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授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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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医学院教师授课任务书

填表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按课程填写,每门课一张,一式二份。

2.本表经系(部、中心)主任签章后于放假前交教务科,经审批后一份发还各系(部、中心),一份教务科留存。

教学任务书

《侦查总论》教学任务书 侦查总论学时: 36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侦查学是研究侦查工作的专门学科,它的主要研究对象就是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总论》它是一门介绍侦查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的课程,有较强的综述性、系统性和理论性特点。《侦查总论》对公安学院学生的开课时间一般为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这一学期是学生开始由学习基础课程向学习专业课程的过渡时期,《侦查总论》在这一时期开设起到了为学生打开侦查学的“大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学习侦查学相关专业课程的作用。因此,《侦查学总论》的学科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侦查总论》课程是我院警察技术系刑事侦查教研室承担的专业主干课程,是刑事侦查专业独立的必修课程。总课时为36学时。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并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方法进行调查取证的技能,具有运用侦查措施、手段的能力。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 《侦查总论》是学习其他侦查学类课程的基础与刑事侦查学、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等侦查学专业课程以及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等刑事技术课程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也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心理学等学科有着交叉联系。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通过对《侦查总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明确侦查学的学科性质、

学科特点及学科历史,对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体制、刑事侦查学的结构体系和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有充分的认识和掌握,能够正确区分“大侦查体系”和“小侦查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刑事科学技术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正确认识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学习刑事侦查其它专业课程及刑事技术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要求学生正确理解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和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使学生能够运用刑事侦查的基本原理正确分析、评价刑事侦查中的具体案例等相关问题,在掌握刑事侦查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刑事侦查活动的基本程序、规范等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和掌握。 (三)培养学生根据侦查学的学科特点正确认识并熟练掌握侦查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使学生明确作为一名侦查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扩展其必需的知识结构,使其在今后的学习中明确自己的学习重点和学习方向;培养学生运用侦查思维分析具体案例,使其在未来的侦查实践中能够正确分析、判断具体问题。 (四)通过概括介绍我国侦查活动的基础工作、程序、侦查的组织结构以及我国目前刑事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要求学生明确侦查人员的地位与职责,并初步掌握对侦查活动的运筹和管理,使其在未来的侦查工作实践中能够正确履行侦查程序,正确分析、判断案情,正确运筹和管理自己的具体侦查活动。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坚持以理论教学为主与实践教学配合的方式,演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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