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电视节目
法制视频观后感500字

法制视频观后感500字《法制视频》观后感作为一档法制宣传类的电视节目,《法制视频》将法律知识以短视频为形式进行传播,让观众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下了解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在观看了几集之后,我不禁想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作用。
该节目的内容十分丰富,每一期的视频都是以真实的案例为主题,采用故事情节的形式来引导观众如何理解法律,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这样一来,无论是对法律小白机构,还是熟悉法律的人都可以从中获得知识和启示,同时也是对法官法律办案思路的一种借鉴和学习。
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一期节目中涉及到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例。
虽然这是一个小事情,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发生着,因此,我们必须学会如何去维护我们的权益。
另外,良好的法制观也更应该是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的一种方式。
在节目的画面、音乐上,也注重了对观众感官的刺激。
画面时而瞬间切换,时而停留在人物表情或感人的细节上,更好地直观反映了人物的内心。
而音乐则是情绪上的烘托,哀愁悲情之中还有一份深情和坚定,让人不禁随着旋律而沉思。
总体而言,这档节目给观众带来了许多思考,让人们再次认识到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法律不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规则,更是一种社会道德和公德的体现。
在良好的法制建设下,我们每个人的权利自由都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需要在自身的行为中约束自己,遵守法律规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遵纪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这是帖子结尾展现的文字。
法制观念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够完全树立,也不应该只是在社会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去想到,而是要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做起,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定秩序和睦的社会关系。
法制节目观后感(二)2024

法制节目观后感(二)引言概述:法制节目是指以法律为主题或围绕法律展开内容的电视节目,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思想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观看法制节目是一种重要的学习途径,通过观看法制节目,不仅可以了解法律知识,还可以提升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本文将从准确性、教育性、娱乐性、引导性和社会反响五个方面展开,探讨了观看法制节目的收获与感悟。
正文:1. 准确性- 法制节目通常对法律案例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并向观众提供准确的法律信息。
观看法制节目可以帮助观众建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 法制节目能够准确解读和解释复杂的法律概念和程序,有助于观众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2. 教育性- 法制节目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解读和相关专业人士的讲解,传递正能量和积极价值观,提升观众的法律素养和知识水平。
- 法制节目可以为观众提供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增加对法律及其价值的认识,促进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建立。
3. 娱乐性- 法制节目通过精彩的案件还原、悬疑的情节设置和紧张的推理剧情,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增加他们的观看兴趣。
- 法制节目在娱乐性的基础上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普及,使观众在娱乐中也能获得对法律的启发与理解。
4. 引导性- 法制节目除了提供法律知识外,还可以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解读和引导,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并参与法律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 法制节目可以引导观众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培养观众的法治观念,促进社会治理和法制建设。
5. 社会反响- 法制节目通过展示真实的法律案例和生动的人物形象,引发观众的思考与共鸣,引发社会关注,推动社会舆论形成合力,提高法律执行力度。
- 法制节目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维护社会正义、促进法治文明和规范社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结:观看法制节目对个人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能帮助观众了解法律、提高法律素养,还能够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法律问题并参与到法治建设中。
同时,法制节目通过其准确性、教育性、娱乐性、引导性和社会反响等特点,对观众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发展历程
1、萌芽1985年1月25日,中央电视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对
林彪、江青等反革命集团进行终审判决进行全国、全世界的直播
2、开端1985年5月22日,上海卫视《法律与道德》栏目的开播标志着中国法
制类节目正式出现
3、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4、繁荣1999年1月2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5、壮大1999—至今
二、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概说
1、概念
2、特点
三、故事叙事者与节目故事化
1、作为主持人的叙事者
2、作为记者的叙事者
3、作为采访对象的叙事者(当事人、旁观者、警察、专家等)
4、作为旁白的叙事者
四、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存在的问题
1、过分叙事的出现
2、人文关怀的缺失
3、法理性含量的控制
4、娱乐化倾向
5、报道意义的失衡
五、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的发展趋势
1、法理性与情理性的融合
2、重视人文关怀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节目
六、小结。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1. 引言1.1 法制电视节目的定义法制电视节目是指以法律为主题内容,用电视传媒手段制作的节目。
它主要通过展示法律制度、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等方式,向广大观众传递法治理念,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法制电视节目在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传播功能和社会意义,是推动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平台。
通过法制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放,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尊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国家的法治水平。
法制电视节目的内容涉及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普法宣传片、法治专题报道、司法纪实节目等。
这些节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既有专业性强的法律解读,也有贴近生活的法治案例,能够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
通过法制电视节目的多样化呈现,可以让观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获取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1.2 法制电视节目的重要性法制电视节目的重要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制电视节目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有力工具和载体,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提高广大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公正、公正。
法制电视节目是打造法治文化的重要途径,可以传播法治理念,宣传法治精神,弘扬法治价值观,引导公众遵纪守法、树立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
法制电视节目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有力工具,可以倡导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规范行为规范,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法制电视节目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可以加强国家安全意识,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制电视节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促进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值得高度重视和关注。
2. 正文2.1 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法制电视节目的数量日益增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人们对法制电视节目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各大电视台纷纷推出法制类节目,涵盖了法律知识普及、案件解读、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求。
法制电视节目评价

法制电视节目评价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选题原由、层次分析方法,以及评价体系指标的确定,重点是运用层次分析方法对《法治在线》、《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三个法制电视节目进行分析评价。
关键字:法制电视栏目、层次分析法、电视节目评价一.选题原因法制类电视节目作为一种特殊的电视节目形态,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建设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法制电视节目的产生、发展与兴盛与中国法制建设息息相关。
在法制化国家逐步建立的同时,法制类电视节目在我国也逐步走向成熟和繁荣,并具有中国特色。
它走过的每一步都记录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实现电视法制节目与法制建设的互动发展。
法制类电视节目适应社会的多元化需求,作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种重要工具或手段承担着特殊的社会功能。
毫无疑问,由于社会需求之间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甚至冲突,并非所有的需求都可以通过法制类电视节目实现,而且这些社会需求的协调与平衡也会直接影响到法制类电视节目自身的功能。
法制类电视节目想要做到有所突破,必须实现节目的规范与法制化,建立健全的新闻管理体制和自律机制,同时还要加深对法的理解和对法治精神的把握,提高节目质量。
一个节目要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就必须知道要如何有效地影响到目标观众,评价节目就是为了更好地找出问题所在、更好地挖掘出改善节目的有效措施,并且通过研究而得出的法制电视节目评价指标对于其他类型的法制电视节目评价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二.层次分析方法介绍所谓层次分析法,是指将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进而分解为多指标(或准则、约束)的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权数)和总排序,以作为目标(多指标)、多方案优化决策的系统方法。
层次分析法是将决策问题按总目标、各层子目标、评价准则直至具体的备投方案的顺序分解为不同的层次结构,然后得用求解判断矩阵特征向量的办法,求得每一层次的各元素对上一层次某元素的优先权重,最后再加权和的方法递阶归并各备择方案对总目标的最终权重,此最终权重最大者即为最优方案。
5省节目

浙江省1.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午夜说亮话》时长:35分钟(内容为一个故事)2.浙江经济电视台《给你说法》。
.整合全国法制类题材资源,通过编辑包装形成统一的风格,以新、奇、特的新闻故事吸引眼球。
继续强化对本土化重大新近发生的法制事件的关注,第一时间追踪重大案件,解读老百姓身边的法制问题,绘声绘色的给观众讲故事是这档栏目的主持风格。
3.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金剑说法》时长:49分钟金剑说法》栏目创办于2008年3月1日,定位为关注法与民生的大型法制节目,栏目创办伊始即与杭城公、检、法、司等多家单位签订合作意项,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和发挥在杭职能部门的资源信息优势,形成生动性、时效性、实用性、权威性的节目风格,受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杭城市民的广泛赞誉。
4.杭州台西湖明珠频道《济公说故事》时长:30分钟"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 这是一节耳熟能详的故事段子。
其实,我们几乎都有孩提时代听长辈讲故事的温情记忆。
每当夜幕降临,玉兔升天,街头巷尾,或房前屋后,几把竹椅,一杯茶水,一把蒲扇,一个老人,几个孩子,就构成了儿时故事会的主要场景。
当年的故事,愉悦着我们,也教化着我们,甚至至今仍然氤氲在我们脑海里的海面上,迟迟不肯退去。
更有意思的是,我们杭州,是中国屈指可数的民间故事重镇,中国四大爱情故事,我们就荣耀地享有了半璧江山(《白娘子》、《梁祝》),且历史悠长,积淀深厚,故事的精魂早已融化进了杭州百姓的文化血脉之中。
没有故事的杭州,就如生活中没有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的难过,一样的乏味。
味中极品--济公,红尘外人,却又是故事中人。
他其貌不扬,行为另类,诙谐幽默.上海1.上海新闻综合频道《案件聚焦》时长:25分钟2.上海新闻综合频道《东方110》时长:25分钟3.上海新闻综合频道《庭审纪实》时长:25分钟4.上海新闻综合频道《社会方圆》时长:25分钟5.上海教育台《特别传真》时长:30分钟6.上视电视台纪实频道《传奇》时长:50分钟福建省1.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与法同行》时长:20分钟2.厦门电视台《法治中国》时长:20分钟《法制中国》是一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制作的一档法制节目。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有哪些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有哪些2022年12月22—24日,国家教育部立项课题《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建设研究》中期调研会在重庆电视台举行,会议结合重庆电视台法制栏目现状就中国电视法制栏目建设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在许多方面取得了进展,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此次调研会是近年来电视法制节目研究领域一次重要的学术活动,对电视法制节目研究的深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重庆电视台台长李晓枫、副台长左曙光、课题负责人北京广播学院教授胡智锋、中央电视台专题部主任尹力、西南政法大学的有关专家、课题组其他成员、重庆电视台社教部领导、各栏目制片人、以及《拍案说法》栏目全体制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法制的恢复与建设逐步发展起来的,从1985年电视荧屏第一次出现法制专栏,到今天法制专业频道的出现,电视法制节目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开辟法制节目的电视台(频道)已接近200家,有些台(频道)的法制节目已进入黄金时段,并且出现了长沙政法频道这样的专业频道,电视法制节目空前繁荣。
同任何类型电视节目一样,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出现、发展并走向繁荣更多的是电视人积极探索、实践的结果,而相应的理论建设却显得薄弱。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电视法制节目无疑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也应该看到,电视法制节目有其特殊性、历史阶段性,在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会有这样那样的负面效应,如果对这些方面缺乏足够的认识,盲目发展,势必会对国家的法制建设、电视业自身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所以,对电视法制节目展开历史的、系统的、宏观性、前瞻性的研究迫在眉睫。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广播学院《现代传播》副主编胡智锋教授牵头申报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研究》课题,并获国家教育部批准立项,列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研究》课题在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后,迅速成立了课题组,课题组共由十名成员组成,分别是:胡智锋(北京广播学院《现代传播》副主编、教授)、尹力(中央电视台专题部主任)、黄海星(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委员会秘书长)、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舫洲(北京广播学院电视学院副教授)、于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副教授)、王军(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卜希霆(北京广播学院教师)、史可扬(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博士生)、宋维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博士生)。
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与发展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节目也成为了电视节目中的一部分。
法制节目是指在电视媒体上,通过各种形式来介绍和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和法律素养的一种电视节目。
现状当前,电视法制节目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一些媒体在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打造出了一批精品节目,受到了观众的广泛关注。
数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大电视台每年播出的法制节目超过1000档,这些节目涵盖了各个方面,如:选择经典的法律题材、真实案例、全球相关法治动态、人民法院工作现场、重大案件公开宣判等。
内容此外,由于法制节目的特殊性质,内容涉及很多方面。
目前,类别多样,如有名校课程录播,优秀案例点播,法制微电影推介,法治动画片编写等等,广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注意。
观众群体观众也经历了变化。
以前,观众往往是年过40岁,重视节目的知识性和娱乐性,但现在随着年轻观众的加入,法制节目的呈现也向年轻化、多元化发展。
不仅吸引着当前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和研究生,更是大热门的律师培训和司法考试备考的必备媒介。
发展方向但是,法制节目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制节目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路径方向上,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着重强化内容可以说,当前法制节目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内容的数量比质量多,这也导致了很多法制节目在节目内容和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该注重节目内容和质量,每个节目都应该持有一定的法律价值,不能让法制节目空洞、平庸。
深化普法理念法制节目应更大程度的使用“普及法律知识”的功能,针对社会群体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推出更加系统、科学、严谨的节目,让普法教育从根本上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
尤其是在针对大众的普法教育方案中,要把握好宣教语言的难易程度,尽可能让更多的居民清楚、理智地认识到诸如知识产权,信用等法律易出现的问题,并教他们应当如何避免、解决,避免社会黑盒机制。
强化节目收视效果法制节目也需要超越自我的“文化品位”和“制作技术”水平及优异的表演形式,以节目打破口碑德评估法制节目中的强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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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类节目的生存空间及展望
法制是一个静态的词汇,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在中国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中,法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越来越大,法治已成为中国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中国法制节目的发展是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脚步前进的,以普法为目的而诞生的法制类节目现而今却对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中国的法制节目已经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法制类电视节目发展的过程中也展现出了许多其他电视节目中从未出现过的新问题都亟待我们去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电视节目的问题同时也是中国法制化建设的问题,构筑新的中国理念下的法制化建设,随着中国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完善,法制类电视节目也会向着更深入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一、法制节目的特点
(一)宣传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人们形成、增强法律知识识、法制观念引导每一个公民学法、用法、守法。
(二)及时报道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增强人民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信心。
它所报道的大多数案例或可能发展为案例的事件,都是生活的非常态,所反映的内容大多是涉及到违法或犯罪等社会阴暗面或丑恶现象,而这些社会的非常态是老百姓不太了解又不常见到的,但又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客观性、新鲜性、知识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悬念性、冲突性等特征。
(三)反映当前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传达公民对当前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法制类节目通过剖析一些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典型事例,不仅使受众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从中明白争议问题的因与果、理与亏、是与非,更为重要的是使观众通过案例,透过现象掌握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抓住问题的精神实质,领悟法律的精髓。
通过编导的筛选,选择一些发生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似是而非、容易模糊的界限的案例,用电视专题节目的形式来制片,使之更贴近观众,更有趣味性和教育意义,这种日积月累的普法教育,能使观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四)主持正义,揭露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以舆论力量维护人民权利和社会稳定。
二、电视法制节目出现的问题
(一)法制节目内容和形式同质化
以央视两档知名栏目《今日说法》和《经济与法》为例,就能看出法制节目的同质化。
《今日说法》与《经济与法》两个栏目的节目选题重叠率达到了76%,涉及的领域大致是婚姻纠纷、情感纠葛、赡养与继承、产品和服务质量纠纷、医患纠纷、侵犯名誉权、交通事故、政府机关行政不作为等。
长此以往必会影响法制节目的生存与发展,容易对观众造成法制节目都如此不外如是的感觉,造成审美疲劳。
(二)选题的狭隘性
各个法制节目为取得收视率,皆将眼光瞄向了各种大案要案涉及名人的案件,为争取观众眼球,此种报道连篇累牍,而资料大多属二手音像资料收视率可想而知,法制节目的目的是为了向公民介绍普及法律知识而这样的报道本末倒置,忽略了节目本身的意义。
(三)过分追求节目中的案情介绍部分
某些栏目为了收视率将节目重心移至案情介绍部分,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细节描述的愈发细致,对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心里起到了消极作用,容易引发社会犯罪的诞生,而且相关记者在采访时大多采用偷拍模式,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异议,新闻工作者也因为这些原因涉及到了新闻侵权案件。
(四)关注点在法律层面忽视道德
在电视台的节目选取中,他们更愿意选取有动作感,抓捕犯罪的一些案件,在涉及到一些道德范畴的案件,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出现相悖的理论,显示出我国法制节目在道德层面的欠缺,法制节目更要注重道德分析相比法律分析道德评判是法制节目较为薄弱环节。
栏目类型的同质化,法制类栏目要想在未来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竞争地位,必然要在市场定位和策划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怎样办好电视法制节目
(一)找准节目定位
电视法制节目应该找准节目定位,明确电视的根本特性是“娱乐”,纵然面对的是法制类选题,有其特殊性,也不能让其普法功能掩饰掉电视特性,娱乐本质,电视节目如果承载了过多的教育功能,在电视节目中让观众心生疑惑,就意味低收视率,不利于电视节目的发展。
但是,也不能让“过度娱乐化”破坏了普法功能。
(二)注重节目的时效性、尤其是此时此刻发生的事情。
要培养一支快速反应的记者队伍,及时将新发生的新闻事件做成节目,请嘉宾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这样更有新闻性、时效性。
(三)提高节目制作水平
小片的制作要有故事、有情节、有冲突、有悬念,要能抓住观众眼睛和耳朵。
在叙事方法上可根据题材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可以有顺叙、插叙、倒叙、直切焦点、提出问题,可以讲故事、聊天等不同方式来表现。
(四)发挥节目主持人的作用
主持人的作用是穿针引线,其在主持节目时是“双面人”,既要考虑节目想说什么?又要考虑观众想知道什么?主持人的点评要通俗,不要用概念来解释概念,用深奥的法理与专家对话。
在总结时要亲切、自然、机智、幽默,减少播报味,力争用自己鲜活的、有个性的语言结尾。
主持人要提高对现场气氛的驾驭能力,串联词和解说词中,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呼唤和培养,而非一味地进行法律条文的说教。
(五)加强新闻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健全新闻管理机制。
中国法制类电视节目委员会的自治性管理与各电视台对法制节目的行政式管理形成一个良好的机制,促进法制类节目的发展的同时履行本身社会职能对我国法制建设进行监督,同时注意认清法制建设的需要引导舆论导向,掌握合理舆论尺度,实现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定位,以实现民主法治下的社会主义建设为目的。
(六)深化法制栏目的服务功能
可充分利用法制新闻节目的无形资产,对播出的节目可结集《案例分析》出版发行,另外,可组织一些法律承办“观众来信”中的一些非典型的案例,使法制新闻节目成为真正为老百姓服务的栏目。
四、结论
法律的精髓在于维护权益的平衡。
新闻单位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被监督者的利益,尽可能保证各方面权利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身身创造出一个安全稳定、宽松和谐的监督环境。
参考文献:
(1)赵中颉《法治新闻与新闻法制》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 (2)陈桂兰《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3)“找准问题突出重围—办好电视法治节目的思考”朱鸿栋邓勇(4)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法制节目委员会编《见证中国法治进程》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