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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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台账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务接待费台账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务接待费台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加强预算控制和资金使用监督,贯彻实行科学、透明、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务接待费的范围、管理权限、流程、监督责任等内容,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接待费的管理。

第三条公务接待费是指用于单位接待国内外来访、工作联络、国内外交流、谈判、研究考察等活动的费用,包括饮食、住宿、交通、礼品等费用。

第四条公务接待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核、报销和监督等程序进行,做到科学、合理、规范、透明。

第二章预算控制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的预算编制原则是科学、合理、透明、节约。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的预算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编制,报经单位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限额,并注意节约用人和用费,避免超出预算。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确需变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经过审核方可调整,禁止随意超出或削减预算。

第九条年度支出计划必须坚持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条公务接待费的使用必须符合预算编制和审批的要求,并且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使用公务接待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财务制度和工作规定,严禁违规使用或滥用公务接待费。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费的支付方式应当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便于核查和监督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必须提交完整的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能按时报销的需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四章监督责任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对公务接待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的使用单位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金使用、记录和报销等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公务接待费使用违规、滥用等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举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范围主要包括:(一)上级单位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二)兄弟单位来本单位交流、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的人员;(三)因工作需要邀请来本单位的专家、学者、记者等人员;(四)其他因公务需要接待的人员。

第三章接待审批第五条公务接待实行审批制度。

各部门在接到接待任务后,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事由、人数、时间、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重大接待活动需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第六条未经审批的接待活动,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章接待标准第七条住宿标准: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第八条用餐标准: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交通标准:接待用车应当优先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五章接待流程第十条接待前的准备工作:(一)了解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人数、行程安排等;(二)根据接待对象的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包括住宿、用餐、交通、活动安排等;(三)提前预订住宿、餐厅等场所,确保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接待中的服务工作:(一)按照接待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对象的接送、住宿、用餐等服务工作;(二)做好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注意接待细节,尊重接待对象的风俗习惯和特殊要求,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4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4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效能,保障公务接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外宾客访问、重要合作伙伴接待、重要客户接待、重要会议接待、市领导接待及其他涉及公务工作需要接待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宗旨是以服务为中心,以公益为目标,以保障为前提,以简约为原则。

第五条所有使用公共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级组织、机关和单位应当建立自己的公务接待标准,符合本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接待用品第七条公务接待用品包括:接待场所、接待用餐、接待礼品、接待交通和接待住宿。

第八条公务接待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整洁的要求,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场所,也可以选择与公务接待对象有关的当地饭店、宾馆等。

第九条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以简略、节俭为原则,菜品可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酒水饮料应节制提供。

第十条公务接待礼品应当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进行选择,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交通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以经济、安全为原则,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旅馆,也可以选择符合标准的当地宾馆。

第十三条接待用品的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不得超出预算的限制,如需特殊事项,应当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接待费用第十四条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必须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按照合理合规的方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与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相匹配,严禁超标准接待。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合理预算,严禁虚报冒领。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包括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票据等。

第十九条严禁以公款接待的名义进行个人私人用途的费用报销。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党政机关”)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务接待活动规范有序。

第二章接待范围与标准第五条公务接待对象主要包括:(一)上级领导和部门来本地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二)同级或下级单位因公来访的人员;(三)外省市党政机关因公来访的人员;(四)国际友好城市、外国政府代表团及其他重要外宾。

第六条公务接待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接待用餐: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接待用餐标准,不得超标准安排;(二)住宿安排:根据来宾级别和实际需要,安排相应标准的住宿;(三)交通保障:合理安排交通工具,避免奢侈浪费;(四)其他费用:严格控制其他接待费用,如礼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经费预算与审批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将公务接待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第八条公务接待活动应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明确接待内容、标准和费用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超预算支出。

第四章经费报销与监督第十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应提供完整的凭证和接待清单,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建立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四风”精神,进一步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洽谈业务、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范围如下:(一) 上级单位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二)企事业单位、金融和中介机构等合作伙伴来公司开展业务洽谈、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事宜的人员。

(三)公司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需要安排接待的相关人员。

(四)因公司业务需要接待的人员。

四、公务接待机构公务接待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原则,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公司的公务接待工作,对口接待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接待工作。

各部门、各事业部接待前,均需到办公室后勤主管处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写明来客单位、来客人数、接待事由、就餐地点及开支预算等,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交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接待,否则财务不予以报销.五、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按级别分为三档注一级接待:相关业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二级接待: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三级接待:相关业务单位工作人员。

(三)接待用餐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四)接待用车接待用车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具体用车按《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办理。

六、公务接待要求(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赠送客人礼品的,应提前做出预算申请,报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酌情置办。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接待工作,防止用餐、饮用高档茶点等问题影响公务人员形象和公务活动的公正、公开、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待遇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待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机构的公务接待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包括与公务活动相关的用餐、住宿、交通及其它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坚持政务公开、公正廉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注重环保,遵守餐饮末班和食品安全卫生等要求。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与公务活动相适应,确保在公务活动中起到顺畅进行的作用,不以公务接待为目的而设立公务活动。

公务接待应避免与营利性活动结合,避免大肆炫耀、高调张扬。

第二章公务接待预算和报销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机构在预算中列支,根据招待人数、活动项目和标准等确定预算,确保接待服务的品质。

第六条公务接待服务费用的预算应当严格遵循财政部门之前制定的标准,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公务接待服务费用一般列入一般管理费用预算,具体细则根据不同部门、机构公务接待特点、工作需要和经济条件制定,在活动中不得超出预算限额。

第八条公务接待的各项费用由支出单位负责支付,不得因公务接待原因向参加人员或接待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应当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由支出单位依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实行市场化清算。

第三章公务接待的组织和实施第十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请客人、就地接待、轻礼重义、合理安排、节约用餐”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有组织、有计划、有预算、有人员配备、有物资保障。

接待团队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工明确、协作默契。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所用档次、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具体情况采取,不得追求繁琐、浪费,造成铺张浪费情况的,必须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会议、培训、观摩等活动所需的所有公务接待行为。

二、公务接待的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

公务接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事,全面贯彻节约原则,做到合法、合规。

(二)务实节俭。

公务接待要坚持务实、经济、节俭的原则,以简洁、实惠和适度为标准,不搞铺张浪费。

(三)公开透明。

公务接待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将接待活动的用途、组织方案、财务支出及领导参加情况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自愿参加。

参加公务接待活动的来宾应当是自愿的,不得强迫或影响他们做出决策。

三、公务接待的基本程序(一)接待程序1、明确目的和需求:接待前应明确来宾的身份、需要接待的公务内容等。

2、制定接待方案:综合考虑来宾身份、工作性质、公务接待标准等因素,制定接待方案。

3、执行接待方案:根据接待方案,安排接待活动,落实各项具体事务。

4、费用报销和结算:对接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经过审核并报销。

(二)费用管理1、经费来源:公务接待费用应当从预算内拨出,不得背离财政法定程序以及财政法规要求。

2、费用限额:公务接待所需费用应当在预算中列出,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限额,并严格执行,不得超标。

3、费用标准:公务接待费用标准应当公布并加以制定,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四、公务接待的注意事项(一)接待准备1、提前准备、全面预案:提前了解来宾情况,正确评估和把握比对方优势,全面做好接待准备。

2、注重礼仪礼节:公务接待活动是彰显国家形象和文化的重要窗口。

要在场地布置、餐饮、待遇等方面有一定的严格要求,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仪之雅。

3、精心安排、妥善协调:公务接待活动一般涉及餐饮、场地、住宿等多个方面,需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苏办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工作餐标准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供应家常菜为主。

每人午餐不高于80元,晚餐不高于200元(含酒水)。

晚餐确需安排酒水的,主要安排地产(省内)中、低档酒,瓶装酒原则上每瓶不超过300元。

第四条工作餐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含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对象的住宿、工作餐、会议场地、交通等费用。

第六条住宿费在差旅费开支标准内,按实结报。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包含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特殊情况可根据电话记录)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含日期及午餐、晚餐)、场所等内容(见附件1),并填制公务(商务)接待费报销结算单(见附件2)。

第八条公务接待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除小额零星支出以外,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九条公务接待费用要及时结报。

每批次公务接待的所有费用(包括工作餐、酒水、住宿、会场及交通等),必须一次结报完毕,不得分项、分次结报,不得补报。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客人主动交纳伙食费、交通费等的, 接待单位应当出具收款凭证,收取的伙食费、交通费等应在报支接待费的同时冲抵支出。

第十一条接待外宾(含公务、商务接待)(含港、澳、台客人)的开支标准,参照执行省财政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4〕6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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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县永明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务接待,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杜绝浪费,现就公务接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坚持避免奢侈浪费,加强党政廉政建设,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 ___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 ___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条规,结合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公务活动、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及程序、高效透明及对口接待的原则。

二、接待审批因公务活动需要进行接待的,要严格控制人员和标准,不安排无任何意义的接待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尽量安排工作餐,并报请党政 ___同意,先审批后接待,经办人员根据派出单位的公函,由党政 ___确定接待标准及接待办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三、接待制度坚持凭公函接待制度,实行对口接待,接待人员要如实填报接待对象,接待事由,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镇长审签后,作为财政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应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对没有公函临时电话通知的接待事项,应由经办人员填写“接待电话通知单”代替接待函,作为接待依据。

陪餐人员应文明陪餐,文明劝酒,尊重客人,利于健康。

四、接待地点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确因公务需要在外地接待的,须报请党政 ___同意方可在外地接待,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五、接待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进行接待的,结合我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应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鱼翅,燕窝,鱿鱼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不得提供烟、酒及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的娱乐场所,餐费标准应控制在60元一人以内,对超标准的接待,应出示书面说明,并征得___的批准,原则不得安排超标接待。

六、内部监督镇纪委应定期对政府公务接待进行检查监督,通过查看接待费凭证,对公务接待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督查和纠正,并对公务接待管理提出更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超标违规接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纠正,对严重违规的应追查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对使用假发票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镇财政所要全程跟进监督,使公务接待公开透明。

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在确保完成公务活动的前提下做到同比下降10%-12%,强化预算约束,不突破预算
总额,并略有节约,不得挤占其他专项资金,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接待费。

接待费用一般坚持公务卡结算,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应进行转账结算,确实无法转账的,经 ___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金结算。

严禁在餐厅签单,公务接待经办人员应在接待结束后及时结清餐费,逐笔结清,不打欠条。

本办法从xx年7月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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