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三篇)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机关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机关公务接待应遵循勤俭节约、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廉洁自律原则,严禁违规送礼、公款吃喝等行为。
第五条机关公务接待应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和预算限额进行安排,合理控制接待规模和费用。
第六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应尽量选择与工作相关的场所,避免在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接待。
第二章接待方案的制定第七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接待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范围、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八条机关公务接待方案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明确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九条机关公务接待方案应提前报备有关部门,确保相关配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调整接待方案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报备有关部门。
第三章接待费用的安排第十一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安排,严禁超过预算限额进行接待。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根据接待方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礼品费等。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执行统一报销制度,不得私自报销或向相关单位要求报销。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公示,接待方案中应明确相关费用的公示方式和时限。
第四章收受礼品的管理第十五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方不得向来访人员收取礼品,也不得索要礼品。
第十六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收到礼品的,应及时予以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交或处理。
第十七条机关公务接待活动中出现礼品超过规定值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宴请活动的管理第十八条机关公务宴请活动中,应遵循节俭原则,不得超标准举办宴会或宴请。
第十九条机关公务宴请活动中,应选择适当场所,控制宴请规模。
严禁在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宴请。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4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公务接待是指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的活动,是公务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以下是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全面解读,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的管理,维护廉洁政治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循依法、廉洁、规范的原则,服务公共利益,倡导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加强纪律约束,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正当、合理和公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标准等不同情况,科学确定接待方式、内容、规模、时间和地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宣传工作和交流合作,推动工作发展,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处理相关工作事务。
第二章接待对象的确定第六条接待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来访人员具有合法身份,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活动。
(二)接待对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人员或组织机构。
(三)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标准符合规定。
第七条接待对象应当提前确定,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工作需要进行甄别,不得滥接、乱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给予超标准的接待。
第八条对于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的重要情况,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和了解,确保接待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对于来访人员或组织机构的具体要求和需求,应当尽量满足,为其提供周到的服务和协助。
第三章接待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活动的组织程序和责任制,指定接待工作的专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接待活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层次特点,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明确接待方式、内容、规模、时间和地点。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4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效能,保障公务接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外宾客访问、重要合作伙伴接待、重要客户接待、重要会议接待、市领导接待及其他涉及公务工作需要接待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宗旨是以服务为中心,以公益为目标,以保障为前提,以简约为原则。
第五条所有使用公共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级组织、机关和单位应当建立自己的公务接待标准,符合本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接待用品第七条公务接待用品包括:接待场所、接待用餐、接待礼品、接待交通和接待住宿。
第八条公务接待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整洁的要求,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场所,也可以选择与公务接待对象有关的当地饭店、宾馆等。
第九条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以简略、节俭为原则,菜品可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酒水饮料应节制提供。
第十条公务接待礼品应当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进行选择,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交通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以经济、安全为原则,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旅馆,也可以选择符合标准的当地宾馆。
第十三条接待用品的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不得超出预算的限制,如需特殊事项,应当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接待费用第十四条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必须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按照合理合规的方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与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相匹配,严禁超标准接待。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合理预算,严禁虚报冒领。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包括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票据等。
第十九条严禁以公款接待的名义进行个人私人用途的费用报销。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前言公务接待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与政府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有直接关系,同时也涉及到财务管理、资源调配等问题,因此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为了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保证公务接待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待国内客人和团体的公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务会议、考察、视察等。
第二条公务接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不得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公务接待必须节约办公资源,保证公务活动的高效、简洁、实用。
第三条公务接待主要围绕国家和社会利益进行,必须有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合情合理性等原则,同时尊重客人权利,关心客人感受,便于沟通合作,维护形象。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严格控制接待内容和费用,原则上不得向客人和团体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得安排奢华餐饮和娱乐活动。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当立足实际情况,保持良好的工作风气,严守作风纪律,反对铺张浪费行为。
第二章接待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公务接待的对象必须是国内客人和团体,包括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七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应当明确、具体,根据需要可分为一般公务接待、重要公务接待和特殊公务接待。
第三章接待原则第八条公务接待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和夸大接待内容和费用。
第九条公务接待应当根据接待对象和具体需要,合理选择接待方式和场所,不得违背客人自愿原则和场所规定。
第十条公务接待应当注重保密工作,严格保守客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得泄露。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应当注意礼仪规范,依照客人文化背景和习惯提供服务,使客人感受到尊重和友好。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二条公务接待费用必须合理、适度,不得铺张浪费,保证公共财产的合理利用。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其中,餐费必须按照地方市场价格和公务餐标准执行,不得超标。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由接待单位提供,必须依据审核审批程序,并据实开具费用凭证,留存备查。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树立廉洁、高效、务实的行政文化,保障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一切接待行为。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廉洁、安全、实际、文明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防止滥用职权,确保接待活动与行政机关工作协调一致,展示友好的形象和优良的工作风貌。
第二章接待对象和范围第四条公务接待对象包括国内外政府机关官员、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公众人物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五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各类重要会议、国事活动、外事活动、考察调研、公共服务等。
第三章接待内容和标准第六条公务接待的内容应根据不同的接待对象和接待活动,遵循实事求是、节约用度、公正公平、安全文明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公务接待的费用应按照财政预算控制的标准执行,不得超过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不得将公款用于铺张浪费和个人消费。
第八条公务接待的餐饮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并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章接待方式和流程第九条公务接待应根据接待对象和接待活动的性质,选择适当的接待方式,包括餐饮接待、住宿接待、礼品接待、文艺演出接待、参观接待等。
第十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实名制,接待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费用及安全措施应提前确定并备案,实行重要人员接待的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待人员、接待活动的主办单位、接待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内容等都应在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介上公开。
第五章接待监督和问责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监督结果的通报和落实。
第十三条对于公务接待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涉案人员依法给予问责,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公务接待的监督和举报机制,公开电话、信访地址和网络投诉平台,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涉及刑法和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七篇)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考察调研活动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办公室凭公函(通知)办理审批1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
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工委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接待对象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____元。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____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超过____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提高机关公务接待质量,保证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合规性和节俭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公务接待应遵循节俭原则,确保工作需要和公务形象,避免铺张浪费,不得因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费用超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第三条:机关公务接待范围应该明确,依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形象审慎决定,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避免大量极度浪费的接待陋习,不得存在因个人私人慕名或礼尚往来等非公务需要的接待。
第四条:机关公务接待应注意品质和体面,根据机关级别、职位等级、地域等不同的需要,精细、适度、得宜地安排接待活动。
第五条:机关公务接待中的饮食、住宿、用车等方面的费用不得超过机关规定的标准,并应当遵从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详细记载费用明细,规范报销流程。
第六条:机关公务接待应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流程进行,审批事前方案,进行费用估算,并明确计划人员名单。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工作汇报和费用报销情况认真保存有关材料和票据。
第七条:机关公务接待应当注意礼仪和文明,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确保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文明有序。
第八条:机关公务接待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费用明细不实的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且严肃处理。
接待方面发现的泄密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机关公务接待监督责任制要求:机关领导对本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负有总责,工作领导班子对该责任实行分工和跟踪管理。
机关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接待程序,有关部门和领导机构应当及时监管和评估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第十条:本规定中如意外有不包括的事项及不明确的内容,应当参考其他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规定中如有不符合自己机关特点且不具备推广价值的条款,应当自行修改。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接待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礼仪,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如有违规现象,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地位等应当做到充分了解,以便精心安排接待内容和环节。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制度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财行〔〕289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一)上级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二)其它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招商引资活动开展的参观学习、项目洽谈、协调推进等必要的公务接待。
(四)对口精准扶贫联系村(社)来我局汇报衔接扶贫工作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其他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
第三条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一)所有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先审(申报)批、后接待、再报销的程序。
(二)符合第二条接待范围的公务接待,由业务对口承办股室拟定《接待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地点用餐。
(三)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
第四条严格公务接待用餐(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
(二)招待标准:就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具体按以下标准掌握:接待餐不超过50元/餐·人;会议、培训用餐不超过40元/餐·人;工作餐不超过30元/餐·人。
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由本局支付的,应事先由来宾对口接待股室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接待费当月结清,严禁跨月报销。
招商引资商务接待按照“热情、节俭、规范、严格”的原则从严掌握。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应严格按照《达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接待国内外来宾、参观考察团、代表团等活动的一种公共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和单位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接待对象范围。
公务接待对象包括国内外来宾、参观考察团、代表团等,以及其他需要接待的相关人员。
二、接待标准。
1. 接待活动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来访目的和接待的具体情况确定接待标准,力求合理、公平、公正。
2. 接待标准应当包括食宿、交通、礼品、文娱活动等内容,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做到节约合理。
三、接待程序。
1. 接待活动应当提前制定接待方案,明确接待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等。
2. 接待方案应当报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接待活动应当有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保证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接待管理。
1. 接待活动应当建立档案,做好接待记录,包括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接待费用的使用情况等。
2. 接待活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超标准接待。
3. 对于重大接待活动,应当报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
五、接待效果评估。
1.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对接待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接待对象的满意度、接待工作的质量等。
2. 对于存在问题的接待活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接待工作制度,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领导部门进行审批。
2. 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超标准接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节约合理、规范有序的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是指公务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集团公司、政党及其他组织对来访单位和人员的接待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各级机关和单位都制定了相关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应遵循廉洁、务实、奉公为主的原则,不得违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
2. 接待对象:公务接待的对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般包括领导干部、来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 接待方式:公务接待的方式可以包括宴请、座谈、参观考察、会议研讨等形式,但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合理选择。
4. 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确定,必须与来访人员的身份、职务相匹配,严禁铺张浪费。
5. 接待管理:公务接待活动须有专门管理,接待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接待内容、方式、费用符合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报告。
6. 接待记录:公务接待活动应有详细的接待记录,包括接待人员名单、接待内容、费用明细等,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7. 接待监督:公务接待要接受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执行。
第 1 页共 1 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坚持热情、节俭、高效、文明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定点接待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规范接待方式,强化纪律约束,逐步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接待标准
1、区、州以上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用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不包括早餐),包括饮料等。
及其以上领导;到我县学习、考察、访问的本州内其它县市五大机关领导及其率领的考察团;自治区内外县级以上五大机关领导及其率领的。
国,考察团。
2、州级以上五大机关派出的检查组、调研组和工作组。
3、由县委、政府承办和协办的在我县召开的州级以上会议和县级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
4、到县五大机关汇报工作的基层领导干部。
(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范围
各单位实行对口接待,负责对口的上下级单位、人员来往的接待。
(三)乡镇公务接待范围参照此规定自行确定。
五、接待方式
1、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州级以上有关单位或领导,以及到我县学习、参观、考察的本州内其它县市单位或领导,实行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2、州外到我县学习、交流、考察,除县级以上五大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团体,一般只接待到达或离开时的一餐,住宿和其它费用由其自理。
3、县级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按工作餐标准就餐。
4、到我县投资或直接参与我县经济活动的客商,接待视情况酌情处理。
六、纪律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规定。
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县内各乡镇、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
3、各乡镇公务接待必须安排在乡镇机关食堂,乡镇所属单位有食堂的在本单位食堂接待,无食堂的到乡镇机关食堂接待。
4、县属行政事业单位有食堂的,以食堂接待为主,无食堂的单位,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接待管理。
5、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
6、要文明接待,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合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7、公务接待实行现金支付,一律不得赊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