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秋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XX县2020年秋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完成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建设目标任务,迅速扭转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展缓慢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强《XX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实施,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及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方针,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推动全县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二、攻坚目标
对照《XX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国家四部委下达的试点建设目标任务,从2020年10月起,在今冬取暖季期间全面完成已向国家四部委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到2021年4月底前,全县完成城区集中供热改造超低排放验收174.69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7901户,其中集中供热5401户,“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2500户。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651㎡。实现“禁煤区”
散煤和燃煤设施“清零”。国道、省道两旁的经营性门店纳入今年清洁取暖改造范围。全县城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清洁取暖率达70%。
三、工作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0月15日前)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安排部署,以及10月11日吕梁市2020年秋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动员会会议精神,召开全县攻坚行动动员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振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攻坚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5日-2021年4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攻坚行动。截止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XX 县2020年秋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责任状》中明确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3、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10月15日-2021年4月15日)
由县政府组织,县清洁办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清洁取暖攻坚行动进行全程、随机督查。各督查组要聚焦资料验收、深入项目现场、明察实施效果,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
四、职责分工
全县2020年秋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由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积极推进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XX分局;配合单位:县公用事业中心)
2、加快推进XX、XX、XX3个乡镇集中供热项目,确保10月底开工建设,年内圆满完成。(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
3、“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2500户,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1月底前完成炉具的安装调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4、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4651㎡,确保10月底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5、国道、省道两旁的经营性门店全部纳入清洁取暖范围,年内完成。(牵头单位:各相关乡镇)
6、“禁煤区”散煤和燃煤设施“双清零”,年内完成。(牵头单位水头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
五、工作重点
(一)全面完成已备案但未完成的清洁取暖项目。各单位要对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攻坚行动责任状中明确的攻坚目标任务,按照
“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全面推进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要集中精力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清洁取暖各项任务完成,使全县居民安全温暖过冬。
(二)做好终期绩效评价的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
行认真排查,查缺补漏、纠偏扶正,全面提高清洁取暖绩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决战决胜党中央、国务院三大攻坚战役的高度开展清洁取暖攻坚战。全县上下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树立起志在必得、攻坚必胜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提振精神,集中精力,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力打赢清洁取暖这场硬仗。
(二)加大调度指挥力度。攻坚行动要全面贯彻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指导思想,形成以县政府为核心的调度指挥体系。要加大调度统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调度统计周报、月报制度。要建立24小时实时互动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与县清洁办密切对接,实现及时、高效调度指挥,并与10月16日下午5时前把联系人名单、电话报清洁办。
(三)加强督查检查。攻坚行动期间,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全程、随机的方式对各单位的攻坚行动进行分片督查。
督查组每月要向县清洁办报送督查情况,县政府根据督查反馈情况即时提出相应的推进措施。
(四)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已纳入2020年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攻坚行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开展专项考核工作,对各单位清洁取暖试点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于试点建设工作目标未完成、考核评估不合格、城乡居民对清洁取暖工作满意度不高或有负面舆情发生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各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各牵头部门在每周五下午3时前,把本周的工作进展情况一把手签字盖章报清洁办XX,联系电话:XX,邮箱:XX@https://www.360docs.net/doc/a113497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