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的指导意见
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黔煤安监〔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煤安监〔2019〕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煤矿主体企业:2019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持续好转,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差距,煤矿本质安全状况还未根本改变,仍然存在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企业办矿管矿能力较低、安全监管监察实效仍需提升等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一)优化部署煤炭工业发展规划。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统筹兼顾矿权设置优化、资源合理开发、安全条件提升、煤炭供需平衡等要求,进一步做好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远期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有序组织实施。
(责任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煤矿安监局,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二)持续深入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
煤矿兼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优化布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保留煤矿升级改造建设步伐加快,建成一批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
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厅、工信厅(经信委、经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神华集团公司、中煤集团公司: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为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后一个时期,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体能源。
近年来,我国煤炭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但自身存在的开发布局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效率低、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党的十八大对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了煤炭开发利用的发展方向。
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改善民生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集约开发、绿色开采,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发展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推进、科技支撑、法律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炭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煤炭工业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资源适度合理开发,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2%以上;煤矿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5以下;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燃煤发电技术和单位供电煤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7个百分点,煤炭转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低阶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06•【文号】发改能源[2014]387号•【施行日期】2014.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387号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你委报来《关于审批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请示》(新发改能源〔2010〕308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是我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已基本具备形成国家重要煤炭基地的条件。
为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以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原则建设新疆大型煤炭基地,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开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资源深度高效开发为主线,统筹考虑市场需求、水资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优化煤炭资源开发与转化布局,合理安排煤炭开发与转化强度,实现煤炭资源有序勘查开发,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新疆大型煤炭基地由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四大区组成,主要包括36个矿区。
其中,吐哈区包括大南湖、淖毛湖、黑山、克布尔碱、三道岭、巴里坤、沙尔湖、三塘湖、艾丁湖等9个矿区;准噶尔区包括五彩湾、大井、西黑山、硫磺沟、昌吉白杨河、塔城白杨河、和什托洛盖、阜康、艾维尔沟、四棵树、沙湾、玛纳斯塔西河、将军庙、老君庙、喀木斯特、乌鲁木齐、水溪沟等17个矿区;伊犁区包括伊宁、尼勒克、昭苏3个矿区;库拜区包括俄霍布拉克、阿艾、拜城、塔什店、布雅、阳霞、喀拉吐孜等7个矿区。
截至2012年底,基地内保有查明资源储量3124亿吨。
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吐哈区以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为主,近期重点开发三道岭、淖毛湖、巴里坤、大南湖、沙尔湖、三塘湖矿区;准噶尔区以发展煤电、煤化工示范项目为主,优化布局大型工业园区,参与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配套开发五彩湾、大井、西黑山、昌吉白杨河、玛纳斯塔西河、喀木斯特、塔城白杨河矿区;伊犁区以发展煤化工示范项目、煤电为主,实施煤炭就地转化,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其他矿区限制开发规模,主要以满足当地发电、城市供热、工业生产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为主。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05]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0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159e351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28.png)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0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各大中型企业:根据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05〕6号),全省煤炭工业将围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新型工业化和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加快推进资源整合,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全面提高我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按照晋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政发〔2005〕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1、坚持资源整合,打非关小的原则。
按照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的决定》(晋政发〔2004〕14号文)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05〕6号),对全市地方现有煤炭资源全面进行整合,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的矿井。
2006年1月1日起重点产煤县(市)9万吨/年以下煤矿省政府不再换发、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省政府不再审批年产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且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一律不再办理扩界、扩层手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坚持“改中建大”的原则,加快骨干矿井建设,联营、兼并、改造乡镇小煤矿,带动乡村小煤矿的资源整合,合理规划煤炭产量,实现煤炭生产的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doc 186页)

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doc 186页)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办基发〔2012〕50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的通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加快推进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治理达标的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实现矿井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推动全省煤炭工业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同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特此通知附件: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全省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以实现矿井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和谐人性化为目标,通过现代先进的采掘、信息、自动控制技术优化集成和自主创新手段,建设一批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治理达标的现代化矿井,推动全省煤矿走向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现代化矿井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生产规模在150万吨/年及以上井工矿,标准未涉及的内容,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
第二章资源与地质保障第三条现代化矿井应有可靠的资源,矿井服务年限应与矿井生产能力相匹配。
第四条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不断优化矿井和采区设计,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
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探索应用无煤柱开采、小煤柱开采、充填式开采、沿空留巷、急倾斜煤层和0.7m以下极薄煤层采煤机械化开采技术。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冀政[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75号2008年9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煤矿企业优化组合,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稳步好转,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煤矿规模小、数量多、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小煤矿管理水平低,安全保障能力差,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用强有力的手段、务实的调控政策、有效的治本措施,下大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到2010年,组建一批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小煤矿数量力争控制在300处以内;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全省建设4至6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安装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率达到规定标准。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基础管理(三)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企业不得单纯把职工个人利益与产量挂钩,做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证照不齐全不生产。
要认真落实职工的监督权,充分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问题。
(四)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隐患排查所必需的资金、人员和物资。
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煤炭产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
当前,煤炭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企业亏损严重、职工收入下降等已成为影响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是供需失衡、管理落后、清洁高效利用不足。
解决好煤炭问题,必须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综合施策。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能源革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贯彻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全力推动全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煤炭产业“六型”转变,促进全省“六大发展”。
一、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一)严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煤矿。
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煤矿按照国家要求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国家发改委发改电〔2016〕167号文件列出的我省未履行核准手续、擅自建设生产的16座煤矿,立即停产停建。
在全省开展大检查,对所有未核准的煤矿项目和各类证照不全的生产煤矿坚决依法依规停建停产。
坚决打击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煤炭厅、省国土厅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山西煤监局,各市、县(市、区)政府(二)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和节假日公休制度。
全省所有煤矿要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规定组织生产,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煤炭厅配合单位:省国资委、山西煤监局,各市、县(市、区)政府(三)优化存量产能、退出过剩产能。
按照依法淘汰关闭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规核减一批、搁置延缓开采或通过市场机制淘汰一批的要求,实现煤炭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安监总煤装〔2011〕51号_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职能1.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应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要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
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管理工作。
2.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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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实现煤炭生产规模化
现代化,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对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
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是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必
然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取得重大
进展。随着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的深入发展,
一大批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相继建成投产,逐步成为我国
煤炭生产的中坚力量和科学产能的主体,为提高产业集中度,
推动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煤炭行业生产力水平,发挥了积极重
要作用。到2010年底,全国年产120万吨及以上大型煤矿661
处,产量18.8亿吨,占全国的58%。其中千万吨级煤矿40处,
产量5.6亿吨,占全国的17%。但是,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仍然
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主要表现在,大型现代化
煤矿建设的一些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滞后,与大型现代化煤矿建
设相适应的资源精细勘查技术亟待提高,煤矿大型装备国产化
2
关键技术急需攻关,建设中还存在着不顾资源条件和环境约束
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问题等。
目前,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生产力总体水平都比较低,
实现煤炭工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必须把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
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推动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
是调整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提高煤炭行业生产力水平的必由之
路;是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煤炭产业体系,提
高煤炭安全供应保障能力的发展要求;是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
展方式,提高煤炭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
主线,以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为主攻方向,坚持依靠
科技进步,依托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全面推进大型现
代化煤矿建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开发和利
用,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煤炭资
源开发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
的能源保障。
(三)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规划和布局
要与国家规划矿区总体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布局
相衔接,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煤矿生产规模要与资源储量相匹配,
3
煤矿服务年限要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工业设计规范要求。
――依靠科技,自主创新。坚持科技创新,积极采用国际国
内先进的设计理念、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发展煤炭物联网,建
设智慧矿山。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着力推进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大型装备国产化进程。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规模要与资源开采条件、生
态环境容量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晋陕蒙宁地区鼓励
建设年产1000万吨以上煤矿,东部地区鼓励建设年产600万吨
以上煤矿,西南和中南地区鼓励建设年产120万吨以上煤矿。在
条件适宜的地区鼓励建设大型露天煤矿,在蒙、新地区鼓励建设
3000万吨以上露天煤矿。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三同时”,严格建设标准,
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改善煤矿生产条件和劳动环
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保护生态,清洁发展。综合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实施清
洁生产,加强绿色开采生态矿山建设,推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
环境,促进清洁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产量比重达到60%以上;
——矿井全员效率年产1000万吨煤矿达到10000吨以上/人
年,600万吨煤矿达到6000吨以上/人年,120万吨煤矿达到2000
4
吨以上/人年;
——矿井煤炭资源综合回收率达到50%以上,露天开采煤
矿资源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
——采煤机械化程度平均达到95%以上,综掘机械化程度达
到70%以上;
——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原煤入洗(选)率100%;
——矿井水达标排放、利用率90%以上;
——煤矸石处理利用率100%以上;
——职工人均年收入10万元以上;
——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
三、主要任务
(五)强化矿区规划管理。矿业权设置与资源配置优先满足
建设大型矿井的需要,按计划投放资源,实现有序开发。资源富
集区和大型整装煤田,限制开办中小煤矿。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
必须与矿区总体规划相一致,严禁“大矿小开”、“批小建大”和
缩短煤矿服务年限。
(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支持煤矿规模化、现代化开采,
关闭或整合国家规划矿区和大型整装煤田范围内的小型煤矿,淘
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作为资源整合的主体,兼并
重组小煤矿,增加资源储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资源合理有序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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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优化矿井设计。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优化煤矿开拓
布局,简化生产系统,实现集约生产。大型现代化矿井采用“一
井一面”开采方式和矿井采煤-运输-提升生产系统连续化、自
动化作业工艺。露天煤矿推行联合开采工艺。
(八)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构建行业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大
型煤炭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制造单位联合开展技术装备研发,
推进大型技术装备和关键部件的国产化进程。鼓励采用先进技术
装备,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推
进采掘工作面综合机械化和自动化,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有效控
制井下作业人数。鼓励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建立区域技术装
备租赁和修配中心,实现设备租赁与修配专业化和社会化,提高
大型技术装备的利用效率。
(九)推进煤矿信息化进程。发展煤矿物联网。推广应用智
慧矿山技术,实现煤矿规划、设计和生产动态管理;推广煤矿井
下通讯、工作面图像采集技术;推广煤矿固定岗位无人值守与生
产系统远程控制操作系统,不断推进煤炭企业信息自动化、煤矿
综合自动化进程,提高煤矿科学管理水平。
(十)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应用先进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成瓦
斯抽采系统,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坚持“预测预报、有疑
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矿井水患排查和综合
治理。改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手段,提高安全辨识和预测预
6
报水平。加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十一)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煤矿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和特殊
工种要实行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加大煤矿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
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建立煤矿职工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强化
一线职工专业化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满足大型
现代化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十二)改善煤矿劳动环境。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活动,加强劳动保护设施建设,改善井下作业环境。着力抓好煤
矿职业危害源头控制和科学防治工作。推行四班工作制,减少员
工井下工作时间,降低劳动强度。
(十三)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煤矿环境影响评价与
煤矿建设“三同时”制度。大型煤矿要配套建设选煤厂,实现原
煤全部入选(洗)和洗煤水闭路循环。鼓励发展褐煤提质技术,
提高低质煤炭的利用效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土地复垦、水土
保持、矸石回填和减沉注浆等技术,加大环境恢复与治理投入,
维护矿区生态平衡。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开展全国煤炭资源潜力调
查和矿区储量核查,科学预测与评价资源保障能力。鼓励煤炭企
业开展煤炭地质精细勘探,查明煤层结构、与煤共伴生资源、工
程地质条件和瓦斯、煤的自燃、粉尘、矿井水、围岩等危险因素
特征,为大型现代化煤矿设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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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编制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专项规划。争取将大型现
代化煤矿建设列入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作为国家矿
区规划、矿业权设置和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决策的依据。已经编制
矿区总体规划的资源富集区和大型整装煤田,应根据大型现代化
煤矿建设需要,适当调整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六)推进大型技术装备国产化。争取设立国家煤矿装备
研究中心和国家煤矿技术装备研发基金。将大型现代化煤矿示范
矿井列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大型技术装备关键技术和关键
部件的研发。
(十七)铁路运力配置予以倾斜。国家铁路网和主要运煤通
道建设,应综合考虑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需要,优化晋陕蒙宁等
主要铁路干线和枢纽。鼓励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参与铁路建设。
(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型现代化矿井和安全高效煤
矿应认定为煤炭工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在资源勘探、环境治理、
使用首台首套国产大型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财税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