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顺络电子: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二〇一六年七月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13,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如下项目: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在当前国家整体经济转型带动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升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实施的,公司将以此为契机,顺应下游需求市场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扩充生产能力,实现产品的多元化与核心技术工艺的产业化,夯实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
(一)产业升级、技术创新为电子元器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我国电子材料和元器件产业迎来了促进产业升级关键时期和历史性发展机遇。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给电子材料和元器件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发展空间。
新兴产业带来巨大配套需求让电子元器件行业呈现出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而智能、绿色、低碳、融合等发展趋势催生产业技术创新。
面向新兴产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新型产品,以及不断缩短的产品更新换代时间,将更为有力地促进技术的发展与提升。
为达到体积更小、成本更低、精度和集成度更高的目的,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新型电子材料和元器件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
在这样的技术产业发展背景下,电子元器件更应加强技术创新与融合,丰富前瞻性的技术储备,积极推进实现核心技术工艺的产业化,才能在瞬息万变的行业发展背景下率先攫取市场机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8.05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8.0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股票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8月5日。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相关事项,并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顺络电子: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20-075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通”)通知,获悉恒顺通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袁金钰、施红阳等22名公司核心员工与恒顺通于2020年5与2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生效日期为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为在双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尚未生效。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和解除质押相关资料;
3.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顺络电子:2019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7年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在努力实现业绩增长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6]15号)的指导意见,为响应通知精神,2019年,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2019年,公司重视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于2017年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2019年,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履行自身职能,有效地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及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实现现金分红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制订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812,037,354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719,000股及扣除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33,500股后股本804,184,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002138顺络电子: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21-077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暨董事长袁金钰先生通知,获悉袁金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注1:因存在场外质押的托管单元中,托管股份情况性质无法区分,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场内质押高管锁定股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除存在因场外质押导致无法区分股份性质的托管单元以外的其他托管单元之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袁金钰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袁金钰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含有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袁金钰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3)袁金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2.证券质押及解除证券质押资料;3.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市公司如何设计并购基金及具体操作模式
一、设立形式先说设立形式,因为可以顺带把GP、LP的概念解决了目前并购基金有公司制的,也有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合伙制的形式居多。
有限责任公司制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缴税。
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成本大大降低。
另外合伙制是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分离,不像有限公司那样谁出钱多就听谁的。
还有收益分配的灵活性等等优点,目前上市公司设立的并购基金主要以合伙制为主。
举两个例子:1、公司制《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设立粤科顺络基金(公司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公司制《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二、概念说明接着上面的合伙制来说,合伙企业有两类关键人物就是GP和LP。
GP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内部管理,收取管理费并获得对应的投资收益。
简单地来说就是在家主事儿的。
LP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不参与内部事务管理,通过出资获得相应投资收益。
简单地来说就是光出钱不怎么干活的。
但是GP也分强GP和弱GP之分,也就是说GP在基金的管理中也不一定是说了算的,可能募集完资金后,后续的工作就全部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来决定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各项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
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建立。
如果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由LP派代表担任,那么GP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弱势。
三、成立类型成立并购基金的目的不同,出资的形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并购基金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1、第一种:多家上市公司联合出资作为LP参与并购基金。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07-02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1、交易的基本情况土地出让方: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塑胶”)土地受让方: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协议签署时间:2007年11月20日地点:深圳·宝安区交易标的情况: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管理区总面积为50,4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为上述标的物颁发的证号为东府国用(1998)字第特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顺络电子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门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1、基本情况:名称: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注册地: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村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村法定代表人:黄月桂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190078387714X号粤地税字44191878387714X号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塑胶制品主要股东或可以实际控制交易对方经营管理的人:黄月桂、黄月添、江利强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未经营3、成功塑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系。
4、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资 产 负 债 表2006年12月31日会商01表 单位名称: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元资 产 行次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货币资金 1 35,216.71 76,581.95短期借款 46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47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48应收账款 4 预收账款 49减:坏账准备 5 其他应付款 50 417,189.91 540,128.35 应收账款净额 6 应付工资 51预付账款 7 应付福利费 52应收出口退税 8 未交税金 53应收补贴款 9 未付利润 54其他应收款 10 其他未付款 55存货 11 预提费用 56待转其他业务支出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57待摊费用 13 其他流动负债 58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14 流动负债合计 65417,189.91 540,128.3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15 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资产 16 长期借款 66 流动资产合计 20 35,216.71 76,581.95应付债券 67 长期投资: 长期应付款 68 长期投资 21 其他长期负债 69固定资产: 其中:住房周转金70固定资产原价 24 长期负债合计 76 减:累计折旧 25 递延税项:固定资产净值 26 递延税款贷项 77 固定资产清理 27 负债合计 80 在建工程 28 20,000,000.00 20,000,000.00所有者权益: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29 实收资本 8120,000,000.00 20,000,000.00固定资产合计 35 20,000,000.00 20,000,000.00资本公积 82无形及递延资产: 盈余公积 83无形资产 36 其中:公益金 84递延资产 37 未分配利润 85 -381,973.20 -463,546.40递延及无形资产合计40 外币汇率折算差额 88其他长期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41 股东权益合计 19,618,026.80 19,536,453.60递延税项:递延税款借项 42资产总计 45 20,035,216.71 20,076,581.95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9020,035,216.71 20,076,581.95损益表2006年12月会商02表 单位名称: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单位:元项 目 行 次 本 月数本 年 累 计一、商品销售收入 1减:销售折扣与转让 2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3减:商品销售成本 4经营费用 5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二、商品销售利润 7加:代购代销收入 8三、主营业务利润 9加:其他业务利润 10减:管理费用 11 6,513.21 81,247.89财务费用 12 -0.11 325.31 汇兑损失 13四、营业利润 14 -6,513.10 -81,573.20加:投资收益 15补贴收入 16营业外收入 17减:营业外支出 18加: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五、利润总额 20 -6,513.10 -81,573.20减:所得税 21六、净利润 22 -6,513.10 -81,573.20补充资料:企业自有外汇额度其中:留成外汇额度5、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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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今日,“实益达”(股票代码:002137)和“顺络电子”(股票代码:002138)将在本所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的规定,本所将对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以下措施:
1、当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本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2、当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或-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或-9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
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
14:50之后股票达到上述临时停牌条件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临时停牌。
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本所对上述股票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及时关注本所有关风险提示或临时停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结束——。
顺络电子: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11-035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一)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并于2010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激励计划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二)2010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三)2010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0年3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为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两次利润分配方案,所以授予数量由569万份调整为739.7万份,授予价格由6.84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四)201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由于两位员工辞职放弃认购,授予人数由118人调整为116人,授予股份由739.7万股调整为735.15万股。
(五)公司于2010年4月1日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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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公告编号:2012-00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共计1,80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1%,为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本次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2年3月2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2010年8月16日,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2011年1月7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1年2月15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12号《关于核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1年2月,通过询价,公司向六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1,806万股,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238,725 万股。
新增的1806万股于2011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自2011年3月23日起锁定十二个月,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2011年8月,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875万股,目前股份总额为21,233.85万股,其中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4,311.61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1%。
二、公司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2008年9月23日解除限售16,497,600股,2010年6月17日解除限售股份58,338,280 股。
三、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6家特定投资者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1年3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止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均行到严格履行。
经核查,上述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情况。
上述承诺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2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8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公司申请办理全部解除限售后,其股份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五、本次解禁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如下: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齐物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
4、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