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方案》的通知

珠创文办…2012‟69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方案》的通知各区、各相关单位、市属各新闻媒体:《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方案》经市创文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方案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方案当前,创文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全面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大力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提高市民对创文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根据相关测评要求,特制订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的通过新闻宣传,能让市民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实惠与变化,从而使创文工作深入人心并得到全民的积极参与,以此,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二、宣传重点与安排首先,以本市媒体为主阵地,充分发挥驻珠海的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舆论合力,营造一个全民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其次,从即日起到8月20日之前,本市各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有组织有目的的对创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
第三,从8月20日之后,主要宣传全市各条战线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其好的做法,以及之前所存在的问题在整改后发生的转变与变化。
三、具体任务及时报道在创建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跟踪报道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测评结果、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并按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策划以下主题宣传活动:(一)珠海特区报1、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专栏。
2、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
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拿出重要版面刊登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
3、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4、采取多种形式,针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治理进行广泛宣传。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文明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旨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构建美好家园。
宣传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环节,肩负着引导舆论、营造氛围、传播文明的重任。
二、目标定位1.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引导市民树立文明观念,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3.塑造城市良好形象,提升城市软实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宣传策略1.突出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突出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
2.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结合网络、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等多种宣传渠道,运用短视频、海报、动漫、直播等形式,打造独具特色的宣传作品。
3.贴近群众,注重互动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让市民在参与中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
四、具体措施1.制作宣传材料(1)设计制作一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安装在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显眼位置。
(2)制作一批短视频、动漫、微电影等,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推送。
(3)编写宣传手册、宣传单,发放到社区、学校、企业等。
2.开展主题活动(1)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
(2)开展“文明出行”活动,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3)举办“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家庭文明典型,传播文明家庭理念。
(4)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文明用餐,抵制浪费。
3.加强舆论引导(1)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宣传创建动态、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2)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创建信息。
(3)加强与上级媒体的沟通,争取更多宣传资源,提高城市知名度。
海珠区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宣传工作方案

海珠区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宣传工作方案第一篇:海珠区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宣传工作方案海珠区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今年7-8月,国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组将到广州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为全面推进我区创文各项工作,在全区掀起创文新高潮,做好迎接创文国检的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创文宣传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整合全区宣传资源,科学运用传媒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面向社会各区域、各行业,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工作步骤(一)宣传实施阶段(6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检查验收阶段(7—8月)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创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区通报。
(三)巩固成效阶段(9—12月)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根据检查情况,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全区推广。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创文迎检情况和区统一部署,更深入、更广泛地开展好创文宣传活动。
三、职责分工(一)社会宣传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主题为“争当文明东道主,争做文明海珠人”的“双争”系列活动,发挥社区讲坛、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举办专题讲座,向广大学生、家长、社区群众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宣讲亚运知识、文明礼仪知识等。
(具体方案由区文明办制定并另行通知)活动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2、开展礼仪宣传活动。
以强化公共道德宣传为重点,大力倡导“文明有礼1234”,即一张笑脸;两个形象:衣着得体、举止得当;常说三句话:您好、谢谢、对不起;常做四件事:逢人先礼让、困难热情帮、出行守秩序、垃圾分类放。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文明建设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一项任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为了提高市民的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我们制定了一份宣传方案,旨在推动文明城市的建设。
一、宣传主题以“共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传达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弘扬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宣传内容1. 弘扬文明行为通过宣传海报、电视广告等媒体,重点宣传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例如,引导市民排队文明、文明用语、礼让斑马线等,倡导尊重他人、关注弱势群体等文明行为。
2. 增强环境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号召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废物回收等环保行动。
此外,通过组织环保主题的公益活动,提高市民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3. 传播法律法规传播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
通过举办讲座、宣传展览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制观念,营造守法守纪的社会氛围。
4. 弘扬公德精神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公德精神,倡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奉献等价值观念。
可制作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形式的宣传作品,以感人的情节和真实的生活案例感染并启发市民。
三、宣传媒介1. 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文明建设相关信息,引导市民关注,并提供便捷的参与途径。
通过短视频、微博话题等形式传播文明城市的理念。
2. 传统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上发布宣传广告,突出宣传重点,增加宣传效果。
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全方位地覆盖市民,让文明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
3. 社区宣传将宣传工作延伸到社区,通过社区广播、户外宣传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宣传的影响力。
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宣传活动,建立社区文明观念,通过身边的例子来进行感染和引导。
四、宣传计划1. 周期性宣传活动每个月定期开展一个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明确的时间节点,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例如,在“全民义务劳动月”宣传环保行动,在“文明交通月”宣传交通安全等。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发展和形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创建文明城市不仅能够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还能够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为了更好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制定本宣传方案。
二、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文明城市氛围,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三、宣传重点1、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让市民了解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正能量,提高市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3、宣传城市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让市民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4、宣传市民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等活动,形成全民创建的良好局面。
四、宣传方式1、新闻媒体宣传(1)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发布创建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2)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在电视台、网站、户外电子屏等媒体滚动播出。
(3)邀请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进行访谈,就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2、社会宣传(1)在城市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牌、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2)利用公交车、出租车、路灯杆等载体,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3)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进行宣传讲解。
3、主题活动宣传(1)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
(2)举办“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展”,展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市民的信心和自豪感。
(3)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评选活动,树立文明榜样,引领社会风尚。
创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创文明城市宣传方案一、背景为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养,改善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制定了创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通过开展系列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共同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
二、宣传目标1. 提高居民文明素养。
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增强文明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2.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引导市民养成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城市的生态建设。
3. 倡导社会和谐共处。
通过宣传活动,增进市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
三、宣传内容1. 创文明城市标语口号的宣传。
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如“文明从我做起,和谐共创美好城市”等,鼓励市民从自己做起,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的建设中。
2. 创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制作与播放。
制作相关公益广告视频和海报,在电视、报纸、汽车等媒介上进行播放,宣传文明行为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3. 举办文明城市知识竞赛。
组织面向全市市民的文明城市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的方式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 组织文明环保宣传活动。
开展垃圾分类、节约用水、节能减排等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 发放宣传资料。
制作和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页等宣传资料,向市民传递正能量和正确的文明行为观念。
6. 创文明城市网络宣传。
利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文明城市活动的信息,引导市民积极参与。
四、宣传渠道1. 媒体渠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将宣传内容传递给更多的市民。
2. 社区渠道:与社区合作,利用社区广播、宣传栏、社区活动等渠道,深入推广文明城市理念。
3. 学校渠道:与学校合作,开展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成为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4. 单位渠道:利用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宣传渠道,通过宣传栏、内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文明城市的相关活动。
五、宣传效果评估1. 通过市民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收集市民的意见和反馈,评估宣传活动的效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国各地城市发展迅速,城市文明建设也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全国各地纷纷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以系统性和全面性地推动城市文明建设。
二、宣传目标1. 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增强市民的文明自觉: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城市环境整洁、交通有序等基本规则。
3.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通过宣传活动,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共识,加强道德建设。
三、宣传内容1. 培育文明新风尚:通过宣传新风尚、新理念,引领市民关注文明礼仪、公德意识等方面,并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2.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市民的爱国意识、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形成共同追求的良好精神风貌。
3. 强调道德教育:通过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引导市民尊重他人、关心弱势群体,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4. 推广公共文化活动:通过宣传公共文化活动,引导市民参与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增进社会交流和文明素质。
5. 传播文明城市的形象:通过宣传城市的美景和发展成果,推动城市形象的宣传,并吸引更多人投身文明城市建设。
四、宣传渠道1. 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推出相应的宣传报道、广告等形式,扩大宣传影响力。
2. 社区宣传:通过社区报刊、公共广告牌、户外宣传栏等,将宣传内容直接送达市民居住区,提高宣传效果。
3. 学校宣传:利用学校的资源和平台,组织校园活动、举办主题讲座等,进行文明建设的教育。
4. 公共场所宣传:在公园、广场、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展示文明城市标杆,增加城市文明形象的认同感。
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3篇
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3篇文章一: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一、活动目标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目标是进一步普及文明城市建设的知识,增强市民的文明素养,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活动内容1. 文明礼仪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手册、横幅、海报等宣传品,宣传普通话、文明用语、礼貌行为等方面的知识。
并结合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社会大众的文明素养。
2. 环境保护宣传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布置环境保护宣传展览等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环境意识,提倡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环保行为。
3. 交通安全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如组织交通安全讲座、设置交通安全展板等,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4. 社区志愿者招募开展社区志愿者招募活动,鼓励市民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争做示范文明市民。
5. 文明宣传展演组织文化演出、文艺展览等活动,展示城市的文化魅力,提高市民的文化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形式1. 宣传媒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体途径,广泛传播文明城市建设的相关内容,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 社区互动通过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广场等场所,展示宣传资料,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与市民面对面进行交流。
3. 学校教育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文明城市主题班会、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4. 企事业单位参与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演讲比赛等,树立企业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四、活动推广1. 制作宣传品设计和制作宣传手册、海报、横幅、折页等宣传品,发放到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要场所,让更多的人了解文明城市建设。
2. 线上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发布宣传内容,引导网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形成良好的网络宣传态势。
3. 合作联动与相关机构、社团、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合力,提高活动的覆盖范围和有效传播效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一摞摞文件和资料在光影中显得格外清晰。
我拿起笔,思绪如泉涌,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大纲在我脑海中逐渐浮现。
一、工作背景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日益重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素质的重要载体。
2.我们城市近年来在文明创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目标1.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3.增强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三、宣传内容1.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政策法规及其实施细则。
2.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包括礼仪、交通、环保等方面。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和作用。
4.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激发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四、宣传方式1.传统媒体宣传(1)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政策法规及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2)制作专题片,展示创建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
2.网络媒体宣传(1)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信息。
(2)开展线上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提高市民参与度。
3.社会宣传(1)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展板,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2)举办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劝导等,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五、宣传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3月)(1)开展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
(2)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和方式。
2.第二阶段:深入推进(4-6月)(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内容深入人心。
(2)开展线上线下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度。
(2)展示创建成果,营造浓厚氛围。
六、宣传组织保障1.建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
2.落实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海珠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海珠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 报2009年第6期(总第86期)海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海珠区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目 录【领导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申德、市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张友泉到我区视察“创文”迎“国检”工作 (3)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伟强对全区“创文”工作进行模拟“国检” (4)苏小澎常务副区长、刘晋生部长对“创文”迎“国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办 (6)【创建动态】-1-我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国检”工作会议暨“创文”协调小组会议 (7)【经验交流】江南中街“创文”迎“国检”动脑筋、出实招、求实效 (10)区卫生局五措并举强力推进创文工作 (12)【简 讯】凤阳街、沙园街等单位创建活动信息四则 (14)-2-【领导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申德、市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张友泉到 我区视察“创文”迎“国检”工作8月15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申德、市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张友泉带领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卫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我区江南大道与昌岗路交界路口、宝岗大道沿线的“创文”迎“国检”工作进行了检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苏小澎及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环卫局、区城管分局、区工商分局、海珠交警大队、区绿委办、区创建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程陪同检查。
冉申德同志一行认真视察了各受检点的环卫保洁、交通秩序维护、公共设施维护、交通护栏建设、盲道建设等情况,对我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晓玲“8.10”现场办公会精神的情况表示满意。
认为在这次“创文”迎“国检”工作中,我区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上阵,区、街、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整治措施得力,各项工作推进较快,目前街面卫生保洁状况良好,盲道、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工作进展顺利,交通秩序大为改观,“创文”宣传氛围浓厚,为迎“国检”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关于下一步工作,冉申德同志针对上次市委宣传部王晓玲部长现场交办问题和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我区及市有关职能部门提出-3-了三点要求:一是针对江南大道与昌岗路交界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及施工工地施工等问题,加快交通护栏建设进度,妥善做好交通路口斑马线及黄线划线以及施工工地围蔽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珠区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今年7-8月,国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组将到广州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为全面推进我区创文各项工作,在全区掀起创文新高潮,做好迎接创文国检的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创文宣传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整合全区宣传资源,科学运用传媒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面向社会各区域、各行业,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工作步骤(一)宣传实施阶段(6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检查验收阶段(7—8月)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创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区通报。
(三)巩固成效阶段(9—12月)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根据检查情况,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全区推广。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创文迎检情况和区统一部署,更深入、更广泛地开展好创文宣传活动。
三、职责分工(一)社会宣传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主题为“争当文明东道主,争做文明海珠人”的“双争”系列活动,发挥社区讲坛、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举办专题讲座,向广大学生、家长、社区群众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宣讲亚运知识、文明礼仪知识等。
(具体方案由区文明办制定并另行通知)活动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2、开展礼仪宣传活动。
以强化公共道德宣传为重点,大力倡导“文明有礼1234”,即一张笑脸;两个形象:衣着得体、举止得当;常说三句话:您好、谢谢、对不起;常做四件事:逢人先礼让、困难热情帮、出行守秩序、垃圾分类放。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册等宣传阵地和载体,运用海报、漫画、文字、话剧、小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和来穗游客宣传文明行为规范。
活动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全区各单位3、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宣传。
(1)利用工地围墙,喷涂以创文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图案,力求全区围墙宣传覆盖率达100%。
(将需喷涂的围墙地点、面积于6月30日前报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备案)完成时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2)利用现有户外大型公益广告位,开展创文宣传。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4、开展社区宣传。
(1)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等阵地开展创文宣传。
1.确保每个单位、社区至少有一个创文专用宣传栏;2.宣传内容:市、区、各单位领导对创文工作的部署要求、会议精神、工作动态;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解读;社区群众参与创文活动剪影;创文先进人物事迹等;3.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每期内容摄影留档备查。
活动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各街道、各单位(2)开展上门入户宣传。
1.确保每个社区每周上门至少一次,每次宣传户数不少于50户;2.列出各居委会上门入户宣传时间安排表,于6月30日前报区文明办备案;3.上门宣传内容围绕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满意度,建议准备各种宣传资料和小礼品。
活动时间:6—10月责任单位:各街道(3)针对“城中村”流动人员开展宣传。
1.在每条“城中村”的显著位置或人流密集区域设立至少1块大型户外创文宣传牌,地点及设置照片报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备案。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2.在“城中村”开展大型服务宣传活动,每村不少于1次,具体方案及活动照片报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备案。
活动时间:6月—8月责任单位:各街道5、开展各行业、系统宣传。
(1)开展饮食行业宣传。
在全区大中型餐饮企业(餐位100人以上)投放创文宣传品(形式可多样化,如在点菜谱、纸巾盒、牙签盒、酒水牌座的外包装植入宣传内容)。
活动时间:6月—8月责任单位:区卫生局(2)开展网吧行业宣传。
在全区所有网吧张贴文明上网宣传海报,在开机首页或屏保设置文明上网提示语。
活动时间:6月—8月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开展酒店、旅业、桑拿、棋牌、KTV行业宣传。
根据创文要求,在全区所有酒店、旅业、桑拿、棋牌、KTV等场所投放、张贴或植入创文宣传资料、海报或提示语。
活动时间:6月—8月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4)开展商业系统宣传。
在全区大型百货、超市、商场、市场等投放或张贴创文宣传资料或海报。
活动时间:6月—8月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工商分局(5)开展公园宣传。
在区属各公园设立创文宣传橱窗,张贴创文海报(设立地点、规格报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备案)。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6、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团区委在全区开展系列志愿者宣传服务日活动。
各街道每个社区每月必须开展各种形式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活动摄影留档备查。
活动时间:6月—8月责任单位:团区委、各街道7、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1)编印创文宣传资料。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要求,印制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单、宣传纪念品等,并发放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2)配合市开展“文明出行月”、“卫生清洁月”、“友爱互助月”、“礼仪推广月”、“道德宣传月”、“诚信教育月”等文明城市主题月系列活动。
(活动通知由区文明办具体安排,各街道、各单位积极配合)。
活动时间:6月—12月责任单位:区文明办(二)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南方日报“海珠新闻”版、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基层”栏目、数字公交视频和海珠公众信息网专栏等新闻媒体和平台,采写有关我区创建工作动态的新闻,组织策划反映基层和创文一线工作的系列新闻报道,借此推广先进做法、事迹和人物,扩大创文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活动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创文宣传工作是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不断形成创文热潮的重要工作,是创文迎国检的重头戏。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其作为提高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创文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经费保障到位,切实抓紧抓好。
(二)结合实际,精心策划。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创文主题,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精心策划各具特色的活动,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热情。
(三)整合资源,务求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和挖掘宣传阵地、平台,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面向基层,宣传形式和手段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力求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附件:海珠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注:请根据方案要求,按时将需报送材料发送至邮箱418874223@。
海珠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一、基本常识1.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答: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2.全国文明城市是什么性质的荣誉称号?答: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由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
3.申报参加文明城市(城区)评选的城市(城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城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城区)不得申报:(1)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申报前12个月内曾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市民是什么关系?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都直接关系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比如,加强居民小区安全设施建设,降低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加强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件,提高食品安全,增加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空气污染指数,改善街巷公共设施,等等。
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给广大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同时,市民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离不开市民的参与。
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有什么要求?答: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及测评体系的规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市民要关注、要知晓。
就是每个市民都要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活动,并能说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的基本内容。
(2)市民言行要文明、人际关系要和谐。
要求每个市民都要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守法纪、尚美德,说话办事、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友善和谐。
应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我们应自觉遵章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市民十不行为规范”,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多做实事、多做好事,用实际行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努力,共同建设我们更加文明、更加富裕、更加美好的家园。
(3)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每个市民都要责任和义务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都要用实际行动参与创建,全力支持,主动参与,履行文明规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力量、添光彩,奉献光和热。
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部分项目解读1.在公共场所(剧场、电影院、图书馆、会场等),您觉得大声喧哗、手机响铃、接听电话的现象普遍么?①普遍②比较普遍③偶尔会有④几乎没有⑤说不清2.在公交车上,您觉得市民为“老弱病残孕”让座的情况是否普遍?①普遍②比较普遍③偶尔会有④几乎没有⑤说不清3.在您看来,您周围的人在为他人指路时表现如何?①热情②比较热情③不太热情④不理不睬⑤说不清提示:广州作为一座千年商埠,南国明珠,文明有礼、和气生财是沿袭已久的传统,它也构成了广州可贵的人文精神。
穿行于广州大街小巷,您常常会看到如下的情景:在公共场所,不少市民自觉低声细语,避免喧哗。
在文体表演等观赏场合,按时入退、热情鼓掌也已成为大多数市民的习惯;在公交车站(场),特别是在起点和终点站,许多市民都自觉依次排队候车,尤其是在地铁各车站,排队上下车已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被称为“地铁现象”。
在公交车上,不少市民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有困难的乘客让座;遇到陌生人问路,许多市民也总是笑脸相迎,热情相助……古语有云:“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