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住建领域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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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案例(通用6篇)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通用6篇)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通用6篇)案例1:高空坠落事故2018年某城市,一家建筑公司在施工现场发生了一起高空坠落事故。

事故发生时,一名工人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从五楼高处摔落,当场死亡。

经调查发现,建筑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未提供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培训。

事发后,相关部门对该建筑公司进行了处罚,并加强了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案例2:起重机倾倒事故2019年,一座高层建筑在施工期间发生了一起起重机倾倒事故。

事故发生时,起重机失去平衡,翻倒了一座搭建的脚手架,导致三名工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机械故障。

建筑公司因未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而被罚款,并改进了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案例3:施工现场火灾事故2017年,一家建筑公司在施工期间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一座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经调查发现,火灾是由于电线短路引发的,起火点周围存在易燃物质未及时清理。

建筑公司被要求加强火灾防治措施,并进行了员工培训以提高火灾应急能力。

案例4:塔吊倒塌事故2020年,一家建筑公司在施工现场发生了一起塔吊倒塌事故。

塔吊在吊装重物时失去平衡,导致塔吊整体倒塌,导致一名工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塔吊的安装和操作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塔吊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该公司因违规操作被责令整改,并进行了安全操作培训。

案例5:墙体坍塌事故2016年,一座在建的建筑物发生了墙体坍塌事故。

事故发生时,一块墙体突然坍塌,压在正在作业的工人身上,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建筑公司在选择和使用建筑材料时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建议该公司进行资质检查和监管加强。

案例6:安全网断裂事故2015年,一家建筑公司在施工期间发生了一起安全网断裂事故。

事故发生时,安全网突然断裂,导致正在上面作业的工人跌落,造成多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安全网质量不达标,建筑公司未能及时更换或维修损坏的安全设备。

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建筑事故案例范文

建筑事故案例范文

建筑事故案例范文案例一:单层产业厂房项目,檐高20m,建筑面积5800m2、施工单位在拆除顶层钢模板时,将拆下的18根钢管(每根长4m)和扣件运到井字架的吊盘上,5名工人随吊盘一起从屋顶高处着落。

此时恰好操纵该机械的职员往厕所未回,一名刚刚招来两天的合同工开动了卷扬机。

在卷扬机下降工程中,钢丝绳忽然折断,人随吊盘着落坠地,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恶性后果。

案例二:六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9800.72m2,建筑高度22.55m,框架结构,脚手架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外挂密目安全网,地下为条形基础和独立柱基础。

1999年9月8日,工人蟑螂办公室往材料库房,经过施工现场时,从六层脚手架上掉下一根长脚手杆,正砸在工人甲的右臂,造成骨折。

案例三:建筑公司中标酒店工程。

1998年5月28日,在进行水电安装作业时,项目经理部使用民工为其线路沟通进行打眼作业。

由于作业面没有临时电源而无法进行工作,只得等待增设电源,这时,负责打眼的一名民工不听劝阻,擅自将电钻的电源强行与相邻的一根碘钨灯电源线相接,在连接时不慎触电,抢救无效死亡。

01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5.9”高处坠落事故2023年5月9日13时45分左右,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广场东南角的一栋村民在建违法建筑施工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2.22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建房用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减速器轴承损坏、齿轮损坏,建房用物料提升机吊篮坠落装置失效,建房工人安全意识差,违规乘坐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盲目启动物料提升机上升导致事故发生。

02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热水沟双线特大桥“11.23”高处坠落较大事故2023年11月23日15:30左右,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站前工程EMZQ-16标段热水沟双线特大桥7号桥墩悬灌梁(连续梁)施工工地,下放防护平台时,挂篮下部结构连同防护平台突然整体坠落,平台内的大连万城劳务有限公司4名工人同时坠落,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20.6万元。

房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房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案例某项目部“10.29”高处坠落事故一、事故经过10月29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贾某(死者)与其他二人在网架上进行钢结构A区西南角屋面板安装,施工作业面距地面垂直高度约24米,设有若干钢梯,供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沿屋顶网架设有生命线,供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和行走时系挂安全带。

10时50分许,贾某(死者)在屋面搬运屋面板时,由于未系挂安全带,从屋面不慎跌落至地面。

在场其他作业人员杨某、贾某某等人立刻跑至近前,贾某(死者)仰卧在地面上,身上佩戴安全带、头戴安全帽,脸部出血。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杨某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10时55时许,"120"急救车辆赶到现场,医护人员对贾某(死者)进行急救,并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贾某(死者)违章作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差,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导致失足坠亡。

(二)间接原因1.专业分包单位未能认真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对于项目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不到位,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

2.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监督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贾某(死者)违章作业。

3.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管控不力,隐患治理不彻底,未能针对长期存在的习惯性违章采取有效措施。

4.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有效对分包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违章作业。

三、防范措施1.强化分包单位管理。

要把好分包单位的选用关,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素质,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和队伍建设,完善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的监督,强化分包过程控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2.强化分包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培训教育力度,不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增强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大全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大全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大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大全概述建筑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措施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本文将介绍一些典型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案例1:脚手架坍塌事故某建筑工地在修建高层商业大楼时,发生了脚手架坍塌事故。

当时,一名工人正在脚手架上作业,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脚手架坍塌了。

工人从高处坠落,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伤。

事故原因是脚手架搭建时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承重能力不足。

应对措施:加强脚手架搭建的规范和检查,确保其承重能力和稳定性。

同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案例2:电梯事故某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电梯事故。

当时,一名工人正在乘坐电梯,突然电梯发生故障,工人被困在电梯内。

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电梯内的氧气含量过低,工人已经失去了意识。

事故原因是电梯设备故障和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

应对措施:加强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他们如何在紧急情况下自救和逃生。

案例3:塔吊事故某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塔吊事故。

当时,一名工人正在操作塔吊,突然塔吊的吊篮发生了脱落,工人从高处坠落。

事故原因是塔吊设备故障和操作不当。

应对措施:加强塔吊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结论以上三个案例都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代表,其发生的原因包括设备故障、操作不当、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政府和社会各方也应该加强监管和宣传力度,共同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典型警示案例简报

建筑典型警示案例简报

建筑典型警示案例简报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事故多发领域,安全事故对人民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事故防范,我们整理了以下建筑典型警示案例,以期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建筑典型警示案例概述1.案例一:施工现场坍塌某住宅项目施工现场,由于施工方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导致施工现场坍塌,造成5名工人死亡,8人受伤。

2.案例二:高处作业坠落在某商业项目中,一名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玻璃幕墙安装作业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不慎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3.案例三:火灾事故某厂房项目施工现场,由于工人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导致火灾事故,烧毁现场材料及设备,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4.案例四:施工现场物体打击在某地铁项目施工现场,一名工人被施工现场掉落的混凝土块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例分析1.案例一:施工现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事故原因:施工方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支护,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对工人安全培训不足。

2.案例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高处作业规范不健全事故原因:施工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3.案例三:消防设施不足,火源控制不力事故原因: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足,工人火源控制意识不强,违规使用电气设备。

4.案例四: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原因: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规程执行不力。

三、防范措施及建议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提高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水平,规范操作。

施工方应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3.完善消防设施,加强火源管理。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强对火源的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电气设备。

4.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2024年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共103张PPT)

2024年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共103张PPT)

武汉市“9.13”电梯坠落重大事故(2021年)
武汉市某工程,一载满粉刷工人 的电梯,在上升过程中突然失控, 直冲到34层顶层后,电梯钢绳突 然断裂,厢体呈自由落体直接坠
到地面,造成梯笼内的19人全部 死亡。
• 原因一:违规操作、超载(施工升降机标注核定人数12人,当天上了19人,且为 工人自行操作上下)。
原因二:未严格进行监测(地面已出现裂缝,未重视)
其他:瞒报事故(违反《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 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 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原因一:底板上下钢筋同时铺设,临时支撑不足。
• 原因二:板顶临时堆载过多。
• 三点教训:
• 1、上下交叉作业时应确保支撑系统牢固并提供足够的支撑能力。 • 2、作业面上不应堆放过多的物品。
• 3、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赶工。
临桂县“7.1”高处坠落事故(2021年)
桂林市临桂县某工程,外墙线条装饰工人从5 楼25层坠落到地面死亡。
• 四点教训:
• 1、梁、板、柱不宜同时浇筑混凝土。 • 2、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拉结应规范牢固。 • 3、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于8CM。 • 4、错误的操作不一定酿成事故,但事故一定是错误的操作造成的(必须
时刻谨记!)。
天等“6.18”坍塌事故(2021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 工人当场死亡。
柳东新区“9.6”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21年) 柳州市柳东新区某房开项目,地质勘探人员在做人 工挖孔桩地质钻探时,1名工人下孔捡掉落孔内的 钻头时发生窒息,其余3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最 终导致4人窒息死亡。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建筑工程在现代社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施工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案例,探讨造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以期引起更多人对施工安全的重视。

一、案例一:塔吊倾倒导致伤亡在某市市中心的高楼建筑工地上,一座高大的塔吊突然发生倾倒,导致几名工人严重受伤甚至死亡。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该塔吊在使用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设备结构疲劳严重,最终发生倾倒事故。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同时,施工现场应加强对塔吊等高空设备的监管和管理,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

二、案例二:坍塌事故引发多人伤亡某市郊区的一处住宅楼工地发生了严重的坍塌事故,数十名工人被困在废墟中,造成多人丧生或受伤。

事后调查发现,该建筑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使用劣质建材和施工技术不达标导致建筑结构不稳定而引发坍塌。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施工单位应确保使用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并严格控制施工技术,避免因为质量问题引发严重事故。

监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建筑质量达标。

三、案例三:电气设备失火引发事故一家商业综合体的装修施工中,由于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规范,导致电线短路起火,最终引发火灾事故,造成商场内大面积损失。

事后调查发现,施工单位在安装电气设备时并未按照标准操作规范,导致事故的发生。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施工单位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同时,施工现场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结语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共同努力。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施工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为疏忽和违规操作所引起的。

建筑工程典型事故案例(1)

建筑工程典型事故案例(1)

目录一、高处坠落事故案例1、浙江省黄岩飞达吸塑厂车间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河南项城市御景湾住宅小区三期32#楼高处坠落事故二、起重伤害事故案例1、武汉工地电梯坠落事故2、武汉福星城工程8 栋楼工地塔吊事故3、吉林省长春市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4、湖北武汉市发生一起塔吊倾覆事故三、坍塌事故案例1、邹平县鹤伴公馆“ 7.14”模板坍塌事故2、哈尔滨一座大桥垮塌事故3、湖北大武汉家装坍塌事故四、触电事故1、恩平市新利音响有限公司车间一触电事故2、南通东方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标段触电事故五、物体打击事故1、蚌埠市南山丽都10#楼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2、杭州五洲国际广场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3、陕西省略阳县医院门诊部综合楼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须知、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一)坠落事故分类1、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2、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3、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4、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5、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了解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分类情况,对于在工作中对高处业坠落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及采取预防措施是有帮助的。

(二)原因和特点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

1.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主要表现为:①指派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比如项目经理指派无架子工操作证的人员搭拆脚手架即属违章指挥。

②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根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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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住建领域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一、基坑坍塌1、2017年“10.12”平潭综合管廊工程GA8段区地表塌陷事故2、2016年“11.18”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坍塌事故二、模架坍塌3、2013年“6·2”福清市松益织带有限公司模板支架坍塌事故4、2013年“4.1”龙海市原石滩度假社区一期道路桥梁工程景观桥梁模板坍塌事故三、起重伤害5、2017年“11.27”溪美源昌财富中心工程起重伤害事故6、2018年“6.20”龙岩第一中学分校第三标段工程起重伤害事故四、房屋坍塌7、2019年“2.16”仓山区叶厦村房屋倒塌事故8、2018年“5.4”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办公楼坍塌事故案例一、平潭综合管廊工程GA8段区地表塌陷事故2017年10月12日11时许,在平潭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经理部二分部GA8段区发生一起基坑外侧地表塌陷事故,导致2名工人和1名救援的护士死亡。

(一)事故原因分析1、由于基坑坑壁、坑底渗漏、涌沙,造成基坑外侧地表下的中砂被掏空,形成了空洞;在填充作业过程中,板结的素填土和地下砂层承载能力不足以承载人员荷载,造成地表层的坍塌,导致2名女工被砂土掩埋,窒息致死。

2、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由于抢救人员和挖掘设备对附近的地表素填土层及其下砂层的进一步扰动,使周边砂层中空洞的迅速发展,造成附近地表素填土层瞬间大面积塌陷,导致参加救援工作的1名女护士陷落,被砂土掩埋窒息致死。

(二)事故性质及处理经调查认定,平潭综合管廊工程GA8段区地表塌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责成向区交建局做出书面检讨。

4、区交建局,作为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该站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不够到位,建议由区管委会予以全区通报。

5、白*,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领工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张*,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区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成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7、郑*民,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二分部安质部部长,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责成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撤职处分。

8、马*强,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二分部安全总监兼现场副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责成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降职处分。

9、唐*,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责成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记过处分。

10、贾*,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履行总监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1、杨*敏,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予以党纪立案。

12、辛*阳,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诫勉谈话。

13、林*,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双随机”联络员,质量安全监管不够到位,建议予以批评教育。

案例二、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坍塌事故2016年11月18日17时许,位于长乐市鹤上镇的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工程39号沉井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倾斜,土方坍塌,造成3人死亡。

(一)事故原因分析1、潭头污水管网工程现场负责人张*未按照《污水顶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违章指挥未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4名工人到沉井底部施工,由于工人违章操作,导致沉井突沉、倾斜后坍塌的土方将3名工人掩埋致死。

2、施工单位福建开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管理失控,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备案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时常未在岗履职;雇佣无资质人员在现场管理,主导施工;潭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部未对39号沉井挖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场监督管理。

3、监理单位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理职责,项目监理工作失察失管,备案的项目总监等监理人员时常不在岗履职;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备案人员时常不在岗履职、施工现场《污水顶管专项施工方案》未交底、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等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

4、潭头污水办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未及时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备案人员时常不在岗履职的违规行为。

5、长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潭头污水管网工程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对已发现的施工、监理人员不在岗履职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

6、长乐市鹤上镇政府对辖区内建设工地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及处理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较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张*,潭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无相关资格证书,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建议给予行政处理或企业处理的人员:(1)蒋*华,潭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部沉井班组长,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开辉市政公司给予处理。

(2)马*,潭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部挖掘机司机,违章使用挖掘机挖斗运送工人至沉井底部作业,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开辉市政公司给予处理。

(3)林*永,潭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部备案安全员,长期未在岗履职,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黄*,潭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未履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长期未在岗履职,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陈*滔,开辉市政公司总经理,未切实履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对本起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6)易*,筑力监理公司潭头污水管网工程监理部监理员兼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理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欧*东,福州市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职员,代理行使总监职能,施工现场监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理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8)肖*,筑力监理公司潭头污水管网工程监理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因病时常不在岗履职,对现场施工没有尽到总监职责,对事故负有重要监理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9)蔡*沧,筑力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切实履行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10)陈*指,潭头污水办潭头污水管网工程现场代表,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建议由潭头污水办给予处理。

3、建议给予党纪、行政处分人员:(1)陈*,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站长兼潭头污水办副主任,中共党员,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2)李*,长乐市安全站副站长兼第二组组长,中共党员,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4、建议给予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1)潭头污水办。

(2)长乐市住建局。

(3)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4)张*,长乐市质监站副站长兼第一组组长。

(5)何*宇,长乐市安全站站长。

(6)李*强,长乐市住建局副局长。

5、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单位:(1)开辉市政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筑力监理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其他建议:(1)建议长乐市人民政府向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开辉市政公司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三、福清市松益织带有限公司模板支架坍塌事故2013年6月2日13时45分,位于福清市镜洋镇的福清市松益织带有限公司6#车间工地在浇筑三层屋面环四周钢筋混凝土构架时,发生支架及模板坍塌事故,造成4名工人死亡、5人受伤。

坍塌部位的三层屋面环四周钢筋混凝土构架系擅自增设的结构,环梁模板支撑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环梁与柱子混凝土同时浇筑。

(一)事故原因分析1、福清市松益织带有限公司6#车间三层屋面环梁模板支撑体系未经设计计算,环梁下两根横向立杆其中一根设在梁下,另一根设在梁外1.2米处,造成偏心受力,同时环梁与柱子同时浇筑,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措施,架体未设置剪刀撑,且立杆自由端高度远超规范要求,架体整体稳定性不满足要求,在梁自重和施工荷载下架体倾覆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松益织带公司利用龙祥建设公司资质获取施工许可,直接与脚手架、钢筋、泥水、模板班组个人签订承包合同,主导施工现场的施工;未经设计、审查,自行增设6#车间的三层屋面环四周钢筋混凝土构架,未做安全技术交底且过程管理失控。

3、龙祥建设公司与松益织带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未及时跟踪松益织带公司6#、7#车间工程有关情况,导致该工程由松益织带公司自行组织施工。

4、福清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松益织带公司6#车间工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对松益织带公司自行变更设计施工的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未及时发现、制止松益织带公司自行增设6#车间的三层屋面环四周钢筋混凝土构架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该工地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下达的执法文书均由他人代签、冒签的违规行为。

5、福清市镜洋镇政府对松益织带公司6#车间工程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松益织带公司自行增设6#车间的三层屋面环四周钢筋混凝土构架的违规行为。

(二)事故性质及处理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较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倪*楠,福清市松益织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陈*斌,松益公司聘请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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