交集团的"123456"发展思路详解3.中交集团的发展战略与规划4.中交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正文中交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集团之一,其业务涵盖了交通建设、城市建设、水利建设等多个领域。
为了推动集团的持续发展,中交集团提出了"123456"总体发展思路,以指导集团在未来几年的发展。
"123456"发展思路的具体内容如下:1 代表一个核心,即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
2 代表两个驱动,即创新驱动和品质驱动。
中交集团将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集团的竞争力。
3 代表三个提升,即提升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和提升环境效益。
中交集团将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社会效益;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提高环境效益。
4 代表四个优化,即优化业务结构、优化管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优化人才培养。
中交集团将通过调整业务布局,提高业务协同效应;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素质。
5 代表五个加强,即加强市场开发、加强技术创新、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品牌建设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中交集团将通过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技术水平;通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加强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通过弘扬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凝聚力。
6 代表六个保障,即保障安全生产、保障环保合规、保障质量合格、保障进度顺利、保障合规经营和保障社会责任。
中交集团将通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实施环保工程,确保环保合规;通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合格;通过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进度顺利;通过加强合规管理,确保合规经营;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
某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doc

某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实施、维护等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活动和交付质量控制,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项目验收后维护的整个开发、实施过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分类、项目组织、项目里程碑管理(项目过程管理),以及项目其他管理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所有与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的集团信息技术中心、各业务部门或第三方供应商人员。
第2章项目分类第五条按照项目内容的不同,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分为开发类、实施类、维护类。
详细分类请详见下表。
信息化建设项目分类表:第3章项目组织第六条项目小组由具体业务部门、信息技术中心共同组成,项目组根据专业分工分为项目管理组、项目业务组、项目开发组、项目维护组和系统支持组。
项目组织参看下图:第七条双方项目经理需根据项目要求和资源状况重新确定项目组织和项目组人员,明确项目职责分工后予以正式发布。
项目各组织之间的人员可以交叉重叠,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条项目管理组:可分别设立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角色,对于开发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设立项目总监,所有项目设立项目经理,由项目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项目总监负责项目总体目标的决策、风险控制和重大事项的协调,为项目发起人和项目责任人。
实施类项目由业务部门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部门负责人担任或授权信息技术中心人员担任,开发类项目和维护类项目由信息技术中心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的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的责任人。
可分别设立业务项目经理和IT项目经理,业务项目经理由业务部门项目负责人担任,IT项目经理由信息技术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项目业务组:由业务分析、实施顾问、关键用户组成,业务分析由业务部门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项目需求和业务管理方案的确认;实施顾问由供应商或信息技术中心具备业务咨询和分析能力的业务顾问担任,参与或负责项目需求的分析、设计与变更管理。
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管理系统操作手册V1.0(二级单位用户)中国交建安监部2018.5目录1 前言 (1)2 创优管理 (1)2.1 创优登记 (1)2.1.1登记统计 (1)2.1.2项目录入 (2)2.1.3项目动态更新及评价 (3)2.2 创优项目确认 (5)2.3 获奖项目登记 (6)2.4 创优展示 (7)3 质量信息报表 (8)3.1 表头维护 (8)3.2 报表填报 (8)3.2.1 报表填写 (8)3.2.2报表上报 (10)3.2.3报表申请退回 (11)附表: (11)1前言创优管理模块和质量信息报表模块是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管理系统的子系统,是为了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社会信誉和管理水平而设计开发的功能。
创优管理模块通过管理在建、已建项目的创优目标、创优策划,填写工程进度和检查信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为创优评审提供数据支撑。
系统也提供已获奖项目的录入和展示,为同类项目的创优提供丰富的资料。
创优管理模块主要包含创优登记、创优项目确认、获奖项目登记、创优展示、四个功能模块。
质量信息报表模块实现了质量信息报告的分级管理,为中国交建及所属各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完善了统计、分析的方法,确保了质量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实现了质量信息的动态管理,以促进质量能够持续有效的不断进行改进。
质量信息报表模块主要包含表头维护、报表填报两大功能。
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管理系统网址:/quality,各单位账号密码详见附表。
2创优管理2.1创优登记各二级单位登录系统进行创优项目登记备案,填写拟创优项目的基本信息和拟创奖项。
奖项类型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四大类。
每个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2.1.1登记统计各二级单位用户可查看本单位录入的创优项目信息,包括:申报项目数、国家级、省部级、国际级等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2.1.2项目录入用户登录系统可新增创优项目,登记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创优奖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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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开展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包括信息化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划和年度计划、资金和年度预算、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标准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人才队伍管理、宣传与交流、考核与激励等。 第四条 信息化工作的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投资、统一运营、统筹建设。 统一规划:基于顶层设计的思想,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各单位在规划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统一标准: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 3 -
准等,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开展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标准。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中未包含的内容,各单位可自行制定。自行制定标准与公司信息化标准有矛盾冲突时,执行公司标准。 统一管理:公司信息化工作将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由公司总部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组织。 统一投资:公司总部对总部及各单位信息化预算进行统筹管理,各单位按照“共性统建、个性自建”的策略安排本单位的预算,并报总部审批后执行。 统一运营: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系统及数据资产运营、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的体系开展信息化工作。 统筹建设:由公司总部统筹全局,协调部门间、单位间和板块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合力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 第五条 信息化工作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增强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协同能力、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全局管控能力、专业支持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跨地区、多领域、全业务流程的有力支撑,引领公司显著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管理状态,为公司率先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信息化组织机构按照“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归口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进行建设,在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公司总部和各单位、业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全方位合力,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挥综合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业务部门在建设需求和应用中发挥主体作用,信息化与业务高度融合,协同推进。 第七条 信息化组织架构总体由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与决策机构、各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单位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撑力量组成。信息化工作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图见附件。 第八条 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也是公司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2.审批公司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建设等。 3.监督检查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情况。 第九条 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出需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 5 -
项,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办公室设在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以下简称:信息化管理部)。 第十条 信息化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国资委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并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信息化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等,并监督执行;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督查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和信息系统整合等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并统筹管理各单位的信息化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和年度信息化预算。 6.负责组织开展公司信息化考核和评优、优秀成果推广工作; 7.负责公司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总部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使用管理;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单位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9.负责完成公司要求的信息化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信息化管理部与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实施合二为一的管理运行体制。中国交通信息中心作为公司信息化建设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受公司委托,承担公司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组建由主要领导参加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工作。成立三年以上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参照第七条、第八条,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各单位信息化管理机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部报备。 第十四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化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项目管理组,协同推进。信息化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立项、技术方案、组织开发、采购实施等工作,并负责项目在公司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的框架内建设。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项目的业务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各项资料,并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开发完成后,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推广应用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技术支撑和系统运维管理工作。 - 7 -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信息化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公司内部专家及外部专家组成,为公司信息化规划、标准、重大项目立项、评审、验收、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具体管理工作见《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信息化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是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化管理部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 规划编制起始年,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信息化需求,信息化管理部进行汇总、梳理、调研、分析,并结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每五年进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 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广泛征求公司内外部意见后,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报送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滚动修订机制,以确保规划得到必要的更新、调整或修订,持续适应企 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单位修订后的规划应及时报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根据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公司重点工作,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公司信息化工作计划,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每年年底前总结本单位全年信息化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并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送总部备案。
第四章 信息化预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于每年底前下发各单位年度信息化预算编制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自身需求编制信息化预算,经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二月底前上报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对上报的预算进行初审,重点审查不符合公司信息化顶层设计以及与统建系统冲突或重复的预算内容,原则上不干预各单位自建项目预算,各单位按照初审意见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 总部各部门每年第四季度根据本部门业务管理需要,提出下一年度信息化建设需求,报信息化管理部统一编制预算。 - 9 -
第二十六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编制公司信息化整体年度预算,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反馈给各单位执行。批复的信息化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预算应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信息化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信息化工作考核。 第二十九条 信息化预算具体管理工作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预算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五章 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 信息化项目遵循“共性统建、个性自建”的原则分为两类: 1.一类信息化项目是指统建项目,即由公司总部统一组织相关标准编制、系统设计研发和建设推广的项目。
2.二类信息化项目是指自建项目,即在公司信息化顶层设计框架下,遵循“主干统一、末端灵活”的原则,结合各单位自身需求开展建设的项目。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采购、实施、推广、验收和后评估等内容。 1.一类项目,由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各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立项、采购、实施、推广、验收和后评 估。各单位应积极参与需求梳理、标准制定,做好本单位的项目实施、培训、推广应用、运维和反馈工作。 2.二类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立项、采购、实施、推广、验收与后评估。 第三十二条 对于一类项目,各单位应遵循“主干统一、末端灵活”的原则,不得开展与统建主干重复的建设工作,个性化的需求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定制,并做好与统建主干的对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集团数据中心资源,包括厦门-北京主数据中心及相关分数据中心,原则上不再新建各单位的数据中心。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发布。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积极参与公司信息化专项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信息化项目具体管理工作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六章 信息化采购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负责总部信息化项目、系统、设备以及一类信息化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系统、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