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条款(A款)

华安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条款(A款)
华安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条款(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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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条款(A款)

总则

第一条华安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凡经国家银行监管部门批准,有权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以下简称借款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本保险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可选择投保本金加利息或只投保本金。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内,借款学生身故(包括被法院宣告死亡)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借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五条借款学生每连续三个月或每累计六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借款合同项下该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内未偿还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六条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该项费用在保险金额限度内,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学生未偿还的借款本金的20%为限。

第七条借款学生清偿完毕借款合同项下保险标的的全部金额时,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八条下列原因导致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反恐怖活动、暴动、动乱、内乱、骚乱;

(二)国家机关的行政或执法行为,但借款学生因违法犯罪遭受法律制裁不受此限;

(三)地震、海啸。

第九条存在下列情形时,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借款合同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导致对借款合同设定的全部担保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

(三)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与借款学生变更借款

合同或还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或变更对借款合同设定的担保;

(四)被保险人未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及其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及要求进行贷款审批和贷款发放;

(五)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员故意或伙同他人骗取或挪用贷款。

第十条下列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

(二)复息、罚息、滞纳金和违约金;

(三)任何间接损失。

保险金额、保险费和免赔率

第十一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十二条保险费按贷款本金乘以保险费率计算。

第十三条绝对免赔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自保险单上载明的起保日零时起至借款学生清偿完毕借款合同项下保险标的的全部金额时止。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保险人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并承担本保险自投保时起到保险责任终止前的下列风险管控义务:

(一)对借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诚实守信、个人征信系统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建立借款学生信息资料库,及时更新完善和管理借款学生读书、毕业、工作等各个时期的信息资料。

(三)配合被保险人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催收和清收工作,并协助被保险人对影响贷款正常回收的各类因素进行跟踪分析,发现问题时配合被保险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

第十九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

(一)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按照本保险合同第二十八条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审查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赔款的义务。

(四)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的通知书。

第二十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投保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的,保险人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和以借款金额计算的总保险费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要求及其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进行贷款审批和发放。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应积极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承担本保险自投保时到保险责任终止前的下列风险管控义务:

(一)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个人征信系统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式。

(二)借款学生休学、退学、转学、被开除的,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做好催收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人。

(三)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借款学生明确还款方式,签订还款协议时应尽量建议借款学生采取按月还款的方式。

(四)逐月将借款学生交易明细电子数据反馈给保险人。

(五)应积极行使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人权利,对违约的借款学生追究违约责任,特别是应将借款学生的违约记录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同时应将违约一年以上的借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违约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就读学校,督促该学校将上述信息上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欠款的及时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被保险人如发现借款学生有逾期不还款的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催收欠款,同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学生的违约情况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应保险人的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协助保险人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

第二十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与借款学生变更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或变更对借款合同设定的担保时,必须书面通知保险人并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应获得借款学生关于委托划款的合法授权,在保险人就借款学生的欠款赔付后,借款学生往其还款帐户存入款项的,被保险人应在划扣完借款学生的当期还款后,将帐户余额在保险人已赔付的金额内划转到保险人指定的帐户。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一)索赔申请书;

(二)未按期还款损失清单、借款学生的还款记录或凭证;

(三)被保险人签发的逾期款项催收通知书副本或催收回执等相关书面催收证明;

(四)对借款学生违约未还款已超过一年的,还需提供借款学生的违约记录已被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的证明材料,及违约借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已在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的证明资料,但借款学生身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的除外;

(五)借款学生身故的,应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及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六)借款学生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七)借款学生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八)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及损失程度相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九条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就保险人赔偿的金额向保险人出具权益转让书,但借款学生身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第三十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借款学生请求赔偿的权利,但借款学生身故、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受此限。在保险人向借款学生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

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释义

第三十四条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一)借款学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港、澳、台及外国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指金融机构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借款学生发放的、享受国家财政贴息的就学地或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地级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华安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A款)费率表

一、基准费率

承保本金和利息:13%

承保本金:10%

二、调整系数

三、保险费计算公式

保险费=贷款本金×基准费率×经验违约率调整系数×免赔率调

整系数×助学贷款发放模式调整系数×院校调整系数

四、费率浮动

分公司可根据具体的风险状况,基准费率在3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83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 同(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官方 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丙方:受托机构(丙方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特别约定条款,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签订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约定书就;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别约定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从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指乙方贷款资金发放至省(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乙方开立的专户之日,下同)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条账户开立甲方(借款学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结算行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乙方贷款发放和回收,户名:;帐号:。 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至年每年____月____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元;年(贷款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偿还贷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学生)在其就读高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第二条账户用途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发放贷款资金、

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考试参考题

一、填空题:(共70分,每空1分) 1、借款学生经院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银行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借款合同。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用途仅限用于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3、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4、借款金额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5、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基准利率。 6、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银行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学生。 7、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8、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9、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10、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的下月1日(含1日)。 11、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逐年分次发放方式。 12、借款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院方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申请办理展期贷款并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 13、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除办理展期贷款外,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14、借款学生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15、如借款学生需要变更还款账户时,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供银行扣划,否则造成银行扣划失败时,银行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借款学生还款卡丢失等状况发生时,必须亲自到贷款银行补办新卡。 16、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银行允许借款学生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借款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院方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问题的研究

西安理工大学学年论文 题目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问题的研究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班级091 姓名张亚超 指导教师于睿 2011 年 1 月 5 日

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问题的研究 内容摘要:国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享受助学贷款的大学生的还款信用,将直接关系到能否为其它学生今后享受助学贷款,创造良好的信誉环境。因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毕业后应该积极偿还贷款,在诚信上做出表率,不要给国家助学贷款这项事业蒙上阴影。但是现行的状况却恰恰相反,国家补助的助学贷款往往是有去无还。本文主要通过对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问题的研究来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信用问题造成的影响,以及解决不良信用问题的有效措施与方法。 关键字: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确实原因危害方法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缺失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个人的道德品质,做人是否诚信,是一个人道德品质修养和人格高低的集中体现,是能否赢得别人尊重和赞美的依据标准,是衡量一个人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是个人安身立命之本和修己待人之方,是组织兴业之基和获得成功的保障,也是政府建树自身形象、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根本。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肩负着巨大的历史使命,因此,坚持诚实守信,能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由于教学制度的改革、高校招生规模扩大,高校贫困生 现象已日益突出,大学生缺乏诚实信用的品质和不良行为已日益严重,在高校助学贷款中尤为明显。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不可能向受教育者提供免费教育。青年学生如果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被高校拒之门外,将对国家的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带来重大损失,因此需要用以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为辅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些都是十分简单的道理。但与此同时,“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大学生自然也不能例外。 而实际情况却与之相反。 北京某报记者调查21名已申请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并从北京工商银行翠微路支行了解到相关数据。21人中,除5人没有工作、1人选择先买房外,其余的都是月收入在1500至1800元之间,属偿还能力有限的情况。北京某高校2000级毕业生小张的父母连续接到北京工商银行翠微路支行的电话,要求他们督促小张偿还在校期间从该行借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防止弄虚作假、骗贷或恶意贷款。 二、建立高三贫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库,及时了解学生贷款情况需求信息,了解学生在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记录,为学生贷款打下基础。 三、严格执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核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贷尽贷。 四、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准确掌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对贷款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 五、及时将评议审查结果通知贷款学生,属材料不齐的,及时要求贷款学生补齐所差材料。 六、积极配合省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催还贷款,认真搞好贷前、贷中、贷后的服务工作。 七、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档案资料建设,确保贷款信息准确、完整。 八、秉公办事,严把贷款质量关。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加强学 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二、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工 作人员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三、每年年初制定本中心工作计划,并加以落实, 年末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依法依规管理工作,努 力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 四、抓好工作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纯、作 风正、热情高、能力强的工作队伍。关心工作人员生 活,优化工作环境。 五、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本中心的 职能作用。 六、严格审核资助资金支出,确保资金支出规范、 安全,搞好中心内部的财经管理工作。 七、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 务质量。 八、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 督促有关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二、督促相关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在校期 间的经济生活状况进行认真评议,确保符合条件的学 生得到资助。 三、督促相关学校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的受助学 生名单必须在校公示一周以上,并上报有关证明材料。 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资金发放的 条件、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

助学贷款知识问答考试试题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需满()周岁。 A 14 , B 16, C 18, D 20 ,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毕业后若继续攻读学位可以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年。 A 2 B 3 C 5 D 8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必具备()条件。 A 经济困难 B 品学兼优 C 家庭富裕 D 符合贷款条件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不需要向银行出具的资料:() A 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B 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C 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D 收入证明 5.国家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的品种为() A 学费贷款 B 生源地助学贷款 C 国家助学贷款 D 商业助学贷款 6.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不需要遵循的原则() A 财政贴息 B 专款专用 C 按期足额偿还 D 资产抵押 7.()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前务必阅读合同全部条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同同意全部条款。 A 借款人 B 同学 C 父母 D 朋友 8.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借款人最高贷款不超过()元。 A 4600 B 6000 C 9000 D 10000 9.国家助学贷款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年 A 2 B 3 C 5 D 6 10.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满足毕业后()年内开始还款。 A 1 B 2 C 3 D 6 11.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费用。 A 学费 B 上网费 C 旅行费 D 服装费 1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按()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发放的方式 A 一星期 B 一季度 C 一学期 D 一学年 13.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在校期间由财政补贴100%利息,毕业后的利息财政不再补贴,由学生还清本金和()% 利息。 A 50 B 75 C 80 D 100 14.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据和借款合同具有()。 A 行政关系 B 不同联系 C 同等法律效力 D 不同效力 15.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为准。 A 申请表 B 借据 C 合同 D 老师认定 16.当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因毕业、退学、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重大疾病等情况发生应()日内书面通知 贷款人。 A 5 B 7 C 15 D 30 17.国家助学贷款不向()发放学费贷款。 A 中专学生 B 大专学生 C 本科学生 D 研究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首先进行设置: 打开浏览页面:在浏览页面中点: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C)→在设置栏中选文件下载自动提示→启用→确定完成设置。 在网址栏输入:.cn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回车键即显示: 在安全警报对话框中点“是”后显示: 关闭“通知信息——网页对话框”后显示: 一、2010年和2011年贷款的学生:直接用原来设置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如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如果共同借款人是父亲,联系人就填容易联系到你本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联系人就填父亲(如果不有父亲的就填健在的祖父或叔伯或哥哥))、共同借款人信息等有变化,请首先进行信息变更,然后点击:“贷款申请”,方法步骤与前两年相同。 二、2009年贷款但2010年和2011年不贷款的学生: 1、登录.cn/后,不需要注册,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录..., 2、选择“省”“市”“资助中心”(则依次选择“广西”“钦州市”“钦州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生日年月日8位数(如:)。 4、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系统。 5、进入系统后,首先进行个人信息变更: 点击系统左侧“个人信息变更” 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一般都是以前就有的。另外依次将民族、户口性质、毕业中学(高中:请写明全称,如灵山县灵山中学、灵山县武利中学)做好变更。入学前户籍,按户口簿上户籍详细地址填写[依次填到省、市、县、镇、村(居)委……号]。 通讯信息:联系电话与手机都要填可以直接找到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填如寄信你能收到的相关信息。电子信箱与即时通讯(QQ等)一定都要如实填写,因为通讯信息都是重要联系手段。 就学信息:高校名称、就学类型都是系统默认,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一定要填自己就学的相关院系、专业,如果到校后更改专业,则相关信息都要修改。专业科类别,请自己在“专业科类别”寻找自己的专业科类别。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都是不可变更。学号请自己填写。 家庭信息:请各自按照家中实际情况填写。按户口簿上户籍或身份证上详细地址填写[依次填到省、市、县、镇、村(居)委……号]。联系电话一定要是准确信息的重要电话。 就业信息:毕业生一定要注意及时更新就业相关信息。切记切记! 联系人信息:如果共同借款人是父亲,联系人就填容易联系到你本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联系人就填父亲(如果不有父亲的就填健在的祖父或叔伯或哥哥)。 6、然后进行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 点击系统左侧“共同借款人变更”:先选中共同借款人,然后点击修改。 方法、要求参照“个人信息变更”……

贷款认定申请表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 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学院系专业 年级班 在校联系 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 定理由 学生签字:年月日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推 荐 档 次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陈 述 理 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院(系)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 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 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意 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家庭人 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是□否单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其他情况:。 签章学 生 本 人 学生 家长 或监 护人 学生家庭 所在地乡 镇或街道 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区号)-

国家助学贷款诚信片观后感

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片有感 看完宣传片后,感触颇深,我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了更好的了解,也了解征信、信用记录;知道了未来的房贷、车贷甚至就业、晋升都离不开信用记录;知道使用国家助学贷款和信用卡,能帮我们建立信用记录。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们国家在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这项政策解决了许多家庭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让我们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接受进一步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实际上是我们国家给予贴息、学生凭自己的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一种带有很强的政策性的一种商业贷款。同时,在校期间不用支付银行的利息,而是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毕业后仍有两年的宽限期,更是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为此我非常感谢国家和学校对我们的帮助。 其次,使我更进一步理解了“助人为乐”的深刻含义。正如片中的两位主人公安安与琪琪,她们参加了阳光服务活动,经常帮助一位残疾的学生,在她们遇到买电脑的问题时,那位身有残疾的学生也帮助了她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要关身边的弱势群体,做一个有道德有素质的人。在大学里边同学之间互相帮忙,如果有困难,那么我们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应该的,因为这是人际社会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非常好的社会道德的要求,互相帮忙,是应该提倡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就是作为任何一个有困难的同学,他在一个学校里边和一个群体里边生活,首先,应该要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克服一些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困难。那如果客观上仍然存在着这些困难,自己也解决不了,这个时候也应该积极地、主动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我觉得能够勇于接受别人的这种帮助,这也是一种文明,甚至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这没有什么。当然,国家向我们大学生提供了贷款资助,让我们可以顺利完成学业,这之后任何一个人我们都要努力地去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大学生群体当中常见的阳光志愿行动便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我们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有义务也有必要多参加这类活动,为需要帮助或服务的人,尽自己一份力量。 有这么两句话:一句话是“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另外一句话是“人无信不立”。那讲的就是,人要知恩图报,要诚实守信。那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对我们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考试试题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试题 系别:班别:姓名:总分数: 一、以下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20分。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需满(d )周岁。 A 14 B 16 C 18 D 20 2.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不需要遵循的原则( d ) A 财政贴息 B 专款专用 C 按期足额偿还 D 资产抵押 3.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借款人最高贷款不超过( a )元。 A 6000 B 8000 C 10000 D 无上限 4.国家助学贷款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D )年 A 2 B 3 C 5 D 6 5.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按( D)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发放的方式 A 一星期 B 一季度 C 一学期 D 一学年 6.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按哪种方式收?( A ) A 按照年度收 B 按照季度收 C 按照月份收 D 不知道 7.提前还款程序正确的是:( A ) ①学生在线提出还款申请(每月1~10日)→高校经办人审核(每月10日前) ②→学生存钱到支付宝账户(每月1日~18日)→国开行总行进行月度结息(每月11日) ③→支付宝中心进行扣款(每月21日)→省教育厅经办人确认扣款(每月27日前) ④→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阅当月还款结果(每月27日以后)→国开行开放系统,学生申请下一个 月还款。 A.①②③④ B.①③②④ C.①③④② D.①②④③ 8.诚信的基本表现形式有哪些?( A ) A.内诚于心,外化于行 B.内诚于仁,外化于义 C.内诚于心,外化于人 D.内诚于信,外化于行 9.借款人在发生( C )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在媒体上公布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院校、就业单 位并披露其行为。 A 成绩不及格 B 打架 C 违约 D 旷课 10.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在校期间由财政补贴100%利息,毕业后的利息财政不再补贴,由学生还清本金 和(D)%利息。 A 50 B 75 C 80 D 100 11.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 C )为准。 A 申请表 B 借据 C 合同 D 老师认定 12.在校期间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款需自付利息吗?( B ) A.需要 B.不需要 C.根据代理银行决定 D.根据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决定 13.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 A ) A.政策性贷款 B.福利性贷款 C.商业性贷款 D.帮扶性贷款 14.国家助学贷款用途不包括( D ) A.学费 B.住宿费 C.生活费 D.旅游费用 15.借款学生错过办理展期时间怎么办?(A ) A.可以在第二年的办理期间办理 B.不可以再办 C.任何时候提出申请都可以办理 D.不知道 16.对逾期贷款,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天数在原利率的基础之上加收百分之多少的违约罚息?(C ) A.10% B.20% C.30% D.40% 17.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帐户收取下列哪项费用?(C ) A. 支付宝帐户办理费 B. 支付宝帐户月份费 C. 支付宝帐户的年费 D. 支付宝帐户的季度费 18.从国家贴息终结日(即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利息将由借款人全部个人自付,缴还利息时间为每 年的()。 A.09月20日 B.10月20日 C.11月20日 D.12月20日 19.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的须由学生本人在()网上在线申请。 A.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网 B.高校助学贷款网 C.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D.国家开发银行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一条贷款条件与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被认定为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没有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 第二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条贷款用途和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二)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

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县(市、区)编号:号 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住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邮编: ) 毕业中学邮编 共同借款人姓名与借款学生关系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邮编: ) 家庭状况描述 (在□打√,可多 选) ▲家庭人口(人),年收入(元) ▲申贷原因:□因病致困□因灾致困□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填写) 录取院校专业学制 学校类别 (在□打√) □普通高校□部属院校□本省院校 □高等职业学校□地方院校□外地院校 申 请贷款情况申请贷款金额 入学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贷款期限 (在□打√) □12年□13年□14年 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年月日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复选其中三项,并在相应位置打√。 5、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应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 6、申请贷款金额的上限是6000元/年。 7、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居委会)公章。 8、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前言 在总结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开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疏理。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共分为三部分: 一、学生申请贷款阶段 第一步:接受诚信及贷款知识教育; 第二步:通过诚信及贷款知识考试; 第三步:准备申请材料。 二、学生获取贷款阶段 第一步:接受诚信及贷款知识再教育; 第二步: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相关资料办理借款合同的面签手续; 第三步:获取放款凭证,并签字确认。 第四步:特殊学籍变动情况 三、学生毕业偿还阶段 第一步:继续接受诚信及贷款知识教育 第二步:准备办理还款手续所需的各种材料 第三步:签订还款协议或完成展期申请

录目 第一部分:学生审请贷款阶段 (2) 一、准备工作 (3) 二、高校的初审 (4) 三、银行的复审 (4) 四、审批合格学生的公示 (5) 第二部分:学生获取阶段 (6) 一、借款合同的签订 (7) 二、新生贷款的发放 (7) 三、老生贷款的续放 (8) 四、借款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的操作规定 (8) 五、诚信知识的再教育工作 (9) 第三部分:学生毕业偿还阶段 (10) 一、学生毕业前准备工作 (11) 二、还款协议的签订及返还 (12) 三、借款学生还款阶段 (13)

第一部分:学生申请贷款阶段. 总体职责:学生、高校、银行三方明确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相互配合完成贷前相关资料准备、知识宣传、申请调查工作。 学生职责:1、接受诚信与贷款知识教育。 2、准备申请贷款所需各项资料(主要包括:符合要求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 3、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新生入学前随同录取通知书寄送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1高校职责:、学生入校后应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及贷款知识宣传工作2(诚信教育及贷款内容教育开展的场数及人数由各院系组织自定),并组织学生进行相关诚信与贷款知识的考试。、应设有专门的机构并配有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前期的3 贷前审查工作并对审查的真实性负责。、应根据以往学生的还款情况分析各地区、各院系各专4业的违约率,调整助学贷款额度,在上报额度前必须与银行协商确定。1、负责高校教师诚信知识与贷款知识的培训工作。银行职责:、协助高校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及贷款知识宣传与考试工2 作。、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对贷前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进行审核。、将以往学生的还款情况反馈高校,以此与高校共同协4. 商确定上报助学贷款额度。 5、着手为学生办理借记卡,作为学生还款帐户。 具体流程及各阶段学生、高校、银行具体分工: 一、准备工作

助学贷款诚信论文

浅谈“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人类所认同的道德规范。诚信,对于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诚信状况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总体来看,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状况是好的,是积极向上的,然而近些年来,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高校教育中影响大学生主体人格建构的因素很多,在此仅谈谈在诚信教育中建构学生主体人格的一点思考。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和守信。诚实,就是动机在于传达真实信息的一种行为;《辞海》对“守信”的解释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前者是指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修养,而后者却是着力于人际间的伦理关怀。诚信张扬了人性,弘扬了道德关怀,不仅是一种童叟无欺的商业精神,也是一种道德意境,因为它关注如何做人的问题,关注如何提升人生的境界,表现了人与人之间互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人文关怀。诚信所蕴含的这种道德追求,在本质上完全契合于新时期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因为高校教育的总体目标固然是培养富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在道德意义上也正在于寻求和培育更为健全的人格,更为完善的人性。就此而言,诚信不啻是构建主体人格的一个新的道德楔入点。 诚信教育与主体意识的确立。主体意识的觉醒是主体人格得以确立的基础和前提。 所谓主体意识,是指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它包括主体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就此而论,主体意识的真谛正是诚信的精神,它既包含对他人的尊重,又表现出对自己所承担义务与责任的体认与坚守,所以诚信教育对于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有重要影响。 首先,诚信教育有助于确立学生的自我意识。诚信是主体意识的道德基础。诚信是处己的立身之道。没有至少一定程度的诚信,个人就站立不起来,说出话来没人信你,连你自己也会感到怀疑、感到绝望,你自己成了前后不一,言行不符的断片,而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更不要说谎言和不守诺将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他在道德上属于恶这样一种基本性质了。诚信本身就是真善美的统一,真是诚信的

2018助学贷款答题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 分,共30 分)本大题共答对28 道题,获得28 分 问题1、生源地贷款最长和最短的年限分别是(____)A、20年,5年B、20年,6 年C、14年,6年D、14年,5年 错误,正确答案:B 问题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覆盖(____)信贷营业网点,包括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以及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额信贷 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A、全国金融机构二级以上B、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三级以上 C、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 D、部分金融机构 正确 问题3、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监管时,综合考虑风险补偿金的缓释作用,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风险补偿金覆盖部分适用零风险权重,未覆盖部分采用(____)的风险权 重A、75%B、65%C、80%D、50% 正确 问题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年度利息还款日为(____) A、每年7月15日 B、每月20日 C、每年1月15日 D、每年12月20日 正确 问题5、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日为(____) A、1-10月每天均可申请 B、1-10月的20日之前 C、除11月的1-10日 D、 全年均可申请 正确

问题6、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是(____)A、95188B、95566C、 95593D、95533 正确 问题7、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这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下列信息中不属于 信用行为记录的是(____)A、个人过去偿还贷款记录B、汇款记录C、个人担保 记录D、使用信用卡记录 正确 问题8、若贷款扣除学费后,剩余部分想取现怎么办(____)A、直接拿银行卡去提款机 提取B、直接找国家开发银行领取C、直接找资助中心领取D、将支付宝实名认证 后,绑定银行卡再提取 正确 问题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____),一旦借款人无力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代替借款人偿 还贷款。A、负有部分责任B、负有连带责任C、负有共同责任D、负有全部责 任 正确 问题10、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如果与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到(____)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 身份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A、与其发生业务的B、附近的C、当地分行级 D、任何一家 正确

从大学生助学贷款谈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从大学生助学贷款谈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作者:卫新军 作者单位: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830091 刊名: 中国成人教育 英文刊名:CHINA ADULT EDUCATION 年,卷(期):2008,(13) 被引用次数:0次 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张冰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现代企业教育2007(22) 近几年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问题很快凸现出来,这项业务的开展在部分地区陷入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于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严重滞后.本文基于国家助学贷款中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角度,分析当前诚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进一步推进当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为目的,提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和建议. 2.期刊论文黄成忠.HUANG Cheng-zhong从当前高校助学贷款的现状谈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z1)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保证贫困学生教育机会的重要措施.然而,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不容乐观,原因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其中大学生信用状况是其中一个突出因素.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刻不容缓.文章通过对当前高校助学贷款的现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几点诚信教育的对策. 3.期刊论文张榄从助学贷款谈诚信教育-黑龙江高教研究2003(1) 本文在分析开展助学贷款过程中存在的"诚信"问题的基础上,对当前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提出了加强诚信教育是促进助学贷款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 4.学位论文符号亮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理论探讨——以S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为例2007 1999年国家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但是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大学生毕业后不按约偿还问题突出。银行以此为由不愿放款给在校大学生,因此,国家助学贷款发展一直不顺畅。 论文首先对具体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分析违约原因后得出,诚信意识缺乏是贷款大学生违约的主要原因,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贷款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从高校采取的三类诚信教育措施中发现,高校诚信教育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未能对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进行充分的引导 ,使得诚信教育效果不如人意。因此,论文从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主要矛盾即社会对贷款大学生所提出的诚信品质要求与当前贷款大学生诚信意识缺乏状况之间的矛盾出发,提出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贷款大学生的诚信品质的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环境的一致;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和方法与受教育者思想行为需求的一致。 通过对基本矛盾的分析,论文归纳出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两个主要特征:从经济上看,对贷款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一种诚信策略;从道德上看 ,对贷款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一种养成教育。论文进一步提出贷款大学生诚信教育规律两阶段理论,即从诚信策略的形成到诚信道德的养成。当受教育者发现诚信是获得利益的最好途径时,诚信就成为其必然选择,诚信就成为了一种策略,此时受教育者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亲自我的行为。只有当受教育者深入理解和感悟到自我以及自我与他人的社会关联和情感关联后,诚信教育才可能完成道德养成的过程,这时表现的才是亲社会的行为。策略形成阶段重在行为的固化,道德养成阶段重在情感的升华和道德意志的坚定。策略形成向道德养成转化的关键则是理解。 5.期刊论文石苏谊.丰海英.Shi Suyi.Feng Haiying诚信教育:大学生助学贷款的道德支持-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12) 国家助学贷款开展以来,很多经济困难的学生因此而受益,顺利完成了学业.但近年来,在还款上出现了一些学生不守诚信的违约现象.因而,探讨大学生诚信教育缺失的原因,提出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建立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对于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与回收有着至关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6.期刊论文杨明霞对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及诚信教育的思考-厦门教育学院学报2006,8(4)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银行、学校、学生组成的综合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一年多来的工作学习,并初步积累了的部分经验,以期引起本人和广大高校学生工作者共同思考,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 7.期刊论文李万斌.贺钢.LI Wan-bin.HE Gang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一体化有效性研究-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诚信教育与助学贷款分离、诚信教育诸多错位、助学贷款办理信用缺失等问题,影响了助学贷款政策的正确执行.必须在处理好集中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诚信教育延伸、银校和谐合作等问题的基础上,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的一体化.认清国家助学贷款特点,抓住教育关键时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诚信教育和宣传,认真做好贷款资质审查,严格监督助学贷款资金使用、适时进行诚信再教育等措施,落实对贷款学生的自强教育、创业教育、激励教育、真情教育、心理调适教育,是实现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一体化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8.期刊论文蒋郑飞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一体化研讨-东方企业文化2010(3) 助学贷款本是一项利国利民之策,如今却正遭受着空前的信用危机,学生普遍缺乏诚信,借款学生的还款违约率很高.本文通过对大学生助学贷款诚信体系的缺失问题为切入点,提出如何建立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一体化. 9.期刊论文刘冬梅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及其对策-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7(1)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健全、完善大学生人格和道德品质的内在需要,是我国教育"面向世界"、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要.高校德育工作者应针对当前大学生这一群体中存在的诚信缺失现象,加强对他们的诚信教育:从助学贷款等现实问题入手,将使诚信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契约观念,是诚信教育的核心内容;建立科学的诚信评估机制,是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有效保障. 10.期刊论文康晓虹.Kang Xiaohong关于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之探索-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0,08(3) 近几年,随着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不断推进,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已经成为一项诚信工程.在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应当积极探讨大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有的放矢的对贷款大学生群体进行诚信教育,增强其诚信观念,逐渐内化为一种心理行为习惯,并在实践中提高诚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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