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管理制度与关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1.08•【文号】国务院令第588号•【施行日期】2011.01.0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第三条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六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管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有权要求海关对其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海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义务人保密。
第八条海关对检举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并负责保密。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关税税率的设置和适用第九条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中国税制 第五章 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称, 从2011年1月27日起,计算机等信息技 术产品进口税率从20%调整至10%。 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iPad进口关税将 从1000元降至最高500元,原价3000 元的iPad进口税也相应调整为300元。
• 关境与国境
国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而关 境是一个国家的关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 当一个国家存在自由港、自由区时,国境 大于关境。 当存在关税同盟时,关境必然大于同盟国 成员各自的国境。
法定减免: 特定减免:是指在关税基本法规确定的法定减 免之外,由国务院授权的机关颁布法规、规章 特别规定的减免。 临时减免:是指在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 对某个纳税人由于特殊原因临时给予的减免。
(三)税率
根据关税条例规定,关税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出 口税率和暂定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2.出口税率:比较单一,一般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3.暂定税率:分为进口货物暂定税率和出口货物 暂定税率。 4.报复性关税税率
(四)进口货物原产地的认定 根据关税条例规定,确定原产地分两种情 况: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即对于完全在一个 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生产或制造 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2.实质加工标准:即经过几个国家加工、 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 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 物的原产国。
(三)以关税的差别分类:
1.歧视关税: 反倾销关税是针对外国以低价向本国倾销的进 口货物,按其倾销价格与市场合理价格之差额征 收的进口附加税。 反补贴关税是进口国对接受过政府补贴的外国 货物,按其接受补贴的数额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报复关税是进口国对歧视本国货物、船舶或企 业的国家,在其货物输入到本国时加收的惩罚性 关税。
中国的海关管理制度

中国的海关管理制度一、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演变过程可以追溯至古代。
在中国古代,海关即可追溯到鸦片战争后中国与外国签订《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时建立的口岸贸易税收制度开始。
19世纪中期,洋务运动兴起,中国开始进行海关现代化改革,设立了边关海关和沿海海关,标志着中国海关管理制度开始走向现代化。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支持下,中国海关逐步建立健全起来。
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关的管理制度不断地完善和强化,逐步形成了现代化的海关管理体制。
二、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体制机构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体制机构主要包括中国海关总署、海关总关、地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等。
中国海关总署主要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海关工作,是中国海关最高权力机构。
海关总署下设的各地方海关和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主要负责具体的海关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进出口货物、人员、车辆等的监管职权。
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体制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便于统一管理和协作作业。
三、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关税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中国海关的基本职责、权限和程序,保障了中国海关的权威和公正性。
同时,中国海关还依据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和政策需要,不断地制定和完善海关管理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四、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职责权限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职责权限主要包括货物监管、人员监管、车辆监管、税收征管等方面。
在货物监管方面,中国海关负责实施进出口货物的监管,保障进出口货物的合法有序流通。
在人员监管方面,中国海关负责对进出境的人员进行监管和检查,有效防范恐怖主义、非法移民等违法行为。
在车辆监管方面,中国海关负责对进出口车辆进行监管,防止走私和违法行为。
在税收征管方面,中国海关负责依法征收对外贸易关税和进出口货物增值税等税收。
对我国海关关税法律制度的研究税法

对我国海关关税法律制度的研究我国的海关关税收入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加中央财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保证关税及时入库为国家财政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强关税法制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加强关税法制建设,才能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同时我国入世后,反走私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只有加强关税法制建设,打击走私,才能保证国家税收的应收尽收。
上学期通过对报关与商检业务的学习,我们从中了解到了很多关于海关方面的知识,其中有如何报关、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海关对出入境货物监管的基本制度、我国海关关税法律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程序、进出境货物的报检、报关单和报检单的填制等。
而其中的海关关税法律制度则影响着各个业务流程的办理与实行,也是行为规范的准则。
要掌握关税法律制度,首先要对关税的概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海关合作理事会(现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主持编写出版的《国际海关术语汇编》中,将关税定义为“在海关税则中规定的对进出境货品征收的税”。
关税的课税标准对象为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这是关税与其他税种的最本质的区别。
另外,关税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关税是指进出境环节的关税本身,广义的关税,不仅包括关税本身,还包括海关在进出境环节代征的其他国内税费,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
本案例研究的关税都指广义的关税概念。
关税作为一项经济手段,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和逐步演变来的。
在我国,关税最早产生于西周时期,《周礼·地官》中就有“关市之征”的记载。
春秋时期以后,诸侯割据,纷纷在各自领地边界设立关卡,关卡也超越了最初设想的防卫作用。
“关市之征”的记载多了起来,其中关税之征是指对进出关卡的物品征税;市税之征是指领地内商品聚散集市上对进出集市的商品征税,征税的目的是“关市之赋以侍王之膳服”。
据《周礼·天官》记载,周朝中央征收九种赋税,关市税是其中一种,直接归王室使用,关和市是相提并论的,边界关卡之处也可能是商品的交换集市,关税和市税都是对商品在流通环节中征税。
论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及其发展趋势

论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及其发展趋势
随着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加强和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中国海关管理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其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也在发生着变化。
中国海关管理制度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的朱元璋时代,当时根据清朝的财政政策,制定出以“收税、门徒”作为依据的税收管理制度。
这一管理制度把收税管理作为清朝财政调控的重要手段。
20世纪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最初的海关法规,当时针对政治和经济恢复的需要,实行了减免海关关税和减收税收的政策,以及对商品进出口限制性管理。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同时也加快了海关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010年,国家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法规系统从此形成,它不仅丰富和规范了海关行政管理范围,还加强了海关的法律监督。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到,中国海关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已构建起了以“安全、高效、便捷”为指导思想的先进管理体系,形成了综合性、分级性、执行性、标准化的中国海关管理制度。
未来,中国海关管理制度将继续完善,加强对出入口商品、设备、服务及劳务等
进行综合管理,在全球化贸易背景下,进一步改善海关服务功能,确保海关管理的安全性,提高税收的效率,并加强消费者保障。
第二节 我国的关税制度

第二节我国的关税制度一、我国关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取締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建立了完全独立自主的关税制度和海关管理制度。
1949年10月设立了海关总署,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机构和业务。
195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海关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暂行实施条例》)。
这两个最基本的文件一直执行到1985年3月。
由于改革开放,1951年颁布的《海关税则》和《暂行实施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为此,1985年对关税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制定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进出口税则》)。
1987年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而后在2000年和2014年进行了修订。
此后,在2011年和2013年先后两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
自2002年起,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了多次修订。
2003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2012年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保证了我国关税制度的动态、规范调整。
二、关税政策关税政策是国家为了在一定时期根据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际贸易状况而运用关税手段达到一定目的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行为准则。
国家的关税政策具体体现在各项关税制度上。
一般来说,关税政策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财政关税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关税。
第三章关税法

争议的焦点
1、高栏海关质疑该广州公司的申报价格,是否于法有 据;
2、海关有权认定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但海关 规章规定特殊关系没有影响成交价格的证明责任在进 口商某公司; 3、高栏海关的合理估价法是否合理;
4、海关价格资料是否需要质证;
5、广州公司提供的翔峰公司与日本公司之间签订的买 卖协议,是否海关估价考量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关税实体法律制度
一、商品归类法律制度
1、税则归类制度,《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公约》(“HS”);
2、预归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 定》第15条规定,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 前,向直属海关申请。接受申请之日15日内 作出预归类决定书。
案例分析
2007年1月12日,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某货运公 司向首都机场海关申报进口“型号为MG3691B”品 名为“微波信号源(通讯用)”4台,申报税号 “90304090”,缴纳增值税171787.38元。 机场海关审核后,于2007年5月11日将其税号变更为 “85432090.90”并作出征税决定,征收关税 80841.12元,增值税13742.99元。
补征:非纳税义务人原因,自放行之日起1年; 追征:纳税义务人原因,自放行之日起3年。
退还,多征或退货等。
纳税义务人自缴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海关发现后立即退还。
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案例分析
2005年6月,广东省东方进出口公司向广州保税区海关以一 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混纺及棉制女装一批到美国,申报总 价163,491.50美元。因中美纺织品摩擦,美国对从中国进 口的纺织品实施配额管制,该批货物被拒绝进口,退运回 国。2005年9月向广州保税区海关以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 申报进口,并予以免税放行。
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三、关税的计税依据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是指为计算应纳关税税额而由海
关审核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为基础 = 货价 + 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
运输及相关费用 + 保险费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为基础 = 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
二、关税法概述
关税法: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关税征收 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关税法律规范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 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我国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三、关税的税率 四、关税的计税依据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七、关税的减免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 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4.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 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 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 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二)补征和追征
性质:行政行为
补征:在纳税人少缴或漏缴关税的情况下 ,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 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税款。
关境VS国境
关境:一个国家的关税法完全实施的境域。 国境: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
国境内设有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 关境 < 国境 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 关境 > 国境
(二)关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特殊 仅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这是关税
与其他税种的主要区别。 2.征税环节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