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一、引言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专项
基金。
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基本失业保险基金,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 独立管理:基本失业保险基金应独立管理,不受其他资金的
干扰。
2. 定期筹集:按照规定,定期筹集基本失业保险基金。
3. 安全运作:保障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防止损失和
挪用。
三、管理职责
1. 监督机构:设立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
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筹集和支付: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
3.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本失业保险基金进行投
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稳定增值。
四、基金使用
1. 失业救助:基本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提供失业人员的失业救助金。
2. 就业培训:一部分基金用于培训和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3. 基金保值增值: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采取措施确保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五、财务报告
1. 定期报告: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向监督机构提供基金的财务报告。
2. 透明度:财务报告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1. 处罚机制:对于侵占、挪用、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严肃处理。
2. 履职责任:监督机构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七、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2. 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失业保险培训课件

03
CHAPTER
失业保险的管理与监督
详细解释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政府的补贴等,以及基金的构成和比例。
基金来源和构成
基金投资运营
基金支付和结算
阐述如何安全、稳健地运营失业保险基金,以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解释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条件和流程,以及基金结算的方式和周期。
03
推荐一些实用的工具和资源,如业务经办手册、在线服务平台等,提高学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02
问题分析
对案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系统梳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待遇核发等各个环节。
业务流程梳理
操作规范讲解
疑难问题解答
实用工具推荐
详细讲解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提高学员的业务经办能力。
针对业务经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学员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困惑。
就业状态
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年龄、工作年限、离职原因等。
其他条件
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失业登记证、离职证明等。
递交申请
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至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地点。
填写申请表
按照要求填写失业保险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审核与核定
经办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缴费记录,确定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申请人的缴费记录、工作年限和失业前的工资水平等因素,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金额。
核定金额
失业保险金通常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指定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发放方式
榆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榆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失业保险是一项由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
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榆林市也实施了失业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救济。
今天,我们将探讨榆林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以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以下是2024年的相关要求。
首先,榆林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 失业身份:申请人必须是合法失业的人员,即因非自愿原因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包括企业裁员、经济困难导致的停工停产等情况。
自愿离职、辞退或者过失造成的失业将不符合条件。
2. 就业年限:申请人必须在失业前曾在榆林市参加过失业保险并连续缴纳保险费满一年。
3. 劳动关系终止: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必须是因劳动合同到期、解除或者经济性裁员导致的终止,不包括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
4. 申请时间:申请人必须在失业后的3个月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
除了上述领取条件,榆林市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的50%,具体金额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和缴费年限而定。
2. 收入补偿期限: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失业期间找到新工作,申请人需要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3. 领取方式:失业保险金通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4. 社会保险缴纳继续:失业期间,申请人需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持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提到的条件和标准仅适用于榆林市的失业保险制度,并且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因此,申请人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时应咨询当地失业保险部门以获得最新的信息和要求。
总而言之,榆林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合法失业身份、就业年限、劳动关系终止和申请时间等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以月发放标准、收入补偿期限、领取方式和社会保险缴纳继续为主要内容。
第五章 失业保险制度

2012/10/25
6
一、主要概念
1.失业保险制度 是指国家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费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 资收入的职工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以保障其基 本生活,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以及重新就业创 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关键词语: 暂时失去 劳动力再生产
11
2012/10/25
三、失业分析
政策性: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失业 问题。我国不同时期的失业状况:表4—1 社会性: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 就业问题的影响; 个体性:劳动力素质与就业需求的矛盾。 呈结构性、普遍性失业并存。表4—2 缺失性:未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市场导向 就业机制
2012/10/25
2
古典经济学:失业主要是个人原因 面对早期出现的经济危机,大多数经济学家 认为:市场有力量自发解决劳动力的供求平 衡问题。 凯恩斯认为:为实现充分就业,国家应该干 预经济,政府通过税收和直接投资,扩张有 效需求,达到扩大社会就业的目标。 国际范围:三阶段 创建阶段(20世纪初——第二次时间大战 前):法国最早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05 年),但实行的是自愿性的。1911年英国颁 布《国民保险法》开创失业保险制度先河。 发展阶段(第二次大战以后——70年代初): 完善阶段(70年代中期以来):目前, 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 中大多数是强制性的 ,自愿性保险的范围 只限于工会已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产业或行 业。 基金来源:多数为双方;有些国家规定由雇 主全部承担。 替代率:大多数国家确定失业补助金的替代 2012/10/25 率为失业前一段时期平均收入的40%—75%;
失业保险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失业保险财务管理,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参保人)。
第三条失业保险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合规。
(二)安全可靠原则: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防止基金流失和违规使用。
(三)公开透明原则: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效益原则:合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独立核算,设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一)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三)失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四)财政补贴;(五)其他收入。
第六条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包括:(一)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三)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四)失业人员培训补贴;(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费;(六)其他支出。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应当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淆。
第八条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第九条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应根据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测,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应根据实际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决算,经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应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确保基金安全、合规。
第十四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接受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贪污、挪用、侵占失业保险基金的;(二)擅自改变失业保险基金用途的;(三)虚报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四)其他违反失业保险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失业保险发展历程

失业保险发展历程
失业保险发展历程始于20世纪初,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
劳动力市场的变动,人们逐渐意识到失业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的影响。
因此,各国纷纷开展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
早期的失业保险制度主要采用了自愿参保的方式,即只有那些愿意自愿缴纳费用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保障。
这种制度存在可行性较低的问题,因为大多数劳动者在失业前并不愿意为失业保险支付额外费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国家不断探索失业保险制度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20世纪20年代,法国首次引入了义务性的失业保险
制度,通过雇主与劳动者的共同缴纳费用,实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德国、英国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制度。
随着二战结束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兴起,失业保险逐渐成为了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国纷纷通过立法将失业保险制度写入法律,并规定义务性参保和强制缴费的原则。
同时,为了能更好地应对失业问题,各国也逐渐建立了失业登记和劳动市场信息服务机构,提供求职、职业培训等服务。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失业保险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些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失业者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提高了失业保险金的覆盖范围和金额,并加强了失业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的发展历程从最早的自愿参保到义务性参
保,再到如今的全面覆盖和多元化服务,这一过程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不断保护和关注。
尽管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一定差异,但它们都在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失业保障和再就业支持,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失业保险制度发展中的问题

失业保险制度发展中的问题失业保险制度发展中的问题那可真是个值得唠唠的事儿。
你想啊,失业保险制度本来是个挺好的事儿,是为了给那些没工作的人一点保障,让他们在找工作的间隙能有口饭吃。
可是呢,这里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就说这覆盖范围吧,好多人其实都没被涵盖进去呢。
比如说那些临时工,还有一些自由职业者,他们往往是最需要保障的,因为工作不稳定啊。
今天有活干,明天可能就没了。
但是失业保险就像把他们给忘了一样,他们想参保吧,可能还面临各种门槛,手续复杂得很,就好像故意不让人家进来似的。
再说说这失业保险金的金额,那可真是有点不够看。
在现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那点钱能干嘛呢?也许只能勉强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开销,要是还想交点房租、水电费啥的,那就捉襟见肘了。
这对于那些失业的人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啊。
他们本来就因为没工作心情不好,再加上这点钱都不够生活,那压力得多大啊。
还有就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时候感觉特别死板。
就像有些人为了照顾家里不得不辞职,这种情况其实他们也面临失业风险啊,但是按照规定却可能领不到失业保险金。
这不是很不合理吗?人家也不是自己想失业的,是有家庭原因的。
而且这个制度在宣传上也做得不到位。
好多人都不知道失业保险是怎么回事,怎么参保,能领多少钱,什么情况下能领。
就像我有个朋友,他都工作好几年了,居然不知道有失业保险这回事,更别说利用这个制度来保障自己了。
这就导致很多人在失业的时候,本来可以有一点保障的,却因为不知道而错过了。
另外,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作用也没有发挥到最大。
它不仅仅应该是给失业者发钱,还应该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
比如说提供一些就业培训,介绍工作岗位之类的。
可是现在很多地方的失业保险在这方面做得就很欠缺,就只是简单地发个钱就完事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失业者的问题。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执行起来差别很大。
有些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好一点,失业保险金相对高一些,保障也更全面。
失业保险条例(完整版)

失业保险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失业保险制度
:为就业保驾护航的重要保障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就业机制。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人员还是会失去工作,这时候,失业保险就成为了他们的一道救命稻草。
那么,是什么,它的作用是什么,如何才能让其更好地服务于劳动者和社会经济发展呢?
一、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在遭受失业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便失业者重返就业市场。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失业保险是由国家和工人共同缴纳,由国家提供基本保障,由各级财政承担失业救济金的支付,以及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帮扶和培训。
失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照顾失业人员的生活,同时激发他们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在失业的情况下,失业人员可以拿到一定的救济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和消费需求。
而随着就业总量的
增加,失业保险金缴纳总额也随之增长。
这需要建立严格的财政支出机制,确保财政救济金的合理使用和社会效益。
二、失业保险的作用
(一)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利益
失业保险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利益。
为了满足失业人员的生活需要,失业保险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对于那些失去工作、难以维持生计的人来说,失业保险确保了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
同时,通过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失业人员的就业前景也得到了较大的保障。
(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失业保险能够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当失业者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他们就可以在找到合适岗位前暂时不再就业,这样就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更新自己的技能,提高竞争力。
同时,还有助于争取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特别是在经济形势
不稳定时期。
通过为失业者提供一定的救济,失业保险政策降低了社会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
(三)促进社会公平和民生福祉
对于政府来说,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
失业保险可以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民生福祉的作用。
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可以减轻家庭难度,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
失业保险政策可以增加劳动者的就业保障,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
(一)完善失业保险法律法规
完善需要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进行。
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完善关键在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框架,确保失业人员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应在政策设计中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工人的合理需求,优化制度的设计和改善服务模式。
(二)健全财政支出机制
的完善还需要严格控制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和由财政承担的救济金额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效益。
同时,需要建立起合理的财政资金缴纳机制,确保失业保险金支付的可持续性。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推动失业人员求职和就业至关重要。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做好失业者的情况调查和职业咨询服务,从而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加精细化的就业帮助,使之更加有效地适应社会环境。
结语
失业保险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对于维护和稳定劳动力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保障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现有的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在制度体系、经费保障、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入完
善。
作为普通民众,我们也应增强对的理解和认识,以更好地咨询和维护自身权益,为建设更加公平、稳定、可持续的社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