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模板
法律意见书案例范文(3篇)

第1篇致:[客户名称]日期:[日期]尊敬的[客户名称]:我方作为[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客户名称]的委托,就[项目名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研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现就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背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投资方、项目实施地点等。
]二、法律意见(一)项目合法性分析1. 项目立项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取得相应的立项审批。
经查,[项目名称]已取得[相关部门名称]颁发的[项目名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符合项目立项审批要求。
2.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项目用地需取得土地使用权。
经查,[项目名称]项目用地已取得[相关部门名称]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符合土地使用权要求。
3. 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经查,[项目名称]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名称]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 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经查,[项目名称]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名称]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经查,[项目名称]项目已与[施工单位名称]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符合建设工程合同要求。
(二)项目风险分析1. 法律风险(1)合同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条款的履行可能存在争议,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2)政策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建议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
2. 经济风险(1)投资风险:项目投资回报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风险。
(2)融资风险:项目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融资困难,建议提前做好融资计划。
2023年新版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操作指引

附件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操作指引在出具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参与主体、列入规划情况、项目建设情况、事前绩效评估情况、所在区域背景情况、项目收益及融资情况等。
(二)参与主体1.披露参与主体工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经济性质、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出资人信息(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披露到自然人或国资为止)、以及历史沿革等情况。
2.对参与主体的资格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如果具备相应的资格,可参考表述为:参与主体具有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历史沿革合法合规、依法有效存续;本期专项债券涉及项目属于参与主体经营范围。
(三)项目合法性1.资料核查。
核查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许可、可研批复、规划等相关文件是否真实完整。
2.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对专项债券项目是否已经取得有关批文、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重大支持领域、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可参考表述为:本期专项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已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项目合法合规。
二、项目融资来源1.列明项目拟使用资金金额、占比。
2.如果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应对是否符合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支持领域、占总投资的比例等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三、预期偿债资金来源1.列明偿债资金来源及对债券本息覆盖情况。
2.对本期专项债券的偿债资金安排能满足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要求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可参考表述为:本期专项债券的偿债资金安排能满足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要求,符合专项债券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中介服务机构(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1.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情况,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资格。
地方政府专项债法律意见书内容要点

要点标题
内容涵盖
前言/声明
对债券、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列举,(包括但不限于预 算法、证券法、财政部相关文件等)并进行法律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要素 债券名称、品种、期限、总额、评级、还本付息方式等信息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 三、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四、债券发行文件
债券发行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转贷给XX市/县(地市或直管 县)人民政府使用。说明所在地市或直管县的经济、财政、 债务情况
列举项目具体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全部批复文件,项目主 体名称、概况、历史沿革、经营范围,并出具针对项目主体 资格的法律意见
列举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报告、审计机构及专项评价报告、 法律顾问及法律意见书情况,并出具法律意见。
五、债券风险要素 六、结论意见
列举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是、税务风险,说明 偿债保障措施、投资者保护机制等信息。
汇总列示:对本期债券发行要素披露的法律意见、募集资金 用途符合规划的法律意见、项目主体资格的法律意见、对发 行文件及出具机构的法律意见,并综合出具最终法律意见。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法律意见,我们拜阅了发行人的发行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研究了有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就此向贵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意见:1. 发行目的和资金用途:我们理解发行人欲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发行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所指定的目的。
请注意,本意见书未涉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
2. 发行文件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我们认为发行文件的代表人有合法权力发出,并且发行文件和其他资料中所陈述的全部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法律限制:我们检查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我们认为发行人拟发行的债券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并无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发行文件的有效性:我们认为发行文件符合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符合中国法院及其他专业人士认可的合同构成要件,并且在合法及有效的前提下公开做出,对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发行人的合法地位:我们认可发行人是按照中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不存在违法、无效或被法院宣布无业务资格的情况。
6. 发行人的资格要求:发行人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登记、资本金要求、风险控制要求等。
7. 发行人的合规性:我们认可发行人合规地遵循了适用的中国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发行人的日常经营活动未触犯有关法律法规。
8. 担保及担保物的合法性:如为发行人的债券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担保协议的代表人有合法权力发出,并且担保协议是有效的、合法的,对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涉及担保物,我们认为担保物的所有权清晰,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供处份予发行人。
总体而言,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贵公司拟发行的债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在合法及有效的前提下对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能力。
但请注意,我们所提供的本法律意见仅限于根据我们了解的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给出的建议,您应该明确地理解,本法律意见书不对将来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的行为或做法负责,并不意味着将来的法律问题和争议会以与本法律意见完全一致的方式解决。
关于土地纠纷案件法律意见书范文

关于土地纠纷案件法律意见书范文尊敬的[相关方]:您好!在详细了解了您所涉及的土地纠纷案件后,我来给您好好唠唠这里面的法律事儿。
一、案件基本情况。
您说这土地纠纷啊,就像一团乱麻。
您和[对方]都声称对那块地有权利,这就好比两个人抢一个宝贝,都觉得这宝贝是自己的。
这块地的地理位置在[详细地点],面积大概是[X]平方米。
您这边觉得自己有理的依据是[阐述您方认为拥有土地权利的依据,如祖传、早年的购买协议等],而对方呢,也拿出了他们所谓的证据,像是[描述对方的依据]。
这就导致了现在的僵局,双方僵持不下,就像两只斗鸡,互不相让。
二、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 (一)土地所有权相关规定。
在咱们国家啊,土地所有权可不像普通的东西可以随便归属。
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这是雷打不动的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就像住在集体宿舍一样,每个人都有份,但又不是哪一个人能单独说了算的。
所以呢,如果这块地是在农村或者城市郊区,那首先得确定它是属于哪个集体的,有没有被依法征为国有土地之类的情况。
# (二)土地使用权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就像是租房子的权利。
如果您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比如说有合法的承包合同(要是农用地的话),或者是土地出让合同(如果是建设用地),那您就像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这块土地。
如果您说您是祖传的土地,那情况就有点复杂了,因为祖传的土地也要符合现代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的确权登记之类的手续,在法律上就可能存在风险。
# (三)证据的法律效力。
您和对方都拿出了证据,但是这些证据可不是随便拿出来就都有用的。
比如说,一份手写的、没有任何签字或者盖章的所谓“土地转让协议”,在法律上就可能像一张废纸。
而正规的土地权属证书,那就是土地权利的“身份证”,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像那种年代久远的证据,还得看能不能和现代的法律法规相衔接,能不能经过法律认可的鉴定或者验证。
专项债法律意见书模板

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20)x律意第号20xx年x月地址电话: /传真:目录释义 (3)一、本期债券发行相关主体资格情况 (7)二、本期债券发行对应的项目情况 (9)三、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 (11)四、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与风险提示 (12)五、中介服务机构与从业情况 (16)六、结论 (18)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内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xx管委会: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就XX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债务管理意见》、《暂行办法》、《试点通知》、《预算管理办法》、《发行工作意见》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根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针对某些事项之法律评述或结论,是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的有关批准、确认,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项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依赖于本次发行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以及项目其他中介方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对于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资料文件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做出判断。
相关机构已向本所律师承诺所提供的全部书面文件资料和通过口头、电子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没有任何隐瞒、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均与原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所提供的书面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为真实有效。
公司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公司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到了您的委托,就贵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进行法律分析,并向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公司发行专项债券是合法有效的。
贵公司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专项债券,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发行专项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贵公司的资金需求,推进公司的发展。
其次,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过程中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和签订合同。
我们建议贵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发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应妥善处理与债券持有者的关系,与债券持有者签订债券发行协议,明确债券的利率、期限、支付方式等条款,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再次,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
贵公司需要在发行前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转让风险等。
贵公司需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贵公司的情况,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最后,我们提醒贵公司碰到法律纠纷或争议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过程中应当与各相关方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发行计
划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贵公司发行专项债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我们提醒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的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贵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问题,我们将尽快为贵公司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签名
日期。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2020)律法意号致:XXX公司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就发行人申请发行“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担任发行人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北京德恒(南昌)律师歩务所关于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冇关步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关于制止地方政府建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 13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实和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法律核査和验证,按照《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的指引编制《法律意见书》.目录释义 (1)声明 (4)正文 (5)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5)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5)(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6)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一)主体资格 (8)(二)净资产规模 (8)(三)累计债券余额 (9)(四)财务会计制度 (9)(五)本期债券的利率 (9)(六)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与偿债能力 (9)(七)募集资金的投向 (10)(八)禁止发行企业債券的情形 (10)(九)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 (11)四、发行人的设立、股东(实际控制人) (12)(一)发行人的设立 (12)(二)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2)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一)发行人业务的独立性 (13)(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性 (14)(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性 (14)(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性 (15)(五)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性 (15)(六)发行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6)六、发行人的业务及资信状况 (16)(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 (16)(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的情况 (16)(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情况 (16)(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17)(五)发行人的持续能力 (17)(六)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18)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8)(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关联方 (18)(二)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 (18)(三)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8)(四)发行人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19)(五)同业竞争 (19)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9)(一)发行人的股权资产 (19)(二)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 (24)(三)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24)(四)发行人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24)(五)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25)(六)发行人租债房屋、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25)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5)(一)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25)(二)侵权之债 (25)(三)与关联方债权债务及相互担保情况 (26)(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26)十、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 (27)(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重大资产变化 (27)(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行为 (27)十一、发行人的税务 (27)(一)发行人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27)(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28)(三)税务违法情况 (28)十二、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28)(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28)(二)发行人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28)十三、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9)(一)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29)(二)有权部门批准或授权 (29)(三)上述项目与他人合作情况 (29)十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9)十五、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0)十六、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0)(一)本期债券的承销 (30)(二)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 (30)(三)募集资金的监管 (30)(四)偿债资金的监管 (31)(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1)(六)担保事项 (31)(七)失信情况核査 (33)十七、结论意见 (33)释义如无另外说明,以下词条在《法律意见书》中定义如下: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徳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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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评价报告
XX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次专项债券项目出具《X年X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X期)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XX号),XX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融资项目收益为土地挂牌交易产生的现金收入,通过对X年以来项目周边地块成交情况等的调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对融资本息的覆盖情况为:按X年X市GDP目标增速X%的100%比例计算土地价格增速的情况下,本息覆盖倍数为X;按X年X市GDP目标增速X%的90%比例计算土地价格增速的情况下,本息覆盖倍数为X;按X年X市GDP目标增速X%的80%比例计算土地价格增速的情况下,本息覆盖倍数为X。在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本次评价的XX市第X期土地储备项目,在土地挂牌出让价格分别以X年XX市GDP目标增速X%的100%、90%、80%比例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2)XX土地储备中心的名录代码为XX;批准单位为XX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文号为XX号;行政隶属是XX国土资源局。
……
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土地储备机构均系经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被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备土地整理、储备的主体资格。
二、储备地块的情况
根据前述土地储备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模板
引言
(略)
正文
一、土地储备机构的资格
1.土地储备机构的基本情况
(1)XX土地储备中心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费来源:
开办资金:
类型:
业务范围:
举办单位:
有效期:
(2)XX土地储备中心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类型:
2.本期债券投资项目已列入土地收储计划或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保障偿还本金及利息,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4.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律师及本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四、中介服务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
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项评价机构为本期债券发行的审计机构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XX会计师事务所现持有XX市工商局于X年X月X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的《营业执照》、XX市财政局于X年X月X日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XXX)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1日核发,有效期至X年X月X日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为XXX)。
本所律师认为:XX市XX律师事务所系经批准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XX制律师事务所,具备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资质;在本法律意见书上签字的两名执业律师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结论
根据以上内容,本所律师人物:
1.X家土地储备机构均系经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被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备土地整理、储备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XX会计师事务所系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审计机构,具备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专项评价报告的资质,在专项评价报告上签字的两名执业会计师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律师事务所
XX市XX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系经XX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持有XX市司法局于X年X月X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以下无正文)
业务范围:
举办单位:
有效期:
……
2.土地储备机构的资格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储备机构名录(2017年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569号),前述土地储备机构均为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其中:
(1)XX土地储备中心的名录代码为XX;批准单位为XX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文号为XX号;行政隶属是XX国土资源局。
1.XX土地储备项目
(1)项目地块概述
XX土地储备项目由XX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土地储备机构,共收储土地X宗,拟收储土地面积X亩。
具体信息如下表:
项目名称
四至范围
规划用途
收储面积
储备期限
预计出让时间
拟使用债券金额
(2)项目地块的审批情况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于X年X月X日核发《XX市X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将上述土地储备项目纳入衡水市X年土地储备计划。
2.XX土地储备项目
(1)项目地块概述
XX土地储备项目由XX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土地储备机构,共收储土地X宗,拟收储土地面积X亩。
具体信息如下表:
项目名称
四至范围
规划用途
收储面积
储备期限
预计出让时间
拟使用债券金额
(2)项目地块的审批情况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于X年X月X日核发《XX市X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将上述土地储备项目纳入衡水市X年土地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