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监事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在一些比较正规的公司,监事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门。并且,监事会的选举、人数和职责等,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相应的法条。公司既然要依法成立监事会,那么自然监事会的存在就不能只是一个摆设,监视会必须起到一定的作用才能显示其存在的作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监事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法监事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主要负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如果不是公司的股东,则不需要承担股东出资义务,相应地也不需要承担经营风险,当然也不享有分红的权利。

依据公司法,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监事,监事也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若违反义务,则可能面临起诉和赔偿责任。

▲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据此,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遵行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即每个监事享有一人表决权;二是多数通过原则,即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的财务、依法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等。另外,监事会的职权也可以由本公司的章程自行决定。在监事会行驶自己职权的时候,公司的其他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公司法经理由股东会选举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经理由股东会选举是否有规定题要 总经理表示他既是董事会成员之一的董事,又是负责经营的总经理;若仅仅只是总经理职位,至多只能列席董事会,无法参予表决。简单言之,总经理只是一个组织内的职位名称而已。 任何一个公司的公司章程都是为了能够通过各种各样 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内部的员工,使企业能够更加高效的运转。但是公司的经营也不是说可以想怎么样来就怎么样来的,因为公司在经营的时候需要遵循我国公司法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公司法经理由股东会选举是否有规定? ▲一、公司法经理由股东会选举是否有规定? 1、董事长是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总经理是有董事长指派。 2、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 (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可以翻译为“董事会主席”或者是“董事局主席”。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股东会。 3、总经理表示他既是董事会成员之一的董事,又是负责经营的总经理;若仅仅只是总经理职位,至多只能列席董事会,无法参予表决。简单言之,总经理只是一个组织内的

职位名称而已。总经理的权力有多大,要参考其雇佣合约条款及工作范围。总经理位置有多高,要研究其组织架构图(Organizational chart),有不少企业其内部有不少于一个总经理。 ▲二、公司法中总经理职责有哪些?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的权利限制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的规定,使用的是列举法定职权后,增加一兜底条款,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此处的其他职权与已列举的法定职权是并存关系。公司法对总经理职权的规定,使用的是列举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行文意味着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的职权可以否定公司法对总经理职权的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方案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方案 一、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划 ㈠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 3、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 4、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5、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须就以下事项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1)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公司(或上市公司)遵守行业监管规定、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和遵守一般监管规定; (2)合同管理及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管理; (3)知识产权管理; (4)索赔及诉讼案件管理; (5)公司治理和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

(6)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 (7)劳动法律关系管理; (8)公司投资、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管理等。 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步骤 公司一般要根据前几年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按照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的、循序渐进的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步骤,一般分为: 1、准备阶段:又称“基础建设阶段”和“规章制度完善阶段”,此阶段的工作重点: ⑴侧重于制订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合理完备科学的法务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自身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公司法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实施。 ⑵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一部公司内部的适时、完备、科学的规章制度汇编。 2、提高阶段:即“合同管理提高阶段”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 ⑴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提升在合同审查会签时,“问(合同背景)、看(合同条款)、堵(合同漏洞)、核(合同标的)”的审核效果;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提高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对公司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

、对公司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 1.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生产经营,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切管理工作应当以一切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根本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根本任务。法务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公司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法律人员不但应知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而且应知道怎样尽可能将不规范、不合法的活动变为合法或者至少不违法;实在无法合法化时,向领导讲清楚可能的后果以便决策。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应立足于“疏”,尽可能避免“堵”。 2.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 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应当充分体现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公司其他部门的指导思想。首先,应当注意与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办法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其次,应当有充分的耐心将业务在法律上的判断解释清楚,让业务人员真正感受到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得到他们发自心底的认同。只有当业务人员认为法律人员的介入确实让其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时,法务部门与人员才算真正融入到公司的服务管理队伍中。再次,法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 3.法务工作的作风 法务工作渗透到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但有时并不易让人察觉,或一时不易让人理解,效果暂时不易得到体现。这就要求法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上坚持虚心、细心、耐心、恒心:虚心请教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背景与流程,不能以偏盖全,草率作出法律判断;细心思考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寻求最合适的规避方式,不能因为业务存在法律风险,法律人员将来可能承担责任,而一概回绝;耐心解释法律结论,说服业务人员充分考虑法律判断,不能武断、草率;持之以恒,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小事。 4.法务人员的培养与建设 一项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法务工作自然不能例外,如何培养、建设法务人员以提高其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就成为关系法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位合格的企业法务人员,不但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而且应时刻牢记理论联系实际,平时注意学习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知识,深入了解、熟悉企业的经营程序与环节,注重实现法律知识与公司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5.法务工作的范围与机制 在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业已确定的背景下,法务工作也应以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整个集团为着眼点。从范围上讲,法务工作应当包括总部与子公司两大块。前者主要为总部研发、生产、投资、融资、计财等业务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后者主要以规范子公司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为中心任务。从机制上讲,总部法务部对各子公司的法务工作应当拥有确实的指导、监督权。对于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与业务(包括标的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合同的签订、重大争议事件、诉讼事件、资产重组事项等),各子公司法务人员必须报告总部法务部,共同处理;对于一般法律事务,子公司的法务人员可以与总部法务部进行沟通、探讨,法务部分工负责,对子公司的法务工作实现划片指导、监督。

3宜宾自考《公司法》的历年真题案例分析

41.王生与李青、张林于2000年9月出资成立华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公司成立后从未召开股东会,也从未依章程规定向王生通报公司经营状况。王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文公司提供经过税务部门验证的2000年、200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华文公司承认上述事实,并在庭审时提供了2000年、2001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请问,庭审后,法院应支持王生哪些主张,不支持王生哪些主张?理由如何? 1)法院支持王生要求公司提供2000年、2001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请求,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庭审中,华文公司只提供了2000年、2001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不能视为公司完全履行了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法院支持的理由是:股东享有知情权。 (2)不支持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税务部门验证的请求。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税务部门验证。 42.A、B、C、D、E、F、G七人于1999年成立青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1999年2月5日,选举A、B、C、F、G为董事,组成董事会。营业年度终了时,董事会仍不依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15%的D、E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遭到A、B、C、F、G的拒绝。此后,D、E与A、B、C、F、G经常发生争执。2001年1月,双方发展到不能相互容忍的地步。 请问: (1)D、E可否要求撤股? (l)D、E不能撤股。因为,股东出资构成公司法人的财产。股东撤股将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侵害公司财产。 (2)双方发展到不能相互容忍的地步时,A、B、C、F、G可否将股份全部让与他人? (2)A、B、C、F、C不能转让股份。因为,董事任职期间不能转让股份。 (3)公司法上有无其他解决案中问题的途径? (3)第一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第二免于清算,与他公司合并成立一新公司,建立新董事会 39.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股东投资设立。甲为公司董事长,乙为公司董事,丙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丁为公司监事。2006年5月丁发现公司发生重大亏损,于是向公司提出召开临时 股东会会议。 问题 (1)如果公司董事会不召集股东会会议,该会议如何召集? 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如果公司董事长甲不召集或不能召集,该会议该由谁主持?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由于该公司未设副董事长,所以.经乙、丙等二位董事一致同意,可推举己或丙中的任何一位董事履行主持会议的职责。 40.甲、乙在2004年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2月10日甲、乙与丙、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 (1)丙、丁以80万元人民币收购甲、乙持有A公司的全部股份。 (2)股权转让手续由丙、丁办理,甲、乙予以协助。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机场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经董事会研究,现将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二、议事规则 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

企业法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方案

企业法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方案 一、办理诉讼案件 (一)起诉 凡公司委托安排交办的诉讼案件应从如下方面开展工作 1、了解有关案情,收集证据材料 2、收集分析有关涉案的法律法规 3、向法务部主管领导汇报有关案情,并提出个人对诉讼的预测与观点 4、遵照主管领导的指示,公司的委托,起草诉讼法律文书 5、经法务主管领导审阅,协同公司涉案部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依照法律程序,积极参加诉讼活动,做好质证笔录、开庭笔录,提交代理词 7、经与涉案公司部门协商,请示公司法务主管领导同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拒绝调解

8、收到法院判决或裁定及时向公司法务主管领导汇报 9、需要上诉的案件,及时准备上诉材料,在法定期限内上诉,需要申诉的,准备好申诉材料 10、需要执行的案件,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 11、案件终结,写好综述材料,整理好案卷,归档。 (二)应诉 凡公司委托安排交办的应诉案件应从如下方面开展工作 1、了解有关案情,收集证据材料 2、收集分析有关涉案的法律法规,遇到疑难问题请求部门律师集体讨论 3、向法务部主管领导汇报有关案情,并提出个人对诉讼的预测与观点 4、遵照主管领导的指示,公司的委托,起草诉讼法律文书,或提出反诉 5、向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了解有关案情,提出本公司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6、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参加庭审,进行答辩、质证,提交代理词 7、经与涉案公司部门协商,请示公司法务主管领导同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拒绝调解 8、收到法院判决或裁定及时向公司法务主管领导汇报 9、需要上诉的案件,各级准备上诉材料,在法定期限内上诉。需要申诉的,准备好申诉材料 10、案件终结,写好综述材料,整理好案卷。归档 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一)认真审查公司各类合同 1、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把握合同审查要点 2、对于公司各部门送来审查的合同要及时认真慎重地进行审查 3、对于自己不了解或知之不深的合同法律事项,应全面查阅资料,请教有关专业人士 4、合同审查意见一般应以书面意见为主,并归档保管好法律意见书,以便上级领导的检查

公司法务工作学习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学习总结 第一章法务的工作内容 1.经济诉讼: 虽然我们不喜欢诉讼,但是再市场经济下,有交易就会有纠纷的存在甚至会激化到诉讼的地步,在法制的环境下,要诉讼就是要看谁掌握的证据更适合于客观的实际,在融合一些技巧,就会受到比较好的效果。因此,通过有关的当事人了解事情真实情况,搜集证据,就显的尤其的重要,外部的律师对企业不够了解的,在加上时间等因素,在证据的准备上都不是很理想的。 2.劳动争议: 劳动不仅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劳动形成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动有关联的其他关系,诸如: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执法监督检查部门的关系及劳动争议关系等——劳动争议尤其重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为维护企业的利益,可以进行适当的法律的规避的,同时要注意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3.合同审查: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的民事行为,特别是交易行为大多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的,为避免纠纷可以通过对合同进行审查来加以规范的,以防范在合同中的欺诈的,以及一些不规范的操作的出现,来避免纠纷,甚至是诉讼的发生。 4.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以及邻接权等。商标权中,不仅要关注商标的设计注册续展等常规的事务,更要关注的是商标监控,商标异议,商标撤销等,对于那些假冒等侵权者甚至提起诉讼。 5.法律培训: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行为决定成功与否。正确的意识需要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的塑造。对于一个现代的企业,法律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对不同的层次的工作人员要有不同的法律知识的培训,这样在工作中都具备法律意识,依法行事。 6.法律咨询: 除了日常的合同审查,经济诉讼和劳动争议等的处理外,还有很多的事务,如,内部规章制度,商务谈判等,不一定要法务人员都参加,但是却要介入的,从法律上给把关的。

(完整版)公司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公司法》第4次平时作业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100分) 1题: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具体分析如下: (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都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决议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但是转增的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丁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00-500)÷8000×100%=18.75%,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转增前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2题、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元人民币,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万元、20万元。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6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A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6年4月7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6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A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6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A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2006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如果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6年5月,A要求转让出资给F,A于200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C表示同意,G在当

某公司董事会及职责概述

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构成,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十三人以下,可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或者数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在实践中为避免僵局的出现,董事会成员的人数通常为单数。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召集股东会有两种情形:一是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地召集;二是遇到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必须召集。董事会的产生,是应股东们通过选举控制董事会进而间接控制公司的需要。董事会的活动必须代表股东的利益。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得到落实,但由于股东会不直接亲自去执行自己形成的决议,而是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落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据以执行业务的指导方针。董事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股东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董事会执行决议的情况。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是公司法人代表,全权领导和管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在股东会议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指导下,董事会有权安排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计划,有权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权确定公司资产流向,向其他公司或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但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得超越股东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否则属越权行为,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董事会承担。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生产、技术、劳动、设备、物资供应、财务等。特别是财务管理,运用价值形式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是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是董事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财务预算是对公司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计划,而决算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关系到公司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恰当,

集团公司法务管控方案

集团公司法务管控方案 要点 某集团公司法务部出台的内部法务管控方案,包括管控目标、原则、管控手段、管控具体措施等内容。 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 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 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 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 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 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 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3. 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理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中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 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与标准等。 2. 人员管理。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培训与职业发展机制等。 3. 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3. 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公司法务部实习总结

公司法务部实习总结 一、实习简要介绍 实习地点:武汉宏元商务大厦**科技有限公司 实习时间:201*.1.6——201*.2.6 主要工作:公司法务助理 公司简介: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于20**年9月在中国武汉成立,是全国首家致力于saas云端技术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创人员由海外归国团队构成,自成立以来,已与国家电网、中铁集团、三江集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旗下产品“亿客”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创造了全球首款客户自行开停账户的saas crm软件,简单易用、同时又有着完美的用户体验,解决企业销售管理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亿客还拥有最灵活的软件消费模式——全球首创的“按月付费或充值消费”,满足企业、组织、个人以及世界各地用户的消费需求。 二、实习主要内容 法务的职责,在于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风险防御能力,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减少经营损失。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在规模巨大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中,“顾问”这个字眼在每个部门

都存在,但是几乎除了法律顾问以外,“顾问”这个词更像是一个无用的代号。而法律顾问则不同,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每个企业防控风险的必备武器,没有它,企业的经营运转可谓险象环生,举步维艰,可见法律顾问的地位与重要性。 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科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科技有限公司在预上市过程中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做好申报工作;收集、整理、公布与**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知识和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在实习的第一周,我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心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了解**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往来以及以往的相关案例。由于法务是一个需要与领导层及各个部门(如销售部、研发部、财务部等)通力合作的职位,所以打下良好的人际关系基础必不可少。因此,我很注重和各位前辈的沟通交流,虚心请教不懂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几周,我跟随公司新聘法务李律师,就企业制度完善、业务合同审核、劳资纠纷、公司增资扩股等法律事务进行实习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与、协助了公司公会的建设和完善,参与公司相关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规定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一:法律服务方案 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方案 日期: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提示:本服务方案仅针对并发送指定客户,非公开宣传资料 XXXXXXXXXXXXX公司 法律服务方案 XXXXXXXXXX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航向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在业务的研讨中、在资源的培养上,在律师的选取上以及在对外宣传中,均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行政教育法学”两项优势业务作为事务所主体业务范畴。积极拓展建筑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 航向所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引导、培养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丰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提供法律指引,为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为企业提供系统服务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或者为企业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提供意见或方案。 航向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是简单地就案议案,将定纷止争作为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多地将服务前臵于预防环节,通过积累,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服务手段上,培训、座谈、辅导…不一而足,在服务追求上,帮助我们的客户专注于主营业务或其核心事业,从而使我们的客户在营商活动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节约成本并保障其稳定发展,引领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迈进,得到了中小企业主的首肯,巩固了事务所的服务地位。 目前本所的服务对象集中于浙江省内、上海、北京等区域。本所部分法律顾问单位有浙江大学、杭州市教育局、杭

公司法务个人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个人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是调节公司内部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的重要部门,是在保障企业内部结构优化发展,有着很重要的调节作用,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公司法务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法务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03月03日,我有幸入职城投集团,成为一名新员工,担任法务助理一职,在集团各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以及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较快熟悉并适应了集团的工作及生活环境,现将我近三个月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熟悉并学习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 1、严格学习并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期间,认真学习了集团企业(文化)工作体系精神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了解 公司组织架构;积极参加公司新员工拓展培训以及其他业余及工作讲座知识学习;第一时间关注并学习集团OA最新集团动态状况;并且期间做到无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

2、主动学习、尽快适应,迅速熟悉集团运营业务概况。积极主动通过与集团各领导及同事外出开展各二级单位走访调查 工作,熟悉各二级单位及其招生门店、训练场地地理位置与环境,尽快学习并了解各集团业务运营概况;并初步完成深圳地区、广州地区、东莞地区三大区域的实地走访了解学习。 二、尽快熟悉并积极开展本职工作,力求契合岗位职责要求 1、主动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熟悉集团的合同相关管理规定及学习法务岗位职责要求文件;梳理并完善0A合同审批流程表;积极提供集团法律疑难解答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合同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合同档案管理现状,并努力贯彻执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2、积极开展集团业务合同审查工作。随时与业务公司及部门人员保持沟通联络,了解合同背景及交易目的,大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使每一份经审查的合同做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按月度做好合同审核汇总工作及月度自评反省工作总结。 3、积极制订并完善法务相关制度及合同标准范本工作。熟悉了解现有的集团法务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开展集团法务各项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完善工作;初步完成门店租赁合同、训练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工作;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开展集团其他业务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及完善工作。

上市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上市公司各部门岗 位职责

董事会职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长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理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议事规则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经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董事会讨论有关董事事项时,该董事应回避。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能够书面委托其它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阐明授权范围。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代其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同意见要作在会议记录上。 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它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

公司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加强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明确法务工作意义、内容、性质、原则及方法,根据公司会议决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法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众所周知,与公司法务工作相关的公司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此制定了若干管理规定。在发达国家,大型企业普遍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成立自己的专门法律顾问机构。这类法律顾问机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追求最大效益、最小风险和最少纠纷为目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外聘律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国内,各类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分别设置专门法律机构或专兼职的法务人员从事公司事务的法律工作。然而由于各行业的差异和每个公司具体实情,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增加,公司的法律服务需求更是呈现出不同的特色,有必要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二、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生产经营,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切管理工作应当以一切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根本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根本任务。

法务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公司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 三、工作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管理。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2、企业利益至上原则 绝对忠诚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把企业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必须服从企业利益。 3、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 积极参与决策活动,为企业领导在决策前提供"事前法律服务",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保证决策项目的合法性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有效的预防潜在的风险和纠纷的发生。参与重要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的签订活动,保证决策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赌塞漏洞,预防纠纷。 4、保守秘密原则 在处理大量法律事务工作中,接触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技术等很多信息,甚至企业的核心机密,企业法律顾问应当严格保密,决不允许泄密。 5、协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原则

公司法案例及答案

公司法案例及答案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案例】 1、某公司2000年实现盈利2000万元,税后利润1400万元。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按章程规定,应在股东大会上将财务报告递交各股东。但是,董事会告知股东若对公司财务方面存有疑义者可以在会后核查,而未将财务报告递交给股东,并且在会上决定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问: (1)公司董事会不按章程向股东递交财务报告是否合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存在什么问题

【答案及解析】(1)根据公司法规定,本案中不按章程向股东递交财务报告是违法的。《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2)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由此规定可以知道公司的利润分配未做必要的扣除,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公司董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董事会职责是什么 题要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日常经济生活中,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或成为公众型公司后,决策方面就会比原来更审慎。为避免“一言堂”,董事会也就应运而生,从日常运营到重大决策都有其参与其中。那么▲公司董事会职责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董事会的特征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二、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

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三、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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