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理性解读
关于农地流转行为的理性行动分析

2 0 0 5 年农业 部又颁 布实施 了《 农村 土地承 包经 营权流转 理办 法》 , 对流 转方式 、 合 同、 管理等作 出 比以前法律政 策更
、
农 地 流 转 政 策 的 回 顾
1 9 7 8 年, 风 阳小 岗村 的十八位 农 民通 过把 土地分 给家
篙
人和流转人都是行动者的一方 , 行动双方将农村耕地作为资
源进行 活动 , 承包人获得各种利 益 , 流转人 以经 营权 所获得 的利益作 为流转双方 的纽 带 , 维 系着行动双方 , 使得 行动者 在农地流转这一社会系统 中处于最佳的社会均衡状态 , 既自 身利益 的最大化导 向社会利益 的最 大化 。根据科 尔曼 的理 论我们可 以总结 出在农地流转过程 中出现的委托经营模 式 、 土地入股模式和土地融资模式三种 。 ( 一) 委托经营模式 城 市的发展 、 城镇化 的推进 , 让一大批农村 富余劳动 力
V0 1 . 2 6 N o . 6
J u n . 2 0 1 3
关 于农 地流转行为 的理性行 动分析
李 江勤,刘 靓
( 安徽大学社会 与政治学 院,安徽合肥 ,2 3 0 6 0 1 ) [ 摘 要] 农地使 用权 流转主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对于发达 的东部地 区而言 ,欠发达的 中西部地 区主要
“ 允许 土 地使用 权合 理流 转 ” , 直到2 0 0 3 年《 农 村土 地承包
法》 的颁 布实施 , 为农地流转 经营 的模式 和问题提 出了法律 依据, 从 而标志 着 中国农 地使 用流转 制度 的正式 确立 。在
土地流转政策解读手册

土地流转政策解读手册第1章土地流转政策概述 (4)1.1 土地流转政策背景 (4)1.2 土地流转政策意义 (4)1.3 土地流转政策发展历程 (5)第2章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 (5)2.1 相关法律概述 (5)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2 相关法规解读 (6)2.2.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6)2.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6)2.2.3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6)2.2.4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 (6)2.3 法律法规在土地流转中的适用 (6)2.3.1 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6)2.3.2 土地流转纠纷的处理 (6)2.3.3 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 (6)2.3.4 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 (6)第3章土地流转方式及程序 (7)3.1 土地流转方式分类 (7)3.1.1 出租 (7)3.1.2 转让 (7)3.1.3 互换 (7)3.1.4 入股 (7)3.1.5 债权转股权 (7)3.1.6 其他流转方式 (7)3.2 各类流转方式的特点 (7)3.2.1 出租 (7)3.2.2 转让 (7)3.2.3 互换 (7)3.2.4 入股 (8)3.2.5 债权转股权 (8)3.2.6 其他流转方式 (8)3.3 土地流转程序及注意事项 (8)3.3.1 土地流转程序 (8)3.3.2 注意事项 (8)第4章土地流转合同签订 (8)4.1 土地流转合同要素 (8)4.1.1 合同主体 (8)4.1.2 土地基本情况 (9)4.1.3 土地流转方式 (9)4.1.4 土地流转期限 (9)4.1.5 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9)4.1.6 权利义务 (9)4.1.7 违约责任 (9)4.1.8 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 (9)4.1.9 争议解决方式 (9)4.2 合同签订程序及要求 (9)4.2.1 谈判与草拟 (9)4.2.2 审核与批准 (9)4.2.3 签订合同 (9)4.2.4 登记备案 (9)4.2.5 合同公告 (9)4.3 常见合同纠纷及解决途径 (10)4.3.1 土地使用权争议 (10)4.3.2 土地流转价格争议 (10)4.3.3 土地使用与维护争议 (10)4.3.4 合同解除和终止争议 (10)4.3.5 其他合同纠纷 (10)第5章土地流转价格评估与交易 (10)5.1 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方法 (10)5.1.1 市场比较法 (10)5.1.2 成本法 (10)5.1.3 收益法 (10)5.1.4 基准地价法 (10)5.2 价格形成机制 (10)5.2.1 市场供求关系 (11)5.2.2 政策因素 (11)5.2.3 土地利用条件 (11)5.2.4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11)5.3 土地流转交易流程 (11)5.3.1 交易意向 (11)5.3.2 交易评估 (11)5.3.3 签订合同 (11)5.3.4 合同备案 (11)5.3.5 交易鉴证 (11)5.3.6 土地交付 (11)5.3.7 交易结算 (11)5.3.8 产权变更 (12)第6章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流转 (12)6.1 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关系 (12)6.2 承包权流转政策及实践 (12)6.3 经营权流转政策及实践 (12)第7章城市土地流转政策 (13)7.1 城市土地流转背景及意义 (13)7.1.1 背景分析 (13)7.1.2 意义 (13)7.2 城市土地流转政策体系 (13)7.2.1 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 (13)7.2.2 土地市场管理政策 (14)7.2.3 土地收益分配政策 (14)7.3 城市土地流转实践案例 (14)7.3.1 案例一:某城市商业用地流转 (14)7.3.2 案例二:某城市工业用地流转 (14)7.3.3 案例三:某城市住宅用地流转 (14)第8章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 (14)8.1 农民权益保护 (14)8.1.1 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不得影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享有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12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和作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问题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既符合党的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精神,也是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
从当前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看,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培育一大批新型农民以规模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水平;有利于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程度。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农户通过流转而获取收益,从而使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实现农村土地的增值,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整个农村经济的效益。
土地资源缺乏是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而以均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分散经营,导致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利用效率低下。
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能实现地尽其用的目的。
认识问题是目前制约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首要问题。
一方面,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而又心有疑虑,害怕彻底失去土地,当其外出打工或无力耕种时,往往选择私下协商代耕,临时性转包,甚至干脆撂荒也不愿意放弃土地使用权。
另一方面,政策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招商引资,擅自延长承包期,耕地租包期有的长达50年、70年,甚至个别地区的非耕地包租期长达120年,已经做了若干代人以后的事,“超前”得令人啼笑皆非。
虽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土地流转无论有形还是无形市场都尚未形成,阻碍着土地流转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进行。
在许多地方还没有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
同时,由于土地本身涉及到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众多职能部门,而这些部门又各有各的法律和政策,使得土地流转部门1.1有利于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1.2有利于农村土地价值显性化1.3有利于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2.1认识不统一、政策不完善2.2机制不健全,管理不顺畅《华北国土资源》工作研讨GONGZUO YANTAO年第期3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思考文章编号:1672-7487(2010)03-0008-03李建军(山西省沁县国土资源局,山西沁县046400)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P302文献标识码:A分析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和作用,指出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对策。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立法机关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土地的管理和使用。
它对土地使用权作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并对土地的流转、转让等进行了相应的界定。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出让、划拨和出租等。
其中,出让方式适用于工业、商业用地以及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划拨方式适用于国有土地向事业单位、公益性科研机构等划拨使用;而出租方式适用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
土地使用者通过与土地管理主体签订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异。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商业、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但需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转让和抵押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经过受托抵押的机构的登记和备案。
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可以实现在合法范围内的交易和利益转移。
四、土地使用权的保护土地管理法为保护土地使用权,对不正当干预和滥用职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方面,法律规定了土地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法律也规定了土地使用者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规进行土地的租赁、出让等操作,以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长期稳定发展。
五、土地使用权的责任与义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土地使用者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包括按照规定使用土地、保护土地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
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者还要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等。
城市更新中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研究

城市更新中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研究城市更新是指对老旧城区进行改造、更新和提升的过程。
在城市更新中,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的过程,通过流转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本文将从城市更新的背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城市更新的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老旧城区的问题日益突出。
老旧城区存在着建筑老化、基础设施陈旧、环境污染等问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压力。
而城市更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对老旧城区进行改造和提升,可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城市更新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土地使用权流转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老旧城区,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较低,通过流转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有更高效用价值的项目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土地使用权流转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通过引入新的项目和产业,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增长,提升城市的竞争力。
此外,土地使用权流转还可以推动城市功能的升级和转型,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多种。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政府招标出让。
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有实力和经验的开发商,由开发商负责进行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
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种方式是政府与开发商合作。
政府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城市更新项目。
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开发商的优势,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
此外,还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出租等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农业部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解读

农业部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解读随着中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农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部制定了相关政策,本文将对农业部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在不改变法定权属关系的前提下,由农户将耕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或合作经营给其他农户、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旨在为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民转移就业、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政策内容1. 流转主体和范围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明确了流转主体的范围。
除个体农户外,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涉及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这为流转参与主体的多样化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2. 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流转可以采取出让、转包、互换等多种方式。
根据流转双方的意愿,可以灵活选择最合适的流转方式,既方便了流转主体,也有助于流转效益的最大化。
3. 流转期限和权益流转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流转的时间范围。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规定了土地流转的最低期限,一般为3年以上。
流转主体在流转期限内享有相应的土地权益,包括经营权、受益权等,确保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4. 政府支持和服务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要求相关政府部门为流转主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包括土地流转信息公示、流转补贴政策、流转合同监管等。
政府的支持和服务将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环境,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
三、政策意义1. 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使农民土地经营权能够得到更好的流转和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流转主体可以通过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等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2. 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土地流转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通过流转的方式,各种规模经营主体可以集中资源,整合农业要素,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理性思考
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理性思考【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探讨了土地流转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随后分析了土地流转的背景及现状,以及土地流转的优势与劣势。
接着细致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农民生活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指出土地流转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
最后总结认为,土地流转需要合理规划与管理,应注重农民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
同时强调土地流转对农村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理性思考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背景、影响、优势、劣势、经济、农民生活、生态环境、规划、管理、农民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发展1. 引言1.1 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管理的行为。
这一现象的出现,源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
在过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约束了土地的流通和使用,导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农民通过租赁、出让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合作社或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
这种土地流转的背景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需求。
通过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化经营主体,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管理和规范,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2 探讨土地流转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整合农村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土地流转也可以带动农村就业增加,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社会进步。
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分析
Hale Waihona Puke 岗村的土地承包为开端 , 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种 分机械化 。机械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 间并非都是相悖的 , 据 制度的实行 改变 了我国农村和整个社会的面貌, 为农村和整个 国家 有关资料, 我国人均耕地不足 1 . 2亩, 仅相 当于世界水平的 1 / 4 ,全 带来 了丰富的农产品, 基本解决了国家的吃饭 问题 。衡量农村改革 国有 1 / 3 的省 、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一亩。土地 的超小规模经营 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粮食增产 、农 民增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不利于引进资金和技术 ,难 以形成规模效益 , 但一个 村的土地数量
发, 也可以通过创新经营方式来做到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的生产效 将资金、技术 、人才 、项 目等市场要素及资源与农业土地资源要
率 。如政府是否可 以加大土地的社会保 障职能, 通过建立政府 、企 素进行优化配置和整合 , 在保护农 民合法权益 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
业 、农户三方 人股的农场的形式, 通过协议将农户土地 收纳农场 , 农 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 增加农民收入 , 提高国家农业安全 陛。
场采用企业化经营。农户一方面可以得到分红和 日常劳作的工资 ,
2 0 0 8 年通过 的 ( (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 问题
同时 , 以农场为单位办理教育、医疗等事业, 国家财政对参与养老保 的决定) )提出 “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 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 险和医疗保险的农户给予资金支持。将来甚至可 以将基层政 府组 地的占有 、使用 、收益等权利 加强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 织改造成农场股东 , 实行企业化的管理经营模式。 服务 , 建立健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这说明 , 在以后的一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探析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探析概要: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模式进行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向流转模式发展是大势所趋,其对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着重要作用与意义,因此,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模式的探究非常有必要,有助于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必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的运行机制等来提高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实现利益分配合理化,从而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模式(一)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主要是指以地方政府为流转主体,利用特殊定价机制与流转形式,例如出租、联营、转让等,对土地进行统一流转,而农民集体土地的成员则通过表决权、同意权等方式参与到政府决策中。
政府主导型模式具有明显的制度特征,能将集体土地使用产权性质进行变更,由私人变为国有,政府主导型模式也能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化流转模式。
政府主导型模式就是将农村农民用地、公共用地及企业用地等规划形成指标,而后通过相关程序将指标面向社会出售、出租,让指标购买者重新对指标进行规划建设,从而实现指标的有效性,实现农村生产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的置换。
例如当前我国较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就有重庆地票交易,天津宅基地换房等。
其中天津宅基地换房就是利用农民宅基地对农村集体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以此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向国有化流转模式的变更。
而重庆地票交易就是将农村农民用地、公共用地及企业用地等规划形成指标,而后通过相关程序将指标面向社会出售、出租,让指标购买者重新对指标进行规划建设,以此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制度创新。
(二)农民自主型农民自主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主要就是以农民自身为流转主体,亦是利用特殊的定价机与流转形式实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统一流转。
农民自主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主要能分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与集体成员主导两种表现形式。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流转与利用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流转与利用的规定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其管理与利用涉及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福祉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
为了有效地管理土地资源并促进土地的流转与利用,我国制定了土地管理法,并不断完善与更新相关规定。
本文将就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流转与利用的规定进行探讨。
首先,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流转进行了规定。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和抵押等行为应当依法履行土地出让手续,并受到监督和管理。
这一规定保障了土地流转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了非法买卖土地以及恶意转让等行为的发生。
其次,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流转的条件进行了明确。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流转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划、利益均衡等要求。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需进行土地利益补偿、约定合同、出让手续等程序,以实现我们国家土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另外,土地流转还需满足合理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不当流转导致的社会问题。
第三,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土地利用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根据土地规划、土地用途等条件,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利用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应当坚持节约集约、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推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此外,土地管理法还强调了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带有生态保护功能的土地,应严格限制其开发利用。
最后,土地管理法还对土地流转与利用的监督与管理进行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应建立土地流转与利用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土地流转信息的透明度。
同时,国家还应加强土地流转与利用的监督,对于非法流转、不当利用等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障了土地流转与利用的合规性和监管性,避免了不良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流转与利用的规定涉及了土地流转的程序、条件、土地利用的原则以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
这一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与高效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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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 , 政策是逐步放开的。《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第 四款规定“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 照法 律的规定转让” 中 。《
共中央关 于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 第
3 条规定 “ 1 在坚持 土地集体所 有的前提下 ,延长耕地承包
、
农 村 土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的 根 据
巨大 功绩 。 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的分离是社会化发 ”H 展的必然产物 , 权利 的可分离性 为社会分工和合作性生产组 织的形成 提供 了必要 的前提 , 从而有利 于发挥专业化和规模
经济的 比较优势 。马克思 的权利分 离理论 已经初步 为我国
17 9 8年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 的实践所证 明。这次所有 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 大大促进 了农 村生产力 的发展 。[ 怛 】
小农意识 , 但没有认 识到农 民恋土情结 的背后是社会保障体 系不完备的制度缺陷。由于对制约流转的因素认识 不一 , 提 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和重点也就歧见纷呈。 因此有必要对这一 问题进行进一 步深人思考解读 。
一
( ) 二 政策依据 : 农村 土地制度涉及 面广 , 以政府 对农 所 地政策的变革是 十分慎重 的。 对土地使 用权 流转也采取审慎
( ) 一 理论根据 : 土地利权分离是马克思地权思想 的基本 观点。马克思对 于资本主义土地所有 权和使用权 的分离 , 曾
期, 允许 继承开发性生产项 目的承包经 营权 , 允许 土地使用 权依法有偿 转让 。在 2 0 ” 0 3年《 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
中、 人 互换 继
予 以高度评价 :它一 方面使土地所有权 从统 治和从 属的关 “ 系下完全解脱 出来 , 另一方 面又使作为劳动条件的土地同土
地所有权 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 , ……这一方面使 农业合理 化, 从而才使农 业有 可能按社会化 的方式经营 , 另一方 面 , 把
承” 。可见 , 为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 国家一直是肯定并鼓励农 地使 用权 流转 的。这些法律法规政策 的颁布 , 为农村土地流
增长。 虽然 国家反复强调 大稳定 、 小调整 , 由于获得承包权 但 的依据是人 口数量 , 面临不断变化 的人 口压力 , 农村 承包土 地 的变更无 法避免 , 结果 土地 日益细碎。据 中央有关部 门调 查 ,9 6年户均 面积为 92亩 ,0 18 . 9 年为 8亩 ,7年为 7 9 . , 7亩
・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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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是深化家庭承包制改革 , 促进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合理 流转经营权是规模经营 、 调整产业结构 、 农业产业化的前 提。 1 . 流动土地经营权是规模经营的需要 。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实现 了土地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 , 曾推动 了农业 的高速
熟之 际 , 限性却 日益 凸显 , 业 的比较效益 越来越 低 。[ 局 农 1 . ( W 0从人 民公社 时期土地集 体所有 、集体统一 经营到 1 7 98 年 以后土地 集体 所有 、 民分散 经 营的实 践证 明 : 业 生 农 农 产效率 的高低在 于土地 的经营形 式 , 而不在 于土 地 的集 体
均耕地面积狭小 、 农村剩余 劳动力转移缓慢 、 民对土地的 农 依赖性强等特点 , 加快土地使 用权流转 , 引领小农经济 向现
代农 业转变 , 是理论上 、 实践上 急需 突破 的现实 问题 。因为 “ 它是成本最小化、利润最 大化和持续创新成本最小化的模
式 ” 嘲 。
有 限。 症结到底在哪里? 目前理论界讨论得 十分激烈 , 有人认 为制约流转 的主要原 因是租金太低 、 价格低廉 , 但没有 认识 到正是分散经营导致 了流转价格 低廉 ; 有人认为主要原因是
转提供了依据 。
土地所有权变成荒谬 的东西 , ——这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
( ) 三 从社 会经济发展 的宏观层面看 ,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
作者 简介 :  ̄ , 16- )女 , 西理工 学 院经 济与 法 学学 院副教授 , 学硕 士 。 f R(95 , 陕 法 基金 项 目:陕西社会 科 学界 重 大理论 与现 实 问题 研 究” 目的阶段 性 成果 之一 。 项 目编 号 :80 2 “ 项 0Z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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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社 会 科 学 2 0 0 8年 第 8期
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理性解读
任 保 秋
(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 学学院 ,陕西 汉中 7 3 0 ) 200
摘 要 : 快农 地使 用权流 转是 促进 农村 经 济发展 的关键 , 加 它既有 现 实诉 求 , 又有 理论 政 策依据 , 目前农 但 地使 用权流转 的规模 、 速度却 十分有 限 ; 约流转 的 因素有制 度层 面 、 制 经济 方面 、 想认 识 等方 面的原 因, 思 明确
应该 看到这种分离是不完全 的。 目前 以马克思利权分离思想 为指导, 从我国特殊 的实 际出发 , 充分考虑我国人 多地少 、 人
公有制 。{ 2 惭 以, 目前解决农业低效 问题 的关键是克 服家
庭 承包制 的缺 陷 , 推动 使用 权 的分离 和流 转 , 为农业 经 营 方式创新创造条 件。而不是如有些人所 言彻底变更农 村土 地制度 , 搞私有化 。 土地经 营权 的流转 , p 民间有需求 , 国家 在倡导 , 法律文件不禁止 , 但事实上流转的速度 、 比例却十分
这一点 , 以为解决 问题提 供 思路 。 可 关键 词 : 用权 ; 使 流转 ; 制约 ; 因素
中图分类 号 :3 1 F 0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 3 8 7 ( 0 8 0 — 0 5 0 10 — 4 7 2 0 ) 8 0 3 — 4
发端 于 7 0年代末 的家庭联产 承包 责任制 , 曾有力 地促 进 了农 业经济 的发展 , 但在 我 国社 会主义市 场经 济 日益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