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购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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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级指标

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级指标

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级指标一、资金使用效益1.定义: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是指债券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产出效果和利用效率。

2.指标:(1)项目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比例。

(2)项目收益率:项目实际收益额占计划收益额的比例。

(3)资金节约率:实际使用资金占预算资金的比重。

二、债务偿还能力1.定义:专项债券债务偿还能力是指债券发行者按照约定时间和利率偿还债务的能力。

2.指标:(1)偿债率:偿还债务金额占本期应偿还债务的比例。

(2)逾期债务率:逾期未偿还债务金额占本期应偿还债务的比例。

三、债务风险水平1.定义:专项债券债务风险水平是指债券发行者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债券违约的风险因素。

2.指标:(1)信用评级等级: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评价结果。

(2)资产负债率:债务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四、资金管理质量1.定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质量是指债券发行者在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债券资金方面的管理和控制能力。

2.指标:(1)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占预算资金的比重。

(2)违规使用资金比例:违规使用资金占实际使用资金的比例。

五、债务监管能力1.定义:专项债券债务监管能力是指监管部门对债券发行者和资金使用者的监管能力和效果。

2.指标:(1)监管制度完善度: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的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和有效。

(2)监管执行力度:监管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财务管理能力1.定义:专项债券财务管理能力是指债券发行者对债券资金进行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的能力。

2.指标:(1)财务信息披露完整性:财务报告中信息披露的完整程度,是否涵盖所有重要信息。

(2)财务信息真实性:财务报告中信息是否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七、风险管理能力1.定义: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能力是指债券发行者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风险的能力。

2.指标:(1)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完善度:是否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能否及时发现和评估风险。

专项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设置

专项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设置

专项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设置一、引言专项债是指为了特定目的、专门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项目的政府债务。

为了保证专项债资金能够得到有效使用,需要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来对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专项债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成效。

二、绩效指标体系的作用绩效指标体系是衡量政府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工具,对于专项债资金而言,它的设置有以下作用:1.监督和评估:通过绩效指标体系,可以对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专项债资金的使用符合预期目标。

2.优化资源配置:绩效指标体系可以帮助政府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提高专项债资金的效益。

3.促进透明度和公开性:绩效指标体系可以让社会公众了解和评估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在设计绩效指标体系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导向:绩效指标体系应该与专项债的投资目标相一致,反映该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成效。

2.可量化:绩效指标应该是可以量化的,能够通过定量数据进行测量和评估,以便实现科学评估。

3.可比较:绩效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可比较性,可以对不同项目或不同期间的绩效进行比较分析,进一步提高专项债的使用效果。

4.全面性:绩效指标体系应该全面考虑专项债资金使用的各个方面,如项目进展、财务状况、投资回报等。

四、绩效指标体系的具体设置在设计绩效指标体系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置:1.投资效益指标:包括项目投资产出比、投资回报率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的投资效益。

2.项目进展指标: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控制等指标,用于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

3.经济指标:包括项目对当地经济的拉动效应、就业创造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4.财务指标:包括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效果、资金结余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的财务状况。

5.社会效益指标:包括项目对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的社会效益。

6.风险评估指标:包括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因素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的风险管理情况。

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范围

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范围

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范围
增减挂钩指标是一种用于调整政府支出或税收的经济政策工具。

它的使用范围可以涵盖多个方面:
1. 财政政策,增减挂钩指标可以用于调整政府支出的幅度和方向。

当经济增长较快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支出来刺激经济,而当
经济增长放缓时,政府可以通过减少支出来平稳经济。

这种调整可
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和债务水平。

2. 税收政策,增减挂钩指标也可以用于调整税收政策。

当经济
增长强劲时,政府可以考虑减税以鼓励消费和投资,而当经济增长
疲软时,政府可以考虑增加税收以稳定财政收入。

3. 通货膨胀控制,增减挂钩指标还可以用于控制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率上升时,政府可以通过减少支出或增加税收来抑制通货
膨胀,而当通货膨胀率下降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支出或减少税收
来刺激经济。

4. 经济周期调整,增减挂钩指标也可以用于应对经济周期的波动。

在经济繁荣期,政府可以通过增加支出或减少税收来平衡经济,
而在经济衰退期,政府可以通过减少支出或增加税收来刺激经济。

总的来说,增减挂钩指标的使用范围涵盖了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通货膨胀控制以及经济周期调整等多个方面,可以在不同的经济情况下发挥作用,以维持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一、总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为了规范增减挂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资金来源增减挂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出让收入:通过出让建新地块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按照一定比例计提用于增减挂钩项目。

2、财政预算安排: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的资金。

3、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合作、投资等方式提供的资金。

4、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贷款、土地指标交易收益等。

三、资金使用范围增减挂钩资金应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拆旧区的土地复垦费用,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

2、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过渡安置费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

3、建新地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

4、项目规划、设计、评估、监理等相关费用。

5、其他与增减挂钩项目直接相关的必要支出。

四、资金管理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增减挂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用于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预算管理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支出规模。

3、效益优先原则:资金使用应注重提高效益,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4、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资金预算编制与审批1、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合理编制资金预算,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德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7月20日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9日德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规范指标的统筹、使用、借用、归还、跨市(县)调剂等事宜,根据自然资源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依据德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下简称挂钩指标),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县(市、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在满足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后节余的指标。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下简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县(市、区)通过开发整理土地后备资源形成的耕地,用于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补充耕地的指标。

第三条指标使用管理应遵循依法、公开、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取得和管理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责任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指标使用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已统筹挂钩指标的资金管理。

市发改委负责审核使用已统筹挂钩指标的项目。

第五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完成入库后(2015年及以后年度开发完成项目),将其中10%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并按照1万元/亩支付统筹资金。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1.07•【文号】自然资发〔2024〕242号•【施行日期】2024.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切实做到规范操作、有章可循、从严管理、精准高效。

二、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

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

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

三、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忻政办发〔2018〕17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3日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24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47号)精神,为用好管好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交易收益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增减挂钩交易流转收益资金(以下简称“增减挂收益金”),是指我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通过国土部门交易平台成交所取得的交易价款及衍生利息收入等。

第三条增减挂收益金属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额缴入同级财政,统筹整合用于涉农支出。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增减挂钩的实施主体,要统筹组织实施腾退宅基地、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生态治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土地增减挂收益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增减挂钩政策落地、项目实施监管等,动态跟踪拆旧复垦、收益使用等情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财政支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财政支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基
于财政支出
刘菊鲜;黄鹏
【期刊名称】《当代经济》
【年(卷),期】2015(000)015
【摘要】当前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较少,本文从财政支出角度出发,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评价、项目综合效益评价和财政支出评价三个方面构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该类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政府提供相关政策参考.
【总页数】2页(P122-123)
【作者】刘菊鲜;黄鹏
【作者单位】广州精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630;广州精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63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多层次、立体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以中部地区某市新农合医疗基金项目绩效评价为例 [J], 郭平; 洪源; 潘郭钦
2.基于BSC的智慧城市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J], 左雪; 雷良海
3.对现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基于绍兴市06年至08年已评价项目的统计分析 [J], 杨琪
4.基于AHP的林业碳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J], 唐艺挈;王怀品;代丽梅;谭
欣悦;汪晖;唐才富;龚巧媛;陈骁杰;杨世银;苏贤文
5.河南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基于项目全过程管理视角 [J], 郭军;李娟;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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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购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
一、关于通过发行债券方式,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建议
目前,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7+4领域。

分别是:
1.交通基础设施。

铁路、公路、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
2.能源。

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
3.农林水利。

农业、水利、林业;.
4.生态环保。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流域水环境治理;
5.社会事业。

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有收益);
6.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供水、排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除上述领域外,还包括应急医疗设施、公共卫生、城市供热供气老旧小区改造领域。

不支持土地储备、房地产以及产业项目。

目前,土地增减挂项目不属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

二、关于可以出台挂钩指标有偿使用政策,凡是需要用地的企业,提前按照标准支付部分费用建议根据兰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增挂[2020]1号)12.规范补助资金筹集和拨付。

根据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价格,适时提高补助标准,专款用于拆旧补偿、土地复垦和安置区建设。

补助资金实行市场化运行,由区国有投资公司负责融资和拨付。

的规定,兰山区范围内的土地增减挂项目由兰山区域投集团负责融资
并拨付项目区。

14.提高指标使用效益。

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增减挂钩
指标的,由使用人与区国有投资公司签订指标使用协议,按照不低于
成本的原则缴纳指标使用费。

从而保障了补偿资金的及时落实。

三、关于可以采用PPP模式,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可以将部分收益与风险转移给民间资本,同时能提升项目效益与质量建议使用PPP 模式运作土地增减挂项目具有-定的可行性,但目前在全国成功实施
的案例很少。

从使用PPP模式运作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PPP模式运作项目存在周期长、手续繁多等现实情况,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项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都不建议采用PPP模式来运作,而我区使用PPP模式运作土地增减挂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单个项目规模较小,因此不适宜采用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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