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协议转让所得税是多少
新三板股票牵涉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汇总

1、新三板市场股票红利、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取得新三板公司发放的股息红利是否交个税?【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新三板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区分原始股和二级市场买入股)财政部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现就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会计经验:新三板企业股东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新三板企业股东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新三板企业股东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2014年7月新三板挂牌成功后,公司总经理想转让名下的50万股股权,受让方为一投资公司。
请问公司总经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是否可以参照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股票转让暂免个税的条款呢?
专家回复:文件的原文是这样的,请准确理解。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专家分析:如果总经理持有的是限售股,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免税。
通过IPO和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个人投资者继续免税,这样有利于实现资本市场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操问答

099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操问答099+ 新三板•问答转让纳税问:有消息称,部分地方对转让新三板股票获利部分,可能开始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新三板会有影响吗?答:目前新三板可参考的文件是《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该文件中明确提到,“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也就是说,新三板的税收,原则上比照A 股市场征税。
而A 股市场,买卖股票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那么,按道理,新三板市场股票转让获利,也应该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基金报)豁免披露问:在年报里如何协调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涉密信息保密工作?答:根据法律法规及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信息通常包括两大类,即国家机密(包括军事机密)和商业秘密。
上交所2016年5月30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明确取消信息披露豁免业务的事前申请制度,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标准自行审慎判断,交易所对此实行事中事后监管。
但目前新三板仍采取事前申请制度,只有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公司方可豁免披露。
(作者:常扬律师)分层管理问:新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与试行版本相比,正式版的分层管理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答:根据对比可以发现,新进创新层标准与试行版本最大的区别在于,关于共同标准指标的入选难度大幅增加。
首先,新标准要求新入选的创新层企业,必须在最近一年内完成过股票发行,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而在试行版本中,除了选择完成股票发行外,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还有一个选择,即实际成交天数占比达到标准即可,股票发行并非必要条件。
其次,新标准要求任何新进入创新层的公司都要有50名合格投资者。
这一指标在试行版本中,仅是标准三的一部分。
因此可选条件实际上变为了必要条件,构成实质性门槛。
进入创新层的尺度趋严,而“带病”上层的企业一旦被发现,则不但会被降层,还会遭遇纪律处分的“停赛”处理。
新三板股改时应如何缴纳个税

新三板股改时应如何缴纳个税?新三板股改时应如何缴纳个税?作者:来源:《财会信报》2021年第08期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62号)要求,凡是在实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上述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相对明确,而对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
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都认为应当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不同的地方税务机关实际征收方式不同,其征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也不相同。
有的税务机关以审计报告截止日的所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税务机关以自然人股东取得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作为计税依据,还有的税务机关以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作为计税依据。
新三板挂牌企业涉及个税问题相关的案例分析在2021年8月12日挂牌的杰尔斯案中,整体变更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1万元。
根据致同审字(2021)第441ZB1338号审计报告显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 682.66万元,其中,资本公积为0元,盈余公积为1 863 686.13元,未分配利润为14 952 937.30元。
2021年3月,公司整体变更,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已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总额31 000 000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为5 826 623.43元全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本案中存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问题。
就此,律师认为,在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公司整体变更),财税[2021]41号已于2021年4月1日生效。
新三板转让费用怎么计算

一、什么是新三板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场,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
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
2012年8月,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在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挂牌。
2013年的最后一天,新三板市场扩容,面向全国受理企业挂牌申请。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新三板转让费用怎么计算自然人投资者股份转让税费问题1、股份过户费:中登公司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
2、转让经手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
3、佣金:证券公司收取,具体比例与营业部协商。
4、印花税:税务机关收取,根据财税[2014]47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1)转让挂牌前持有的股票:目前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未主动缴纳个税的居多,但不排除税务局事后追缴的可能。
(2)转让通过定增、二级市场取得的股票:在转让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简介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
在我国,新三板股权转让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进行的股权转让交易。
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需要注意相关税收政策,其中个人所得税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人所得税法b法律依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其实施细则。
这些法律文件对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有明确的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个人所得的性质、来源、计算期、计税方式等因素进行确定。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1. 首先,根据交易所得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在股权转让中,如果股权持有期不超过一年,则按短期股权交易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
如果股权持有期超过一年,则按长期股权交易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
2. 然后,根据交易所得的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3. 最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除项目,进行相应的扣除,得出应纳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和报税程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从其所得来源支付的个人。
对于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税和纳税。
在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程序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首先,受让方应准备好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凭证等。
2. 然后,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
3. 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将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
4. 根据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股权转让交易的发展,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提供了一些减免和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对于个人因股权转让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新三板股权转让税收如何缴纳?

新三板股权转让税收如何缴纳?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
在金融领域,我们都知道要转让股权是要交税的,以前可能交税的法律条文规定不是那么准确,但是现在一些法律条文相继出台,对于市场的规定更加严格了,那么新三板股权转让税收如何缴纳?下面的小编就帮您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转让个人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新三板”交易中的税收详解

【导读】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
2014年以来,“新三板”市场持续火热,挂牌企业已达2300多家,总股本破千亿股,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或正在挂牌新三板.一、“新三板”交易方式根据2013年12月30日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在交易机制方面,全国股转系统将并行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3种转让方式,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可依需在3种方式中任选一种,3种方式不兼容,但若企业需求变化,可以依规进行变更。
目前,新三板交易方式实施的是协议转让和做市制度,协议转让是由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达成协议后,再通过报价系统成交。
而做市商制度是由券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可见,从交易的实质来看,无论是协议转让还是做市制度,进行的都是企业股权的转让。
二、“新三板”涉税事项处理的基本原则当前,随着新三板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不断出台明确针对新三板的税收政策,针对新三板交易中的涉税事项,如果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具体的文件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因此,按照该文件的精神,对于立法空白领域,可以参照针对沪深两市的税收政策,以降低涉税风险。
三、企业转让方的纳税义务和风险1、企业所得税对于法人企业而言,转让“新三板”的股票,属于“财产转让”的范畴,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汇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税额,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三板协议转让所得税是多少
新三板协议转让是新三板交易的一种方式,那么您知道新三板协议转让需要缴纳所得
税吗?应该怎么计算税率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
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规定,自2014年7
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
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
举的方法核定。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