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拆零药品记录表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及拆零药品销售人员专门培训内容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及拆零药品销售人员专门培训内容一、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药品类易制毒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
2、零售药店主要经营的有: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成份中只有“麻黄”两字的,不列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口服溶液)、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4、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
5、不得开架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设置专柜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对异常购进情况要及时上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6、做好安全保管工作,严防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被盗被抢。
二、拆零药品销售管理1、药店、诊所将完整包装单元(瓶、盒)的药品拆分后予以销售、使用的药品,一般被称为拆零药品。
拆零药品因为没有完整的包装,所以也没有药品说明书,也未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内容。
2、销售拆零药品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研钵、药匙、剪刀、胶手套、拆零药袋等,并配备75%的酒精1瓶用于清洁和消毒剂,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操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3、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4、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5、拆零药品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6、拆零的药品销售时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标明顾客姓名、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零售药店岗位操作规程

X X X 大药房岗位操作规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1、人员要求:采购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企业法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3、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总部提出配送申请,与总部协调相关的进货事宜,待配送申请成功提交后,根据采购商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2、药品验收2.1 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配送人员提供的“分店回执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分店回执单”上签字。
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
2.2 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臵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3 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
根据“商品配送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商品配送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
并将“商品配送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通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
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2.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总部提供的“商品配送单” 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3.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臵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3.2 营业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对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管理,保证在柜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
内容:1.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1.1店堂适宜温湿度范围:温度10-30°C,相对湿度35%-75%;每天上午9:00点,下午15:00点检查店堂的温湿度并记录于《温湿度记录表》;1.2阴凉区(柜)适宜的温湿度范围:不超过20C,相对湿度35%-75%。
每天上午9:00点,下午15:00点检查阴凉区(柜)的温湿度并记录于《阴凉区(柜)温湿度记录表》。
1.3冰箱冷藏区适宜的温湿度范围:温度2〜8C,相对湿度35%-75%;冰箱冷冻区适宜的温湿度范围:温度-10〜-25C。
每天上午9:00点,下午15:00点及晚上21:00点检查冰箱冷藏区、冷冻区的温湿度并记录于《冷藏区温湿度记录表》、《冷冻区温湿度记录表》。
2.应对店堂、阴凉区(柜)、冰箱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店堂、阴凉区(柜)、冰箱的温湿度符合要求。
2.1店堂2.1.1常温储存药品在酷暑天气时,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需密切关注温湿度变化,当温度高于29C时,需开空调制冷降温;当相对湿度低于36%时, 应根据店堂面积适当加冰块降温及增加湿度,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2.1.2常温储存药品在冬天严寒时节,要注意防冻,尤其液体类、软膏、贴膏制剂等,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应密切关注温度变化,温度低于11C时, 要及时打开空调(或取暖器)制暖,必要时将易冻药品集中存放,保温保存,并做好温度记录,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2.1.3遇到高湿的天气,当相对湿度高于74%时,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应及时关门并打开空调抽湿,以避免药品受潮。
2.2阴凉区2.2.1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需关注阴凉区温湿度的变化,当温度高于19℃时,将放置于阴凉区的空调所显示的温度调低,以使温度达到规定的范围内;2.2.2当相对湿度超过74%时,应打开空调的抽湿功能进行抽湿且进出要及时关好门,避免药品受潮;当相对湿度低于36%时,应根据阴凉区面积适当加冰块增加湿度,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
零售药店陈列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陈列药品检查管理制度目的:安全储存,科学检查,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范围:适用于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管理。
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指导、督促陈列检查员对陈列药品进行定期检查;2.陈列检查员负责药品的检查和记录等具体工作。
内容:1. 门店有适合药品陈列条件要求的设施设备,如电扇、冰箱、阴凉柜(或设置阴凉区)、温湿度计、空调等;2.陈列检查员应熟悉药品的特性及储存要求,并具备简单的质量鉴别实际操作能力。
3.冷藏药品,应置入冰箱,温度在2〜8℃条件下储存,并注意防止结冰;阴凉储存的药品应置入阴凉区(柜),温度为不超过2O℃条件下储存。
4.陈列检查员每天上午9:00点,下午15:00点对营业场所及阴凉区(柜)温湿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温湿度记录;每天上午9:00点、下午15:00点和晚上21:00点对冰箱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温湿度记录;如陈列检查员不在岗,当班营业员应对营业场所、冰箱及阴凉区(柜)温湿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5.陈列检查员应当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外部环境,按照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的药品陈列、存放检查计划,对陈列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
普通药品做一般检查,每季度循环检查一次,对拆零药品、质量不稳定(如易吸潮、变质、发霉)的药品、失效前6个月的药品、有效期较短的药品、冷藏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做重点检查,每月循环检查一次。
记录应包括检查日期、药品基本信息(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及其处理和预防措施、检查人员等。
6.药品检查记录至少保存5年,存档备查。
7.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如变质、过期失效、虫蛀、鼠咬、水浸、包装被污染等)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并进行有效隔离,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同时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
7.1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变质药品的全门店库存进行抽查、分析、裁决,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记录。
7.2门店质量负责人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调查、分析、裁决,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记录。
零售药店GSP文件目录(全套)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2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及考核管理制度
26
温湿度检测设备校准和使用管理制度
27
门店盘点管理制度
2、操作规程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操作规程
2
采购操作规程
3
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4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
5
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
6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7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GSP文件目录(全套)
1、管理制度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2
采购管理制度
3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4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5
陈列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6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7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8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9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10
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1
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制度
6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7
验收员岗位职责
8
陈列检查员岗位职责
9
处方审核员岗位职责
10
营业员岗位职责
11
采购员岗位职责
12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3
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4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5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6
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7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
18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9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陈列管理规定

1.目的:为确保本店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6、7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1条.
3.适用范围:本店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陈列检查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5.2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店验收合格,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5.3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摆放.
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区中,其中常温2-30℃、阴凉2-20℃、冷存2-10℃,各区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5.4处方药应当摆放在非透明的货柜内,并不得开架销售.试行
5.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5.6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5.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5.8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
5.9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5.10在店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为绿色暂时不采用色标;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药神3000医药零售版教程详解

药神3000医药零售版教程详解一、首营企业操作流程1、首营企业申请:采购管理—首营企业—首营企业申请(采购员/企业负责人)操作:1.填写企业基本情况2.填写许可证、营业执照、GSP/GMP证书、开户信息、法人委托书等信息3.带*键必填保存、确认(通知质管部审批)2、首营企业质管部审批:采购管理—首营企业—首营企业质管部审批(质量负责人)操作:1.点击查询2.填写审批意见(同意)3.点击确认(通知领导审批)3、首营企业领导审批:采购管理—首营企业—首营企业领导审批(企业法人/药店经理)操作:1.点击查询2.填写审批意见(同意)3.点击确认(建立完成)二、首营品种操作流程1、首营品种申请:采购管理—首营品种—首营品种申请(采购员/企业负责人)操作:1.填写药品基本信息带*键必填2.点击保存、确认(通知质管部审批)2、首营品种质管部审批:采购管理—首营品种—首营品种质管部审批(质量负责人)操作:1.点击查询2.填写审批意见(同意)3.点击确认(通知领导审批)3、首营品种领导审批:采购管理—首营品种—首营品种领导审批(企业法人/药店经理)操作:1.点击查询2.填写审批意见(同意)3.点击确认(建立完成)三、药品采购操作流程1、采购订单:采购管理-进货管理-采购订单(采购员/企业负责人)操作:1.选择供货商(在供货商框中填写供货商的检索码后回车)2.选择业务员(本公司采购员)3.检索码搜索需要采购的品种4.填写数量价格保存确认。
2、药品收货单:采购管理-进货管理-药品收货单(采购员/企业负责人员)操作:1.在订单号处敲回车搜索出采购订单2.双击品种填写收货数量,仓库货位,确认。
3、验收入库单:采购管理-进货管理-验收入库单(质量负责人)操作:1.在订单号处敲回车搜索出采购订单2.双击品种点确认,填写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意见,点击抽样,最后确认。
四、药品采购退回操作流程1、采购管理-进货管理-进货退货(无进货单):(采购员/企业负责人)操作:1.填写选择供货商2.选择业务员(本公司采购员)3.检索码搜索需要退货的商品拼音首字母、填写退货数量、退货原因、保存、点击确认。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细则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细则 (暂 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二○○七年四月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细则(暂行)说明 一、为规范江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特制定《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本《细则》分三个部分: 一、机构与人员; 二、设施与设备; 三、制度与管理。 四、本《细则》共48项,其中关键项目为18项(条款前加“*”),一般项目为30项。 五、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经营范围,本《细则》中允许有合理缺项。其中,如经营范围中无中药饮片的,则第7、28、34项为合理缺项;如经营范围中无生物制品的,则第24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45项为合理缺项。 六、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对本《细则》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考核评定。凡全部达到项目内容规定要求的,评定为合格项目;项目内容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七、结果评定:严重缺陷项目为0、一般缺陷项目≤4,评定为现场验收合格。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企业,应对现场检查验收中存在的一般缺陷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经企业所在地药监部门现场复查确认整改全部到位后,由发证机关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八、本《细则》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细则(暂行) 第一部分:机构与人员 序号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法 缺陷内容 1 企业按经营需要设置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及营业等岗位。 连锁门店不得设置药品采购岗位。 查文件及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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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斗时间
装斗人
质量
情况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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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规格
单位
购进数量
批号
有效期
生产企业
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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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销售
日期
使用者情况
处方来源
处方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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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药店处方药购销存台帐(副页)
第 页,共 页
销售
日期
使用者情况
零售药店拆零药品记录表
类别:处方药OTC
药品通用名
商品名
规格剂型
批号
生产企业
单位
有效期
日期
数量
质量状况
病人信息
病情主述
剩余数量
发药人
(经手人)
复核人
备注
拆零日期
销售日期
拆零数量
销售数量
注:OTC类药品病人信息和病情主述项可不填。
药店中药饮片装斗质量复核记录
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批号
购进数量
装斗数量
剩余数量
处方来源
处方
医师
销售数量
剩余数量
审方人
发药人
复核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药店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序号
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
生产企业
批号
有效期
数量
金额
供货企业
销毁原因
销毁日期: 销毁方式: 销毁地点:
批准人: 经手人: 见证人:
药店重点养护品种确定表
编号:日期:年月日
序号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
批号
有效期至
确定时间
确定理由
养护重点
备注
审批人:养护员:
药店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填报日期:
序号
通用名称
规格
生产企业
批号
有效期
数量
备注
养护员:
药店药品供货企业一览表
序号
供货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
或
供货品种
首次购货日期
供方档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