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鹿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鹿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鹿寨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六月

目录

1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2)

1.1耕地保护目标 (2)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2)

1.3中心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3)

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5)

2.1耕地布局优化调整 (5)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5)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7)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9)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9)

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11)

4中心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 (12)

4.1允许建设区 (12)

4.2有条件建设区 (13)

4.3限制建设区 (13)

4.4禁止建设区 (13)

5保障措施 (14)

5.1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 (14)

5.2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15)

附录 (17)

附表 (17)

附图 (18)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切实保护,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864.00 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379.00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3925.00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7013.00公顷,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总体质量不降低。

与《原规划》相比,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增加1340.5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增加2518.00 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增加675.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增加213.00公顷。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急需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要求。2006-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9666.72公顷(其中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1911.72公顷),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6656.72公顷(其中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1911.7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185.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509.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455.72公顷以内。中心城中,县城用地规模控制在2788.66公顷以内,柳东片

区用地规模控制在7805.47 公顷以内。

与《原规划》相比,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635.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098.6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051.8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3979.01 公顷。

1.3 中心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1.3.1县城

鹿寨县城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规划期间要遵循有利于发展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县城用地。2013年县城用地规模为1701.14 公顷,2014-2020年期间安排县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087.52公顷(其中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504.78公顷)。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控制在2788.66公顷,人口达到19.77万人,人均用地控制在141.06 平方米/人以内(比2013年减少70.85平方米),县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61.99公顷。

与《原规划》相比,县城用地规模目标增加846.39 公顷,人均用地增加29.44平方米。

1.3.2柳东片区

柳东片区为广西柳州汽车城所在地,为柳州市提供城市扩展空间,是柳州市最为重要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区域,规划期间要遵循有利于发展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用地。2013年柳东片区城镇用地规模为3262.14公顷,2014-2020年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4543.33公顷(其中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989.46公顷)。到2020年,柳东片区用地规模控制在7805.47公顷,人口达到48.94万人,人均用地控制在159.49 平方米/人以内(比2013年减少57.47 平方米),柳东片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42.47公顷。

与《原规划》相比,柳东片区用地规模目标增加3666.86公顷,人均用地增加39.22平方米。

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张并重转变,存量和低效土地得到合理开发和深度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县单位建设用地GDP为758.96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调整为705.83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148.42平方米/人(比2013年减少54.90平方米)。

与《原规划》相比,单位建设用地GDP目标和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目标分别提高435.70 万元/公顷和450.45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增加17.41平方米/人。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2.1耕地布局优化调整

按照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结合鹿寨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优化全县耕地布局,全县耕地保有量由67523.45公顷调整为6886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1%。

以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耕地面积为基数,2014-2020年,全县共调减耕地面积3468.50公顷,调减耕地中,因建设占用减少耕地面积3292.00公顷、灾毁耕地面积18.20公顷、生态退耕等原因减少耕地面积158.30公顷,主要集中在雒容、鹿寨、平山和四排等乡镇。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面积800.00公顷,主要分布在平山、雒容、四排和鹿寨等乡镇,全县耕地净减少2668.50公顷。耕地布局优化调整后,落实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全县实有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根据2013年鹿寨县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县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57007.54公顷。在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和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衔接,对全县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基本农田调入:本方案从符合基本农田质量要求的一般耕地中共调入基本农田1177.20 公顷,其中,从县城和重要交通沿线周边的优质耕地中调入140.11 公顷,导江、平山和鹿寨等其他乡镇调入优质耕地1037.09 公顷。

基本农田调出:全县共调出基本农田面积1119.06 公顷。其中,调出采矿用地中质量差基本农田52.47公顷,调出经调查举证实地不适应耕作基本农田429.81公顷,调出零星分散不集中连片基本农田95.87公顷,调出年度变更为非耕地基本农田8.67公顷,调出其他符合调出条件的基本农田19.93公顷,调出全域基本农田划定经过举证项目拟用地区域基本农田512.31公顷。

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7013.00公顷,全县实际上图基本农田面积为57065.68 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中高利用等别耕地比调整前增加199.33公顷,基本农田总体质量略有提高,调整后基本农田分布更加连片集中,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将规划基本农田布局纳入规划数据库,按照净面积(扣除田坎、农村道路等线状地物面积)计算,规划数据库实际落实的基本农田净面积为57065.68公顷(实际划定),比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52.68公顷。

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除经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建设和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建设。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2.3.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本方案在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将县城以及各乡镇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以保障鹿寨县城镇建设需要。调整后,全县城镇用地规模为11395.30公顷,其中县城用地规模2788.66公顷,主要布局在城中、交通、思义、鹿化和城南社区,以及十里亭、龙田、角塘和新胜等村;柳东片区用地规模7805.47公顷,主要布局在雒容社区,以及盘古、秀水、泥桥、果园、半塘等村;其他城镇用地规模801.17 公顷,主要位于寨沙、中渡和平山等镇。调整后,2014-2020年全县新增城镇用地规模为6319.25公顷(其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新增用地指标1911.72公顷)。

(2)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合理保障各镇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等采矿项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臵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风电场、变电站、加油站、污染性工业项目等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调整后,2014-2020年全县安排新增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7.22公顷。

合理调整规划单独选址项目情况,在原规划安排独立选址项目用

地的基础上,主要删减雒容燃气站等5个项目,新增鹿寨县风电场等96个项目。

(2)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本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鹿寨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中心村和特色新村建设、扶贫搬迁和地灾搬迁回建、征地拆迁回建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调整后,2014-2020年全县共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规模为45.31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各乡镇均有分布,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优先保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项目。

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为抓手,加大闲臵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利用和复垦力度。规划整治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潜力为3256.16公顷,本方案规划通过整治利用和复垦共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2772.44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新增指标主要用于城镇以及拆旧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挂钩城镇建新区内的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束,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改变的前提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可与允许建设区内其他土地相互调剂进行空间布局调整。

2.3.2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依据鹿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交通、水利、旅游、能源等相关规划,经与县交通局、水利局、旅游局、供电局等多个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进行对接后,合理调整独立选址重大项目清单,新增加94个项目,其中交通项目57个,水利项目14个,旅游等其他项目23个。2014-2020年拟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共计254.94公顷,其中耕地69.45 公顷。

2014-2020年,新增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柳州段)等57个交通项目,安排新增交通建设用地178.45公顷,拟占用耕地52.59公顷;新增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等14个水利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5.4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8.01公顷;新增广西鹿寨香桥风景旅游开发等23个旅游项目,2014-2020年安排新增旅游项目用地51.01公顷,其中耕地8.85公顷。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严格按照禁止建设区边界,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保护区用地实行严格保护。与《原规划》相比,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禁止建设区边界未发生改变。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耕地后备土地资源。2006-2020年,

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925.00 公顷,其中2014-2020年补充耕地800.00公顷。

2.5.1土地整理

调整前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位于黄冕、雒容、中渡、拉沟、平山、导江和江口等乡镇,调整后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位于鹿寨镇、平山镇、四排镇。2006-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107.41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耕地59.38公顷。

2.5.2土地复垦

调整前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主要位于中渡镇和寨沙镇,调整后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位于中渡镇、鹿寨镇、雒容镇。2006-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28.84 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耕地28.84公顷。

2.5.3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范围主要包括各乡镇的宜农荒草地、裸土地、荒滩地和其它可开发的未利用土地等。调整前土地开发重点实施范围为鹿寨镇、雒容镇、寨沙镇、中渡镇、平山镇、四排乡、黄冕镇,调整后土地开发重点实施范围为平山镇、寨沙镇和鹿寨镇。2006-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788.75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耕地711.78公顷。

2.5.4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利用和复垦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重点区域为鹿寨镇、寨沙镇和平山镇。

2006-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全县腾退农村居民点用地2772.44 公顷。

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在全县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下,根据各乡镇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利用潜力、经济发展方向,对各乡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先保障全县重大项目用地,统筹安排其他用地,保证区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

各乡镇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需落实《本方案》分解确定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重大用地安排,并将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实到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上下级规划衔接一致。

各乡镇主要调控指标详见附表3。

4中心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

4.1允许建设区

鹿寨县中心城允许建设区:主要为鹿寨县县城、柳东片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主要包括县城、柳东片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和预留城市建设用地区域,《本方案》调出县城城镇允许建设区面积137.79 公顷,地块主要位于窑上村等,调出柳东片区面积199.58公顷,主要位于盘古村等,面积;调入县城允许建设区面积577.36公顷,地块主要位于十里亭村、龙田村等,调入柳东片区允许建设区面积2050.72公顷,主要位于秀水村、竹车村等。

县城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647.22公顷,其中2013年现状建设用地2559.70公顷,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087.52公顷(其中上级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82.74公顷,通过实施城乡增减挂钩试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4.78公顷)。县城允许建设区范围包括龙田村、鹅洲村、窑上村、新胜村等村和沿湘桂铁路和桂柳高速公路向西至鹿寨和雒容镇界的鹿雒工业走廊;

柳东片区允许建设区面积为8960.03公顷,其中2013年现状建设用地4416.70公顷,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4543.33公顷(其中上级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553.87公顷,通过实施城乡增减挂钩试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89.46公顷)。柳东片区允许建设区主要包括三门江大桥以南的古亭山片区,以北以东的官塘片区和雒容镇镇区,用地涉及半塘村、南庆村、高岩村和盘古村等。

4.2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本方案》根据中心城城镇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结果相应调整了该区空间布局。调整后该区面积846.64公顷,其中县城653.00公顷,柳东片区193.64公顷。

4.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本方案》调整后该区面积为9799.87公顷,其中县城5162.16公顷,柳东片区4637.71公顷。

4.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的区域,包括洛清江甘洲水源地等水源保护区。《本方案》保持《原规划》原禁止建设区的方案,该区域面积为34.39公顷。

5保障措施

《本方案》在《原规划》保障措施内容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措施进行了增补完善,增补的保障措施如下:

5.1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

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一并将地籍档案数字化,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依法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依法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选取基础条件好、土地市场成熟的市县,探索建立多元化、高效、便捷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为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提供便捷的途径。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相关规定及人均宅基地面积标准,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批准宅基地。严禁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

商品住宅开发,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租)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5.2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标语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了解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义,了解复垦的目的、复垦步骤和相关政策,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国土、财政、审计、建设、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责任分工,切实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项目实施统一步调。

构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保障。政府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由项目具体实施机构负责筹措。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制度,建立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制度,及时进行投融贷风险评估,制定贷款资金“借、用、还”的具体方案,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相关配套政策,同时结合鹿寨县特

点,研究出台鹿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规定、规章,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政策保障。包括城乡增减挂钩相关的土地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以及拆迁安臵补偿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项目整理复垦工程督导检查和验收制度、台账制度等。

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按照自愿协商、公开公平、合理合法、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新增土地分配方案,征求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权利人的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制,依法调处项目实施中的土地权属纠纷,及时协调和处理因土地权属调整和权益分配引发的争议。

附录

附表

表1、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数表(2013年);

表2、鹿寨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2020年);

表3、鹿寨县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表4、鹿寨县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2020年);

表5、鹿寨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构表(2006-2020年);表6、鹿寨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2006-2020年);

表7、鹿寨县县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表(2020年);

表8、鹿寨县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表(2014-2020年)。

鹿寨县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参考

鹿寨县投资项目 可行性报告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摘要说明— 鹿寨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位于广西中部,地处桂中腹地,扼南北交通之要冲,毗邻柳州市区,介于北纬24°14’至24°50’、东经109°28’至110°12’之间。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鹿寨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受季风环流影响较明显。境内气候温和, 适于农作物生长。截至2016年,鹿寨县辖6个镇、3个乡。县政府驻鹿寨镇。2016年,鹿寨县总人口40.97万人。秦朝,属桂林郡地。汉朝,分属 潭中、始安二县地。三国时期,初沿袭汉制;吴甘露元年(265年)析始安地(属零陵郡)南部置常安县,境内分属潭中、始安、常安三县地。1951 年6月29日奉广西省人民政府令,将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及修仁县第二 区合并成立鹿寨县,属柳州专区。2002年11月30日改属柳州市。鹿寨县 是“广西书法之乡”、“广西山歌之乡”、“广西民间艺术之乡”。境内 有桂海高速路、阳鹿高速路、平鹿二级公路等国道和省道,湘桂铁路纵贯 全境。2017年,鹿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2.50亿元。2018年重新确认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该xx项目计划总投资7513.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42.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74%;流动资金107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4.26%。

达产年营业收入7494.00万元,总成本费用5976.40万元,税金及附加115.54万元,利润总额1517.60万元,利税总额1842.46万元,税后净利润1138.20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704.26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0.20%,投资利税率24.52%,投资回报率15.15%,全部投资回收期8.10年,提供就业职位119个。 显示器件整体收入同比增长31%,环比增长9%。同比快速增长主要由玻璃基板和面板贡献,两者同比增速分别为127%和35%,玻璃基板的高增长主要由于东旭光电实现了134%的收入增速,面板的高增长主要由于华东科技实现了501%的收入同比增长。 报告内容:总论、建设背景、项目市场空间分析、产品规划分析、选址可行性研究、项目工程设计说明、项目工艺可行性、项目环境保护和绿色生产分析、安全卫生、风险应对评估、节能分析、实施方案、项目投资情况、经济评价分析、项目综合评价等。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柳州市鹿寨县2021年中考语文试卷(II)卷

柳州市鹿寨县2021年中考语文试卷(II)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积累与运用 (共7题;共14分) 1. (2分) (2017七下·萧山期中) 下列划线字注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A . 场院chǎng气氛fēn漂白piāo抹杀mǎ B . 憎恶zēng殷红yīn哺育pǔ嗥鸣háo C . 校补xiào挚痛chì默契qiè警报迭起dié D . 些微xiē亘古gèn气冲斗牛dǒu截然不同jié 2. (2分)(2016·黄石) 下列词语中书写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A . 真谛烦燥通霄达旦一代天骄 B . 隐密陨落眼花瞭乱大庭广众 C . 箫瑟藩篱来势汹汹因地治宜 D . 瓦砾沉湎相形见绌一泻千里 3. (2分) (2017九上·丹东月考) 下面句子中划线的成语或俗语使用有误的一项是() A . 以前的科幻电影中的许多设想,当时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现在却不断变为现实。 B . 与他人交往时,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身临其境地为对方着想,不能只顾自己。 C . 常言道,独木不成林,一花难成春。一个人再能干,离开了集体也做不成大事。 D . 村民依靠当地的水库资源发展养殖业,走上了致富路,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4. (2分)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 . 为了防止酒驾事件不再发生,深圳市加大了巡查整治力度。 B . 学校开展地震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可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自我保护。 C . 学生能够熟练而规范地书写正楷字,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语文课程标准》对汉字书写要求的标准。 D . 完善食品安全法规,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了。 5. (2分)下列句子中标点符号使用有错误的一句是()。 A . 中医学认为:草莓性凉,味酸,无毒,具有润肺生津、清热凉血、健脾解酒等功效。 B . 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也就怎样对待你。 C . 通过反复实验和思考,他终于明白了做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怎样才能把这件事做得更好,更有价值? D . 现代画家徐悲鸿笔下的马,正如有的评论家所说的那样,“形神兼备,充满生机”。 6. (2分)(2016·东台模拟) 下列句子组成语段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 ①“绿色生态”已成为东台最响亮的区域名片。 ②跟随“2015美丽中国行?聚焦生态盐城”活动来东台采风的中央权威媒体记者,则这样描述“在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能够激发创作灵感。”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完整篇.doc

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 容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二)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3万公顷(945万亩)和182万公顷(2730万亩)。 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工矿废

弃地复垦补充耕地17万公顷(255万亩)和46万公顷(690万亩)。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34万公顷(510万亩)和139万公顷(2080万亩)。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6 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 7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8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9 第八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九章绿地系统规划 11 第十章景观系统规划 12 第十一章对外交通规划 13 第十二章道路交通规划 14 第十三章旧城改造规划 15 第十四章郊区规划17 第十五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规划 20 第十七章城市防灾规划 22 第十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23

第十九章远景规划设想 25 第二十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26 第二十一章附则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鹿寨县城总体规划是鹿寨县城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鹿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种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三条鹿寨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第14号令发布)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发布) 4、《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城镇发展规划》(2001年4月) 7、《柳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2004年7月) 8、《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05年2月)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为规范规划大纲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省、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规划评审小组,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规划大纲评审小组分别由省、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长沙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评审。其他市州和县级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由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由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二、评审原则 规划大纲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 三、评审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四)国家、省和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省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主要内容的通知》; (七)经批准的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大纲; (八)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成果的评审验收意见。 四、评审条件 送审规划大纲,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正确 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切实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为导向;正确处理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在土地利用上的需求与可能,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中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二)基础工作扎实

鹿寨县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鹿寨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规划设计/投资方案/产业运营

摘要说明— 鹿寨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位于广西中部,地处桂中腹地,扼南北交通之要冲,毗邻柳州市区,介于北纬24°14’至24°50’、东经109°28’至110°12’之间。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鹿寨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受季风环流影响较明显。境内气候温和, 适于农作物生长。截至2016年,鹿寨县辖6个镇、3个乡。县政府驻鹿寨镇。2016年,鹿寨县总人口40.97万人。秦朝,属桂林郡地。汉朝,分属 潭中、始安二县地。三国时期,初沿袭汉制;吴甘露元年(265年)析始安地(属零陵郡)南部置常安县,境内分属潭中、始安、常安三县地。1951 年6月29日奉广西省人民政府令,将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及修仁县第二 区合并成立鹿寨县,属柳州专区。2002年11月30日改属柳州市。鹿寨县 是“广西书法之乡”、“广西山歌之乡”、“广西民间艺术之乡”。境内 有桂海高速路、阳鹿高速路、平鹿二级公路等国道和省道,湘桂铁路纵贯 全境。2017年,鹿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2.50亿元。2018年重新确认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该xx项目计划总投资13425.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478.23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49%;流动资金1947.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51%。

达产年营业收入13601.00万元,总成本费用10853.74万元,税金及附加221.32万元,利润总额2747.26万元,利税总额3347.51万元,税后净利润2060.45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287.07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0.46%,投资利税率24.93%,投资回报率15.35%,全部投资回收期8.02年,提供就业职位259个。 中国的水务行业还处于成长期,虽然政府确定了水务市场化的战略目标,但对水务市场化改革的路径缺乏系统研究,城市水务的市场化政策体系不完善,鉴于各地情况的差异,成本监控核算及水价调整时间与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致使具有投资长期性特征的水务投资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同时各类资本的角逐使目前水务市场的竞争呈加剧状态。 报告内容:概况、背景及必要性、市场调研分析、建设规划方案、项目选址分析、土建工程设计、工艺先进性、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安全管理、投资风险分析、节能、实施进度、投资方案、经营效益分析、项目结论等。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基础资料汇编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基础资料汇编 目录 第一章城市概况 第二章城镇体系和县域基础设施 第三章经济发展状况 第四章人口 第五章县域交通与县城对外交通 第六章县城建设用地评价与建设用地现状 第七章县城道路交通 第八章公共设施 第九章居住 第十章工业仓储 第十一章绿地系统和旅游 第十二章给水 第十三章排水 第十四章供电状况 第十五章电信、邮政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第十七章燃气、防灾工程

第一章城市概况 鹿寨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偏东北,洛清江中下游,分别与柳州市、柳江县、柳城县、融安县、永福县、荔浦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象州县交界,全县总面积为3373平方公里,2004年底全县总人口为48.2万人。鹿寨县下辖5个镇和6个乡(平山镇、中渡镇、雒容镇、寨沙镇、鹿寨镇、黄冕乡、江口乡、导江乡、拉沟乡、龙江乡、四排乡),县人民政府驻鹿寨镇。鹿寨县的年平均气温20℃,平均无霜期327天,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是山清水秀、景色优美的宝地。鹿寨县地处湘桂走廊,交通运输条件优越。湘桂铁路和桂柳高速公路途径鹿寨县,南接柳州,北接桂林;鹿荔公路和鹿寿公路贯穿县境东西,水路运输可通梧州、广州、香港。紧靠柳州市区是鹿寨县最为优越的区位条件,对发展郊区型农业、建立大型农业商品基地以及加强与柳州工业企业的联系合作十分有利。 一、地理位置 鹿寨县位于东经109°28’00”―110°12’30”,北纬24°14’20”―24°50’20”之间,东北与永福、荔浦县接壤,东南与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毗邻,西南与柳州市郊和柳江县交界,西北与融安县、柳城县相连。通过高速公路,鹿寨县城距柳州市34公里,距南宁289公里,距桂林121公里。 二、区位条件 鹿寨县城距广西二个中心城市——柳州、桂林仅34公里及121公里,可以接受其经济集聚与辐射作用。柳州作为大西南的交通枢纽和广西工业中心,对周围的县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鹿寨县在周边诸县中工业基础、经济实力最为雄厚,又处在广西城镇发展的主轴线——湘桂线上,接受大城市经济扩散的条件相对完善,今后柳州作为广西城乡发展的“极核”,对鹿寨县必将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 三、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县境东部和北部地势最高,向中部逐渐降低。东部架桥岭为海拔1000米以上的中山,西北部是石灰岩地,中部和南部低平,主要为和缓的丘陵和台地。洛清江从东北向西南横穿全境,在中部和南部形成低平的冲积平原。 1、东部中低山 架桥岭山脉此向西南蜿蜒于永福、鹿寨和荔浦之间,以古报尾、土凤山等分水岭为界。架桥岭西坡及其外围的低山、大瑶山余脉占据县境东部及四排、寨沙以东部分,约占全县总面积五分之一。架桥岭主要由前泥盆变质岩河泥盆系沙岩沙页岩组成,岩性坚硬,山形陡峭,脊线明显,坡度一般在30o左右,山间河谷谷坡陡45o以上,形成峡谷形态。外围山顶部较平缓,但河两侧仍较陡。县域地势从东向西逐渐降低。故山区发育的各条溪流由东向西汇入雒清江。 北部大华山一带除大晓岭海拔824米外,其余以低山为主,山坡稍缓,多不超过30o。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议;理论 引言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土地利用规划的讨论,近些年在规划界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大家不断地发现问题,又不断地提出对策建议,但是,多年来城市总体规划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变革,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规划师在认识方法上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虽然城市总体规划问题多多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改革一直未能以强有力的姿态开始。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论基础 1.1规划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 1 9 9 4年中国制定并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 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国家级21世纪议程,它的核心思想是提出在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政府为了在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21世纪议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动和措施,其中包括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发展战略之一,以推动地方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 1.2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整体性——要求规划之间的融合城市是非农业人口集中.以从事工业.第三产业等非农活动的地域,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集中点,是区别于比较单一而分散的农村居民的社会空间结构形式。与自然系统相比,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活动高度密集的综合体,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较为脆弱的生态系统。城市以其紧密联系的区域为依托。与城市紧密联系区域的资源.大气.水.生物.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们既起着为城市发展提供能源.水.粮食.劳动力等,又是城市产品的主要市场。同时起着消化.吸收和降解城市的废物。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城市与乡村之间逐渐融合,城市与区域日益成为一个发展的整体。按照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城市与乡村之间应该避免利益相互冲突,力求建立一种城市与乡村融合的协调发展形式,城市与乡村统一规划@。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必须相结合,而我国现阶段所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一个部分。在国际规划界流行的一种观点:“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ture city planning must be regional planing)ⅲ。在中国城镇密集的高城市化地区,尤其应该加强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应该逐步拓展到大都市地区范围的规划。 1.3整体规划的原则要求根据著名规划专家萨伦巴教授所述,整体规划需要四个方面的结合:@①功能上的结合,是指物质规划.经济规划与社会规划之间的结合,将三者作为一个整体;②不同层次地域空间的结合,是指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之间的结合,表明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必须结合起来,形成协调的有机整体;③地域规划与部门规划的结合,是将来自农业.工业.交通等各个部门上下级的纵向计划和建议与横向的地域空间规划联系起来,与地域的空间需求和发展可能结合起来。④时间上的结合,主要是考虑规划的动态性.时间和空间的结合性.规划的弹性等问题。规划的整体性原则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个规划的整体,统一于区域与城市规划为主体的综合空间规划体系之中。 2.对城市总体规划现存问题的剖析 2.1城市总体规划历史的回顾在我国所有的城市规划类型中,城市总体规划无疑是法律地位.权威性.受重视程度和期望值最高的。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城市普遍经历过两轮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近期5年,远期15~2o年,并且重点放在远期,即期望总体规划能对城市未来20年的各项开发建设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做出综合的部署。但是现实往往并没有期望的那么完美,实践表明:第一轮的总体规划平均发挥了不到10年的作用。第二轮的刚过5年就已经与实际建设相去甚远。在当前我国“发展是硬道理”的大背景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处境十分尴尬。回顾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概要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