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质安监[200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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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安全标准规范整理2021.2.24

安全标准规范整理2021.2.24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道环路境交噪通声安污全染法防(治2法01(8年20修18正年本修)正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本)
12 主席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本)
13 主席令第9号 14 主席令第23号 15 主席令第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修中正华本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本)
26 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 令第44号
28 财企[2012]16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9 建质[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0 31 32 33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机械防盗锁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安全防范监控变速球型摄像机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 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 信信息息安安全全技技术术 文电件子加文密档产安品全安管全理技产术品要安求全技术要 求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公公安安交交通通集集成成指指挥挥平平台台通通信信协协议议 第第12部部分分 总交则通信 号控制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令国第家7安7号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危规险定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
令第45号
正本)
50 安监总政法[2011]81号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51 安监总政法[2011]91号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PH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取芯检测案例引发探讨

PH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取芯检测案例引发探讨

PH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取芯检测案例引发探讨PHC prestressed concrete pipe pile core detection case discuss金文卿Jin Wenqing(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Beijing Cking Home-Ke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内容摘要:PH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因其具有单桩承载力高、施工便捷、现场适应性强等诸多优点,在工程中使用范围应用广泛,为防止不合格管桩流入工地,给工程质量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本文针对第三方检测行为,在工程监理实践中如何控制混凝土管桩的质量,如何控制PHC管桩质量做浅析论述。

Contents and abstracts:Single pile bearing capacity, the construction is convenient, the adaptability is strong and many other advantages, is used in the project range widely, to prevent unqualified pipe into the site, to the project quality caused great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According to the third party testing behavior, in the practice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how to control the quality of concrete pile, how to control the quality of PHC pile to discuss 关键词:PHC管桩第三方检测取芯检测监理控制过程质量Key words: PHC pipe pile,Third party inspection ,Get core detection,Supervision and control,Process and quality由于PHC管桩的广泛应用,生产企业生产质量良莠不齐、甚至部分企业刻意偷工减料,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工地,给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重大隐患,做为工程责任主体之一的工程监理方如何控制PHC管桩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论述。

安字[10]98号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安字[10]98号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中建三安字〔2010〕98号关于印发《中建三局施工企业安监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监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生产单位: 现将《中建三局施工企业安监机构设置及专职安监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局总部各部门。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 -2-中建三局施工企业安监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监人员配备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建股市字[2009]364号),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局属各生产单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监机构是指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三)本办法所称专职安监人员,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企业安监机构设置和安监人员配备  (一)局属各法人生产单位,依法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以下简称安监部)。

企业安监部配备专职安监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二)局属各非法人生产单位,完成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3-独立设置安监部,定编不少于3人。

 (三)局属各生产单位,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经理部),完成年产值超过5亿元的,独立设置安监部,定编不少于2人。

 二、项目安监机构设置和安监人员配备 (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7.07•【字号】苏建质[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2008〕33号)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据气象预报,我市已进入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目前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

为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汛、防雷击,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要从加强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排查夏季施工安全隐患,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建设局及安监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组织夏季施工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对于隐患排查不力、忽视预防、疏于管理、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二、突出重点,落实夏季施工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的特点,制订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组织排查夏季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井字架、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民工生活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情况,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以月报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安监机构报告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夏季施工安全和隐患排查措施并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4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 15 暂行办法 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法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9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4 15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16 例 1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 工伤保险条例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2 山东省消防条例 23 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24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2013.06.29 2014.01.01 2003.06.28 2004.01.01 2004.08.28 2004.12.01 2008.10.28 2009.05.01 1983.09.02 1984.01.01 2009.02.28 2009.06.01 1988.12.29 1989.04.01 1997.08.29 1998.01.01 1997.07.03 1998.01.01 1999.08.30 2000.01.01 1990.09.07 1991.05.0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序号 名 称 一、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条例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2011]5号1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合建质安监[2011]5号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阶段性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从4月10日起对我市建筑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性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安全评估),具体通知如下:一、评估组织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承建的建筑工程开展安全评估工作,本地企业安全职能部门、外地企业在肥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不具备安全评估能力的企业可聘请安全专家,帮助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二、评估内容1、安全防护情况: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等进行检查评分;2、专项治理情况:根据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安全专项治理实际,我站制订了“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20条”(详见附件一),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行为和安全设施实体进行检查否决。

为规范各企业的安全评估工作,我站制订了《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综合表》(详见附件二),对安全评估工作实行“一册化”档案管理。

三、评估阶段划分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在基础施工阶段开展一次、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间隔不超过10层开展一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开展一次。

四、评估结论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综合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和专项治理情况逐项进行评估。

安全防护情况检查评分达到合格标准,专项治理情况无不符合项的工程评估结论即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评估结论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评估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对安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1、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评估工作,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项目部,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本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细则,把安全评估作为今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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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质安监[2008]31号
关于墙体拉结筋化学植筋施工有关问题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以来,我站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墙体拉结筋化学植筋法施工存在定位不准、孔深不足、钻孔不清、锚固胶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检验数量不足以及检测结果不合格等现象,给工程留下隐患。

四川汶川大地震震害调查表明,墙体拉结筋对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隐患,特作出以下规定,请认真执行:
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所有在建工程不准采用墙体拉结筋化学植筋法施工,墙体拉结筋必须进行预留或预埋,常用做法见附件一。

二、凡未进行预留或预埋的,按照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上报、处理。

处理方案由设计单位确认,采用化学植筋法的必须明确锚固力、埋设深度、原材料要求等。

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要点见
附件一:常用做法
附件二:化学植筋质量控制要点
(此页无正文)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抄报:省质安总站、市建委
框架或框剪体系中拉结筋设置几种常用方法
1、预留拉结筋法
在框架柱或墙板的钢筋绑扎完成后,将接结筋按要求位置固定,把接结筋顺柱长方向折弯成八字形状(弯折角<90°),在支模时再将拉结筋压紧,并使其紧贴在模板内侧,这样拆模后拉结筋即隐现或露在柱表层内,极容易拉出调直。

由于拉结筋较长,一般长度为1000mm(拉结筋长度相关规定可参照相关图集规范),给施工带来一定的难度,可将拉结筋在规定位置预埋,并将弯折部分减短至150mm—200mm,在砌筑前,将弯折部分拉出,调直,再焊接规定长度的拉结筋,单面焊焊缝长度为10d,双面焊焊缝长度为5d。

2、预埋粗钢筋铁件法
在柱箍筋处紧贴模板放25、22或20的粗钢筋,钢筋做成“U”型,根据锚固力要求决定两支长度,拆模后敲掉水泥浆焊接拉结筋。

比较耗钢材。

Φ25㎜短钢筋头,再用Φ6~8㎜圆钢焊成预埋件(见图1),将它绑扎在柱头主筋外侧箍筋上(见图2),既可起柱主筋保护层垫块的作用,又可作为将来砌砖墙时焊拉结筋的预埋件。

短钢筋长100~200㎜,主要考虑焊拉结筋时单面焊10d的长度要求,绑扎定位牢固,拆模后,短钢筋即能露出,不需要剔凿柱混凝土、破坏柱表面,而且较省人工,位置很准确。

图1图2 或者将粗钢筋换成钢板铁件,在埋设拉墙筋部位预埋铁件,拆模后,用电弧焊将拉墙筋焊接在铁件上,单面焊焊缝长度为10d,双面焊焊缝长度为5d。

预埋铁件法在施工中较易操作,埋设部位也较准确,砼打凿量相对较少。

但其缺点是成本较高。

且须电焊工后续操作,耗工较多。

一般用于较重点部位处的埋设。

3、模板打洞插筋法
须在模板上开孔,且拆模较难,特别对于钢摸板,此方法较难实行。

但对于木模板,是可以尝试使用的。

具体作法是使固定于框架柱或剪力墙的拉墙筋,穿过预先在相应的位置钻出的孔,一般直径为8mm到l0mm。

待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拆除模板时,模板顺钢筋滑出,就形成完整的拉墙筋。

采用此种方法,在混凝土中(也在模板内)的钢筋长度必须满足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而墙外的拉筋应不设180°弯钩,其留设长度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或搭接长度,最好是保证锚固长度并留插筋外露80mm容易拆模,然后焊接。

此种方法,其优点是设置简单,成本较低。

缺点是拆模麻烦。

附件二:
化学植筋质量控制要点
一、凡墙体拉结筋未进行预留或预埋的,应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上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二、处理方案采用化学植筋施工法的,其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整个被连接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设计单位必须明确锚固力、埋设深度、原材料要求等;
三、化学植筋的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教育;
四、化学植筋应按照定位→钻孔→清孔→钢材除锈→锚固胶配制→植筋→固化、保护→检验的程序进行;
五、定位时应按设计要求标示化学植筋钻孔位置、型号,若基材上存在受力钢筋,钻孔位置可适当调整,但均宜植在箍筋内侧(对梁、柱)或分布筋内侧(对板、剪力墙);
六、钻孔采用电锤或风钻成孔,如遇钢筋宜调整孔位避开。

如采用水钻(取芯机)成孔,钻孔内碎屑应用洁净水冲洗干净,并晾晒至干燥;钻孔直径为d+4mm;孔深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
七、钻孔完毕,检查孔深、孔径合格后将孔内粉尘用压缩空气吹出,然后用毛刷、棉布将孔壁刷净,再次压缩空气吹孔,应反复进行3∽5次,直至孔内无灰尘碎屑,将孔口临时封闭。

若有废孔,清净后用植筋胶填实;钻孔孔内应保持干燥;清孔工作应派专人负责;孔径、孔深、清孔必须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全数进行检查验收;
八、钢材锚固长度范围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新钢筋的青色氧化外皮也应除去),并打磨出金属光泽,可采用角磨机和钢丝轮片。

九、锚固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锚固胶说明书进行配置;
十、垂直孔植筋将胶直接流、捣进孔中即可;水平孔植筋可用Φ6细钢筋配合托胶板(干净木板)往孔内捣胶,也可让施工人员戴好皮手套,将配好的胶成团塞、捣进孔内;倒垂孔植筋请选用高触变型植筋胶,该胶不流淌,可成团塞、捣入孔;钢筋可采用旋转或手锤击打方式入孔,手锤击打时,一手应扶住钢筋,以避免回弹;锚固胶填充量应保证插入钢筋后周边有少许胶料溢出;实施注、投锚固胶必须均匀、饱满,这是确保后置墙体拉结筋质量的关键,监理单位应实施旁站;
十一、植筋胶有一个固化过程,植筋后夏季12小时内(冬季24小时内)不得扰动钢筋,若有较大扰动宜重新植。

十二、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件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为每批锚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化学植筋拉拔检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见证检测,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员实施跟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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