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的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历的归档和保管1、病历的归档病历应按疾病种类、患者姓名、住院号等分类,定期整理、归档。
病历整理应酌情删除无审计、无医疗、无研究价值的临时文件,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
2、病历的保管医院应建立不同级别的保密区域,保证病历的安全性。
禁止随意带出病历,严格控制病历的外借和传递。
在病历保管期间,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病历的书写和记录1、书写规范医生在填写病历时必须按照规范格式进行,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得使用医学术语、英文缩写等专业术语,必须简洁明了,便于患者和其他医务人员阅读理解。
2、记录精细医生记录病历时应该详实准确,包括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完整内容。
记录过程中必须注明时间、地点、人员、经过、结果等要素,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三、病历的查阅和审阅1、查阅权限医院应明确规定各级医务人员对病历的查阅权限,不得随意查阅他人病历且不得外传。
有关方对病历查阅需做准确记录,确保查阅记录可追溯。
2、审阅规律医院应建立病历审阅制度,对病历记录进行审查,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阅人员应及时发现错误和缺陷,并指导医生及时修改。
对重要的病例,需由主任医师或专家全程参与审阅。
四、病历的存储和传输1、存储措施医院应配备专门的病历存储设施,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不得将病历存放在易受损坏或被窃取的地方,确保病历的机密性。
对于电子病历,应进行定期备份,避免丢失数据。
2、传输方式医院建立严格的病历传输规定,禁止私自传输病历。
对于涉及隐私和敏感信息的病历,应采取加密传输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传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确保信息不被篡改或泄漏。
五、病历修改和注销1、修改规定医生在填写病历时发现错误或有遗漏,应当及时进行修改,但不得划改或涂抹。
修改内容需注明修改时间、原因和负责人,确保修改过程的可追溯性。
2、注销要求病历如需注销,必须有明确的理由和依据,并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1.培训:
(1)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和管理水平;
(2)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电子信息管理、病历质量控制等;
(3)培训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授课、网络教学、实操演练等;
(4)培训结束后,应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2.考核:
(1)医院应建立病历管理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和管理能力进行定期评估;
(3)严格控制病历的借阅和复制,确保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4)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六、病历的利用与共享
1.病历利用:
(1)医务人员可根据诊疗需要,合理查阅患者病历;
(2)病历查阅应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不得带出机构;
(3)患者有权查阅和复制自己的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便利。
(4)建立病历管理持续改进机制,确保病历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十一、病历管理的应急预案
1.数据安全:
(1)医院应制定病历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数据丢失、损坏、泄露等事件;
(2)应急预案应包括数据备份、恢复流程、事故调查及处理措施等内容;
(3)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3)加强对电子病历的监控,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
(4)建立电子信息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八、病历的销毁与保留
1.病历销毁: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达到保留期限的病历进行合理销毁;
(2)病历销毁应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如碎纸、焚烧等;
(3)病历销毁过程应有专人负责,并详细记录销毁时间、数量和方式;
(2)准确性:病历内容应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别字、漏诊、误诊等情况;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1)医院应将交流成果应用于病历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病历管理水平。
(2)对外合作与交流应形成长效机制,为医院病历管理提供持续动力。
十八、病历管理的质量改进计划
1.质量改进目标
(1)医院应制定具体的病历管理质量改进目标,包括降低病历缺陷率、提高患者满意度等。
(2)质量改进目标应具有可测量性、可达成性,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病历保存应采取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确保病历资料的可靠性。
二、病历质量控制
1.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应遵循医学专业规范和医院规定,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2)病历内容应全面、真实、客观,不得有虚假记载。
2.病历审核
(1)科室主任、质控医师应定期对本科室病历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医院质控部门应定期对全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1)医院应积极参与跨区域医疗协作,通过病历信息共享,实现远程会诊、转诊等服务。
(2)医院应建立跨区域病历信息交换标准,确保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病历档案管理
1.纸质病历档案
(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病历档案室,确保纸质病历档案的妥善保管。
(2)病历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病历档案的长期保存。
(1)医院应加强对病历管理法规遵守情况的监督,确保病历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2)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七、病历管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合作与交流机制
(1)医院应建立病历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制,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病历管理经验。
(2)合作与交流应涵盖病历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患者隐私保护等方面。
(2)跨部门协作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病历的采集、整理和保存病历是医生诊断治疗的主要依据,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的采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病历的采集应该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对于病历中的各项信息应该进行认真记录,确保病历的完整和准确性。
病历的整理应该按照特定格式进行,对于核心数据应该进行标准化处理,方便查询和使用。
病历的保存工作应该采用专门的储存设备,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二、病历的归档和销毁病历的归档是医院病历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归档工作应该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确保病历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
医院应该建立专门的病历档案室,对于归档工作应该有专门人员负责,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对于病历的销毁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病历的销毁安全和隐私。
三、病历的利用和报告病历是医生诊断治疗的主要依据,对于病历的利用应该按照医疗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病历的报告应该及时准确地进行,确保病人的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
四、病历管理的质量控制医院病历管理的质量控制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病历管理的质量应该进行全面监管和评估。
医院应该建立和完善病历管理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于病历管理工作应该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病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通过对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提高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还可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病人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
医院管理者应该高度重视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推动医院病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院珍贵的信息资料和宝贵财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以来,更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医院病历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主演病历、病程记录及其它各项记录文字,按时整理出院病历。
二、住院病人出院后,经主治医生要及时办理好出院手续,于15日内交病案室。
迟交一天,每份扣奖励性绩效50元。
如医生已将病历交病案室统计时,必须在次月底前按要求完成上月出院病人的病案整理及统计工作,拖延一天,扣奖励性绩效50元。
三、病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病历整理、登记、归档及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及时向医院院长反馈上报,不允许出现空号病历(有号无病例)。
四、凡出院病历必须经归档后,才能从病案室借阅。
病案室要建立病历借阅登记本,借阅者先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准与借阅。
借阅者仅限于本院相关医务人员,严禁外借出,(特殊情况下必须经院长审批后可借出)。
借阅时间不超过2周,确需延长,必须经医院领导审批后尚可延长。
五、借阅病历者要爱护病历文书,归还时要完整无损,严禁损坏,
丢失,违反者承担法律责任。
六、凡需复印病历者,需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必须经主治医生同意。
司法机关必须持司法部门证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它部门、个人严禁调阅、复印,违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保管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保管制度
一、目的
加强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全院临床科室。
三、内容与要求
(一)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医生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并书写门诊电子病历备查。
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
住院期间,门诊病历应附于住院病历之后,出院时随出院小结交由患者保管。
(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形成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
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病历管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五)病历在科室、结算处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工作需要,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定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水平,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历管理制度1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
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
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医院常见病历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概述病历是医院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医务人员实施医疗行为的依据,也是患者维权的重要证据。
为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历管理职责1. 医院医务科负责全院病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病历的书写、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 医院病案室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查询、统计等工作。
三、病历书写要求1. 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病历书写格式、内容、时限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3.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
4. 病历书写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完成。
四、病历整理与归档1. 病历整理:病历整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
2. 病历归档:病历归档前,应由病案管理小组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病历完整、规范。
3. 病历保存:病历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保存方式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并存。
五、病历保管与使用1. 病历保管:病历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病案室。
2. 病历使用:病历仅限于医疗、教学、科研、法律诉讼等合法用途,未经许可不得外借。
3. 病历查询:患者有权查询、复制自己的病历资料。
六、病历质控与奖惩1. 病历质控:医院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 奖惩措施:对病历书写规范、质量较高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病历书写不规范、质量较差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
七、病历管理制度执行1.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病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临床科室、病案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病历质量。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旨在规范医院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病历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文献资料,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预后情况。
因此,合理规范的病历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介绍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病历管理流程1.病历的开立和管理(1)病历开立责任人病历开立责任人应当是接诊医生,并应在出院以前完成病历的书写章页,并签署。
医生对接诊患者应向医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
(2)病历文书和卡片的管理医院应当妥善保管患者病历文书,设有专人负责病历的管理和归档,并制定必要的保密措施。
病历卡必须按科室、年度和住院号码归档。
(3)限制使用的特殊情况如患者的病情需要限制使用,应当多次征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表同意,并在病历中明确标注。
专项限制病历的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2.病历查阅和归还(1)查阅规范医务人员查阅病历应当事先经过医务部门和专门审查人员的审查和批准,并应在特定的场合下进行。
未经过批准,私自查阅他人病历者应受到纪律处理。
(2)病历归还医务人员借阅他人的病历文书,必须及时归还。
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还应当赔偿相关损失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三、病历管理的基本原则1.独立性原则患者的病历应当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需遵循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及保密行为准则。
2.保密性原则医院应当通过加强行业人员的保密教育,明确每一份患者病例的保密内容,并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病历的物理、电子和网络安全防范。
3.统一性原则病历格式、内容、标准应当与国家、地区和行业相关规范的标准、指南、政策保持一致,确保医生能够履行职业。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对患者病历管理的认识和规范。
4.生命、健康和安全第一原则医院要注重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准确有效的记录每一个患者的治疗情况,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医院应当及时制止、处理和申报相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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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 、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
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
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
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
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
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
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
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
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住院处(医保办)
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
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
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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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
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
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
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
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
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
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
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
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
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
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
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
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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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
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
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
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
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
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
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
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
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
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
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
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
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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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
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
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
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
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
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
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
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
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
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
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
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