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一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1.老空水探放原则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
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
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3—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老空水“三线”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
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围。
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4—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探放水专项安全措施

探放水专项安全措施一、探放水措施1、施工巷道不准超过停止线进入采空区保护煤柱内。
在含水层、断层钻孔等处掘进时,必须坚持"逢掘必探"的原则2、在掘进过程当中,遇到透水预兆,如淋水增大、空气变冷、煤壁出汗、挂红、有水响声等,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向矿总调度室报告。
3、打眼时,如果发现钻眼淋水变大或涌水时,不许拔钎子,必须停止作业,沿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撤出所有的人员。
一、探水措施1、探水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 "逢掘必探、先探后掘"。
2、探水钻型号为ZY-650型。
钻杆型号长度为1米,直径35mm。
3、井下透(突)水预兆(1)、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挂汗;(2)、空气变冷,煤壁变凉;(3)、工作面出现雾气;(4)、淋水加大或出现渗水;(5)、巷道底板鼓起;(6)、煤壁或岩层以出"吱吱"的水叫声;(7)、打钻时有水流出或钻孔底松软。
4、安全措施(1)、探水地点必须备好顶、帮,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和栏板。
(2)、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施工,末经审批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并且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电话,与地面或其它场所保持联系。
(5)、钻机安放必须平稳、牢固,钻孔的方向、角度应当由技术员向钻工交待清楚,施工中准确判断,做到记录清楚,孔深丈量准确并应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6)、探水时,应当注意有无淤泥、煤块、石块堵塞钻孔,以免造成假象,如果探水钻眼不到5米就发现有水流出,说明接近了积水区,这时不应退钻拔钎,应将人员撤出险区,加强工作面支护,当钻孔水压特别大时,或有水外喷,应用木楔把钻孔塞住。
(7)、要经常检查探水工作面的瓦斯。
瓦斯浓度超过安全章程规定时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加强通风。
(8)、预先规定好联络信号、涌水时的对策及人员避灾路线。
(9)、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炭、木料、煤车等堵塞,要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第 2 页共 8 页(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查清所有采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陷落柱、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
根据《非煤矿山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职责1.技术部、地测组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整体协调工作。
3.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4.技术部负责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及安全技术措施。
5.安环部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6.探放水队伍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组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二、探放水规定: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探水。
2.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需提早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1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需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
一旦发觉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5.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
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必须准备齐全。
6.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功课时,必需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功课。
井下安全作业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安全教育培训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新员工入职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熟悉井下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设施与装备1. 井下作业场所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防护用品等。
2. 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
四、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通风、支护、排水、供电等情况。
2. 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必须立即整改。
3. 作业前,必须召开班前会,明确作业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五、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作业、安全、生产同时进行。
5.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定”原则,即定人、定岗、定责。
6.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作业规程,确保爆破安全。
7.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井下用电安全规程,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六、井下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险时能及时联系救援。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防止发生事故。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防止疾病传播。
5.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井下作业纪律,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七、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1. 发生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井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
二、安全教育培训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井下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规程和井下作业环境。
3.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地质情况、支护情况、通风情况等,确保安全可靠。
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等。
3. 检查作业工具、设备、材料等是否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四、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现场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向地面指挥人员报告作业情况。
5. 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案,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特殊作业安全操作1. 掘进作业:a. 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b.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处理。
c. 凿岩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帮应实施光面爆破。
d. 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明火单点炮、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边凿岩边装药。
2. 井下电工作业:a.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
b.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c. 电缆管理: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 探放水作业:a. 从事井下探放水工作需要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
b. 每项探放水工程施工前,根据施工设计、施工条件,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探放水安全措施

矿井探放水安全措施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318条: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探放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采取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
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319条: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严禁空顶、空帮作业;(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放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当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者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4)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孔位置,与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等。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做出具体规定。
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320条: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闸阀,进行耐压试验。
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4、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321条: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 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322条: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突(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6、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323条: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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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一、前言
本规程旨在规范井下探放水操作,保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
止事故的发生。
所有从事井下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操作人员要求
1.具备矿山工作经验,了解井下探放水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流
程,熟悉井下透风、排水、通风、煤尘防爆等安全措施。
2.具备掘进机、基础设备等机械设备操作证书。
3.进入井下时必须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服、安全帽、
防撞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4.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井下设备,不得在设备运行过
程中离开操作台、随意移动设备。
三、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
1.熟悉探放水目标、水位高度和水质情况后,按照生产计划
及规定的时间进行探放水作业。
2.在操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故障现象,
严禁出现异常情况进行作业。
3.探放水时,必须保证设备运行稳定,水流平稳,操作人员
在有效监测下进行控制。
4.在探放水过程中,严禁将设备拆卸或损坏,否则后果自负。
5.若发现水质污染、水流不稳、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
必须停机检查,处理好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操作完成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洗和保养,存放在指定的
位置,清扫场地并保持卫生。
7.如果井下探放水的作业时间超出规定时长,必须与现场负
责人沟通后方可继续操作。
四、操作注意事项
1.在井下作业时,必须随时保持联系,与地面负责人保持沟
通,确保其安全。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设备是否经过安全测试,了
解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意外。
3.操作过程中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台,必要时可以
在设备停机后安全下去进行操作。
4.禁止将操作台上的工具或杂物乱扔或放置,保持环境整洁,
防止滑倒、摔倒等伤害。
五、事故应急处理
1.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设备故障或人员伤害,必须立即
停机,并通知地面负责人。
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应立即采取
紧急撤离措施,并向地面负责人报告事故。
3.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队伍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
实施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安全。
六、操作后的安全检查
1.在操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设备和场地的安全检查,处理好
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做好操作记录,如实记录探放水的过程和事故情况等并上
报,以备后续安全管理。
七、结语
井下探放水是一项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操作时严格遵守本规程,严把安全关,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