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患者随访及复诊预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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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患者随访及复诊预约管理制度

一、医院对出院患者实行随访,随访率要求达到 100%。

二、随访责任人

由经管医生对所管床位的所有出院病人进行系统、有计划性的按时随访,对需定期复诊复治的病人,恶性肿瘤病人,慢性疾患病人进行重点随访。科主任对特殊的重点病人进行随访,对病情有需要的患者组织上门随访。

三、随访内容

(1)了解病人出院后的疗效、病情变化和康复的情况;

(2)对病人药物治疗及康复进行指导;

(3)对病人饮食忌口、运动强度等给予指导;

(4)对病情变化的处置及返院复诊提出建议;

(5)听取病人及亲属对返院继续治疗的要求、顾虑及困难。

(6)听取在住院期间对医院的医务人员工作态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四、随访要求及随访用语

(1)对回访患者进行回访时,必须本着人文关怀及专业负责的精神,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遵守回访礼仪要求;

(2)电话回访采用统一的随访用语:“你好!我是沂水县妇幼保健院**科室**经管医生或科主任(护士长),你**时间因患**病在我院治疗,出院后现在身体健康状况如何?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结

束语:“有问题请及时来电!祝你身体健康!再见!”随访责任人详细填写随访登记表,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室所有登记本进行检查,医务科每月抽查各科登记本。

五、随访时间及间隔期

(1)一般病人随访,出院后2周内完成;

(2)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1周内完成首次随访,根据病情,及时或临时随访;

(3)使用副作用较大药物治疗的病人,出院后1周内开始随访,此后每1-2个月随访一次,直至使用药物结束后半年;

(4)手术治疗后的病人,出院后1周内开始随访,此后每1-2个月随访一次,共半年,特殊情况持续随访一年以上;

(5)罕见疾病、疑难疾病、恶性肿瘤病人出院后1周内完成首次随访,视病情1-2个月1次,需定期终生随访。

六、出院病人可实行复诊预约,预约范围包括: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预约、手术预约等。

七、复诊预约方式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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