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德国企业的法律问题
德国的外资并构法规

德国的外资并构法规2005-10-13 11:28 文章来源:《对德国投资指南》文章类型:转载内容分类:政策并购(M & A)是合并(Merger)与收购(Acquisition)的简称。
并购的最基本形式是股权转让(share deal)和资产转让(asset deal)。
跨国并购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最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方式。
由于德众多中小企业自有资本占有率低,面临着对外资金需求增加和企业后继无人的双重压力,而德银行又普遍收缩对企业的信贷,因此近年来德日益成为世界重要的并购场所。
据毕马威(KPMG)公司统计,2002年德国是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世界第三大国际并购市场,2003年跃至第二位。
当年在德国发生的并购案共1089宗,交易总额为820亿美元,每起并购案的平均交易额为7600万美元。
涉及德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案629宗,并购总额为540亿美元,其中德收购外国企业的交易总额140多亿美元,被收购的交易总额为390多亿美元。
并购涉及的行业主要有金融服务、媒体、房地产、物流及化工等制造业。
德国是世界上对外资准入限制较少的国家之一。
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德国法律体系十分健全,现行的民法和商法为并购活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德国《对外经济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与国外的商品、服务、资本、支付及其它经济往来原则上不受限制,外国企业并购德国公司时原则上也不需报批。
但德国及欧盟对外国投资商并购德国公司也有不同程度的制约和限制,如限制外国公司对本国重要产业的并购投资;对大型并购项目进行审批;对收购德国上市公司30%以上的股份有严格的规定等。
德国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并购法,有关并购的法规散见于民法和商法、公司法、反限制竞争法、有价证券收购法、对外经济法及各行业法规中。
主要规定如下:(一)限制外国公司对军工、银行、金融服务和保险等重要行业的并购投资德国对军事和国防工业实行严格的监控。
德《战争武器控制法》(KrWaffKontrG)第2条至第4条规定,生产、购买、出售、进口、出口及运送战争武器需经批准。
涉外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并购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然而,跨国并购过程中,由于文化差异、法律法规差异等因素,往往会产生各种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跨国并购纠纷为例,探讨涉外法律服务在解决此类纠纷中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中国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德国知名企业,主要从事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0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乙公司。
在并购过程中,双方签订了一份详细的并购协议,明确了并购的条件、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然而,在并购完成后,双方在以下问题上产生了分歧:1. 乙公司原高管团队的安置问题:乙公司原高管团队在并购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甲公司认为其能力不足以适应新公司的管理体系,要求更换部分高管。
2. 乙公司部分资产评估问题:甲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对乙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乙公司认为评估结果偏低,要求重新评估。
3. 乙公司员工安置问题:乙公司员工对并购后的新公司管理方式存在担忧,要求甲公司给予更多保障。
三、涉外法律服务介入面对上述纠纷,甲公司聘请了一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所”)为其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1. 调查分析:律师所首先对纠纷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了解了甲乙双方在并购过程中的沟通情况、协议条款等,为后续谈判提供了依据。
2. 法律咨询:律师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梳理,为甲公司提供了法律咨询。
3. 谈判协调:律师所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了多次谈判,就高管团队安置、资产评估、员工安置等问题进行了协商。
4. 法律文书起草:在谈判过程中,律师所起草了相关法律文书,如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等,确保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纠纷解决结果经过律师所的努力,甲乙双方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一致:1. 高管团队安置:甲公司同意保留乙公司部分原高管团队,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调整,使其适应新公司的管理体系。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主要法律问题

来 说 却还 是 失 败大 于成 功 , 主要 还 是
因为 中 国 的大 多数 企业 现 阶段 还 不 熟
悉海 外 的商 务 和法 律环 境 ,没 有 足够
的跨 国 企业 并购 经 验 ,缺 乏相 应 的 管
理 人员 。
括 企 业 曾有 、现 有 和可 能 会有 的诉 讼
( o — i lsr ge m n )。保密 N nD s o ueA re e t c
律 尽 职审 查 和财 务尽 职 审 查 。在 大 型 的并购 案 中 ,可 能还 会 有 商务 尽 职 审 查 、 文化 尽 职审 查等 。尽 职审 查 的 目
的在 于对 目标企 业进 行 全 面 的评 估 ,
及 其 风 险 )等各 方 面进 行 。在 进 行 尽
方 的保密 义务 和 并购 交 易进展 时 间表 等 。需要 注 意 的是 ,意 向书 一般 没有
法律 强制力 。
职 审 查前 ,买方 的律 师和 会计 师 会 向 卖方 提供尽职 审查资料清 单。
现 在 ,越 来 越 多 的企 业并 购 交 易
Di g n e l e c )。 尽 职 审 查 通 常 分为 法 i
下几个阶段 : 首 先 , 企业 制 定海 外 并购 计 划 ,
搜 索 可 能 的 目标企 业 , 并与 可能 的 目
果认为并购是可行 的,那么并购 双方开
始对 并购协议进行 谈判。
标 企 业 进行 前 期 的接触 。当 并购 双 方
用 目标 企业 所在 国法和 诉 讼地 或仲 裁 地 )也需要在 并购 协议 中约定 。 从 签 署 并 购 协 议 到 最 终 交 割 ( ls g C oi )的这段 时 间 内,并购 双方 n 履 行 自 己或 者 因为 法 律规 定 、或 者 因 为 并购 协 议 的规定 ,还 需要履 行 的义 务 。 因为法 律 规定 而 需履 行 的义 务包 括 各项 审批 程 序和 同意 ,例如 : 目标 企业 工 会对 并 购 的 同意 。如果 并购 达 到 了一 定 的规 模 ,买 方通 常 需要 到相 应 国家 的 反垄 断机 关 进行 企业 并 购 申 报 。在 一 些 国家 ,涉 及外 商 投 资的 并 购 案可 能 还会 因为 外 商投 资 的原 因而 需要到相应 的政府部 门申报 。
德国针对外资并购修改对外经济法主要内容

欧{ 对 lf “ WE ”牌 E } II { Ii i l RI I 熨 . :} 费 I Ii 发 II j 臀; ‘
小 知 识
德 国针对外资并购修改对外经济法主要 内容
德国 ( ( 对外经济’ 及 《 法 》 对外经济条例》 第1次修改案草案 ( 3 以下简称 “ 草案” )规定,德 国联邦经济 与技术部对外来投资者收购德国企业2%以上 ( 5 )股权的收购项 目拥有审查权。这里的外来投资者指 5 含2%
二是取 消此次收购,委托 财产管理公 司将项 目复原到收购前状 态。为确保项 目不受审查 ,收购方可预 先向
德经 济部 申请 收 购项 目不影 响德 国公共安 全和 秩序 的证 明。
— —
摘 自商务部
所 有 来 自欧盟和 欧洲 自由贸 易联 盟 (F A 以 外的投 资 者 ,外 来投 资者 在 欧盟 或E T ET ) F A内的 分公 司和 工厂 视 同 于外 来投 资 者。股 权 比例计 算 即 包括 收 购者 直接 收购 的股 权 ,也 包括 其通 过 下属公 司或与 其他 公 司协 议 间接控 制 的股权 。 审查权 有效 期 为收 购合 同缔 结之 日起 的三 个 月或参 与 收购 者公 开 宣布 其收 购要 约起 的
害德 国公共安全和秩序 ,有必要进行干预 ,须得 到联邦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草案 中规定 ,国家公共安全 和秩序的定义参照欧盟法律及欧洲法院的判决 。德 经济部对 已完成的收购项 目可实施 的干预措施有两种 :
一
是禁止或限制投资者在收购后行使股 东表决权 ,也就是 限制外来投 资者对德 国企业重 大事项施加影响 ;
率 1 0 W 的蒸 汽 电熨 斗 ,带 有 防触 电装 置 ,配 置X型 电 50
企业境外并购的现状问题研究

企业境外并购的现状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企业境外并购已成为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借助并购来获得资源、市场和技术,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跨国经营。
境外并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环境、文化差异、风险管理等方面探讨企业境外并购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企业更好地开展境外并购提供参考。
一、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境外并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目标国的政策环境不确定性。
不同国家的政策法规、市场准入条件、外商投资审批等都存在差异,这给企业的并购活动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一些国家对外国企业的并购进行限制,例如要求在特定领域进行审查或需要政府部门批准。
而且,政策环境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企业需要时刻关注目标国的最新政策,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针对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可以制定灵活的并购策略,对目标国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并购计划。
积极与当地政府和行业协会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降低政策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二、文化差异的挑战另一个困扰企业境外并购的问题是文化差异。
企业在境外进行并购时,往往会面临不同的语言、习俗、价值观等文化差异,这会影响双方的沟通和合作,甚至可能导致并购的失败。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由于未能充分了解目标国的文化,而导致合作受阻,甚至影响企业形象和品牌。
为了克服文化差异的挑战,企业需要在并购前进行充分的文化调研和分析,了解目标国的文化特点和习俗,做好文化适应和融合准备。
企业可以加强与当地员工和合作伙伴的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提升合作的效率和成功率。
三、风险管理的挑战企业境外并购还面临着多种风险,如金融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一些企业在境外并购时,由于未能全面评估目标企业的风险和实际情况,导致投资回报率低、运营不尽人意。
由于汇率波动、政治不稳定等因素,企业还可能面临着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
针对风险管理的挑战,企业应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规范并购流程,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和效益。
德国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及其法律对策

德国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及其法律对策德国一直以来是全球投资的热门目的地之一,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者。
然而,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德国也意识到了保护本国利益的重要性。
为此,德国引入了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
本文将介绍德国的安全审查制度及其相关法律对策,并探讨其对德国投资环境的影响。
一、德国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德国的安全审查制度由外商投资和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AWV)负责管理。
根据《外贸与支付法》(AWG)第55条,涉及安全审查的外国直接投资交易需要通过AWV的许可批准。
安全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投资者获取德国公司的控制权、投资涉及关键基础设施领域或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核心技术等。
安全审查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公共安全:投资是否会对德国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例如,投资者是否来自相对不稳定的国家,或者与国际恐怖组织有关联等。
2. 国家安全:投资是否会损害德国的国家安全利益。
例如,是否涉及到军事装备、军事技术或其他敏感军事领域的投资。
3. 供应安全:投资是否会对德国的关键基础设施供应链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投资是否会导致对关键技术或原材料的依赖,从而对德国的供应链造成威胁。
二、德国对外投资的法律对策为了加强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德国还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资审查新法:2017年,德国修改了《外贸与支付法》(AWG),明确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
该法律明确了安全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并给予AWV更多的审查权力。
2. 扩大审查范围:德国近年来逐渐扩大了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审查范围。
除了传统的国防、军事技术等领域外,对于与关键基础设施、核能、电子通信、新能源等领域相关的投资也进行了严格审查。
3. 合作机制加强:德国与欧盟相关成员国以及其他国际合作伙伴建立了安全审查的合作机制,共享信息并加强协作。
国际投资并购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一体化,国际投资并购活动日益频繁。
在我国,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行跨国投资并购。
然而,国际投资并购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本文将以某跨国企业并购案为例,分析国际投资并购法律案件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概述某跨国企业(以下简称“买方”)拟收购我国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卖方”)全部股权。
双方在洽谈过程中,因收购价格、股权交割、员工安置、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产生分歧,导致并购交易失败。
买方遂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件焦点1. 收购价格的确定2. 股权交割的时间及方式3. 员工安置问题4. 知识产权归属问题5. 违约责任的承担四、案件分析1. 收购价格的确定在收购价格问题上,双方争议较大。
买方认为,根据市场行情及卖方企业的盈利能力,收购价格应高于卖方提出的报价。
而卖方则认为,其报价已充分考虑了市场行情和企业价值,买方提出的收购价格不合理。
分析:在收购价格问题上,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市场行情:分析同类企业并购案例,了解市场行情及收购价格水平。
(2)企业价值:评估卖方企业的资产、盈利能力、市场前景等,确定其价值。
(3)双方谈判能力: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根据自身利益,灵活调整报价。
2. 股权交割的时间及方式在股权交割问题上,双方争议较大。
买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股权交割,而卖方提出需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分析:股权交割的时间及方式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交易规模:交易规模较大时,股权交割时间可能较长。
(2)法律程序:股权交割涉及工商登记、股权转让等法律程序,需考虑相关程序所需时间。
(3)双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股权交割时间及方式。
3. 员工安置问题在员工安置问题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
买方认为,卖方企业员工应全部转至买方企业,而卖方则认为,员工安置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不得强迫员工转岗。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根据题目要求,我将为您撰写一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的文章。
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企业的并购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并保护境内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本文将就外国投资者并购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一、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定义和形式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定义较为广泛,既包括外国企业购买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也包括外国企业与境内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等方式的合作交易。
并购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公开收购、私下交易、资产置换等。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影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对相关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在经济层面上,外国资本的引入可以提供境内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国内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其次,在市场层面上,外国投资者的参与可以引入更多国际品牌和优质产品,扩大市场竞争,提高消费者福利。
然而,外国投资者并购可能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资本外流、国家安全等问题。
三、外国投资者并购的规定和政策为了更好地管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1. 外国投资准入规定:国家设立相关机构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进行审查,限制或禁止某些领域的外国投资。
2. 反垄断审查:对大规模并购交易进行反垄断审查,以避免外国投资者形成垄断地位,损害市场竞争。
3. 国家安全审查:针对涉及国家安全敏感行业的并购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防止外国投资者对关键领域产生控制力。
4. 信息披露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境内企业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透明与公正。
5. 合规监管:加强对外国投资者的合规监管,确保其并购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减少可能的违规行为。
四、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并购的态度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并购的态度多元化。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欢迎外国投资者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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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德国企业 的法律问题目录事务所简介3近期案例节选4德国交易4中、东欧交易5国际、欧盟交易6中资企业7事务所荣誉8联系方式10理论篇11并购德国企业的法律问题 11实务篇17在德国并购应合理选择融资方法 17在德国并购的卡特尔法问题 20并购德国企业的劳动法问题 23中国企业在德国并购的税法思考 25策略篇29中国企业在德国的并购战略及问题 29如何收购德国破产企业 32德国针对外来投资的新法规-对中国海外并购的毁灭性影响? 36全球分布42诺尔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欧洲领先的商业律师事务所, 拥有逾 450 名专业人士。
目前在德国设有5处分所, 在中、东欧地区设有7处分所,在纽约另设有1个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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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于该联盟, 我们经常接受客户委托作为跨国交易的领衔顾问或协调人。
中、东欧地区:我们是最早进军中、东欧地区的西方律师事务所之一, 分别于 1990 年在布拉格及布达佩斯,1992 年在华沙, 1994年在莫斯科, 1998 年在布加勒斯特, 2004年在布拉迪斯拉法, 以及 2007 年在基辅设立分所。
今天,诺尔仍然以其在中、东欧卓越的法律、税务、审计及企业咨询"一站式 "服务享誉德国和欧洲。
在中、东欧, 我们拥有逾 160 名专业人士, 近 20 年的业务经验, 加上与当地政府、决策机构及工业界良好的社会网络关系,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跨地域、全方位的服务。
我们的客户不仅包括跨国公司, 亦包括众多的本地投资商。
中国事务部:为了向中国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在法兰克福的办公室成立了中国事务部,建立了一支由经过德国正统法学教育及职业培训,并具多年执业经验的中国律师、德国律师以及精通中国、德国、欧洲与国际税法的税务顾问组成的专业团队,在公司法(包括设立企业、兼并与收购)、资本市场(海外上市)、税法、国际商事与贸易法、知识产权、销售体系、劳动法、房地产、高科技、诉讼、仲裁及其他诸多经济法领域中, 为中国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专业咨询服务。
而且精干的团队可根据您的业务需要,提供汉语、德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等多种语言服务。
我们的团队, 为您提供的不仅仅是专业的法律咨询, 亦为您搭建起中欧间语言和文化的桥梁。
更多信息请见:(德、英文), (中文)事务所简介为美国电脑芯片制造商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MD) 及其德国子公司在将其微型处理器生产部分外包给阿布扎比投资公司新设的合资企业的重组项目中提供咨询。
项目信息不公开, 但是标的额在 10 亿欧元以上为 Evonik AG就通过国际拍卖方式出售德国 Deutsche Montan Technologie Group 给 TÜV Nord AG 的项目中提供咨询。
项目信息不公开, 但是交易标的额在一亿欧元以上为房地产管理公司 Corpus Sireo / Deutsche Telekom AG就出售 83,000 平方米的商住房项目 (Deutsche Telekom AG, 德国电信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单项房地产项目) 提供咨询。
标的额保密为 CA Immobilien Group在出售 Vivico Real Estate GmbH 的项目(德国联邦政府拥有的房地产公司, 控制大约 790 万平方米的房屋面积)上成功提供了咨询。
交易额标的约十亿欧元 为 KKR 和Permira 在收购 ProSiebenSat1 Media AG 司大部分股权上提供咨询。
交易标的额 31 亿欧元Axel Springer Verlag AG (施普林格出版集团) (意图) 收购德国最大私人电视台 ProSieben-Sat1 Media AG 的多数股权(媒体法、电视节目播放权、尽职调查), 交易总额 42 亿欧元 ISS A/S (全球顶尖设施管理公司) 收购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 (DaimlerChrysler) 下属财产管理公司 DebeosThomas Cook plc (通济隆集团), 一家旅游集团,将其旗下 Condor 航空服务公司股权售予德国第二大航空公司 Air Berlin plc (柏林航空); 交易额六亿欧元德国专用薄膜制造商 Klöckner Pentaplast的管理层将其股权售予知名私募基金 Black-stone (黑石集团), 其余出售方为金融投资商 Cinven 与 JPMorganPartners LLC, 此次管理层收购涉及11个国家, 21处生产基地,诺尔为所有法律管辖区域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咨询;交易标的额13亿欧元德国奥斯纳布吕克的 Karmann, 一家汽车零配件及敞蓬车专业供应商,将其子公司 Julius Heywinkel GmbH(德国海文高有限责任公司)售予德国金融投资集团 Nord Holding(北方控股)近期案例节选 德国交易德国 / 匈牙利:法国 Thales SA(泰雷兹集团)将其专业眼镜业务售予 Candover 在德国和匈牙利的公司, 交易额达 2,2 亿欧元德国 / 捷克:Apollo Management LP (阿波罗管理公司), 一家美国私募基金, 收购美国卫星网络信息系统运营商 Hughes Network Sys-tems (休斯网络系统公司)一国际操作单元的股份,交易总额约1,8亿美元德国 / 波兰:Thyssen Krupp (蒂森克虏伯集团) 在波兰设立若干合资企业德国 / 波兰:Axel Springer AG (施普林格出版集团)收购波兰卫星电视台 Polsat 的少数股权,交易额 3 亿欧元德国 / 波兰/奥地利:以 Goldman Sachs (高盛集团)为主的债权人集团出售破产公司-欧洲最大家具制造商 Schieder 集团拥有的IMS (列支顿斯登)与 SHE (奥地利) 的股权,及其位于波兰的工厂 德国 / 俄罗斯:Amurmetall OAO 俄罗斯远东最大的钢铁生产商收购 SMS Demag AG 和 Concast AG 的工厂。
标的额四千五百万欧元德国 / 俄罗斯/波兰:Sumitomo Heavy In-dustries (住友重工) 从 KraussMaffei 集团收购德国 Demag Ergotech GmbH(一家在德国、俄罗斯和波兰设厂的注射机生产商)俄罗斯:Volkswagen AG (大众汽车) 就在俄罗斯的生产厂通过增加生产线增资的项目提供咨询。
标的额1,5亿欧元俄罗斯:Atomenergomash OAO, 俄罗斯原子能设备供应商同阿尔斯通就核电站低速发电机生产项目合资。
交易额1亿欧元德国 / 波兰 / 捷克:Verlagsgruppe Passau GmbH (VGP) 出售 EDS 给 3i plc, EDS 是世界胶版印刷机的生产商,拥有 1500 多员工, 在德国、奥地利、波兰、捷克和匈牙利拥有 12 家工厂近期案例节选 中、东欧交易德国 Linde AG (林德集团) 向 KKR 与 Gold-man Sachs 出售其叉车部门 Kion, 在向 KKR 出售叉车业务的过程中, 诺尔负责了 14 个法律管辖区域的尽职调查及与各收购方的协调工作, 并起草了所有的合同文件。
此宗交易是有史以来国际投资商在德国完成的最大并购交易之一 (规模:Dax-30 强, 40 亿欧元)为德国蓝筹股公司 (Dax 30) 就出售或 IPO 在其 13 个国家的分部提供全面法律审查和分析。
标的额约 30 亿欧元法国烈酒与葡萄酒业巨头Pernod Ricard (保乐利加集团), 向美国消费品生产巨头富俊集团 (Fortune Brands) 出售英国联合道麦克 (Allied Domecq-Group) 在德国、英国和西班牙的股份,交易额约 44 亿欧元英国化工行业巨头 Ineos (英力士集团) 控股位于德国勒沃库森市的化工集团朗盛 (Lan-xess) 在 Lustran Polymers 的 ABS 业务。
根据收购协议,2007 年, 郎盛在德国Dormagen 、西班牙 Tarragona 、泰国 Map Ta Phut 、印度Vadodara 、美国 Addyston 的基地以及约 1600 名员工将首先划至 Ineos ABS 旗下芬兰钢材生产商 Outokumpu Oyi 收购意大利SOGEPAR Group, 该公司在欧洲多国拥有子公司, 标的额 3,35 亿欧元 法国L’Oreal (欧莱雅集团) 麾下赛诺菲 (Sa-nofi) 收购安万特 (Aventis), 欧莱雅集团是赛诺菲的主要股东;交易标的额 5400 万欧元奥地利Andritz AG(安德里茨集团)收购奥地利西门子 (Siemens Austria) 下属子公司VA技术集团 (VA Tech Group) 的水力发电部门, 包括对其位于 33 个国家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重组美国电子元件制造商 Molex (莫仕集团) 公开收购 Woodhead Industries, 交易额计 2,5 亿美元在日本富士通公司将其硬盘业务出售给东芝的项目上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