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第二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合集下载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根据中学生的行为规范,以下行为被定义为违纪行为:1.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2. 违反道德行为准则;3. 对师长、同学或其他人进行辱骂、恶意攻击或欺凌;4. 涉及作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5. 持有、传播违禁物品或信息;6. 损坏学校、教室和公共设施;7. 不当使用手机、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8. 认为其他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二条处罚原则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轻重程度,中学生违纪处罚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不倚;2. 教育引导原则:处罚除了制裁外,更重要的是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3. 制度规范原则:处罚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执行;4. 程序合规原则:处罚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合规性。

第三条处罚措施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中学生违纪处罚包括以下措施:1. 批评教育: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通过批评、忠告等方式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2. 记过处分: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记过处分,要求其做出书面保证并接受学校的教育指导;3. 警告处分:对于较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警告处分,要求其认识错误并作出书面保证;4.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限制其离校活动,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教育和监督;5. 退学处理:对于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退学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程序根据学校的规定,中学生违纪处罚的程序如下:1. 发现违纪行为:学校或老师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2. 事实调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3. 处理决定: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4. 处罚执行:学校对于处罚决定进行执行,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5. 反馈通知:学校将处罚决定及相关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记录在案。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同学们自觉遵守纪律、培养良好习惯、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纪(以下简称违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并通知家长。

处分分为六级: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由家长协助共同教育。

第三条学生违纪处分报批程序。

学生违纪,先由各班级、级部进行调查,弄清事实,收集好相关的取证材料,做好必要的文字记录,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政教处,再由政教处报请分管校长,经学校研究批准,由政教处填写处分协议书,经学生、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公布执行。

第四条处分期限。

警告为一个月,记过为三个月,留校察看为半年或一年。

第五条撤销处分程序。

处分期满,先由个人写出申请,由班级和年级负责对学生表现进行核查,报政教处审核。

若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可按程序撤消处分;若表现不好,可延期撤消处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原处分期限的两倍;若在处分期间内,再次违纪,则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处分违纪学生的所有材料,由政教处整理存档。

第六条开除或劝退学生,或学生主动退学,必须经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订协议书后,方可离校。

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妥善处理。

第二章处分办法第七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包括自习、两操和集会)。

迟到、早退三次相当于旷课一节,按学期累计计算。

旷课1节,点名批评。

旷课超过5节,警告处分。

旷课超过10节,记过处分。

旷课超过20节,留校察看处分。

旷课超过30节,劝其退学处分。

旷课情节严重的,由班主任报请学校,及时处理。

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考试作弊,由教导处依据学校考试纪律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九条不尊敬老师,不服从管理。

二中考试违纪处罚条模版

二中考试违纪处罚条模版

二中考试违纪处罚条模版一、考试违纪的定义与重要性考试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需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然而,由于一些学生对考试纪律不够重视,以及其他不良因素的干扰,考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考试违纪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业发展。

因此,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罚,既是对违规行为的警示,也是对规则权威的维护。

二、考试违纪行为的分类与处罚原则考试违纪行为通常分为以下几类:作弊、抄袭、互助、代替、泄密、旁听、推诿、不按规定时间答题等。

不同类别的违纪行为均对考试的公平性造成了损害,都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在处理违纪行为时,我们将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严肃性原则:考试违纪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严肃对待,依法追究责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公正原则:对于同样的违纪行为,应该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不论是优等生还是普通学生,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能有任何特殊待遇。

3.惩戒性原则:处罚应该具有一定的惩戒性,既是给予违纪者一个警示,也是对全体学生的一种教育。

三、考试违纪处罚措施1.作弊行为在考试中使用通信工具、纸条、答案草稿、书籍等非法辅助物品,或与他人串通作弊等行为,被定性为作弊。

对于作弊行为,我们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取消当科目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

(2)对于初次作弊的学生,给予书面警告,并将此事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3)对于重复作弊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并将此事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由学校决定是否进行学籍处理或者开除学籍。

2.抄袭行为在考试或者考试后的作业、报告等文书中,抄袭其他人的成果或表达的观点,传递自己非原创的信息。

对于抄袭行为,我们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取消当科目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

(2)对于初次抄袭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改正错误,以及进行学术诚信教育。

(3)对于重复抄袭的学生,给予书面警告,并将此事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3.互助行为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交流、传递答案、共同商讨考试题目的行为。

二中考试违纪处罚条范本(2篇)

二中考试违纪处罚条范本(2篇)

二中考试违纪处罚条范本违纪是指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采取违规行为获得非法利益或者影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学校对考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

鉴于此,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下列违纪处罚条范本:一、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对于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的学生,将按照以下给予相应处罚:1. 临时没收相关物品并将其予以退回,且该学生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 记过处分,并指导学生遵守考试规则,接受道德教育;3. 如情节严重,情节恶劣,学生将被停考一科或者多科,并记大过处分。

二、严禁舞弊行为。

对于通过舞弊行为获取不正当的考试成绩的学生,将给予以下相应的处罚:1. 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记大过处分;2. 扣除该学期奖学金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学期奖学金资格;3. 给予学生必要的道德教育和考试诚信教育,引导其正确看待考试,并严厉警告该学生;4. 当情节特别严重,且涉嫌犯罪时,将报请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三、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行为。

对于交头接耳、交换试卷的学生,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相应的处罚:1. 临时没收相关试卷,该学生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过处分;2. 指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接受思想教育,情节严重者记大过处分;3. 向学生的家长、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教育。

四、严禁迟到或早退。

对于考试过程中迟到或早退的学生,将给予以下相应的处罚:1. 根据迟到或早退的时间,扣除相应的考试时间;2. 建议学生加强对时间的控制和规划,接受考试纪律教育;3. 情节严重者,将被记过或大过处分,待查清原因后,视情况酌情处理。

五、严禁抄袭或剽窃行为。

对于抄袭或剽窃他人试卷、作品的学生,将给予以下相应的处罚:1. 当场没收涉及的试卷、作品等,并将该学生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 记过或大过处分,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3. 指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的学习压力,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

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按较重的处分后再加重处分。

二中 二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二中 二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二中二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摘要:(2)发现两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发现一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的,由班主任提出,经年级会讨论核实,给予该生相应处分,处分表交保卫处存档二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和落实目前学校开展的成功教育,营造一种求真务实的氛围,创设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每位学生通过在校三年的勤学苦读,都能走向成功。

为此,学校严肃整顿校风校纪,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规范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使之有章可循,真正体现有理、有力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特制订本处理规定。

一、严重违纪1、打架(1)两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两人打架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3)团伙打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携带或使用凶器,纠集外来人员或团伙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赌博、吸烟、酗酒(1)发现一次的,给予记过处分;(2)发现两次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学习时间进网吧上网和进游戏室打游戏(1)发现一次的,给予记过处分;(2)发现两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发现三次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故意损坏公物(1)照价两倍赔偿;(2)造成一般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3)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盗窃(1)一般盗窃,给予记过处分;(2)金额较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3)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侮辱、恐吓老师(1)有其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7、私自下河、塘、水库等处玩水(1)发现一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发现两次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一般违纪:(1)迟到、早退。

(2)影响课堂、自习纪律,任课教师及同学反映较大的。

(3)测验、考试有作弊动机的,尚未构成作弊事实的,给予口头警告;考试舞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中学生纪律条例

二中学生纪律条例目录1.引言2.学生行为规范– 2.1 出勤和迟到– 2.2 制服和仪容– 2.3 课堂秩序– 2.4 语言和言行举止– 2.5 电子设备使用– 2.6 社交行为– 2.7 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3.班级纪律– 3.1 班级作业和学习计划– 3.2 班级会议– 3.3 班级管理4.学校纪律– 4.1 上课纪律– 4.2 校园秩序– 4.3 课外活动纪律– 4.4 宿舍纪律5.纪律教育措施– 5.1 奖励制度– 5.2 惩罚制度6.结论1. 引言二中学生纪律条例是为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自律精神和遵纪守法意识而制定的。

本条例将详细阐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包括学生个人行为、班级纪律和学校纪律。

2. 学生行为规范2.1 出勤和迟到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迟到应尽量避免,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经允许后才能迟到。

频繁迟到将受到纪律处分。

2.2 制服和仪容学生应穿戴整齐的校服,服装整洁、干净。

禁止穿着奇装异服,涂改校服。

男生不得留长发,女生不得化浓妆,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2.3 课堂秩序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达教室,不得私自离开。

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扰课堂秩序。

禁止私下玩手机、听音乐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2.4 语言和言行举止学生应用礼貌的语言与人交流,不得使用粗俗、歧视性语言或恶作剧,对老师和同学应保持尊重。

不得散布谣言或参与网络暴力行为。

2.5 电子设备使用学生在校园内使用电子设备应遵守学校规定。

禁止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在课余时间使用应注意维护学校设备,不得玩游戏、看不良信息及影响他人的行为。

2.6 社交行为学生在学校和社交场合应遵循社交礼仪,不得欺负、辱骂他人。

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应负责任,并遵守学校的网络规定。

禁止参与恶意网络活动和网络赌博。

2.7 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学生如有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行为,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写检讨、批评教育、降低评优等级和宿舍调整等。

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处分原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教育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学生在接受相应处分的前提下,学校与家长相互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确保个人健康成长。

学校可视学生的表现给予减轻或消除相应处分。

对于欺瞒,态度恶劣,不能认识到自己错误,或者在已由处分的情况下继续违纪者,加重或延长处分。

二、处分的种类本着预防教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违规违纪行为,设置: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高中)七个等级的惩戒措施。

三、处分程序各种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由违纪学生写出违纪事实经过和认识等书面材料,在调查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政教处备案。

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处分的种类细则(一)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1、一般违纪是指学生违反一日常规及日常行为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者,包括:迟到,早退,上课或午休、晚休说话、活动打闹,不按时午休和晚休,在校期间不按要求穿校服、仪表不整,戴各类饰品,故意不完成作业,上课趴着、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课间操说话、打闹,不认真上操(包括眼保健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就餐时不排队、大声说话,浪费食物等行为。

2、处分标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1)点名批评;(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5)课后教导;(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学学生违纪量化处罚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量化处罚条例中学学生违纪量化处罚条例处罚是教育学生的必要辅助手段。

教育部1979年9月5日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指出:"对极少数道德败坏、违法犯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严肃处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以便对违反《守则》和《规范》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教育广大学生进一步认真遵守好《守则》和《规范》。

本条例分为日常行为、考试纪律、学籍管理三方面。

第一部分日常行为方面1、•男同学留长发(长及衣领或超过)和中分发,在家庭、宿舍外袒胸露腹的;女同学烫发、•戴首饰(含耳环、项链等)、化妆(如涂口红、染指甲、染红发等)、穿高跟鞋、•穿开胸或露腹衣、穿超短裙(指长不到膝盖的)、穿紧身健美裤的;男女同学挂颈饰、•穿奇装异服、在家庭和宿舍外穿背心(运动场除外)内裤、穿拖鞋的,发现一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发现两次者,给予记过处分;发现三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发现四次者,所记大过到期不予撤销,如实记入档案。

2、•辱骂同学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记大过处分,第四次或第四次以上,所记大过到期不予撤销,如实记入档案。

3、•嘲讽、辱骂、顶撞教职工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记大过处分,第四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五次按自动退学处理。

4、•打人(含持刀斧等行凶)或指使别人打人者,殴打或指使人殴打教职工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或取消学籍处分。

5、•进"三室一厅"(电子游戏室、桌球室、录像室、舞厅)者,被发现一次即给予记过处分;•被发现两次即给予记大过处分;被发现三次者,高中生和年龄超过17周岁的初中生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被发现四次者,高中生和年龄超过17周岁的初中生一律按自动退学处理,•年龄不超过17周岁的初中生,被发现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所记大过到期不予撤销,如实记入档案。

中学违纪学生处理规定

中学违纪学生处理规定一、违纪行为的界定中学违纪行为是指学生在学校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

二、违纪行为及相应处理措施1. 课堂违纪行为(1)违规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记录学生违纪情况,严重者可会提请开除。

(2)擅自离开课堂: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录违纪情况,并补课两节,第三次则记录并给予适当的处罚,如留校察看。

(3)打闹扰乱课堂秩序: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录违纪情况,并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协商处理,第三次则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分或留校察看。

2. 校园违纪行为(1)操行不端:a. 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记录扣分,过多扣分者需参加补课,并面临当年不晋级的后果。

b. 迟到早退: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录违纪情况,并记录扣分,第三次则给予相应处罚,如体罚、扣分或留校察看。

(2)校园打架:严重违纪行为,将立即通知学生家长,由学校安排独立调查小组调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如停课、留校察看等,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3)恶意破坏校园设施:根据恶劣行为的情节,给予停学或者开除惩罚,并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违禁物品:学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者,将没收并记录违纪情况,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留校察看或者开除。

三、处罚的程序学校在处理违纪行为时,一般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信息收集:收集有关违纪行为的证据(如目击证词、监控录像等)。

2. 纪律委员会讨论:由纪律委员会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调查。

3. 调查和听证:如有需要,学校会成立调查小组对违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涉案学生提供听证机会。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纪律委员会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5. 处罚执行:学生收到处罚决定后,有义务按时到校执行处罚,同时学校会进行跟进,确保处罚得以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丰县第二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试行)
一、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精神制定本条例。

二、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破坏公共财产,道德品质不良,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依照本条例进行处罚。

三、对违纪学生处罚分为如下七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
7.开除学籍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1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5节以上者
3.经科任教师反映多次不交作业者。

4.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5.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屡教不改者。

6.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者。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2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10节以上者。

3.经两位或两位以上科任教师反映多次不交作业者。

4.上课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拒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5.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任务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6.多次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者。

7.经常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者。

8.男女生交往过密者。

9.侮辱诽谤他人,不听劝阻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3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20节以上者。

3.多次不交作业且屡教不改者。

4.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开学考试或月考有作弊动机者。

5.打架和有参与打架行为(不涉外),经教育态度端正者。

6.多次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屡教不改者。

7.男女生交往过密,且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8.将手机、游戏机等带入校园者。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学期旷课达30节以上者。

2.不尊敬教师,造成较坏影响者。

3.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开学考试或月考有作弊行为者,或有盗卷行为者。

4.传播不健康信息,并没有造成影响者。

5.有意破坏学校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处以三倍的罚款。

6.干扰兄弟学校教学秩序,有损学校名誉者。

7.将手机、游戏机、文曲星等带入校园,且公开使用者,相应物品没收。

8.男女生交往过密,造成较坏影响,且多次教育无效者。

9.有吸烟行为或在校期间有喝酒行为者。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1.一学期旷课达40节以上者。

2.本人或指使他人侮辱教师,造成较坏影响者。

3.破坏学校公物,屡教不改者。

4.为首聚众斗殴或打架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者。

5.男女生交往过密,在校内外造成极坏影响,且多次教育无效者。

6.破坏兄弟学校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者。

7. 引发打架或打架给他人造成一定后果者或聚众斗殴,经教育态度端正者。

6.邀校外人员来校以“调节”、“解释”为名恐吓他人者。

7.邀校外人员来校恐吓、殴打他人者。

8.有吸烟行为或在校期间有喝酒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1.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没有太大改观者。

2.一学期旷课达50节以上者。

3.有盗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4.故意破坏公物,拒不接受教育,态度不端正者。

5.公共场所经常吸烟、喝酒,造成极坏影响者。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开除处分。

1.一学期旷课达60节以上者。

2.多次打架斗殴,影响极坏,态度不端正者。

3.公开场合经常吸烟,造成极坏影响者。

4.经常破坏教学秩序,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者。

5.触犯国家法律者。

6.打人或指使他人在校内殴打学生、老师,造成严重后果者。

7.破坏国家公共财产,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极坏影响者。

十一、本条例没有列举到的行为,可参照类似的条例处分。

十二、受处分的学生,经一段时间的考察确已接受教训,改正错误者,可以撤消处分。

对留校查看以下的处分,经过一个学期,确有悔改表现,经学生本人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审定呈报,政教处按审批程序权限批准后可撤消原处分。

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考察时间,不得少于一学期。

如学生有极好表现,可以提前撤消处分。

东丰县第二中学
2012-10-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