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DOC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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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规定(2010年版)

南网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规定(2010年版)
4 术语和定义 4.1 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员
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员(以下简称自动化值班员)指负责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运行监视, 并负责调管范围内调度自动化运行指挥的值班人员。 4.2 调度自动化关键系统
调度自动化关键系统指直接影响电网安全和调度管理,必须保持可靠运行的的调度自动 化系统。调度自动化关键系统包括但不局限于:EMS 系统、DMIS 系统和厂站监控系统以 及远动装置等。 4.3 调度自动化关键业务
目录
前 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2 4 术语和定义.............................................................................................................................. 2 5 值班管理.................................................................................................................................. 3 6 维护管理.................................................................................................................................. 6 7 检验管理................................................................................................................................ 10 8 检修管理................................................................................................................................ 12 9 运行分析................................................................................................................................ 15 10 缺陷处理................................................................................................................................ 17 11 应急处置................................................................................................................................ 17 12 运行协调................................................................................................................................ 19 13 运行环境................................................................................................................................ 20 14 运行资料................................................................................................................................ 21 15 技术支持................................................................................................................................ 21 附录 A: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巡视内容和检查方法(资料性附录) ............................ 24 附录 B: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值班作业运行巡视表(资料性附录) .................................... 27 附录 C: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工作票(规范性附录) ............................................................ 33 附录 D: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操作票(规范性附录) ............................................................ 41 附录 E: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联系单(规范性附录)..................................................... 45 附录 F:故障处理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46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 (2)1. 总则 (3)2. 适用范围 (3)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4)5. 各单位职责 (5)5.1调度机构职责 (5)5.2拟并网方职责 (5)6. 并(联)网调度管理 (5)6.1并(联)网条件 (5)6.2并(联)网程序 (6)6.3资料报送 (9)6.4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命名编号 (9)6.5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10)7. 统计考核 (10)8. 附则 (10)附件A 并网调度协议内容 (12)附件B 联网调度协议内容 (15)附件C 启动调试项目 (16)附件D 上报资料内容和时间 (21)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1.1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4.1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2、中国南方电网电网调度管理规程-(2014版本)

2、中国南方电网电网调度管理规程-(2014版本)
调度系统 值班人 值班调度员发布 调度 指令
执行 调度 指令
15
4. 调度管理规则——调度指令发布(3)
• 4.2.4 下级调度机构的操作对上级调度机构所管辖设备运 行或电网安全有影响时,必须得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 员许可后方可进行。上级调度机构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 系统有影响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 下级调度机构值班人员。
2
总体概述——章节结构
• 规程共分为21章,4个附录 • 1-4章——通用部分,适用于全网的调度管理工作。
– 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4)调度管理规则
• 5-20章——专用部分,适用于总调直接调度管理的工作,并可用于指 导其它调度机构工作
– 5)运行方式管理、6)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7)无功电压管理 – 8)运行操作管理、9)事故处理 – 10)稳定管理、11)检修管理、12)备用管理 – 13)直流及串补运行管理、14)新设备投运管理 – 15)安全自动装置管理、16)继电保护管理、17)电力通信管理、18)调度自动化 管理、19)水库调度管理、 – 20)调度信息管理
• 21章——附则
3
总体概述——章节结构
• 附录A: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明细,是资料性附录。
• 附录B:南方电网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可独 立使用,适用全网。 • 附录C:调度术语为规范性附录,可独立使用,适用全网。 • 附录D:继电保护跳闸信息汇报规范,适用于总调。
4
目录
1. 总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已讲) 11. 检修管理 12. 备用管理(略)
• 3.11 调度机构负责确定本级调度管辖设备的范围划分,必要 时协调明确其下级调度机构之间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联网电网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接。

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及规范运营的机构。

电网企业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

发电企业并入电网运行(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

主网直供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的用户或通过电网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环一般应检同期合环,有困难时应启用合环开关 的同期装置检查相角差。合环时相角差500kV一 般不应超过20°,220kV一般不应超过25°。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线路操作
q 新建、改建、或检修后相位有可能变动的线路在送电前必 须进行核相。
q 线路停送电操作应充分考虑线路充电功率对系统和线路末 端电压的影响,防止设备过电压。
q 许可检修工作开工前应核实地刀、接地线等安全 措施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恢复送电前应核实 地刀、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已拆除,具备送电条件 。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操作时应遵守的规定
q 发、受调度操作指令,必须确认发、受令单位,互 报姓名,受令人接令后应将全部指令复诵无误,发
q 21章为附则。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调度管理规程的章节结构
q 附录A为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明细,是资料性附 录。
q 附录B南方电网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 q 附录C调度术语为规范性附录,可独立使用,适
用全网。 q 附录D为继电保护跳闸信息汇报规范,适用于总
主要侧重于调度的操作,以操作管理为主,适用 于全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调度管理规程的章节结构
q 规程共分为21章,4个附录。
q 1-4章是通用部分,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调度管理规则,适 用于全网的调度管理工作。
q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不按调度机构要 求整定;
q 不执行电力通信网络资源、IP地址分配及电路的 开通;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附件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11年4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化、规范化、指标化总体目标,完善调度自动化专业标准体系,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一体化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本规定参与起草单位: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贵州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本规定首次发布时间:2010年9月,修订时间:2011年6月。

目录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总则 (6)4 职责 (7)5 术语和定义 (9)6 运行管理界面划分 (13)7 值班管理 (15)8 维护管理 (22)9 检验管理 (31)10 检修管理 (35)11 信息管理 (42)12 应用管理 (43)13 运行分析 (45)14 运行缺陷管理 (49)15 反措管理 (54)16 设备停退用管理 (54)17 应急处置 (55)18 运行协调 (58)19 运行环境 (62)20 运行资料 (63)21 技术支持 (64)附录A: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巡视内容和检查方法(资料性附录) (69)附录B: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值班巡视表(资料性附录) (74)附录C: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缺陷管理流程(资料性附录) (89)附录D: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缺陷整改流程(资料性附录) (91)附录E: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运行缺陷定义表(资料性附录) (92)附录F:调度自动化系统厂站运行缺陷定义表(资料性附录) (95)附录G: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工作票(规范性附录) (98)附录H: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操作票(规范性附录) (112)附录I: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联系单(规范性附录) (118)附录J:故障处理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120)附录K:调度自动化系统缺陷处理单(规范性附录) (123)附录L:调度自动化系统缺陷整改单(规范性附录) (126)附录M: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缺陷统计表(规范性附录) (129)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2011年版)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初审:唐卓尧杨俊权高孟平侯君编写:辛阔程哲孙雁斌王坚丁晓兵陈宏山翁振星张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原则 (6)4 操作模式 (10)5 操作命令 (13)6 操作管理 (16)7 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3)7.1 刀闸(隔离开关)、地刀(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3)7.2 开关(断路器) (23)7.3 母线 (26)7.4 变压器 (31)7.5 高抗 (34)7.6 线路 (35)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42)7.8 倒母线操作 (46)7.9 串补 (47)7.10 电压互感器 (50)7.11 继电保护 (51)7.12 安自装置 (57)8 附则 (59)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3)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许可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5)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8)附录五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调度命名原则 (70)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72)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74)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调度管理2.1.1调度管辖范围:电网调度机构行使调度指挥权的范围,包括直接调度的设备和有直接调度业务联系的调度机构及运行维护、值班单位。

10.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10.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南方电网调〔2017〕1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初审:唐卓尧杨俊权高孟平侯君编写:辛阔程哲孙雁斌王坚丁晓兵陈宏山翁振星张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原则 (6)4 操作模式 (10)5 操作命令 (13)6 操作管理 (16)7 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3)7.1 刀闸(隔离开关)、地刀(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3)7.2 开关(断路器) (23)7.3 母线 (26)7.4 变压器 (31)7.5 高抗 (34)7.6 线路 (35)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42)7.8 倒母线操作 (46)7.9 串补 (47)7.10 电压互感器 (50)7.11 继电保护 (51)7.12 安自装置 (57)8 附则 (59)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3)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许可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5)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8)附录五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调度命名原则 (70)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72)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74)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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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DOC34页)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1总则1.1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是指直接为电力调度服务的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包含在此系统运行的应用软件。

调度自动化系统由调度端主站、厂站端子站、传输通道与有关设备构成。

1.2调度自动化系统是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网调度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使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稳固、可靠地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调度自动化专业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与南方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电网调度机构与发、输、变、供电单位与在南方电网从事电网调度自动化的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2管理机构与职责划分2.1管理机构2.1.1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专业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2.1.2总调设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代表南方电网公司行使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职能。

2.1.3各省(区)中调应设相应的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代表省电网公司行使对本省(区)的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职能。

2.1.4超高压公司应设调度自动化专责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超高压公司调度自动化统筹管理工作。

2.1.5各供电单位(超高压公司各局)应设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或者专责,负责所辖电网(厂站)调度自动化运行保护管理工作。

2.1.6与南方电网并网的发电企业,应设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专责人员负责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保护管理工作。

2.1.7总调、中调(超高压公司)、供电部门(超高压公司各局)或者发电企业的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或者专责,在专业管理上依次为上下级关系,下级同意上级的业务领导。

各级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机构之间应相互配合、紧密合作。

2.2总调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电力行业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标准与导则;负责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制度的编制。

2.2.2负责监督全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稳固、可靠运行。

2.2.3负责制定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及工作流程,提出全网调度自动化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2.2.4负责南方电网各中调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考核与技术指导工作。

2.2.5负责全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参加总调调度自动化系统与各中调调度自动化系统重大事件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2.2.6负责审核总调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计划或者临时检修方案、停复役与变更方案。

2.2.7负责总调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与调度指挥。

2.2.8负责组织制定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2.2.9负责全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与考核。

2.2.10负责总调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的运行、保护管理工作。

2.2.11负责编制总调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技改、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2.12负责审核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子站设备的年度检修计划与技改计划。

2.2.13参与总调及各省(区)中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审查、选型工作。

2.2.14负责组织研究与推广调度自动化新技术,开展调度自动化信息交流与新技术培训工作。

2.3中调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职责2.3.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标准、规定与导则,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省(区)调度自动化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2.3.2负责中调侧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保护管理与所辖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包含中调自动化系统厂站端设备)的运行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2.3.3负责制定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及工作流程,提出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2.3.4负责中调及所辖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评价与考核,并按规定上报、下发。

2.3.5负责所辖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参加中调及所辖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重大事件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2.3.6负责审核中调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计划或者临时检修方案、停复役与变更方案。

2.3.7负责组织制定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2.3.8参加所辖电网调度自动化新设备的验收。

2.3.9负责编制省(区)调度端主站设备的技术改造与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3.10监督所辖范围的新建、扩建厂站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建设与厂站一次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运行。

2.3.11组织进行省(区)内调度自动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交流、培训等工作。

2.3.12参与中调与所辖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审查与选型工作。

2.3.13组织或者参加审核所辖范围内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改项目的技术方案。

2.3.14组织或者参与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与改造工程中厂、站调度自动化部分各阶段的设计审查、选型与招标工作。

2.3.15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调度自动化设备质量检测及产品质量核查等有关工作。

2.3.16执行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2.4超高压公司调度自动化专责或者兼职人员职责2.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南方电网公司与电力行业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标准与导则;参加有关规程、标准的制定。

2.4.2负责监督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安全、稳固、可靠运行。

2.4.3负责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

2.4.4负责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的考核与技术指导工作。

2.4.5负责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参加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重大事件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2.4.6负责编制与申报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计划检修或者临时检修方案、停复役与变更方案。

2.4.7负责组织制定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2.4.8负责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与考核。

2.4.9负责编制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的技改、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4.10参与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规划、设计审查、选型工作。

2.4.11组织所辖范围调度自动化设备保护人员的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

2.4.12执行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2.5供电单位(超高压公司各局)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或者专责职责2.5.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标准、规定与导则;编制各类调度自动化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标准、规定与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向电气值班人员与站内自动化人员介绍调度自动化设备正常使用的业务知识。

2.5.2负责所辖变电站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保护管理。

2.5.3负责所辖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评价与考核,并按规定上报、下发。

2.5.4负责所辖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参加所辖调度自动化系统重大事件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2.5.5负责审核所辖调度自动化设备检修计划或者临时检修方案、停复役与变更方案。

2.5.6负责组织制定所辖调度自动化系统反事故措施,并予以实施。

2.5.7负责编制所辖调度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改造与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5.8监督所辖范围的新建、扩建厂站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建设与厂站一次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运行。

2.5.9参加所辖范围内新设备的验收。

2.5.10组织所辖区域调度自动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交流、技术培训。

2.5.11参与所辖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与招标工作。

2.5.12负责审核所辖范围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改项目的技术方案。

2.5.13参与所辖范围新建、扩建与改造工程中厂、站调度自动化部分各阶段的设计审查、选型与招标工作。

2.5.14执行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2.6并网发电企业调度自动化运行保护机构或者专责职责2.6.1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与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

2.6.2负责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保护工作,并按计划进行调度自动化设备的检验。

2.6.3负责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统计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

2.6.4编制并向所属调度机构上报发电厂与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的技改工程计划,并按调度机构的审核意见组织实施。

2.6.5提出设备计划检修或者临时检修申请并负责实施。

2.6.6负责或者参加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2.6.7负责发电厂内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

2.6.8执行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3专业管理3.1进展规划3.1.1各级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务必参与调度自动化进展规划工作。

3.1.2调度自动化进展规划要坚持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原则,为南方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现代化的技术支持手段。

3.1.3按照统一目标、分级编制的原则,下级单位编制的调度自动化进展规划应提交上级单位审查。

3.2设备质量管理3.2.1除进行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外,需进入南方电网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应具备下列入网基本条件:a)满足国际、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b)具备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颁发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c)通过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机构组织的技术鉴定;d)满足南方电网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3.2.2需要进入南方电网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须通过入网技术审核,不能通过入网技术审核的产品,不能在南方电网中运行。

3.2.3总调、中调负责其调管范围内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入网技术审核,需向总调调度自动化系统传送数据的设备,中调应将其批准的入网申请审核情况报总调备案。

3.2.4调度自动化新技术、新产品在南方电网试验,务必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经所属电网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在特定的范围内有条件地进行。

3.2.5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负责调管范围内调度自动化新技术、新产品试验方案的技术审核,生技部门负责审批。

3.3技术改造3.3.1调度自动化技术改造坚持以技术进步为前提,不同意使用不合格产品、已淘汰或者马上淘汰产品。

3.3.2调度自动化技术改造的项目务必编制相应的技术方案,并按调管范围上报有关调度自动化管理机构审查。

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务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未通过技术审查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的项目不得实施。

3.3.3凡属对运行中的系统设备、数据网络配置、软件或者数据库等作重大修改,均应通过技术论证,提出书面改进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上报与之有关的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

对变动的部分,设备专责人要及时修改图纸资料并做好记录。

3.3.4技术改造后的设备与软件应通过3至6个月的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3.4基建项目管理3.4.1厂站调度自动化设备的新建、扩建方案,应送本级调度管理机构审查。

3.4.2选用的设备或者系统,务必先进成熟,满足3.2款规定的技术条件,并有良好的运行记录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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