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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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为了保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治疗,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患者的权利与义务1.患者有权选择自备药品,但必须遵循医生的建议,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种类和用量。

2.患者有义务向医生如实告知已经购买的自备药品,并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和购买证明。

3.患者有义务与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接受医生的指导并按照医嘱使用自备药品。

二、医生的权利与义务1.医生有权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提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建议。

2.医生有义务对患者提供的自备药品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其与治疗目标相符合,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医生有权拒绝患者使用不适宜或无法与其他治疗方案配合的自备药品。

三、药品的选择与管理1.患者选择自备药品时应考虑药品的品质、功效、用量、适应症等因素,并在辅助医生指导的前提下购买。

2.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的合法药品,且药品的有效期限未过。

3.患者应妥善保管自备药品,避免受潮、暴晒和污染,并根据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

四、使用自备药品的程序与要求1.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自备药品,并按照医嘱规定的用药时间、次数和剂量进行使用。

2.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汇报。

3.患者应按照医生要求定期复查,并根据医生的评估和调整重新使用自备药品。

五、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风险与警示1.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可能受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需慎重选择。

2.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注意个人过敏史、药品禁忌症等因素,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3.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医生的要求和药品说明书的规定,避免因药品不当使用而导致健康问题。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与纠正1.如果患者违反规定擅自使用自备药品且造成了损失或伤害,将由患者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于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医生有权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或限制其使用自备药品的权利。

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黄河中心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维护医务工作人员安全和权益,保障病人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不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有以下特殊情况的,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1、病情特殊需要,现有条件药学部门无法采购到的药品。

2、病情需要,患者要求使用自备药品,而医院无该种药品。

二、如患者自备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当与患者签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三、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当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批号等。

四、患者应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发票原件交所在临床科室审验,科室留存发票复印件。

患者如不能提供原始购药发票,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的书面说明。

发票复印件和书面说明临床科留存一年。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六、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医院内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第一条使用条件
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应,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相关规定申请临时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证明药品合格的相关材料(如出库单或质检报告)。

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条使用程序
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医生填写“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告知患者履行使用自备药品的责任,尤其是知晓药物的不良反应,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名,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医生开具“自备药品”医嘱使用。

2.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因特殊情况需由科室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自备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要求进行查对无误后给药,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使用要求
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引言: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用于治疗疾病或缓解症状。

然而,由于患者对自己病情的不确定性和对药物的不了解,自备药物管理成为医院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证患者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治疗效果,医院制定了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1)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监督和控制患者使用自备药物的合理性,减少不合理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维护医院声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医疗行为,避免医务人员与患者利益冲突和纠纷。

(3)提高治疗效果:通过管理患者自备药物,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提高治疗效果,对症治疗。

2.意义:(1)规范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医院规范化管理。

(2)保护患者权益: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侧重于加强对患者权益的保护,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治疗服务。

(3)提升医院风评:通过规范自备药品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质量,积极影响医院形象。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1.自备药品目录:医院建立自备药品目录,将常用、常见的自备药品列入其中,以便患者查询并购买。

2.自备药品准入制度:医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指南,每年定期评估并调整自备药品目录。

对新药、复方药物等进行严格审核和准入。

3.购买渠道:(1)患者合法渠道购买:鼓励患者通过合法途径和渠道购买自备药物,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2)医院指定渠道:医院可以指定合作的药店作为自备药品的售卖点,确保患者购买到真实可靠的药品。

4.自备药品使用规定:(1)明确适应症和禁忌症:对每种药品列明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不良反应。

(2)用药剂量和用法:详细说明每种药物的用药剂量、用法和疗程,避免药物超量使用和使用时间过长。

(3)质量保证: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法的、正规的产品,必须保留购药小票或购药凭证。

5.自备药品管理流程:(1)登记:患者到达医院时,需向医院工作人员申报自备药品。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患者自备药品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我院内,非我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 使用条件(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使用:a.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药品的;b. 一般病情,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在以下情况下,临床医师方可使用:a. 医院内无相关替代药品可供使用;b. 特殊患者因治疗需要,在我院使用自备注射类药品。

3. 使用程序(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b. 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自备药品”;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诊疗证明等)、购药发票和药品(符合规范的受赠药品相关证明);b. 接诊医生审核后,开具相应的治疗医嘱;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4. 使用要求(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2)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3)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四、监督管理1. 药剂科负责对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进行监督管理;2. 临床科室负责对自备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3. 医务部负责对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病患自备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定本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以提高病患自身的用药安全保障,限制潜在的风险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2. 自备药品范围病患自备药品指的是经医生指导和同意,由病患自行购买的、与其疾病和治疗相关的药品。

3. 自备药品管理责任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或委托专人负责病患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库存管理、药品采购、药品使用监控等。

4. 病患自备药品申请与审核病患需要填写自备药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医生处方或医嘱。

医疗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允许病患购买和使用自备药品。

5. 自备药品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自备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根据病患自备药品的种类、用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库存,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同时,应定期进行库存质量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6. 自备药品使用管理病患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生的指导和建议进行用药,严格控制药品的用量和使用方式,避免药物滥用或误用造成不良后果。

同时,病患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以便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的监测和干预。

7. 不良事件的处理和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的处理和报告机制,对病患自备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同时,医疗机构应与药品供应企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药品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病患权益。

8.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病患的自备药品管理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自备药品。

9. 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自备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10. 法律依据本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以上为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保障病患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疗机构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病患也应根据医生的建议和指导合理使用自备药品,共同维护病患的用药安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购买或携带的非处方药或其他治疗药品,用于辅助或自行治疗疾病。

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加强患者自我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一、目的与意义1. 目的:(1)明确患者自备药品的范围和使用条件,确保用药安全;(2)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3)加强患者和医生的沟通,提高治疗效果。

2. 意义:(1)增强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知和理解,促进主动参与治疗;(2)提高患者对自备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避免不必要的风险;(3)增强医生对患者用药情况的了解和监控能力,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二、适用范围患者在到医院就诊过程中购买或携带的非处方药或其他治疗药品,不适用于医院内提供的药物和诊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1. 用药安全原则:(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必须经过医生同意;(2)患者必须详细告知医生所使用的自备药品,并提供相关药品的信息和说明书。

2. 守法原则:(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患者携带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法和合规的药品,不得携带国家禁止的药品。

3. 诚实原则:(1)患者必须诚实告知医生自配药品的成分、品牌、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2)患者必须诚实告知医生自配药品的起效时间和效果。

四、程序与要求1. 患者应在就医前向医生说明自备药品的种类和用途,并提交相关的药品清单和说明书,由医生审核和批准。

2. 医生在审核患者自备药品时,应注意以下要求:(1)判断患者自备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存在潜在问题的自备药品要加以解释和指导;(2)对于不能连续使用或有禁忌症的药品,医生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并要求患者停止使用或调整药物剂量。

3.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期间,必须及时告知医生用药效果、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情况,接受医生的监控和指导。

4. 医生在接受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进行以下操作:(1)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必要时要进行相关检查和实验室检验;(2)根据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调整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原则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四、使用条件1. 患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自备药品,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并取得医生的同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用药方案和剂量。

五、使用程序1. 患者向医生说明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购买凭证。

2. 医生对患者提供的药品进行审查,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医生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4. 患者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六、注意事项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不得擅自改变用药方案和剂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以便医生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使用药品。

七、责任与追究1. 医生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审查和指导,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医生应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3.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4. 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和使用自备药品的医生,将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修订与解释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九、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三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对患者携带和使用药品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1. 首先,患者携带药品需提前向医疗机构申报,并经医护人员审核和记录。

医护人员会核对患者携带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只有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药品才可自带,不得携带禁止使用的药品,尤其是麻醉药、精神类药物等。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为个人合法合规购买使用的,不得私自携带他人药品。

4.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外观无损、包装完好,药品有效期内,不得使用过期的药品。

5.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当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调整剂量、频次等,以免对治疗产生不良影响。

6.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和调整。

7. 医护人员可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停用或调整患者携带的药品,患者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决策。

8. 患者出院时,剩余的药品必须由专人进行清点和封存,以确保用药安全。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因医疗机构和地区而有所差异,患者在携带药品前最好询问相关医护人员,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第四条患者有权自带药品管理,但需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应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配合。

第八条患者和医院应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问题。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九条患者在自带药品前应咨询医院医生或药师,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情况和使用方法。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1.登记和报备:患者在就诊前需要向医疗机构登记自备药品的名称、剂量、数量等信息,并在就诊时向医生报备。

医生需要审核并记录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2.禁用药品和限用药品:医疗机构可以明确规定某些禁用药品,患者不能自备或使用。

同时,也可以规定某些限用药品,需要经过医生同意并记录方可使用。

3.药品相容性评估:医生需要对患者自备药品和医院用药进行相容性评估,确保不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或不良反应。

4.储存和使用药品:患者自备药品需要妥善保存,避免阳光直射、潮湿等条件。

患者需要按照医生的建议正确使用自备药品,并及时更新过期或无效的药品。

5.记录和反馈:医生需要在患者病历中记录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并随时关注患者的用药情况。

如果发现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有问题,医生需要及时向患者反馈并提出建议。

6.教育和宣传: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患者普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规定和注意事项,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意识。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医生的建议,并及时向医生报告自己的用药情况,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有
效。

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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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第一条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患者在本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
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第二条 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必需,经科主任同意、医
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第三条 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且供应困难,并
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第四条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需附有药品清单)的;
(2)标签不清晰的;
(3)无法定说明书或说明书不完整的;
(4)过期的或变质的;
(5)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或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6)根据药品书需特殊贮藏条件如:冷藏、避光等的。
(7)存在其他不适宜使用的问题的。
第五条 特殊情况下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医师负责审查患者的自备药品,对符合规定的,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使用
的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主要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明确医患双方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患者认真阅读填写“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以
下简称“责任书”)后签名,住院患者的责任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三)自备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
用。若患者申请由病房护士保管,需与病区协商,病房护士同意保管者需在责任书中备
注说明。
(四)医师开具患者自备药品医嘱时,需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五)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品时,由
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六)患者因使用自备药品发生意外者,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积极履行抢救
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第五条 责任书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
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药品来源、用法用
量、用药目的等,并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患者提供的自备药品仅供患者本人使用,他人不得使用。
第七条 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第八条 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允许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
第一条 住院患者自理药品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
士或患者自行保管。
第二条 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临床诊断 床号 住院号



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 数量 有效期 生产批号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药品 来源 用法用量 用药目的 备注

使用
理由
医师签名: 科主任(签名): 医务部: 年 月 日

患者
使用自备药的责任与风险 本人从自身利益角度要求使用自备药品。但任何药物均具有风险,在根据病情,切实按用药操作技术规范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用药意外、并发症或其他情况: 1.患者因个体差异等特殊情况对药物发生过敏、中毒等不良反应,导致休克、心跳呼吸骤停、脑死亡、严重多脏器功能损害等。

2.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 3.其他难以预料的意外和并发症。 4.自备药品为假药、劣药等。
上述情况医师均已讲明。经慎重考虑,本人对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的理解,并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救治。本人将积极配合医师
治疗,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因使用自备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本人放弃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来主张权利。本人要求并授权医院使用自备药品,签字为
证。

患者签名: 家属签名: 与患者的关系: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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