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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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分行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节约公务接待成本,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分行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一)分行机关承办或组织召开的要求分支机构有关人员及行外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培训;(二)外单位人员到分行及辖内学习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负责组织接待的各部门根据公务活动需要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提高接待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二章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公务接待第五条接待申报审批分行接待外单位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对口接待,接待部门填写《分行接待申报及预算审批表》,由经办人、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申报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后勤领导审批,再将申报审批表交后勤服务中心办理。

大型、综合接待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申报,经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接待费开支标准1.分行接待外单位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费用实行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报销的原则,伙食补助费、其他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并严格控制陪客人员数量,原则上由接待部门负责人陪同。

2.辖内县支行工作人员到分行学习、交流或抽调工作等公务活动实行标准工作餐,不派人陪餐。

后勤服务中心定期结算费用。

第七条接待费报销1.接待工作结束后,对口接待部门凭据向财务部门报销。

在单位食堂、招待所就餐和住宿部分,由后勤中心同意结算报销。

第三章附则第八条分行机关各级各类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提倡自助餐,不得超标准接待,并做到一事一结。

第九条后勤部门负责加强对公务活动经费的预算管理,接待部门负责加强接待支出管理,内审部门负责加强对公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务接待中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3.06•【文号】银办发[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3月6日银办发[2007]50号)总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银行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节约公务接待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财[2006]4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一)人民银行总行或总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召开的要求总行机关相关司局、分支机构有关人员及行外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

(二)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要求总行机关相关司局(部门)及分支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

(三)国内调研考察及检查等活动。

(四)国内参观学习及交流等活动。

第四条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七篇)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七篇)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考察调研活动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办公室凭公函(通知)办理审批1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

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工委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接待对象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____元。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____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超过____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提高机关公务接待质量,保证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合规性和节俭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公务接待应遵循节俭原则,确保工作需要和公务形象,避免铺张浪费,不得因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费用超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第三条:机关公务接待范围应该明确,依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形象审慎决定,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避免大量极度浪费的接待陋习,不得存在因个人私人慕名或礼尚往来等非公务需要的接待。

第四条:机关公务接待应注意品质和体面,根据机关级别、职位等级、地域等不同的需要,精细、适度、得宜地安排接待活动。

第五条:机关公务接待中的饮食、住宿、用车等方面的费用不得超过机关规定的标准,并应当遵从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详细记载费用明细,规范报销流程。

第六条:机关公务接待应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流程进行,审批事前方案,进行费用估算,并明确计划人员名单。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工作汇报和费用报销情况认真保存有关材料和票据。

第七条:机关公务接待应当注意礼仪和文明,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确保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文明有序。

第八条:机关公务接待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费用明细不实的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且严肃处理。

接待方面发现的泄密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机关公务接待监督责任制要求:机关领导对本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负有总责,工作领导班子对该责任实行分工和跟踪管理。

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接待程序,有关部门和领导机构应当及时监管和评估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第十条:本规定中如意外有不包括的事项及不明确的内容,应当参考其他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规定中如有不符合自己机关特点且不具备推广价值的条款,应当自行修改。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接待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礼仪,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如有违规现象,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地位等应当做到充分了解,以便精心安排接待内容和环节。

泉州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暂行【范本模板】

泉州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暂行【范本模板】

泉州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暂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类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二)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三)建立健全学校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机制,对全校公务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集中管理全校公务接待工作。

(四)全校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支出标准。

二、接待类别学校各类公务接待按照统筹安排、分类接待原则进行.1、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兄弟院校校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重要人士来校进行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 1 -2、学术会议等交流活动的接待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由科研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3、涉外及港澳台接待工作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外〔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由外事办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4、学校董事会成员来校考察指导,接待工作由校董事会办公室(统战部)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境外董事的接待工作,参照外事接待执行。

5、二级学院的公务接待工作,由承办二级学院负责,相关单位配合.6、其他来校进行专项检查、调研交流、评估验收、合作洽谈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按照对口对等接待原则,由对口或相应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三、接待标准(一)学校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全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或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接待国内外来宾、参观考察团、代表团等活动的一种公共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和单位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接待对象范围。

公务接待对象包括国内外来宾、参观考察团、代表团等,以及其他需要接待的相关人员。

二、接待标准。

1. 接待活动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来访目的和接待的具体情况确定接待标准,力求合理、公平、公正。

2. 接待标准应当包括食宿、交通、礼品、文娱活动等内容,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做到节约合理。

三、接待程序。

1. 接待活动应当提前制定接待方案,明确接待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等。

2. 接待方案应当报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接待活动应当有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保证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接待管理。

1. 接待活动应当建立档案,做好接待记录,包括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接待费用的使用情况等。

2. 接待活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超标准接待。

3. 对于重大接待活动,应当报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

五、接待效果评估。

1.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对接待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接待对象的满意度、接待工作的质量等。

2. 对于存在问题的接待活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接待工作制度,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领导部门进行审批。

2. 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超标准接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节约合理、规范有序的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内部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内部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公司内部公务接待的行为,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公司内部公务接待,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基层单位、项目部检查、调研、帮助、服务等执行公务时,或内部各部门、单位、项目部之间互相交流、参观、学习等时,内部相关单位给予的必要接待。

二、内部公务接待应本着“合理必要、就近方便、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禁高规格接待。

三、凡是在公司大院内执行的各项公务活动,一律在食堂就餐,各接待单位不得安排外出就餐。

四、在外地执行公务时,凡是接待单位有自办食堂的,原则上应安排在食堂就餐。

因特殊情况,食堂无法安排时,也可选择就近的餐馆就餐,就餐时,不得选用高档菜肴和高档烟、酒等。

五、接待单位只允许安排执行公务人员的就餐,不得安排休闲娱乐活动,严禁赠送礼品、礼金、礼卡等。

六、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人员的住宿,应按公司规定的标准自行安排,回公司后按规定报销。

接待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严禁超标准安排住宿。

七、接待单位的陪餐人员,应严格控制。

原则上由接待单位的负责人与相关公务的部门和人员陪餐,其他无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陪餐。

八、违反上述规定,超标准高规格接待所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负责人自行承担。

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增强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机关、单位为完成公务目标而接待来访人员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事项的审批程序,确保接待行为合法合规。

(二)廉洁、节俭。

接待活动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避免出现奢靡现象。

(三)务实、高效。

公务接待应注重实际效果,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接待外事来访人员;(二)接待国内来访人员;(三)接待公务考察人员;(四)接待重要会议与座谈会参会人员;(五)接待其他需要接待的来访人员。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根据来访人员的身份、职务、级别等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接待对象一般分为以下三类:(一)可接待对象:接待对象应属于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访人员,且与接待单位工作相关。

(二)限制接待对象:接待对象应属于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访人员,但与接待单位工作无关。

(三)不接待对象:接待对象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或与接待单位工作无关。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根据来访人员的需求和接待目的合理安排接待内容和项目。

接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住宿;(二)用餐;(三)交通;(四)参观考察;(五)文娱活动。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严格执行接待活动的预算制度,确保接待活动的费用合理、适度。

接待单位应根据接待事项的具体情况编制接待方案,并进行限额管理。

超出限额的接待费用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接待单位应加强对公务接待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接待档案和记录,并定期报告接待情况。

第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撤销接待资格、追究责任人员责任、追缴违规费用等。

第十条本规定自 promulgation 之日起施行。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文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 中国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务接待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标准,要求公务接待必须符合公务需要和公务形象的要求,不得超标超限。

2. 国家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务接待工作的组织管理、费用标准和报销办法等内容,要求公务接待必须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批和登记手续。

3. 中央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中央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要求,要求车辆使用必须符合工作需要,不能滥用或私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费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公务接待费的范围、标准和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费必须在预算内安排,不得违规发生。

5.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要求和程序。

总体而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公务接待费用的浪费和滥用,提高公务接待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国家形象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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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是指公务活动中用于款待、接待公务人员或者其他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人员的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效果,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一、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机关间的互相接待;2. 政府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互相接待;3. 政府机关与个人之间的互相接待。

二、接待标准1. 接待场所:接待应选择正规、有特色的场所进行,如正式会议室、国家级饭店等;2. 接待对象:接待对象应符合公务活动的需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明确相关人员;3. 接待费用:接待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并在接待清单中明示;4. 接待内容:接待内容应与公务活动相关,合理合法。

三、接待程序1. 提前准备:接待前要提前了解接待对象的身份、爱好以及饮食偏好,为接待做好准备;2. 邀请函发出: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时间,提前发出邀请函,并说明接待时间、地点等信息;3. 接待安排: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各项安排顺利进行;4. 接待时机:接待宜选在非工作时间进行,避免影响日常工作进程;5. 接待记录:接待过程中需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接待人员名单、接待内容等,以供后续查阅。

四、接待经费1. 经费来源:接待经费应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不得使用其他公务经费;2. 经费使用:接待经费应用于接待活动的开支,包括餐饮、场地租赁等费用;3. 经费审批:接待经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使用和报销。

五、接待考核1. 接待效果:接待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接待效果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2. 财务核对:接待活动过后应及时对相关财务进行核对,确保经费使用合理;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追责、纠正等。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 接待管理规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确保规定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作为公务接待的指导标准,旨在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且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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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务接待责任,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接待原则
1、实行对应对等接待。

省市领导、合作院校来宾和公司特邀来宾由综合部安排,公司领导出面接待。

外单位负责人到公司洽谈业务,原则上按级别对等接待,即主要负责人由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接待,副职领导按工作分工由分管副总接待,综合部安排;外单位业务来宾由对口业务部门相关人员接待。

2、实行接待登记制度。

各部门公务接待必须事前到综合部登记审批,临时来宾或因公在外地的接待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在综合部登记,费用按部门汇总。

公司领导一般不参加部门的陪餐,确需公司领导作陪的,费用计入到接待部门。

3、公务接待要坚持"务实、节俭"的原则,做到有利公务、热情周到、勤俭节约、大方得体。

4、各部门不得向客人馈赠礼品,确需馈赠礼品的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部安排。

5、公司一般不安排来宾住宿,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部安排。

6、综合部为公司接待的承办和管理部门。

7、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业务来宾的公务接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接待标准
1、用餐标准
①外来宾客尽量安排工作餐。

如需外出宴请,经审批后可根据接待原则,由综合部负责接待的人员(含随行人员,下同)可全程陪同用餐,欢迎宴、送别宴请标准按100元/人/餐,其他用餐按70元/人/餐;各部门对口接待人员,安排欢迎宴1次,标准按60元/人/餐;宴请特邀来宾时烟、酒水费用可另计,其他宴请标准含烟酒水等消费。

②除公司领导外,其他宴请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

③接待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由公司领导批准。

否则,超支部分由接待人员自理。

2、住房标准
根据接待原则,应由公司安排住宿的来宾(经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

原则上在开发区协议单位安排订房,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汉阳、武昌、汉口等地协议宾馆订房。

3、用车标准
①由综合部负责接待的公司级来宾由综合部接待,在公司视察、指导、
访问及工作期间,保证工作用车。

②部门来客在公司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予迎送。

确实需要,综合部可根据申请统筹协调在开发区的工作用车。

三、接待程序
1、各部门接到外单位来公司公务出差人员要求接待的电话、传真、电报后,应填写《公务接待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由承办人员与综合部协商,根据需要做出安排。

2、省市领导及公司邀请等重要宾客来公司视察、考察、访问,综合部应先制定接待计划,经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执行。

3、公司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按专门的接待计划由综合部执行。

4、接待任务结束后,接待人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发票经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综合部审核登记后,方可进入报销程序。

5、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开支,杜绝浪费,避免超支滥支。

对因特殊原因造成超支的,必须由负责接待的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综合部将会同财务部,不定期地检查各部门接待费用的使用情况,以加强对接待费用的管理,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将予以处分。

四、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公务接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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