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罚款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教材.ppt

二、 一般要求
– 分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当事人 – 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试行)》的规定:公民分为无任何证照的个人(包 括经营者和非经营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 核准登记,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两个以上公民 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 同劳动的个体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分类
◇以文书的性质和用途划分 执行文书、证据文书、内部工作文书
◇以制作方法划分 填写式文书、叙述性文书
◇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划分 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卫生监督文书、卫生行
政处罚文书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卫生行政文书制作原则
◇客观性原则 在程序、实体方面都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作为立论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特征
1、法定的强制性和制约性 2、效力的特定性 3、专业技术性 4、形式的规范性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作用
1、保证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2、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历史档案 3、是卫生法制宣传的重要途径 4、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 5、真实反映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执法水平、文书制作水平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特点
1、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 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制作
2、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 3、制作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 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 4、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5、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意义的文书 6、只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 制作的法律文书,只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全文包括总则、制作要求、执法文书管理、附则共四章五十一条。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暂无信息实施时间:暂无信息时效性:暂无信息效力级别:暂无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7号【修改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12.09.06【实施日期】2012.12.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7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2012年9月6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精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做规范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无效的法律文书。这些依据从广义的理解就是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政府的法规、规章条例等,还包括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省政府第131号令)第三条第二款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标准规定为,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归纳为属于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卫生监督意见书
是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可对被监管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等书写的内容必须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具有现实指导意见,要有可操作性。文法规范,意思表达正确肯定,最好是条款式的表述。要求改进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Hale Waihona Puke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是责令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正式文件(一式三联)是证据类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分就地封存和指定地点封存。对物品和实际保存地点一定要尽可能详细。保存期限7天(需特别注意)
2、以制作方法分为填写式和叙述式文书
填写式文书:如案件移送书、采样记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叙述式文书:对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评述或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等使用的法律文书。如,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等,它们有固定的格式,即:内容框架是固定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3、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为标准划分
具体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文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内设机构无权)。2、是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是对执法活动中的现象过程处理的客观表述。3、文书制作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每一个程序都应有相应的文书作为凭据,这既能反映过程,又能符合行政处罚法中的程序合法的要求。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与特征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施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系列法律文件的总称,是卫生行政行为的具体文字表述,一般属于国家行政公文的范畴。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性。
具有以下特征:1、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对具体的卫生行政行为或事件作出的判断、决定、要求、处分等内容在性质和程度上必须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内容合法。
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程序合法。
2、形式规范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文书,对文书的制作有规范的要求,具有结构规范化、用语规范化、事项要素化的特点。
3、表述准确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语言文字要规范化,表述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要言简意赅。
4、强制性和制约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卫生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制约性。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可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一)按照文书的性质来分类,可分为卫生监督类文书、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卫生许可类文书、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类文书。
1、卫生监督类文书,是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等。
2、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是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报告、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等。
3、卫生许可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批准、审批、审查、许可等各类卫生行政许可行为而制造的法律文书。
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医师资格证书等。
4、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裁决时使用的法律文书或在应诉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机关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详见检测报告(编号:)。
依据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四、已进行过复检的;五、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六、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罚责改通字[ ]第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般行政处罚目录被处罚单位名称:(xx被监督单位) xxxx卫食罚字(2011)-xxx号案由: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顾客使用负责人:xxxx编号文书名称时间经办人01 案件受理记录2011年6月2日02 立案报告2011年6月2日03 现场检查笔录2011年6月2日04 询问笔录05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1年6月2日06 合议记录(事先告知)2011年6月3日07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1年6月3日08 送达回执(事先告知)2011年6月3日09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0 陈述和申辩笔录2011年6月8日11 合议记录(处罚决定)2011年6月8日12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年6月8日13 送达回执(处罚决定)2011年6月8日19 现场检查笔录(巡回)2011年6月 9日15 罚款收据(执行结果、收据号)罚款人民币xxxxxx整(x财-0000xxxx)16 结案报告2011年6月8日17 卫生行政处罚单位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8 案件承办单位xxxxxxxxxx市卫生监督所19 案件承办单位负责人监督所头头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案件受理记录案件来源: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单位(人):(xx被监督单位) 地址:x市x区x街x-x号业主:xxxx 电话:xxx受理时间:2011年6月2日案情摘要:2011年6月2日(xx被监督单位)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给顾客使用,经初步调查核实该经营户正在营业。
处理意见:本案尚须进一步调查核实,建议由监督xx科承办,呈领导阅示。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立案报告当事人:(xx被监督单位) 地址:x市x区x街x-x号业主:xxxx 电话:xxx案件来源: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受理时间:2011年6月2日发案时间:2011年6月2日17时发案地点:x市x区x街x-x号案情摘要:2011年6月2日(xx被监督单位)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给顾客使用。
经初步调查(xx被监督单位)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给顾客使用。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xxxxx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1页共1页被检查人:(x被监督单位xxx)检查机关: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时间2011年06月19日18时40分至18时55分检查地点:x市xx区xx街道xx号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xxxx市xxxx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在负责人xxxxxx的陪同下,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1、(现场检查的违法情况)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证件号: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第一页共一页被询问人:性别:年龄30岁,民族:汉,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xxx与被调查人的关系:本人。
询问机关:xxxx市xxxx区卫生局询问地点:(执法单位地址)号询问时间:200x年07月21日卫生监督员岀示证件后询问,询问内容:告知:我们是xxxx卫生局卫生监督员,今天对快餐店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案一事向你了解情况,你应当实事求是地回答,不得隐瞒,歪曲,夸大或缩小事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你要负责,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
问:..............................。
陈述申辩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当事人:(xx被监督单位)地址:x市x区x街x-x号业主:xxxx 电话:xxx案由:(xx被监督单位)餐饮用具未经消毒直接供顾客使用。
承办机构: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承办人:品监督管理局案情及违法事实:2011年6月2日xxxxx卫生监督所在对该店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顾客使用。
相关证据:1、2011年6月2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争议要点:无处理建议:以上事实违反了《xxx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xxxx》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罚款人民币xxxx整。
承办人:年月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合议记录(事先告知)第一页共一页案由:(xx被监督单位)合议主持人:参加合议人员:合议时间:2011年 6 月 3 日合议地点:xxxxxxxxxx市卫生监督所监督xx科办公室违法事实:2011年6月2日xxxxx卫生监督所在对(xx被监督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顾客使用。
相关证据:1、2011年6月2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处罚依据:《xxxxx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合议建议:该经营户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建议罚款人民币xxxx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手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执受送达人:(xx被监督单位)送达机关: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xxxx卫食罚告字[2011]第号送达地点:xxxxxxxxxx市卫生监督所监督xx科科办公室收件人签名:送达人签名: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陈述和申辩笔录第一页共一页当事人:(xx被监督单位) 地址:x市x区x街x-x号业主:xxxx电话:xxx陈述申辩人:xxxx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与被调查人的关系:本人承办机关: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人:陈述和申辩地点:xxxxxxxxxx市卫生监督所监督xx科办公室陈述和申辩时间:2011年6月8日陈述和申辩内容:告知事项:有关你(单位)2011年6月2日,(xx被监督单位)餐具未消毒直接提供给顾客使用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11年6月3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等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有对本案承办人员提出回避的权利。
xxxx:我不申请回避,但对你局行政处罚有些不同意见:由于我经营的不好,经济能力有限,建议贵局从轻处罚。
我一定要按照您局的要求改正。
陈述申辩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合议记录(处罚决定)第一页共一页案由:(xx被监督单位)餐具未经消毒直接提供给顾客使用合议主持人:参加合议人员:合议时间:2011年 6月8日合议地点:xxxxxxxxxx市卫生监督所监督xx科办公室违法事实:2011年6月2日xxxxx卫生监督所在对(xx被监督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餐具未消毒直接供顾客使用。
相关证据:1、2011年6月2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处罚依据:《xxxxx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第xx条第xx款。
合议建议:罚款人民币柒佰佰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执受送达人:(xx被监督单位)送达机关: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xxxx卫食罚决字[2011]第100送达地点:xxxxxxxxxx市卫生监督所监督xx科办公室收件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1页共1页被检查人:(xx被监督单位)检查机关: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时间2011年6月9日10时51分至16时10分检查地点:x市x区x街x-x号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xxxxxxxx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在负责人xxxx 的陪同下,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证件号:年月日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结案报告当事人:(xx被监督单位) 地址:x市x区x街x-x号业主:xxxx 电话:xxx案件来源: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立案日期: 2011年6月2日案由:(xx被监督单位)餐具未消毒直接供顾客使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xxxx卫食罚决字[2011]第xxx号一、1、执行方式:自觉履行2、执行日期:2011年6月8日3、执行结果:完全履行二、不作行政处罚的理由:无建议本案结案。
承办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审批意见: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