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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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品库房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易制毒品库房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易制毒品库房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易制毒品库房及实验室管理制度如下: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专库、专柜存放保管,双人双锁控制,安装防盗门窗和视频监控装置。

保管员每天核对检查剧毒、易爆品的存放情况,分析室相关部门每月至少不定期的检查一次,并且查看化学品的包装是否有破裂的情况。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室内,设置明显安全标志。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或专用储存室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且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并有完整清晰的标签,严防误用。

领用时应符合程序文件规定,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领用人,领用时必须由双人(管理)保管者发放签字,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原则上是谁领用谁使用,并写明使用量及剩余量,剩余量返回保管人保管,不得任意放置在分析室生产车间内,要办清交接手续,如有差错,须认真查明并妥善处理。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篇一:实验室易制毒化学试剂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要求规定,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公共社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安全管理。

2.2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上所列的品目,本公司主要对下述用于产品分析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管理:① 三氯甲烷;②乙醚;③盐酸;④高锰酸钾⑤硫酸。

3.职责范围3.1 总经理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对各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上负审核、监督、检查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指示和指导。

3.2 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本中心成立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并确定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

3.4检测中心负责日常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办理手续及使用状况的统计、确认、通报工作。

4.工作程序4.1 依据实验需要,由检测中心向采购部提出购买申请。

4.2 检测中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要求,办理准备相应申请资料向区级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4.3 采购部凭购买证明,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购买规定数量的易制毒化学品。

4.4 检测中心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办理完后把每次购买数量及时通报给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5 采购部对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时交检测中心妥善保存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其他地方存放。

4.6 检测中心把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妥善保存在指定试剂药剂储存箱内,采取双人双锁保管。

并做好日常购入、使用状况的登记确认工作。

4.7 检测中心每年年末把当年公司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通报给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8 由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成员定期(每季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情况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年第6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666号)以及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指在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中涉及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具体参照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本。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三类制毒化学品,以及国家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详见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三条凡涉及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本办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所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国有资产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各院(系)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全过程活动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并完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细则;审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申请。

关于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存放管理的整改报告

关于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存放管理的整改报告

关于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存放管理的整改报告
2017年10月11日,襄东公安分局对我中心汽车碰撞试验室化学分析室进行了检查,发现以下违法行为:化学分析室存储有硝酸、重铬酸钾、过氧化氢、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等易制爆危化品,门锁未落实双人双锁管理,未如实记录危化品品种、数量及流向且向公安机关报备不全,公安机关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对我中心做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落实保卫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我中心化学分析室针对上述现象,作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点化学分析室存放的所有化学品,制作出化学品清单,如下。

三、对化学分析室设置防盗网,防止易制爆、易制毒物资丢失。

四、购置酸碱柜、防爆柜、易制毒存储柜各一个,用于存放危化品,并要求安装双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由张龙和胡曼负责管理。

五、建立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危化品使用,要求物品存放、双人双锁管理、管理人员、钥匙保管、对使用量、使用人、使用用途、废品去向登记等内容都明确在制度中,悬挂在化学分析室内墙上。

张龙
2017.10.30。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和非法出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库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易制毒化学品包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定义的易制毒化学品,具体清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

第二章:出库管理一、出库前,出库人员必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出库申请,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二、出库人员在出库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核对出库申请与身份信息一致后方可进行出库操作。

三、出库人员应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严格清点和包装,确保无误并妥善包装,防止泄露和损坏。

四、出库人员在出库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登记簿,并进行录像监控,确保操作过程留有完整记录。

五、出库人员应按照申请的用途和数量逐一核对出库物品,并与接收人员进行签收确认。

六、接收人员应对收到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章:入库管理一、入库前,入库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二、入库人员在接收易制毒化学品时应严格核对数量和物品的准确性,并进行包装和标识。

三、入库人员应按照规定将易制毒化学品安置到指定的存放位置,并进行记录和标识。

四、入库人员应将入库信息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包括数量、名称和存放位置等。

五、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入库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更新存储清单。

六、入库人员应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文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可查阅。

第四章:存储管理一、易制毒化学品应专门设立存储区域,进行分类存储,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标识和包装。

二、存储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防止火灾、泄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三、存储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理,确保环境清洁和安全。

四、存储区域应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五、存储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五章:报废处理一、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应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进行记录,禁止私自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措施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措施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措施一、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及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后方可入库。

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

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根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须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

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检验核对并进行登记,规范入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实进行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 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 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接受相应的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监督,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 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当日返库,及时进行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意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原因,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应当建立严格审批制度,不得私自买卖,回收销毁或丢弃。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是指在实验室内,对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

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溶剂、反应器、装置等,这些物品如果被不法分子使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的要求包括: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环节进行管理。

2. 建立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使用清单和库存清单,保证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3. 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和演练,增强实验室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对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储存和使用,如分区、分类、标识等。

5. 对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 设立专人负责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稳定。

总之,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障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可以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

因此,在实验室内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展实验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稳定。

实训室危险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实训室危险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和提运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化学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二、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混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确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三、领用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交实训室统一处理。

四、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

五、易制毒化学品要随用随领,少领少存,甚至不存。

领取时按,要用塑料桶或专门领用试剂药品的器具盛放和运送,不得用塑料袋、纸袋等不安全的器具进行盛放和运送。

六、领取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放在安全处进行保存,专人保管,杜绝易制毒化学品丢失的情况出现。

七、未经安全管理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把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带出室外或本单位,事故将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八.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易制毒化学品专管人员和导师,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有丢失情况,应及时如实汇报情况到学院,以便调查和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3篇)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单位或实验室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使用或被用于制毒活动,自主制定并实施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申请与备案: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存储、使用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并备案记录。

同时,要确保只接受合法、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

2. 购买与进货: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根据真实需求,并通过合法渠道进行,严禁从非法或未经许可的来源购买。

购买时要核对化学品的批次、规格、数量等信息,并保存购货凭证和相关记录。

3. 存储与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与其他化学品分开,特定区域要划设警示标识。

存储区域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和防火设施,并且必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化学品的保管和管理。

4. 使用与操作: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授权的操作人员才能进行。

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安全操作。

5. 盘点与台账:定期进行化学品的盘点工作,确保存量与记录一致。

并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进销存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易制毒化学品的购入、使用和消耗情况。

6. 报废与销毁: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和销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非法转让。

报废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专门的处理,严禁泄漏或进入环境。

7. 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8. 违规处理与罚则: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警告、停职、罚款、解聘等。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是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单位或实验室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2)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被非法使用在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使化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的质量和内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满足和保证检测质量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在实验过程中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及药品库房的管理。

3 职责
3.1化验室相关人员负责对购回易制毒化学品验收。

3.2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实验室的药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根据分析项目的需要,选择购买适量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库或使用后要逐项如实登记建帐。

4.2对易制毒化学品要严加妥善保管不得混放。

4.3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4.4要经常检查易制毒化学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每日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撒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4.5管理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借药品,如有违反从严处理。

4.6进出库或使用后,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了解药品消耗情况,提出计划,及时补充。

5相关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入库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出库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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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以及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其规程。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分类
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品种如下:
第一类(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第二类(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四.管理规定
4.1易制毒化学品清单在专用的化学品存放柜中存放,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少购买及存放相应化学品。

4.2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由使用部门两人分别持有一把钥匙。

4.3领用人及保管人员要了解相应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

4.4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保管员、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

4.5取用必须持有钥匙2人同时在场,对于使用数量及用途如实记录并签字。

相应入库及使用记录必须形成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相应记录保存不小于2年。

4.6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

保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定期将盘点情况记录上签字确认。

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实验室部门经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7仓库或存放柜内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码放整齐,取用方便。

不准在使用、存放相应化
学品的场所内吃东西及饮料。

4.8化学品存放区域消防设施要安全有效,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9取用相应化学品的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4.10购买相应化学品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相应化学品的提供者必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文件,并将相应化学品合法合规的送达公司,公司人员严禁上门提货;
4.11相应化学品的使用存储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方可作业;
4.1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水、废气、废包装(含有或粘有相应化学品)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相应化学品的包装优先由化学品提供者回收再使用或利用,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4.13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核查证明》前,严禁擅自购买相应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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